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高三期末考後注意事項
高三同學於 111年12 月30 日(五)期末考結束後,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假:
1.高三同學於 111年12 月30 日(五)期末考結束後,仍應到校上課至 112年1月
19 日(四)休業式結束為止,期間之請假規定均依校規辦理
2.期末考後的長假為事假,請長假需於 111年12 月9日前完成請假手續。
3.期末考當天及前一天,不得請事假,生病必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始得請假。若
期末因公、喪、病假請假日未超過 1月5日(四)者,必須於銷假日早上 7:50 前
至教務處報進行補考。
4.本學期自 111年8月30 日至112年1月19 日止,尚未完成請假手續學生請依請
假規定時間辦理完畢,逾期不受理。本學期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
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同),該科目成績零分計算。同學請長假時應注意
是否超過節數。
5.112年1月19 日(四)休業式不可請事假,須到校參加休業式。
6.高三同學若欲請長假者,可用期末考後專用請假單請假。
7.高三同學應隨時上網接收新公告資訊,以免影響權益。
8.請假期間進入學校請穿著學校制服,並辦理以會客方式進入校園,經該班導師同
意,方可進入教室。
9.1月13 日參加學測不需請假,1月12 日上午仍需在家遠距上課,當天下午因應
查看學測考場則暫停實施遠距上課。
(二) 作息:
1.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規定,尤以早自習、課間及午休時間,勿在教室外逗留行走。
2.晚間高三教室開放至 21 時30 分;閱覽室四維樓 5樓閱覽室開放 17 時30 分至晚
上21 時30 分。
(三) 服儀:
1.請穿著學校制服進出校門。
2.不得於校園內穿著拖鞋、赤膊、赤腳等。
(四) 秩序:
1.教室內不得從事與課業無關之活動;不得於社團教室內逗留、用餐或看書。
2.教室內不晾曬衣物,以免影響觀瞻;窗戶保持透光,嚴禁張貼異物。
3.不佔用一、二年級體育課使用之球場。
4.節約能源,不得私接任何電器。
5.教室內禁止喧嘩、聚眾等影響他人讀書之行為。
6.所攜帶之貴重物品,應自行妥慎保管,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7.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學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