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士林高商104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全校教學研究會
會議資料 104.08.24
壹、教學組:
一、104上學期課表事宜
(一)本學期國文星期四下午、英文星期一下午、數學星期三下午為科研時間不排課,
特教星期三及星期五下午為特教時間不排,請國、英、數、特教科安排相關研習
活動後,將辦理成果紀錄(電子檔及書面)回報教學組;請多參與校際間之研習活
動。
(二)請老師於特教知能研習後,至設備組領取第1週課表及教科書。如老師有全學
期調課需求,請自行協調,調課應符合「期初調課注意事項」,並經雙方於調課單
上簽名確認,由申請調課老師於下列時間親自送教學組殷淑玲幹事處審核、登記
確認,始完成調課申請程序。未親送、審核確認或未於時間內申請者,恕不受理。
(三)教學組收件日期:104年8月26日(三)及8月27日(四)2天至16時20分止。
(四)第1週課表請於會後至設備組領取。正式課表由第2週開始實施。
正式課表發放日期:104年8月28日(五)發送至教師信箱及班級信箱
正式課表實施日期:於104年8月31日(一)第1節起正式實施。
期初複習考事宜
本學期期初複習考時間:8月26日(三)第2、3、4 節、8月27日(四)第2、3、4節。請
任課老師隨堂協助監考工作,不需考試的節次與班級依課表正常上課。(詳細考程考科請
參閱學校首頁公告)。
三、暑假作業
高一新生暑假作業內容,請參閱2015/6/29學校首頁公告,請任教高一班級國、英、數的
老師於開學期間,依新生手冊內容辦理。
國文作業:收閱讀心得並評閱後交還學生(請擇優記嘉獎鼓勵)。
英文作業:彈性評量「”Live
ABC”八月號(August
2015)初級」(請擇優記嘉獎鼓勵)
數學作業:於開學日收齊高一新生暑假作業並批改後交還學生(請擇優記嘉獎鼓勵)。
四、學科競試
本學期競試日期:12月22日(星期二)第2節。競試科目:高一(英文)、高二(數學)。
五、學校日事宜
學校日:定於9月12日(六)
說 明:請老師在9月4日(五)前將書面交給班導,並將教學計畫上傳。
上傳方式:學校首頁線上服務學科教學計畫查詢空白參考表格下載
填寫後上傳。
六、學期教學事宜
(一)「教學及作業進度表」、「命題教師分配表」等表件,請各學科負責填寫教師於填寫
完畢後,自行影印分送該科相關教師,並於開學後1週內逕送教學組彙整。
(二)「命題教師分配表」中之期末補考閱卷教師排序名單請務必填滿。
(三) 段考命題請務必審慎,不可直接抄襲題庫題目或統測考古題。並請落實「審題制度」
(務必複核確認題次、配分及答案等正確無誤)
(四)請老師於各節課授課時確實親自點名,並務必於點名單及授課日誌簽全名。
1.教師請假--課務處理,鐘點費事宜
為利課務安排及調代課作業處理時間,教師預先排定之事假、公假務必於
2日前提出假單申請。臨時的病假通知:敬請自行聯絡代課老師並交待課務,
並應知會教學組備查,於到校後補寫假單。(相關任課老師課表請參閱學校首
頁(右下方)/日夜間部課表)
2.事假、病假2天以下需課務自理(鐘點費由請假教師自行給代課教師)。
3.教師請病假(須檢附醫生證明)達3天以上才有病假派代,由本組轉撥授課鐘
點。(基鐘節次部份由學校經費支應,兼課節次部份移轉給代課老師)
4.公假如為派代才由本組轉撥授課鐘點。(礙於經費,多數研習均只能給予公
假,課務自理)
七、教師出缺勤規定
(一)依「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出差管理要點」
1.第3條第1款 超過聘約規定時間十分鐘始到校者為遲到,超過二十分鐘未到校
者為曠職;提前十分鐘前離開學校者為早退,提前二十分鐘離開學校者為曠職;
曠職未滿一日者,得以時計。
2.第4條 教師應按學校排定之課表時間準時到課堂授課,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應於每節授課開始前,在學生點名簿上「任課教師」欄簽名。
(2)學校應負責查堂,除實施開放教育者外,教師於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課堂
者,以遲到一次計;下課鈴響前離開課堂者,以早退一次計。上課鈴響十
五分鐘後始得達課堂或下課鈴響五分鐘前離開課堂者,各以曠課一節計。
(3)教師調課或請人代課,除請假者外,應經學校同意,學校礙難同意時,應以面敘明理由,答復當事人;未經學校同意自行調課或請人代課者以曠課一節論、曠課二節者以曠職或曠課半日論,曠職或曠課達一日者,按日扣除薪津。
(4)教務處應將教師授課表及查堂情形,隨時以書面通知人事單位登記。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9月4日北市教人字第104140633800號函第二點、
為強化學校教職員工差勤規則:(二)加強宣導遵守專任教師出勤時數,每週合計以
40小時為原則,請假滿8小時折算1日,請假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如
有未辦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者,應依相關規定議處。另教師於每日學生在校上課
時間應以學生受教權為重,不得有「無課的時間就離開學校,以至於學生有疑問時
找不到老師討論」之情形。
(三)教師於上班時間應該要在校內,進行課程準備與教學相關事宜,即使當日無課務,
如果有事必須外出,仍應事先完成請假手續,使得外出。(請假才有保障,不致造成
個人傷害!)
(四)各科校外辦理分科教學研究會地點若在校外,務請事先簽准。相關問題請洽人事
室。
(五)請假時間不得僅請有課節次,如2、3節有課,但上午無法到校,應依實際未到校
情形請假(請假時段為一個上午)。
八、調代課事宜
(一)班會課請教師勿調課。(因各處室可能有重要宣導活動,故不宜調課)
(二)請假老師請不要同意請假期間調課,以免原排定代課老師撲空。
(三)請假期間,請不要在授課日誌上簽名。
(四)教師因請假等原因申請調課,除於請假時一併提出調課單外,另外,請假老師應
自行通知調課班級學生。
九、學期考試
(一)【考試命題】為提高命題品質,減少錯誤產生,保障學生作答權益,特制訂審題制
度。全學期各項考試試題(含期中、期末考、補考)於命題老師出題完成以後,需
經「審題教師」審題確認無誤後,才送交教學組彙整,準備製卷。敬請審題老師
務必協助仔細查看,避免試題出錯(包含:作答方式敘述、題號、選項、印刷(尤
其有圖示時面積不宜過大、墨色不宜過深、線條不宜過細、顏色層次單一)、版面
配置、配分方式、作答安排等等均應予考量)。有關試題進度、難易度、評分方式、
作答方式、配分方式等意見,敬請提供出題老師參考之用。
(二)學校每次定期考查第1節由教務處提供學生座位表,學生須依規定入座,故第1節
課監考老師至少應提前10分鐘至教務處領取試卷,並提前到達監考班級,將學生
座位表交給班級副班長書寫於黑板,讓學生依規定入座指定座位考試,以免影響
學生作答時間。
(三)每節監考前,請監考老師依試卷袋背面「教師監考注意事項」宣達相關注意事項
提醒學生,並依規定認真執行監考工作。
十、學期中輔導課
(一)本學期初將調查高二、高三課後輔導需求,請導師協助宣導相關事宜。
(二)為使輔導課開課順利,請各科排定輔導課之輪序表,原則上,開設的科目:如為
課表內之課程,由該班級任課老師優先排定授課;如為課表內沒有的科目,如電
乙等檢定科目,則依科別輪序表排定授課老師。輔導課開設申請以班級為單位,
(三)每1班級最多申請1~2科為限。
1.課輔期間任課老師如有調(代)課之需求,請務必至教學組填寫「調(代)課申請
單」,以利鐘點費計算核發。
2.輔導課上課期間:規劃自104年9月14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週一至週四,每
天下午16:15至17:05,以利配合日夜間部共用教室交接。
3.報名時間:9月1日(二)
4.課表公告:104年9月8日(二)。相關時程以正式通知為準。
十一、電子研習護照事宜
(一)新進代理教師請至「台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申請帳號,以利研習時數核發。
如之前在其它學校任教,請通知原任教學校於「台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設定
「已離職」,再找教學組長辦理轉入。
(二)無帳號者:請速至「台北市電子研習護照網站」申請新帳號,再找教學組長
辦理轉入。
(三)已有帳號者:先聯絡原任職學校教學組長釋出,再提供個人姓名、身分證號給
本校教學組,方可將帳號轉入本校。
十二、研習規定
(一)依法令、政策規定教師應參與之各項研習如下:
1.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各校教師應於每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
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研習。
2.依「臺北市婦女權益保障辦法」第8條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2年應接
受性別平等教育研習至少3小時。
3.配合教育部特殊教育績效評鑑,鼓勵各級學校教師每年接受3小時以
上之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4.其他法令、政策規定之教師應參與之研習課程。
十三、教專證書與相關事宜
(一)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證書已申請,待教育局核准後發放。104學年
度報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老師請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註冊並輸入基本資
料,完成相關研習及評鑑。初階實體研習有教育局規劃辦理,相關研習訊息請上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查詢。
(二)104學年度教專登記參與人數166人,已取得教專初階證書132人;至103學年度(統
計到2015/8/18)校內取得初階證書145張,敬請尚未取得初階證書老師儘快規劃
取得。
(三)104-105學年請大家繼續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觀察、教學檔案、教師專
業成長)
(四)本校103學年度止將有31名進階評鑑合格教師;進階評鑑人員培訓申請(至104
年4月7日截止),共22人次提出,7人次提出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申請,合計29人
提出申請。
十四、各項競賽事宜
(一)【臺北市104年度高職學生閱讀擂臺賽】,感謝國文科李美儀老師的指導,預定
於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臺北市立南港高工圖資大樓3
樓自習區舉行初賽。
(二)【臺北市104年度高職學生優良書籍心得寫作競賽】,請國文科推薦24篇參賽,請
指導老師協助繳交紙本及電子檔給教學組,收件期限:9月21日(星期一)。
(三)【臺北市104年度高職學生學習檔案競賽與觀摩】,包含「生涯學習檔案」競賽
與觀摩及「國文學習檔案」競賽與觀摩,各分高二、高三共二組,各組各
校(進修學校可與日校分別推薦學生報名)推薦一至五名學生參加,各校
參賽學生至少一名,夜間部四年級得參加高三組。請國文科、輔導科推薦
高二及高三各4本參賽,收件期限:9月21日(星期一)。
(四)【校內國語文競賽】,訂於12月9日(三)舉行字音字形比賽,12月11日(五)
舉行朗讀與演說比賽,作文及書法相關規定由學務處衛生組另訂之,請國
文科老師協助辦理。
(五)【校內英語歌唱比賽】暫訂於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舉行,請英語任課老師
協助辦理。
十五、數位化教師教學檔案製作競賽活動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要求全國公私立高職與附
設職業類科之普通高中或綜合高中之「一般科目」與「藝術群」教師,每校每科
至少報名一件作品。
請本校國文科、應外科、數學科、自然科、社會科、資處科、體育科至少交1件
作品,另歡迎有興趣的老師踴躍報名繳件參賽。校內繳件截止時間訂於104年10
月9日(星期五)之前,收件單位:教務處教學組。
(二)各科請於9月9日(星期三)以前將參賽教師名單給教學組。詳細資料送各 科於期初分科教學研究會時討論。
十六、創意教學競賽
(一)教育部國教署推動「創意教學競賽」,依統計,敬請本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相關資料已於104年2月9日掛於[學校首頁/重要公告];詳細資料亦可參見網站,
http://tpde.tchcvs.tc.edu.tw/creativity。
十七、融入教學
(一)【資訊素養與倫理】
1.依據教育局104學年度實施計劃 第三點、實施計劃第1條每學期各校
教師「授課率」(註◎)應達10%(含)以上,並於上、下學期結束後
一個月內檢具「資訊素養與倫理」授課彙總表(附表1)函報本局備查。
2.◎:授課率計算公式:授課率(%)=授課教師人數÷全校總教師人數(取整
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換言之,本校至少應有20位以上教師進行融入教學),因此,請資處科任教「計算機概論」每一位老師均請進行融入教學,另請各分科教學研究會推舉至少2名教師進行融入教學,所需教材(光碟及紙本)可向教學組、資訊科、資訊組借閱參考。
(二)【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
1.「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主辦之「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於104年8月20日正式起跑,分「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及「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等2項競賽活動,活動期間至104
年10月31日止。
2.「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部份請本校公民科老師於相關課程時帶領學生於
104年10月8日前上網參加比賽。相關資料已於104年7月31日掛於[學校首
頁/重要公告]。
3.「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部份請校內老師踴躍報名參加。另請本校國防科、公民教師、資訊科教師能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啟發學生法治觀念,讓
「法」不再是死板的嚴肅課程,並精進教師在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及教學評量等能力。
4.為減少普通生因不了解特教學生之狀況,進而產生誤解或排斥之情形,請校內老師適時融入特教議題並設計相關課程,俾建立友善和諧之學習情境。
(三)、【母語融入教學】請藝能科及國文科協助辦理(其他類科有興趣的老師也歡迎辦理)。
(1).需要文件:教學計畫(簡式)、學習單、教學活動照片。
(2).請依教材內容適時融入。
十八、模擬考事宜
(一)、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模擬考試辦理5次,相關範圍已用E-mail通知校內老師,
本學期辦理2次,下學期辦理3次,五次時間如下:
第一次:104年10月22、23日(星期四、五)
第二次:104年12月21、22日(星期一、二)
第三次:105年 2月18、19日(星期四、五)
第四次:105年 3月15、16日(星期二、三)
第五次:105年 4月12、13日(星期二、三)
註:因4月11日(一)商業季活動補假,4月12日(二)考程不變,
4月11日(一)的考科移至4月13日(三)再考。
(二)體育班學測模擬考辦理3次。時間如下:
第一次:104年9月3、4日(星期四、五)
第二次:104年10月27、28日(星期二、三)
第三次:104年12月21、22日(星期一、二)
(三)四技二專模擬考報考類組調查將於開學第一週開始進行,請高三導師協助
輔導貴班學生務必慎重考慮後,依志願選擇報考類組,無特殊理由者,學
期中不予更換報考組別。
(四)學測模擬考僅限體育班辦理,不受理職業類科班級中個別學生報考,如班
級學生有需求,可請學生至教學組拿購買帳號,逕向智業公司通訊購買試
題。
(五)因模擬考試題有版權,可供老師參考之用,但不宜印刷,避免觸法。教學
組備有近幾年歷屆試題供參,如老師有需求可至教學組索取。
十九、104學年度全國商科技藝競賽
(一)因應本校主辦104學年度全國商科技藝競賽,第一學期於8/25(二)開學 。
11/30(一)~12/3(四)停課,12/4(五)補上星期一的課務。
二十、其他配合事項
(一)[聯絡信箱]給老師的相關公告會透過辦公室佈告欄及學校電子信箱,因部份
老師電子信箱無法收信,請與網管中心更正信箱資料。
(二)[補救教學]
為扶助104年度國民中學教育會考國文、英文、數學任一科列為「待加強」之
學生,請任課老師加強渠等之補救教學,請 查照。「待加強」學生,部分學
生學習成就較一般學生落後,請教師了解學生起點能力,運用差異化教學、
適性輔導及多元評量教學策略,建立學生基本能力及學習自信為目標。
二十一、分科教學研究會討論議題
(一)共同議題
1.面對學生差異性加大、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增加的情況,該如何進行差異化
教學或補救教學?(請各科腦力激盪、集思廣益提出具體方案)
說明:
(1).知道學生的差異性
(2).診斷學生的錯誤和迷思
(3).簡化、結構、系統的教學方法
(4).設計教具、教材教法引導學生學習
(5).「能不能學」、「會不會學」、「要不要學」
(6).教完v.s 教會
2.本學期進度表、命題教師分配表、各項工作輪序表(含期中考、期末考、
補考、重補修、課輔、競試、複習考等出題及閱卷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
事項等。
3.本學年社群活動計畫(含主題)及經費等規畫。
4.因應107年新課綱,請各科討論研議特色課程。
(二)分科議題
1.國文科
(1)校內國語文競賽訂於12月9日(星期三)及11日(星期五)舉行,敬請老
師幫忙討論相關事宜,屆時請大家多加幫忙。
2.應外科及英文科
(1)本學期英語歌唱比賽校內初賽,煩請老師幫忙討論相關事宜,屆時請
大家多加幫忙。
(2)104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共同科--英文 加考「非選擇題測
驗」。
(三)各學科教學研究會討論:
1.本學期研討議題及研習活動辦理期程。請有排定科研時間的科別,每學期
至少辦理3次(形式可以多元,不限專題演講)。性質特殊科別如社會科、藝
能科得以參加外校同科研習核算。
2.統測考科請針對統測試題進行分析,並針對分析結果進行討論,調整教學
策略及教材教法。
3.本校學科競試訂於12月22日(星期二)第2節舉行 (高一英文、高二數學),
敬請討論相關事宜。
貳、註冊組:
一、學生成績評量標準(103學年度起高一、高二、高三一體適用)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
104.01.20校務會議修訂
第一章總則
依據民國103.01.0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7904A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全文28條規定訂定之。
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包括下列二類:
學業成績:採百分制評定。
德行評量:依行為事實綜合評量,不評定分數及等第;其項目如下:
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與校內外特殊表現:考量學生之待人誠信、整潔習慣、禮節、社團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情形及對學校聲譽之影響等。
服務學習:考量學生之班級服務、尊重生命價值、規劃生涯發展、提升生活素養、體驗社區實際需求,具備公民意識及責任感等。
獎懲紀錄。
出缺席紀錄。
具體建議。
第二章 學業成績評量
學業成績評量以學期為單位,採百分計分法,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特殊身分學生另行規定辦理。各項(科)目成績取整數,學期成績及畢業總成績取小數第一位,第二位均四捨五入。
學業成績評量應參照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並依學科及活動之性質採擇多元適當的方法。評量分為日常評量及定期評量:
日常評量,每一科目日常評量成績之計算,以在一學期內日常評量各項分數平均之。每一科目得依其性質酌用下列方法辦理:
1、口頭問答2、演習練習3、實驗、實習4、閱讀報告5、作文6、隨堂測驗7、調查採集等報告8、工作報告9、其他。
定期評量
期中考試,得視其每週教學時(節)數之多寡,每學期舉行一至二次。每一科目期中考試成績之計算,以在一學期內之期中考試分數平均之。
期末考試,於每學期終了時每一科目就全學期所授之教材考試之。
每一科目之日常評量、期中考試與期末考試三項成績,合計為學期成績,除課程綱要另有規定外,其所佔成績比率,日常評量佔百分之四十、期中考試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試佔百分之三十。
體育科目成績之評量,包含運動技能、運動精神及學習態度、體育常識三項。三項成績合計為學期成績,其中運動技能成績佔百分之五十,運動精神及學習態度佔百分之二十五、體育常識佔百分之二十五。
身心障礙,不適隨班上課之學生應依課程標準另行設計活動,其運動技能成績之評量標準,由本校體育教學研究會研訂。
第三章德行評量
學生德行評量之獎懲依下列規定辦理: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及大功。
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及留校察看。
獎勵懲處紀錄之抵算:嘉獎及警告以加權一點計算、小功及小過以加權三點計算、大功及大過以加權九點計算。
學生之獎懲除應通知學生、導師、家長或監護人外,於學期結束時列入德行評量。
第一項之獎懲辦法,由本校訂定之。
德行評量每學期評定乙次,由導師依學生行為事實綜合評量並給予具體建議,不評定分數及等第。
德行評量由生輔組提供學生獎懲紀錄及出缺席紀錄。
導師參考各科任課教師及相關行政單位提供之意見,依學生行為事實記錄,並視需要提出具體建議,作為學生輔導及安置依據。
學生之輔導及安置方式,包括:個案輔導、家長攜回管教、適性輔導、輔導轉介等。
復學生、重(補)修生及延修生之德行評量,參酌一般學生之規定辦理。
學期期間學生歷年獎懲紀錄相抵累滿三大過者,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決議報請校長核定,列為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期間如有獎懲事由發生時,仍依本補充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留校察看期間以一學期為原則,學期結束經學生事務會議為撤銷或延長處分之決議,經報請校長核定後執行。
留校察看期間,再受小過以上處分者,期末予以適性輔導及適性教育安置。
學生歷年獎懲紀錄相抵後,累滿三大過者,經學生事務會議討論報請校長核定,則發給修
業證明書。
第四章 成績處理結果
學生在一學期內,對於某一科目缺課之時(節)數(因公假、病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喪假或其它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者除外),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時(節)數三分之ㄧ時,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於每學期上課結束日由學務處提供『缺課達全學期上課總節數三分之一名單』給教務處。
學生於定期評量時,因故不能參加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之評量,依學生請假規則,報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准予補行考試,其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但無故缺考者,不准補行考試,其缺考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前,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經審查符合課程要求,或必要時經甄試及格者,得列抵免修,不及格或未修之科目學分均應重、補修;其審查及學分抵免規定,依「士林高商轉(科)部、轉學生學分抵免實施要點」辦理之。
學校對於資賦優異學生,得辦理學科免修鑑定。經鑑定合格者,得免修該學科該學期或學年有關之課程或科目,並授予學分,其學科成績以鑑定之分數登錄之。前項學科鑑定規定,由教學研究會定之。
學生取得之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經審查符合課程要求,或經甄試及格者,得列抵免修;其審查及學分抵免規定,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定之。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計算,為各科目學期成績乘以各該科學分數所得之總和,再以所修習之總學分數除之。各學期(含寒暑修)修習學分數總和除成績積分總和為畢業學業成績。
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對成績評量有疑義時,得向學校提出申請覆查。
學生若因興趣不合,得申請參加轉科考試,惟當欲轉入科總人數低於教育局核定之班級人數時,始可申請;其餘相關規定依本校學生轉科辦法辦理。
學生若因故須辦理休學者可提出休學申請,每次以一年為限,最多二年。
重補修實施方式依「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重補修實施計畫」辦理。
學生參加技能檢定及格者,可依「士林高商技能檢定及格抵免重修實施要點」辦理抵免重修。
未能畢業之延修生,補修每一學分收費四百八十元整,如重修學分費超出註冊費用時,按該年級學雜費標準收費。
學生除因公假外,全學期缺課節數達教學總日數二分之ㄧ者,應辦理休學。
學生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經提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應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規定與相關程序輔導及安置。
學生成績優異,在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科組應修學分,且符合畢業條件者,得准提前畢業。
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報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一)、學年學分制表示上下學期均開課的課程(如:國文、英文、數學……等科目),學分數
的授予規則是平均超過及格分數者授予學分。說明例如下:
1.甲生在上學期得55分、下學期得65分,平均之後及格(60),故上下學期均授予學
分。亦不需重修上學期科目。
2.乙生在上學期得55分、下學期得60分,平均之後不及格(57.5),僅下學期授予學
分,乙生如欲獲得上學期學分須參加重修。
3.若是上下學期對開的科目(如:上學期物理、下學期化學)則依學期分數處理。
(二)、特別說明事項:
新版成績系統已於首欄增加“身份別”,以便任課老師可以清楚知道認教班級及格標
準不同的特殊學生,例如:技優生、原住民、僑生、蒙藏學生等…。舊版成績系統無
此功能,新版本請直接到學校首頁/教務處/註冊組/資料下載頁面下載即可。如下圖:
二、重要事項:
(一)編入各年級學生:
1.104學年度本校新生入學管道有:免試入學(基北區免試、免試安置)、特色招生(廣設科)、體育班、技優甄審等。
2.本學期新加入各班之學生【轉學生、復學生、僑生、資源生】,敬請相關導師及任課老師多加以關懷及鼓勵。
(二)成績處理:
全校已使用成績處理系統,採線上成績輸入。若您為新進教師,請可至校內網頁下載
並特別留意學校成績輸入系統的操作。
新版新增功能:(請注意您使用的版本是新版還是舊版.使用舊版沒有此功能)
新版的功能是學期成績自動計算後會出現在,「本次計算之學期成績」欄位中,請務
必按『Copy』鍵」,可將學期成績複製到「上傳學期成績」欄位中。在上傳前,可手
動微調學期成績。
2.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之相關規定,依據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處理,要點如下:
(三)監考須知與考後成績處理
1.監考需知:在卷袋後面,請老師務必詳閱,依照規定監考。
2.本校舉辦之任何考試(第一次期中考、第二次期中考、期末考試、學科競試等)經教學組安排監考後,請監考教師確實監考、點算試卷正確後,於試卷袋封面註記到考、缺考情形,監考結束下課後,請立即將監考記錄表、試卷袋(若是答案卡,答案卡袋請監考老師親自彌封並於答案卡袋封面註記到考、缺考情形並簽名。)送回教務處註冊組各年級承辦人處。(請監考教師務必親自領卷、交卷)
3.任課教師於考程結束後三天內應親自向註冊組簽名領卷,親自進行閱卷工作。
4.任課教師應於考程結束後一週內(含例假日),將第一、二次期中考成績完成線上成績輸入。
5.教務處註冊組應於考程結束後十個工作天之內將期中考成績計算處理完畢,列印各班成績一覽表,送交導師存查並代為轉發。
6.學期末任課教師應於期末考試結束後起算三天內,完成學期總成績線上成績輸入(請四捨五入至整數位),另請將紙本學期成績於簽名後送註冊組存查。
7.學生學期成績結算,依各分科教學研究會決議辦理,但若無事先提出者,日常考查成
績佔40%,期中考成績佔30%(第一、第二期中考成績各佔15%)、期末考試成績佔30
%。
8.學生接獲個人成績單或任課教師將成績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處理後,如發現成績登錄錯
誤時,任課教師應於考程結束後一個月內親自洽詢註冊組填寫「成績更改記錄表」更
正,其他時段不受理。
9.凡學生學期總成績不及格者且40分以上者,可參加補考,各年級第一學期補考日期將
會另行公佈。
10.補考科目:原則上必修科目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補考相關事宜,如各科教學研究會認為
某必修科目可自行補考,則依各科教學研究會決議辦理。依照「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
查辦法」辦理,技能及選修課程應於期末考前兩週進行期末評量,期末考前一週進行
補救評量。
11.補考成績任課教師應於教學組補考考程結束後一週內簽名後親送交補考成績至教務處
註冊組。
12.凡指導重修班教師者,請於課程結束後二日內送交重修成績至教務處註冊組,依規定,
重修及格一律以“及格分數”登錄,一般生為60分。
13.凡閱卷、考試成績未能於上述期限內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組為避免延誤成績單發
放時程,將逕行轉檔印製成績單;除非特殊情形簽請校長核准後再行開放系統。
(四)請老師協助事項:
1.因各班學生人數異動,請導師、任課教師檢查各班學生名條(包含班級、姓名、學號)是否正確,若有疏漏請通知教務處註冊組更正。
2.提醒各班學生妥善保管電子學生證,切勿在照片上任意變更,違者依校規處理。
3.期中考成績單核對無誤後請蓋導師章,務必交給學生與家長,依班級經營處理,不必交回給註冊組。
4.學期成績單核對無誤後蓋導師章,務必交給學生與家長,請轉告妥為保管,以利申請獎學金,且於註冊時不再收回。
5.煩請轉告學生與家長,申請各項獎助學金請注意學校首頁左側「獎助學金」專區,一般約於開學後一個月內申請結束,請鼓勵班上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6.因應多元升學入學管道(包含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技藝優良甄審甄試等),將針對高三學生進行宣導,請導師、任課教師於適當時機協助加強宣導。
(五)升學變革訊息
1. 10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起跑,102、103學年度納為大學「甄選入學」審查資料之一,104學年度起納為大學「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之檢定項目。本校採集體報名,校內報名8/25(二)~~9/7(一)。
2.自104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增加非選擇題型考試題型。自102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二)考試科目增加非選擇題型。
參、實研組:
一、執行成果
(一)已於7/31辦理本學期實習教師初報到,8/6辦理實習教師報到座談會,8/18辦理第一次實習教師講座,感謝秦玲美秘書主講。本學期至本校的實習老師有6名,感謝各位教學、導師和行政輔導老師的指導和付出,名單如下:
編號 | 實習老師 | 校 名 | 檢定科別 | 教學輔導老師 | 導師輔導老師 | 行政輔導老師 |
1 | 黃瓊郁 | 彰化師範大學 | 商經科 | 梁雪娟 | 梁雪娟 | 陳澤宏 實輔組 |
2 | 田玲華 | 臺北科技大學 | 英文科 | 蔡裕豐 | 蔡裕豐 | 劉昆龍 實研組 |
3 | 呂布民 | 臺灣師範大學 | 特教科 | 郭景倫 | 郭景倫 | 林時雍 註冊組 |
4 | 吳姿儀 | 臺北市立大學 | 特教科 | 陳婉寧 | 陳婉寧 | 簡冠瑜 特教組 |
5 | 賴政安 | 臺灣師範大學 | 廣設科 | 邱玉欽 | 鍾國文 | 劉家欣 教學組 |
6 | 柯采妙 | 臺灣科技大學 | 廣設科 | 陳哲祥 | 陳哲祥 | 陳麗雲 學活組 |
(二)已於7/27-7/28順利辦理臺北市104年度高職生英語夏令營,地點在宜蘭佛光大學,參與的眾多學生與外校學生均受益良多,成功將英語融入生活當中。特別感謝應外科張美惠主任、陳俊儒老師、張美鈴老師和李庭芸老師的協助。
(三)本校協辦臺北市104年度中等學校校長會議接待及攝影工作,已於8/12(週三)和8/13(週
四)順利完成,廣受市長、教育局長及各校校長好評,感謝各處室及參與同仁全力協助。
二、往後規劃
(一)本學期共接待3名國際交換學生,分別來自法國、日本和墨西哥。本學期起採用隨班附讀,增進交換生與本校班級的向心力和認同感,也能增加應外科學生日常英語使用和開拓國際視野。感謝應外科二年17、18和19班導師李庭芸老師、蔡裕豐老師和吳婉瀅老師的付出,也拜託各位任課教師協助這三名外籍生融入士商的生活,增加與士商學生互動的機會。目前規劃九月底起每週會有一至兩天下午到大學接受有系統的中文課程。
(二)將於10月和11月舉行實習教師第二次和第三次研習,感謝惠風老師和王麗慧老師擔
任主講。
(三)日本共愛學園將於11/16(週一)再度來訪,預計招募30位學生擔任親善大使。除當天接待外,在事前以英文書信交流,目前積極安排接待事宜及活動設計,屆時要拜託各社團指導老師、英文老師及導師協助督導。
肆、設備組:
一、新進教師及兼代課教師可至設備組領取一張油印卡,用畢額度可加值,遺失須自購。使
用以教學目的為主,30張以上請利用油印。
二、因智慧財產權關係,未取得出版社授權考卷或參考資料,請勿送印或自行油印,以免觸
法。此外油印室由於工作量較大,故需要有三天工作時間進行油印,固有急件煩請老師
們多利用設備組的2台油印機。
三、上學期末收回班級教學設備時,有多數班級遺失或損壞設備(如冷氣遙控器、手提音響、
音源線等)。請老師多提醒設備股長或同學愛惜公物並善加保管,遺失或人為破壞者,各班需自行付費賠償。
四、專科教室(電腦教室和視聽教室)於上課一週前可至學校網頁(首頁/線上服務/專科教
室預約系統)預約借用,請老師協助叮嚀學生不可飲食及丟垃圾。上學期多次發現專科教室遺留食物垃圾,煩請老師幫忙提醒。
五、104學年度起班級教室配置原則,大致依循下列分配原則:
(一)以特殊生的需求為優先考量(電梯、走廊、洗手間……等) 。
(二)依照年級、科別、班級順序排序劃分。
(三)特教班學生需求。(特教班以靠近特教組為原則,即目前特教班教室位置)
(四)體育班學生需求 (註:離操場位置及三年皆共同教室,即目前體育班教室位置) 。
(五)專科教室授課考量。
又顧及到外賓、家長來訪及教師能清楚了解教室位置、各科意見,所以擬定上列原則。
因今年一年級的特殊生較多,盡量安排在仁愛樓低樓層,二年級只好安排在較高樓層。
六、104-1教科書作業相關日程如下,:
(一)教師--教師用書因大部份已由書商交由老師個人,設備組將不再發放教用書,若老師 尚未拿到教用書,請告知設備組,將代為轉達書商。
(二)學生--教科書發放日期為104/08/25(開學日上午9:20至12:10),因適逢開學大掃除及各班班級幹部訓練,所以請導師協助安排人力約需20人左右,由學藝股長於指定時間至學生自習中心領取。(每班教科書及習作數量眾多,請多增加壯丁協助)
(三)書籍繳費--書籍繳費單高一已於8/21發放,高二、三將於8/25發給各班學生,因今年是先讓學生領取教科書後再收費,所以請各班導師協助提醒督促學生準時繳納書籍費(銀行、超商、信用卡…等繳納方式),繳款日期為08/21~08/31,出納組將於8/31~9/3四天收取繳款證明單。
七、教室投影機的使用
(一)部分教室投影機因教室針腳歪斜投影易變色,教師使用投影機時請小心插拔線路(平插平拔),並以”短線”插頭(勿直接用長線)連接電腦,以免長線損壞修繕費用高昂。部分班級已換裝資訊插座,直接將短線插入資訊插座使用即可。
(二)信義樓教室今年換新投影機,因暑假期間學校防震補強工程,所以延至開學後才安裝,請任教信義樓班級的老師,留意開學時第1、2週的課程安排,若需使用投影機,請借用視廳教用。
八、本學期將第二視廳教室(位於力行樓二樓)改裝為多功能討論教室,為無線網路環境,提供平板與筆電上課,可進行分組討論教學,預計最晚10月完工,屆時有課程需求者,可至設備組借用。
九、專任教師辦公室電腦設備是提供教師專用,請勿同意學生自行使用,若有教學需求時請借用電腦教室或至圖書館電腦區使用。
十、請專任教師辦公室老師協助,將辦公室內舊的不再使用的陳年教科書、參考書、測驗卷…
等清理(含各科鐵櫃內的書籍),讓大家有個美好的辦公環境。
伍、特教組:
一、特教行政與研習資訊:
(一)本學期辦理之全校教師特教知能研習,預計於8/24(一)9點至12點舉行,請全校教職員務必出席,感恩老師的出席,回饋表中的建議將做為下次舉辦研習的參考。
根據北市教特字第10337688000號函規定,學校行政人員及普通班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類研習應至少3小時。敬請全校行政人員及教師準時出席,若不克參與此次研習,敬請教師自行參加校外特教相關知能研習。謝謝老師。
(二)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推動:
根據北市教特字第10312295600號函,104學年度各校持續全面試辦特教新課綱,本校特教班部分將試行門市服務科課程內容,訓練學生有基礎門市清潔、門市餐飲相關技能;資源班部分將依學生特性及需求將開設特殊需求領域相關課程或相關學分減免等事宜。
(三)全校性特教宣導活動:
本學期特教組將利用班會課與聯課活動時間,嚐試對一般學生辦理2次特教宣導活動,並結合社區資源與士林北投身障資源中心合作,屆時需要請各班導師協助提醒:
1.第一次特教宣導活動,在9月11日聯課活動時間舉行,地點在視聽教室六,與身障資源中心合作,須請高一各班導師協助推舉2名學生代表參加,並以公假方式辦理,活動目的在協助學生認識士林區社區中經常遇見的身心障礙者,因為理解而善待社區身障者。
2.第二次特教宣導活動,在10月16日班會活動時間舉行,屆時會將學習討論單放至各班信箱,請各班導師協助提醒班級幹部帶領討論,並將討論單交回特教組,特教組將擇優贈予用心的班級綜職科學生自製的手工點心。
(四)特教刊物「愛的抱報」
目前持續邀稿中,歡迎全校老師針對「協助特殊生參予各項檢定考試的帶領心得」或「特殊生生涯規劃議題」等投稿。
二、資源教室:
(一)104學年度資源班召集人為劉紋坊老師。
(二)本年度資源教室專任教師為薛淑如老師、黃志博和許瑋涵老師,並由組內專任老
師施乃華老師及蕭瓊華老師協助部分個案管理工作。
(三)根據101學年度特推會通過之「士林高商資源教室課程調整原則」,離與外加課程皆有一定比例的限制,且需考量學生於原班學習的需求,具特教需求學生之課程調整,優先採外加課程方式學習。抽離課程資源將視全校特殊生整體學習與適應需求評估後提供服務,非作為學業成績低落學生補救教學之用。故懇請與鼓勵特教個管老師與老師們能在學期中相互討論學生的學習狀況,再由各科老師斟酌學生的學習能力與起點位置,實施多元評量方式及調整考試內容、範圍、分數比重等。
(四)資源班學生學科抽離課程部分,由於牽涉各科任教資格與專業,非特教老師能完全勝任,感謝各科老師的鼎力協助。
(五)本學期資源班學生外加課程,感謝學生原班授課教師及部分教師鼎力協助與奉獻。
(六)本學期全校資源教室學生現況:高一新生含夜間部共37名,高二含夜間部共29名,高三含夜間部共26名,夜高四2名,總計93名。其中以學障、自閉症、肢障及情障學生人數佔多數。
(七)資源教室將於開學一個月內陸續召開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敬請導師、班級任課教師共同參與,此會議將討論學生學習適應各方面情形,亟須老師們全心協助。
(八)感謝所有願意幫忙任教資源班課程教師;請所有任教資源教室抽離、外加課程的老
師注意,課後請記得填寫授課日誌及簽名,並交回特教組。感謝您的配合!
(九)資源班抽離課開始上課時間為8月25日(二),外加課開始上課時間為8月31日
(一),感謝老師們的支持。
(十)資源班個案共93個,但法規規定要在一個月內開完IEP會議,加上要考量家長與導師的開會時間,所以在安排IEP會議時,勢必一天一定會安排1個以上的學生,造成老師們會有一天會需要參與多個個案的情況,對此狀況實屬抱歉,建議老師們在選擇參與會議的順位為:自己導師班學生→該年度新生→情況較多之個案(若無法判斷,可以與會議之個管老師聯繫)。另,若未參加會議,個管老師一定會發書面會議決議給老師們,請老師務必詳讀會議資料,若有任何問題,請主動與個管老師聯繫。
(十一)經104.6.12特推會決議將資源班學生補考及格分數調整為40分,且若參加補考及格,其學期成績則可擇優登錄其原成績。(例如:學習成績52分,參加補考考40分即算及格,則學習成績登錄52分;學習成績52分,參加補考考72分及格,則學習成績登錄60分)
三、特教班:
(一)107班導師由陳婉寧老師擔任,207導師由郭景倫老師擔任,307導師由范嘉玲老師擔任。
(二)本學年度高二學生每週四、高三學生每周二至四於學校鄰近職場(真飽自助餐、全聯超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台大醫院、第六感國際美容美髮沙龍、家樂福…等)進行實習,敬請各位同仁若在校外遇到本校特教班的孩子及特教教師時,能給予關心與鼓勵,並共同肯定店家的接納與指導。
(三)歡迎同仁協助引薦適合的實習地點(如烘焙類的職場);目前正積極協尋志工中,各位老師若有相關之人力資源,敬請主動提供給特教組。
四、其他事項:
請校內具備特教資格的教師,於每學年初登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更新您個人資料。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電洽特教組,感恩與謝謝老師﹗
陸、【卷末語】:
.每一個人,都在等一個人,等待一個,能看見妳與眾不同的人。
~~〈等一人咖啡〉/九把刀
每一個學生,都在等一個老師,等待一個,能看見他與眾不同的老師。
--以愛領路—
感謝所有教師的認真教學,無私付出~~成就每一個士商的孩子。
~~【貼心小提醒】~~
104學年第1學期 期初調課注意事項
受理時間:8/26(三)全天(自08:00~16:30止)、
8/27(四) 半天(自08:00~12:00止)
公告時間:8/28(五) 下午發送全學期班級課表和教師課表(信箱)。
三、受理條件:
請於受理期間內向教學組提出申請,並依先後次序登錄,最後結果以教學
組公告為準。
1.調課申請單必須經由雙方同意簽名,由申請調課老師於上列時間親自送教學組殷淑玲幹事處審核登記確認,始完成調課申請程序。未親送、未審核確認或未於時間內申請者,恕不受理。
2.資源班、大班同時段教師、專業教室課程凍結不得調動。
3.須符合教師每一日皆有課程上課原則,不得有一日無課情形。
(例外:特聘教師張碧暖老師因固定星期三前往支援友校)
4.已排定行政會報、公假進修、團輔時間請勿調課。
5.各同一教師之課程群組合(例:國文+國語文閱、英文+生活英語、數學+數學習作…)各科三節以上者,不得連上三節(除部份廣設專業課);或有教師跳堂情形(除部份應外科專業課);至少有一節排在上午(除目前教學組排課無法設定外)。
6.自習課限在下午,不得往上午調課。
7.體育課不得在第一節課(游泳課除外)。
8.連2節課不得跳堂(含第4節及第5節)。
9.為兼顧教學品質及考量教師體力負荷,不得調成連7堂課。
謝謝您的合作,未盡敍明事項,請洽教學組。
***為祈期初調課順利圓滿,調課單敬請面交教學組淑玲小組。***
感謝老師的協助與配合!!
教務處教學組 敬啟
10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