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高中高三期末考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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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高三期末考後注意事項
高三同學於 11112 30 ()期末考結束後,注意事項如下:
()請假:
1.高三同學於 11112 30 (五)期末考結束後仍應到校上課至 1121
19 日(四)休業式結束為止,期間之請假規定均依校規辦理
2.期末考後的長假事假,請長假需於 11112 9日前完成請假手續
3.期末考當天及前一天,不得請事假生病必須檢附醫師診斷證,始得請假。若
期末因公病假請假日未超過 15(),必須於銷假日早上 750
至教務處報進行補考。
4.本學期自 111830 112119 尚未完成請假手續學生請依請
假規定時間辦理完畢,逾期不受理。本學期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
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同),該科目成績零分計算。同學請長假時應注意
是否超過節數。
5.112119 日(四)休業式不可請事假,須到校參加休業式
6.高三同學若欲請長假者,可用期末考後專用請假單請假
7.高三同學應隨時上網接收新公告資訊,以免影響權益。
8.請假期間進入學校請穿著學校制服並辦理以會客方式進入校園經該班導師同
意,方可進入教室。
9.113 日參加學測不需請假,112 日上午仍需在家遠距上課,當天下午因應
查看學測考場則暫停實施遠距上課。
() 作息:
1.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規定尤以早自課間及午休時間勿在教室外逗留行走
2.晚間高三教室開放至 21 30 閱覽室四維樓 5樓閱覽室開放 17 30 分至晚
21 30 分。
() 服儀:
1.請穿著學校制服進出校門。
2.不得於校園內穿著拖鞋、赤膊、赤腳等。
() 秩序:
1.教室內不得從事與課業無關之活動;不得於社團教室內逗留、用餐或看書。
2.教室內不晾曬衣物,以免影響觀瞻;窗戶保持透光,嚴禁張貼異物。
3.不佔用一、二年級體育課使用之球場。
4.節約能源,不得私接任何電器。
5.教室內禁止喧嘩、聚眾等影響他人讀書之行為。
6.所攜帶之貴重物品,應自行妥慎保管,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7.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學務處敬啟
111 學年度第 1學期高三學生期末考後專用長期請假單
注意事項:
1. 高三同學於 111 12 30 日(星期五)期末考結束後,仍應到校上課
112119 (星期四)休業式結束為止期間之請假規定均依校
規辦理。請長假需依學務處提供之專用假單12 9日前完成請假
手續
2. 本學期為自 111830 日至 112119 ,缺曠(事假+曠課)
達科目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同)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
算。同學請長假時,應自行注意是否超過節數
3. 長假期間為 13日至 118 日,上課日共計 12
4. 請假期間進入學校請穿著學校制服,並辦理以會客方式進入校園,經該
班導師同意,方可進入教室。
5. 112119 日(四)休業式不可請事假,須到校參加結業式。
6. 學生請假期間校外一切行為及安全,請家長自行注意關心
班級 座號 姓名
請事假時間 1 3日至 118 日計 12
(1/3~1/18 每日以 7計算,共計 84 )
家長簽章
導師簽章
校安老師
學務處
校長
請於 11112 9()前完成請假手續
學生校外一切行為及安全,請家長自行注意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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