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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第 1學期期末高三期末考後學校作息/請假注意事項
(已於 111.11.25 高三大集會及 111.12.13 班長集合時宣導)
一、出缺席及常規管理
〈一〉高三同學請按平時規定時間到、離校。未到校同學需完成請假,否則以曠課
論處。事病假之出缺席照常登錄。請同學勿因準備考試為理由,忽略請假缺曠
申請,逾時應自行負責。
〈二〉各班副班長(如請長假,請導師遴派一名代理人)須按規定點名及繳交點名
卡。
〈三〉高三同學確實注意自己出缺勤狀況,一旦學期結束結算(本學期至 111 年1月
19 日截止),不再做出缺勤紀錄更正,請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或到學校查
詢,確認自己是否有完成請假或出缺曠課紀錄有誤等。如日後申請獎學金,因
缺曠紀錄導致無法申請,後果自負。(請注意學校網站公告期末注意事項)
〈四〉班級讀書秩序應該由班級同學自治規範,凡在校自習者,一切照學生手冊規
範,一律穿著校服、運動服,不得穿著便服、拖鞋;上課及午休期間不得喧
嘩、打球及進行其他非自習行為。巡堂老師及教官會加強要求。
〈五〉在教室自習者如參加各處室辦理之各場講座請務必簽到,俾憑事後據以登錄
公假。(簽到表為準,不必另外寫假單,請務必注意缺曠修改時間)。
二、校園安全事項
〈一〉請假同學如返校,依學校規定穿著學校制式服裝以利警衛識別,並完成進出
學校登記。進出學校識別:穿著校服、出示學生證及警衛室登記。進校門未登
記者,離校需填外出單(找老師蓋章)。未穿校服者請勿進入學校,如以翻牆或
強行闖入學校,依校規處分。請假同學務必遵守,以此家長同意書為據。
〈二〉期末考後,申請事假溫書,學生之生活規範、安全均由家長負責,如發生任
何違反法律規定,返校後仍依校規辦理懲處。凡請假同學應隨時留意班上及學
校公告事項,配合學校行事,不得以請假不在學校未收到通知為由,逃避相關
責任。有課業或行政庶務問題者請利用電話或通訊軟體詢問學校老師或行政單
位。
三、行政事務期限整理:
〈一〉第三次段考前衛生組愛校服務期限至 112 年1月11 日止。
〈二〉110 學年之改過銷過(高二之後產生之警告以上處分)期限至 111 年12 月30
日止。
〈三〉111-1 學期缺曠結算日期限至 112年1月19 日止。(1 月20 不上班)
已知悉期末考後學校上課作息/請假注意事項
□1.申請事假:已規劃請事假在校外自習(請翻背面填寫長期事假家長同意書)
□2.不申請事假:依照學校作息在校自習
學生簽章:
家長簽章: (請家長留存此網頁 QRcode)
班級群組及學校網站皆有公告連結 (路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到課缺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