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士林高階商業職業學校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格式
doc
大小
905 KB
頁數
89
上傳者
士林高商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08-05-08,离现在 17 171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 間:97118(星期五)下午145

地 點:本校行政大樓5樓第3會議室

主持人:黃校長贇瑾 整理:林 碧 雙

出席人員:如人事室簽到簿 記錄:巨 秀 蘭


  1. 主席致詞

一、教育之重要變革

(一)九八課程綱要

(二)升學考試型態

二、未來發展方向

(一)類科調整、確立合理之班級規模

(二)配合政策,夜間部轉型進修學校

(三)精準計算,逐年調整,邁向精緻與優質

三、學生學習:

(一)表現優異亮眼,感謝師長們辛勞指導

(二)提昇學習成效:計畫開辦課輔、晚自習、暑輔、寒輔

(三)推動學生閱讀:晨讀十分鐘、深耕閱讀

(四)加強品德教育:禮貌、清潔、尊重及孝行

四、專業成長

(一)專業知能

(二)輔導知能

(三)磐石計畫:卡內基訓練

五、環境改造

(一)自習中心整修

(二)學生社團辦公室集中管理

(三)教師研討、休憩中心之規劃

(四)全校電源改善〈教室安裝冷氣〉

(五)科主任聯合辦公室

(六)校門口電子看版之設立

六、國際交流

(一)交換學生

(二)樂儀隊出訪廈門

(三)上海航天科技研習營

(四)上海商業技術學校締結友好關係

七、團隊重組

強化橫向聯繫,以組織戰取代單打獨鬥,追求學校最大利益

八、期望

(一)溝通順暢:開大門走大路,取直接捨間接

(二)支持性的指教與建議

(三)就事論事、依法行政

(四)理直氣和,講理不動氣

(五)榮入與共、同甘共濟,共存共榮


貳、報告事項

一、上一次校務會議討論提案執行情形報告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 由:修正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經兩次條文修正,惟其條文內

容,仍與教育部修正的辦法有所出入。

  1. 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96.5.18研習會所提建議,遵循部頒辦

法之條文內容,增、修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相關修文(如修正對照表),俾符法制。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執行


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黃校長贇瑾)

案 由:請本校同仁濟助本校在學清寒或急難學生。

說 明:

  1. 本校成立「清寒暨急難慰助帳戶」,目的是使受濟助學生在

學期間感受到學校師長關懷,進而能專心課業。

  1. 校長拋磚引玉請大家共襄盛舉。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執行


二、各處室重點工作報告(如附件)

裁示:洽悉。



教師會理事長發言:

1.本人希望校內事務處理應求公平合理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

2.早上由於期末操行審查會延遲,導致下午開議時間延後,希望各會議主席做好時間管理,以免除不便,兼顧與會者的權益

3.希望大家參與會議依程序發言,尊重主席職權,讓議事順利進行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 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修訂草案(如附件1),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輔導室)

說 明:

一、依據: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511日北市教職字第09633588700 號辦理。

2.「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

二、原實施規定於95.6.2794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如附件2),但於96.4.19校務評鑑「性別平等教育」範疇評鑑委員建議,應將實施規定予以簡化,使全體師生易於瞭解。

三、於96.12.12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送請本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一、本規定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訂

定之。

二、本校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實施計畫,並落實檢視實施成果。

三、本校教職員工生不分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其人性尊嚴應受到相同的對待與尊重。

四、本校應辦理教職員工相關進修活動,加強培訓性別平等意識。

五、本校教師使用或編制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呈現性別平等多元之價值。

六、本校加強研發並增強教師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及評量專業能力。

七、本校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八、本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在招生、編班、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有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九、本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對於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十、本校應營造及維護性別平等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包括硬體之規劃與軟體之管理。 

十一、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教育及事件處理另依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

十二、本規定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通過,提校務行政會議討論後實施,並公告周知,修正時亦同。



提案二:

案 由:修訂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相關條文,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說 明:

一、依教育部96622日台訓()字第09600096909號函辦理。

二、本校經研修小組三次會議討論,修訂草案如附件。

決 議:修正通過。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1. 總則

第一條 (依據)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輔導與管教學生,依下列三項之規定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一、教師法第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

二、96622日台訓()字第0960096909號函「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三、96722日北市教中字第09635121400號函「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

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定義)

本辦法所列名詞定義如下:

一、教師:指本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二、教育人員:指前款教師及其他於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人員(包括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習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等)。

三、管教:指教師第五條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

四、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參照附表一)。

五、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第三條 (學校輔導與管教規定)

本校輔導、管教學生應依本辦法所訂定之規定辦理。

本校獎懲學生應依本辦法所訂定之規定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對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管教規定之訂定

本校依特殊教育法實施特殊教育時,參考本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並考量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保持必要彈性

本校教師輔導、管教與獎懲特殊教育學生應依前項原則辦理。

第五條 (教育人員之準用規定

本校教師以外之教育人員,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輔導與管教學生事宜,以落實教育基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維護校園安全及教學秩序。


  1. 輔導與管教之目的及原則

第六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包括:

一、增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培養學生自尊尊人、自治自律之處世態度。

三、維護校園安全,避免學生受到霸凌及其他危害。

四、維護秩序,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七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原則)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原則,包括:

一、平等原則: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二、比例原則:教師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少者。

(三)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第八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情狀)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個別學生下列情狀,以確保輔導與管教措施之合理有效性:

一、行為之動機目的。

二、行為手段與行為時所受之外在情境影響

三、行為違反義務之程度與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四、學生人格特質、身心健康狀況、生活狀況與家庭狀況

五、學生之品行、智識程度與平時表現

六、行為後之態度。

前項所稱行為包含作為及不作為。

第九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如下:

一、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二、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之個別差異。

三、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四、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

五、應教導學生,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

六、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

七、對學生受教權之合理限制應依相關法令為之,且不應完全剝奪學生之受教權。

八、不得以對學生財產權之侵害(如罰錢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但要求學生依法賠償對公物或他人物品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

學校或教師處罰學生,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以了解其行為動機與目的等重要情狀,並適當說明處罰所針對之違規行為、實施處罰之理由及處罰之手段。

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之處罰措施,必要時得將學生移請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處置。

教師應依學生或其監護權人請求,處罰過程及理由。

第十一條 (對學生與監護權人之資訊公開及溝通)

本校所訂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校規、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應對學生及監護權人公開

監護權人或學校家長會對本校訂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有不同意見時,得向教師或學校提出意見。

教師或學校於接獲意見時,應溝通協調及說明理由,認為監護權人意見有理由時,應修正或調整;認為無理由時,應提出說明。

第十二條 (個人或家庭資料之保護)

教師因輔導與管教學生所取得之個人或家庭資料,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對外公開或洩漏。

學生或監護權人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向學校申請閱覽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確有必要者為限。


  1. 輔導與管教之方式

第十三條 (對學生之輔導)

教師應以通訊、面談家訪等方式,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必要時做成記錄。

學生身心狀況特殊,需要專業協助時,教師應主動要求輔導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

第十四條 (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

學生學業成就偏低,未有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所列行為者,教師除予以成績考核外,應瞭解其學業成就偏低原因(如是否因學習能力不佳、動機與興趣較低、學習方法無效、情緒管理或時間管理不佳、不良生活習慣或精神疾病干擾所致),並針對成因採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如各種鼓勵、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教學等)。但不得採取處罰措施。

前項之輔導無效時,教師認為應進一步輔導時,得以書面申請學校輔導室處理,必要時並應尋求或輔導相關機構支援或協助。

第十五條 (應輔導與管教之違法或不當行為)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及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

一、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規章。

二、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校規。

三、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班規。

四、危害校園安全

五、妨害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十六條 (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

本校校規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校規、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不得訂定對學生科處罰款或其他侵害財產權之規定。

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與法令或校規牴觸者無效。

第十七條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口頭糾正。

三、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

六、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十、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十一、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依本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補充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第十八條 (教師之強制措施

學生有下列行為,非立即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不能制止、排除或預防危害者,教師得採取必要之強制措施

一、攻擊教師或他人,毀損公物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二、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三、有其他現行危害校園安全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

第十九條 (學務處(夜間部)及輔導室特殊管教措施

教師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所為之管教無效學生明顯不服管教,情況急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時,教師得要求學務處(夜間部)或輔導室派員協助,將學生帶離現場。必要時,得強制帶離,並得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

就前項情形,教師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其參考。

各處室人員將學生帶離現場後,得安排學生前往其他班級、圖書館或輔導室等處,參與適當之活動,或依規定予以輔導管教。

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於必要時,得基於協助學生轉換情境、宣洩壓力之輔導目的,衡量學生身心狀況,在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指導下,請學生進行合理之體能活動。但不應基於處罰之目的為之。

第二十條 (監護權人及家長會之協助輔導管教措施

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依第十九條實施管教,須監護權人到校協助處理者,應請監護權人配合到校協助學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

學生違規情形,經學校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多次處理無效且影響班級其他學生之基本權益者,學校得視情況需要,委請班級(學校)家長代表召開班親會,邀請其監護權人出席,討論有效之輔導管教與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

學務處(夜間部)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處置時,應依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補充規定,簽會導師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提供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之。但情況急迫,應立即移送警察機關置者,不在此限。

學生獎懲委員會應注意保障當事學生與監護權人發言權利,並充分討論記載先前已實施各項管教措施之教育效果。

本校除採取第一項所定處置外,必要時,應聯繫社政單位協助處理。

學生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每次五日為限,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監護權人面談,以評估其效果。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期間,學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繼續予以適當之輔導;必要時,學校得終止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之處置;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結束後,得視需要予以補課。

第二十二條 (高關懷課程之實施)

為有效協助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本校應視需要,開設高關懷課程

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或相關教育人員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參加高關懷課程之處置時,應經學生獎懲委員會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議決後,始得之。

本校得設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業務承辦處室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小組成員得包括學校各處室主任、相關業務組長、家長會代表、導師等。執行小組應定期開會,每學期應召開二次以上會議,規畫、執行及考核相關業務,並改進相關措施。

高關懷課程編班以抽離式為原則,依學生問題類型之不同,以彈性分組教學模式規劃安排課程(如學習適應課程、生活輔導課程、體能或服務性課程、生涯輔導課程等),每週課程以五日為限,每日以七節以下為原則。

高關懷課程之師資,依實際需要,經執行小組議決後,由校長聘請校內外開設相關課程或活動專長之人員擔任。

本校應視實際開設班別,設專責教師擔任導師工作,以每班一名為原則。

第二十三條 (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之限制

為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有明文規定有相當理由及證據顯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所列之違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外教師及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

第二十四條 (校園安全檢查之限制

為維護校園安全,本校得訂定規則,由學務處(夜間部)派員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時應有學校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

學務處(夜間部)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所列違禁,有合理懷疑,而有進行安全檢查之必要時得在第三人陪同下,在校園內檢學生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或專屬學生私人管領之空間(如抽屜或上鎖之置物櫃等)

第二十五條 (違法物品之處理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法物品時,應儘速通知學校由學校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視情況採取適當或必要之處置

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槍砲、彈藥、刀械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麻醉藥品及相關之施用器材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禁品時,應自行或交由學校予以暫時保管,視其情節通知監護權人領回。但教師認為下列物品,有依相關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必要者,應移送相關權責單位處理

一、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

二、猥褻或暴力之書刊、圖片、錄影帶、光碟、卡帶或其他物品。

三、菸、酒、檳榔或其他有礙學生健康之物品。

四、其他違禁物

教師或學校發現學生攜帶前二項各款以外之物品,足以妨害學習或教學,得予暫時保管,於無妨害學習或教學之虞時,返還學生或通知監護權人領回

教師或本校為暫時保管時,應負妥善管理之責,不得損壞。監護權人接到學校通知後,未於通知書所定期限內領回者,學校不負保管責任,並得移由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對公物之賠償)

學生毀損公物應負賠償責任時,由導師通知監護權人辦理

第二十七條 (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學生之轉介措施)

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時,發現學生有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者,應將輔導與管教,連同書面申請書送本校輔導室,輔導室斟酌情形安排學生接受心理諮商或依法定程序接受特殊教育或治療

第二十八條 (學生追蹤輔導長期輔導)

教師、學務處(夜間部)及輔導室對因重大違規事件受處罰之學生,應追蹤輔導,必要時會同校內外相關單位共同輔導

學生須接受長期輔導時,學校得要求監護權人配合並協請社政、輔導或醫療機構處理。

第二十九條 (風險家庭學生之處理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發現學生可能處於風險家庭時,應通報學校。學校應運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採取晤談評估等方式,辨識學生是否處於風險家庭建立預警系統,建構其篩檢及轉介處遇之機制,以預防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發生,並得於事件發生時,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有效處理。

第三十條 (法令規定之通報義務

教師在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知悉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立即向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充當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三、遭受該法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

四、該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五、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教師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教師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規定,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教師知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十一條規定,通知學校向所屬主管或上級機關通報。

第三十一條 (教師或學校之通報方式)

教師或學校知悉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校園性騷擾、性侵害事件,應於知悉事件二十四小時內依法進行責任通報(一一三專線),並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由校長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本校通報前項事件時,應以密件處理,並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漏或公開,對於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以保密,以維謢學生個人及相關人員隱私。

第三十二條 (學校通報相關單位處理監護權人問題

學生須輔導與管教之行為係因監護權人之作為或不作為所致,經與其溝通無效時,本校應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社政或警政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1.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禁止體罰)

依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

第三十四條 (禁止刑事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得採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避免有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構成犯罪之違法處罰行為。

第三十五條 (禁止行政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避免有構成行政罰法律責任或國家賠償責任之行為。

第三十六條 (禁止民事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避免有侵害學生權利,構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行為。

第三十七條 (不當管教之處置及違法處罰之懲處

教師有不當管教學生之行為者,本校應予以告誡。其一再有不當管教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教師有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本校情節輕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或相關規定予以申誡、過、大過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教師違反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以體罰或其他方式違法處罰學生,情節重大者,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相關規定處理。


  1. 紛爭處理及救濟

第三十八條 (應提供學生申訴途徑

本校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及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學生對教師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提出申訴之救濟途徑,以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增進校園和諧。

第三十九條 (申訴之提起)

本校學生對於教師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輔導管教措施,如有不服教師及學校應告知學生得於輔導管教措施發生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或言詞本校學生申議委員會提起申訴。其以言詞為之者,本校錄音或作成紀錄

學生之父母、監護人或受託人,得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本校對學生之處分或措施,應於通知書上附記如有不服,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第一項言詞作成之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學生或代理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就學之年級及班級或服務單位、住居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

二、學生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三、申請調查之主要事實內容及其相關證據。

四、經向申人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第四十條 (申訴案件之處理

本校對於學生申訴案件,應依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及本校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規定處理。

學生獎懲委員會之委員,不得兼任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委員。

第四十一條 (申訴評議之執行

學生之申訴經評議有理由時,對尚未執行完畢之管教措施不得繼續執行,已執行之處分應撤銷。管教措施不能撤銷者,學校或教師應斟酌情形,對申訴人施以致歉、回復名譽或課業輔導等補救措施,並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學校之協助處理紛爭

經當事人請求或必要時,本校應協助教師處理紛爭。

教師因合法管教學生,與監護權人發生爭議、行政爭訟或其他司法訴訟時,本校應依教師之請求,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四十三條 (學校提供所需之設施及用品

本校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工作所需之設施(如諮商處所)、物品(如錄音機電話傳真)及文件表單(如輔導管教記錄表、家長通知書、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申請表、獎懲委員會裁決書、獎懲委員會裁決通知函、學生申訴單),應由本校統一提供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之施行)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一、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

違法處罰之類型

違法處罰之行為態樣例示

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

例如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臀部或責打身體其他部位等

教師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

例如命學生自打耳光或互打耳光等

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

例如交互蹲跳、半蹲、罰跪、蛙跳兔跳、學鴨子走路、提水桶過肩、單腳支撐地面或其他類似之身體動作等

體罰以外之違法處罰

例如誹謗、公然侮辱、恐嚇、身心虐待、罰款、非暫時保管之沒收或沒入學生物品等

本表僅屬舉例說明之性質,其未列入之情形,符合法定要件(基於處罰之目的、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等要件)者,仍為違法處罰。



附表二、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與學生溝通時,先以「同理心」技巧了解學生,也讓學生覺得被了解後,再給予指正、建議。

  1. 「你的好朋友找你打電玩,你似乎很難拒絕;但是,如果繼續用太多時間玩電玩,你也知道會有很多問題發生。怎麼辦?讓老師和同學一起來幫助你。」

  2. 「老師了解你受委屈、很生氣,所以你忍不住罵出三字經;但是,罵完三字經,對你自己、對別人有沒有好處?還是帶來更多麻煩?」

告訴學生不能做出某種行為,清楚說明或引導討論不能做的原因。而當他沒有或不再做出該行為時,要儘速且明確地對他沒有或不再做該行為加以稱讚。

  1. 「上課時,在沒有舉手並被邀請發言時,請你不要講話。」

「因為如果你講話,老師講課的時間就不夠,老師也會分心,課就講不完或講不清楚,同學可能聽不懂。」

「想想看,如果你很想聽課,却有同學不斷講話,你會受到什麼影響?」

「以前你上課常隨便講話,但今天你沒有隨便講話,你很有禮貌(或很會替別人著想)。」

  1. 「學校不再規定你的髮型,但請同學不要只注重做髮型、跟流行,而沒有考慮到花錢、功課、健康、團體形象,要考慮不要給自己或別人添加麻煩。」

「想想看,你要如何安排時間與金錢?要花多少金錢、多少時間在髮型上?」

「我們來討論金錢的價值、生命的價值,要把金錢、時間用在什麼事情上比較有意義呢?」

「你以前的頭髮很亂,看起來沒有精神,今天的髮型很清爽,看起來很有活力。」

除具體協助學生了解不能做某種不好行為及其原因外,也要具體引導學生去做出某種良好行為,並且具體說明原因或引導孩子去討論要做這種好行為的原因,並且,當他表現該行為時,明確地對他表現這種行為加以稱讚。

  1. 「當你要講話時,請你注意場合與發言程序。」

「如果在老師講課時,每個同學都可以任意講話,你認為這樣好嗎?有什麼壞處?相反地,如果大家都能不隨便講話,則有什麼好處、壞處呢?」

「○○同學要講話時,會先舉手問老師,很有禮貌;○○同學,在老師一開始上課,就不再講話,會很認真地看著老師,讓老師很高興,很想好好教給你們最好的!」

  1. 「我們要出國交流,對方國家很重視禮節與服裝儀容,並且要求整齊,請同學剪好頭髮。」

「我們要出國交流,對方要求短髮、整齊,如果我們不按照對方的要求,後果是什麼,我們要怎麼做比較好?是入境隨俗?或不再去交流?各有何優缺點?什麼樣的決定比較好?」

利用討論、影片故事或案例討論、角色演練及經驗分享,協助學生去了解不同行為的後果(對自己或他人的正負向影響),因而認同行為能做或不能做及其理由,以協助孩子學會自我管理。

請同學在生活中觀察紀錄打人的事件與被打的人的反應及感受,老師帶著學生一起討論;也請同學分享被打的經驗,並討論打人的短期及長期的好處和壞處;師生一起看控制生氣的示範影片,學習如何控制生氣的步驟。

用詢問句啟發學生去思考行為的後果(對自己或對他人的短期與長期好處與壞處),以增加學生對行為的自我控制能力;並給予學生抉擇權,用詢問句與稱讚來鼓勵學生做出理性的抉擇,以鼓勵學生的自主管理。

「你可以繼續每天打電玩打到半夜;但對你的身體、功課以及你和爸媽的關係有什麼壞處?如果你能節制與安排玩電玩的時間,對你有什麼好處?」

「玩電玩有什麼好處?這些好處是不是用其他的活動或做其他事情可以取代?」

「想想看,玩電玩一時的好處、壞處;更長遠的好處、壞處,你如何決定?老師可以協助你一起思考與規劃,作出對自己、對別人都較好的決定。但最重要的,你自己要想清楚,做好決定,並負責任;老師相信你,也期待你做出最有智慧的決定。」

注意孩子所做事情的多元面向,在對負向行為給予指正前,可先對正向行為給予稱讚,以促進師生正向關係,可增加學生對負向行為的改變動機。

  1. 「關於你大聲叫罵同學、罵學校這件事,老師可以了解到你對同學、學校很關心,這是很好的,以後你還要繼續關心同學!但是,你的方法是不當的,可能會傷害別人,可能會使別人討厭你,也會違反校規,是不是可以改換別的方法來表達你的關心或你的生氣?」

  2. 「關於你亂貼海報這件事,老師了解你想表達你的意見,這是很好的,你也很有創意;但是,你不依規定貼海報,可能會使校園凌亂,而且也違規了;是否可用別的方法來表達意見與創意而不違規?」

針對不對的行為或不好的行為加以糾正;但也要具體告訴學生是「某行為不好或不對」,不是「孩子整個人不好」。

「你生氣時容易出手打同學,對自己、對同學都不好;但老師並不認為你整個人都不好,老師了解你有時也會幫一些人的忙;希望你發揮會替別人著想、幫忙別人的優點,以後不再打人。」


肆、臨時動議:

發言內容: 發言人:姜金桂 日期:97.01.18.

針對本人在校務會議開始前的抗議行動及教師會陳玲美會長在校務會議中發言對本人的指正,本人在此提出三點說明:

一、本校長期以來,本校重要的會議經常不能準時開始、如期結束,浪費大家時間,影響工作效率及心情甚大。今天的「校務會議」,校方正式公告開始的時間是下午130分,但遲至145分,「合作社社員大會」仍未結束,延遲「校務會議」開始的時間甚久,因此,本人才會提出抗議。就是希望學校的各項會議,都能依正式公告的時間,準時開始及結束。今天,雖然合作社的理事主席以曾向校長請示、校長同意延長時間等理由來延長「合作社社員大會」的開會時間,但本人認人:會議時間的開始及結束,都要以校方正式的公告為準,不能私下說了算。就算請示校長准了,也應該由負責的單位正式公告全校教職員工周知。本人抗議的行動,並不是針對合作社理事主席個人,而是表達對本校長期以來,在重要會議上不能準時開會、如期結束的不滿。如果本人的抗議行動,造成合作社理事主席個人及其他同仁心裡受傷或有不舒服的感覺,本人在此鄭重向各位道歉。至於,教師會陳玲美會長指正本人應該「尊重別人」這一席話,本人虛心接受。。本人擔任兼職行政工作多年,深知兼職行政同仁的辛苦;但也希望兼職行政同仁在執行公權力的同時,能尊重到其他基層的教職員工的權益及想法。

二、另有私事一件。先母於去年111日過世,本人原先並不打算驚動大家,只想低調處理。承蒙輔導室同仁的愛護,還是驚擾到許多同仁致贈花藍及奠儀弔唁。本人與家人討論,決定:將各位致贈的奠儀(約4萬多元),捐贈做本校的「急難救助金」。將各位的愛心,發揮最大的力量,希望給本校急需協助的同學,得到最大的幫助。再一次謝謝大家。

三、本人今年教書正好滿30年,來到士商也已經是第12年。但是近年來,看看士商的發展狀況,真是有點傷心。本人在編印「風樓心語41期」時,心裡有所感動,特別將聖經彼得前書第四章第7-8節的經節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放上首頁。就是希望:不論發生什麼事,我們士商的全體教職同仁、學生及家長,都能「彼此相愛」,讓士商能更好。


伍、主席結語:

因考量同仁用餐不及,本人擅自應允校務會議延後一刻鐘開始,未能克盡主席職責,在此向全體以會人員致歉。姜老師所言甚是,嗣後期待同仁們能准時與會,以利會議之進行。

這學期以來,因為同仁操守問題,造成校內紛紛擾擾,身為一校之長,本人謹守依法行政之原則,一一處理,也許不盡人意,但我已然盡力,從今而後,將殫精竭慮,發展校務,期盼各位老師一起攜手,共同努力!!


陸、散會:下午420分。

教 務 處 工作報告

何杉友主任97.01.18


匆匆的一學期又過了,在忙與盲中我們是否已體會人生的真意,還是隨俗世載浮載沉。有位寺廟老住持問眾和尚,「世間上什麼是最珍貴的?」,小和尚們討論半天後回答說:世間最珍貴應該是「得不到」和「已失去」的。老住持點點頭。又過了10年,老住持又問,「世間上什麼是最珍貴的?」,小和尚(已長成為中年和尚了,但在老住持眼裡還是小和尚)回答還是覺得說:世間最珍貴是「得不到」和「已失去」的。老住持幾10年來,每天除了打點寺廟裡裡外外的一切,還為小和尚講經,「禪述」人生的道理,期待小和尚們能有所體悟,以繼續弘揚佛法。圓寂之前,老住持再召集大家,大夥兒哭成一團,老住持勉勵大家,生死只是凡間的界定,大家當更積極尋求內心的昇華。他以微弱的聲音,不急不徐的又問大家「世間上什麼是最珍貴的?」,眾和尚都還是覺得那些「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是最珍貴的,唯有一位和尚說:師父我覺得世間上最珍貴應該是「能把握當下的幸福」。老住持握著他的手、點點頭。

人生何其短暫,從事教育工作者,對教育的使命是須執著的、不可有所偏差、怠忽的。教育是一種「志業」的工作,教育工作者應競競業業的在其本份上工作,盡其傳道、授業與解惑。在今轉型、紛擾的社會中,價值觀嚴重受到扭曲,教育工作者應不為所動,更應秉教育良知,做好該做的事。

~~與大家共勉之~~


得獎事項:

一、本校榮獲第八屆行動研究獎項一覽:
團體組-5
個人獎項:
特優-秦玲美老師., 優選-呂靜淑.葉俊偉.趙慧敏老師 ,
佳作-李文蘭老師.
李嘉娥老師.曾美華老師.
秦玲美老師.孫中瑜主任.
王麗慧老師.葉俊偉老師等
恭賀以上得獎教師!!!! 

二、本校綜職科一年級學生郭正鎧
參加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榮獲桌球男子單打金牌
男子雙打銅牌
男女雙打銀牌 

三、本校96學年度第1學期全民英檢考試,中級通過12名,初級通過54名。

通過GEPT96年度第2梯次中級檢定,名單如下(感謝相關老師的指導)
211
葉雅倩
212
張郁敏 李親葳
311
游一鳳 何欣玫 陳怡雯 吳美儀
312
廖秀依 張詒婷 湯喜蓮 吳郁芸
315
蔡姉潔

四、恭喜本校同學參加臺北市96年度高職學生學習檔案競賽與觀摩表現優異,感謝各位老師之付出與辛苦指導。

215杜庭儀同學獲得生涯學習檔案優選,由王慧珠老師指導;

314許思薇同學獲得國文學習檔案特優,由何思慧老師指導。



教學組:

  1. 本學期各項考試:期中考、期末考、競試及模擬考均順利完成,感謝各處室及各位老師配合與協助,希望下學期繼續與予支持。

  2. 本學期辦理高一課後課業輔導,計開設有高一英文、會計、數學共5班,感謝張美玲老師、徐秀曼老師、花振元老師、李志文老師、周容如老師支援及配合。

  3. 高一及高二寒假複習考,配合高三第三次模擬考,預訂於9721920日舉行。

  4. 本學期補考訂於97131日,敬請擔任補考之監考教師,事先安排當天個人要務,如確定無法到校監考者,請務必自行協調代理人,並通知教學組。

  5. 本學期之「班級學生通報表」仍接獲部分班級學生登記教師遲到(超過10分鐘以上)或缺課紀錄,敬請老師在上課鐘響後能盡快進入教室上課。

  6. 為杜絕學生作弊情事,提升學生學習風氣,敬請各位老師在監考中切勿接聽手機、批改作業(或試卷)及看報章雜誌。

  7. 本學期作業檢查已順利結束,感謝各位任課老師的配合,其中因缺交被記警告的人次為:高一20人次、高二23人次、高三24人次,繳交情況不盡理想,教學組下學期將加強宣導、督促改進。

  8. 敬請被排定於第一節課監考老師,務必提前至教務處領取試卷袋;如臨時無法到校時,請盡快以電話通知教學組,以利安排代理監考教師

  9. 本學期起寒假重修班只開設專班,本次共開設10班,上課期間自97121日至24日止,感謝擔任寒假重修班各任課老師,犧牲假期,到校協助重修班課務。

  10. 高一銜接數學第一學期已順利結束,感謝數學科老師鼎力協助,對於老師們課後不辭辛勞之付出,願敬上最深之謝意。

  11. 老師們若需臨時調課者,請至教學填寫調課單,切勿私下調課;因有既定計劃請假之教師(如公假、派代…等)請儘早提出假單,以利安排協調課務。

  12. 請外堂課授課教師掌握上課時間,以免影響學生權益及下堂課教師授課進度。

  13. 欲校外參觀之班級應於一週前提出申請,請任課教師協助配合。

  14. 本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已順利舉辦完畢,感謝協助之國文科教師,得獎名單如下:



一年級朗讀

一年級演說

一年級作文

一年級書法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104

武文威

105

胡延慧

從缺

111

范羽辰

111

謝旻玲

106

洪亦芸

119

葉亭妤

117

邱瓊令

102

劉宜嘉

111

林玟妗

109

王慧瑜

120

張瀞云

121

黃琛

103

黃俞樺

115

邱新育

佳作

123

吳啟民

116

郭蔓薇

118

王定軒

佳作

105

吳秋璠

佳作

122

林仕晟

109

謝沛璇

112

江趙展

佳作

105

溫雅琁

佳作

103

劉美婷







佳作

123

張雅如





二年級朗讀

二年級演說

二年級作文

二年級書法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名次

班級

姓名

215

孫頌華

209

彭意茹

211

陳多立

204

聞姵雯

204

楊羽茜

218

蘇冠綺

223

劉凡寧

210

吳佳諭

220

簡郁庭

224

黃彥鈞

204

藍啟文

223

曾慶妤

214

鄭茹憶

201

王雅萱

佳作

209

李慧美

佳作

203

鍾佳蓉

222

張茵喬

220

高雅琪

佳作

219

留麗芳

佳作

209

張以心

217

廖瑋辰

213

陳明明

佳作

214

范珺涵

佳作

212

謝惠丞

218

陳英芝










224

梁惇硯










註冊組:

  1. 感謝老師本學期對本組的協助,再請託老師協助期末成績處理事項

    1. 本組必須於1/22(星期二)結算全校學生成績,1/23(星期三)印製成績單,1/25(星期五)寒假返校發成績單,因時程緊迫且恐影響補考相關作業導致後續作業滯礙難行,故特別拜託老師務於 期末當天考科結束三天內 將平時、期中、期末及學期成績一併上傳完畢

    2. 不列入期末考考程之科目比照第一天考程輸入時間。

    3. 選修科目敬請老師先行補考,上傳成績為補考後成績。

    4. 第一天 (1/15)期末考考科:務必於1/17 (24:00)前上傳成績 。

    5. 第二天 (1/16)期末考考科:務必於1/18 (24:00)前上傳成績 。

    6. 第三天 (1/17)期末考考科:務必於1/21 (24:00)前上傳成績 。

  2. 另考量作業需要,又為減少寒假期間老師到校處理成績往返辛勞,敬請老師於1/21前將成績上傳後,列印出所任教班級之成績大表或直接交回手寫登錄的成績大表(請以A4格式,記得要簽章)給教務處註冊組,以備存查;若列印時有需要可到教師出題區或註冊組列印。

  3. 於期末要傳送出成績時,平時考查40%、期中考試30%、期末考試30%之三項欄位,務必都要有成績出現,並請再確認該班級不及格學生名單。

  4. 列印成績大表步驟: 進入系統→點選任教班級→(出現大表) →點選列印→完成

  5. 1/25星期五)返校日領取成績單及公佈補考名單,1/31星期四)必修科目統一補考,詳細考程考科敬請洽詢教學組

  6. 若有任何問題,敬請洽詢註冊組,分機203,謝謝。再次謝謝 您的辛勤付出與大力協助!


實研組:

一、96年度社區化計畫已順利完成,感謝輔導室孫中瑜主任的辛勞以及相關同仁之協助!

二、96年「第8屆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本校在團體成績獲第五名,個人組得獎名單:

決審成績

主題名稱

第一

第二

第三


作者

作者

作者


特優

與貴人攜手-以「生命教育」為核軸的班級活動設計

秦玲美

 

 


優選

高職學生愛情關係與交往階段之分析

呂靜淑

葉俊偉

趙慧敏


佳作

學校日親師座談會活動成效探討-以士林高商班級實施為例

秦玲美

孫中瑜

 



佳作

高職夜間部學生工讀概況報告-以士林高商夜間部為例

王麗慧

葉俊偉

 


佳作

From Collocation to Confusable Words

李文蘭

 

 


佳作

最後四堂的貿實課—送給高三的畢業禮物

曾美華

李嘉娥

 









恭賀以上老師!感謝各位的辛苦耕耘!

三、本學期在教育參訪見習方面,安排了臺師大圖文系師生、實踐大學等師生蒞臨本校,在此特別感謝提供協助與課程觀摩見習機會之老師:費國鏡主任、盧錫瑩主任、林淑芬老師、翁英傑老師、張碧暖老師、彭朋義老師、陳靜蓉老師等。

四、半年制實習生亦在期末圓滿結業,名單如下:陳子緯、龔信翰、郭姿吟三位。在此對於擔任實習輔導教師致謝,因為有你們的教育熱忱,協助這些實習老師進步與成長,感謝以下教師:陳玲美老師、江秋米老師、黃堂源老師、高慧芳老師、洪玉華老師。

五、本學期交換學生同學受到廣大師生的照顧,在此感謝各位的協助!尤其是陳美妤主任、孫中瑜主任、董靜枝老師、黃韻如老師、臧明煥老師、吳佳珊老師等鼎力相助與配合,在此深致謝忱!

設備組:

  1. 請退休老師、短期兼代課老師於一月底前將目前所使用的座位、信箱、鐵櫃及木櫃清空,並將鑰匙、油印卡、影印卡交回設備組。

  2. 敬請最後離開專任辦公室或2F導師室的老師,務必關閉二間辦公室的電源及門窗。

  3. 本學期發生好幾次視聽教室使用完畢,離開時未關閉冷氣,造成冷氣連續運轉二日(星期六、日),敬請使用視聽教室老師務必確認所有電源及門窗關閉後,才可以上鎖關門離開。

  4. 敬請使用視聽教室老師協助維護視聽教室整潔,勿讓學生攜帶食物、飲料入內。

  5. 設備組進行歲末設備盤點及維護,有借用設備老師請於1/22前將借用設備,歸還設備組。

  6. 因為學校經費與資源拮据,敬請老師減少使用講義上課,節省油墨、版紙及紙張費用,為保護地球盡一份心力。


特教組:

  1. 各班中的「資源學生」,請老師們在期末成績評量時,多考量其身心不方便狀況而適度的給予彈性評量,讓這些同學能有機會繼續平順的走下去,發現自己將來的一片天空,謝謝各位老師的支持。

  2. 96年度高中職特殊教育班評鑑」己於961019辦理完畢;感謝校內團隊的努力與支持。

  3. 本校97年度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預計有六項工程實施;期待能為校園提供更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4. 本學期國貿科217班與綜職科207班締結學伴班,特別感謝217班導郭裕芳老師與207班導謝靜儀老師的費心;歡迎全校各班與綜職科締結學伴班,提供綜職科同學更多校園融合的機會。

  5. 再次謝謝各位老師們對特教學生的支持與關愛!


學 務處 工作報告

許俊鈺主任97.01.18

感謝~

1.本學期持繼加強實施早日習及午休生活教育,感謝各班導師鼎力協助,專任老師、教官室及行政同仁的共同參與,一起營造動靜有序的校園環

境。

2.臺北市96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訪視,感謝各處室協助。

3.修訂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感謝多位同仁協助。

期待~

1.配合97年度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品德教育年,96學年度第二學期訂定品德核心價值2項重點,包含:孝順、尊重(禮節)作為推動目標。

2.配合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訂定,檢視及修改校規及各項辦法。

3.推動本校為「健康促進學校」,規劃於下學期辦理教職員工健康體位多項活動-如利用星期六假日上午舉行教職員工及眷屬慢速壘球賽

4.利用星期三早自習時間推動晨讀計畫,鼓勵各班參與。


【訓育組報告】:

  1. 已辦理:辦理本校五十六週年校慶活動,舉辦各項表演及慶生活動,感謝教職員工生全體動員,活動圓滿順利。

  2. 已辦理:召開各年級導師會議、全校導師會議,感謝全體導師的一年來的辛勞及各年級級導師:葉老師雀紅、王老師秋錳、惠老師風的鼎力協助。

  3. 已辦理:聯課活動開設各類學術、運動、文藝、音樂、活動、公益性質社團,以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感謝各位社團老師辛勞。

  4. 已辦理:組織學生自治性聯會:班聯會、社聯會、畢聯會,協辦全校各年級師生相關活動。

  5. 已辦理:高三畢業紀念冊,已完成招標並已製作中,感謝總務、會計部門、高三導師、高三各班美編代表、畢聯會同學繼續協助後續事宜,預訂於975月份26日交貨。

  6. 已辦理:高三校外教學,計有中部、南部、東部隊,感謝各班導師指導辛勞、領隊人員及各處室協助,活動圓滿順利完成。

  7. 已辦理:全校班長大會、社團社長大會,進行學生反應事項溝通。

  8. 已辦理:學生競賽活動

    1. 全校優良學生選舉、臺北市優良學生表揚活動。

    2. 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本校成績優異、榮獲前三名佳績,並參加全國比賽,為校爭光,感謝廣設科主任及全體指導老師辛勞。

    3. 臺北市學生音樂比賽,校榮獲甲 等獎,三月份參加全國決賽,感謝指導老師黃淑薇老師辛勞、及合唱團學生為校爭光。

  9. 已辦理學生展演活動:

    1. 本校樂儀隊,代表本校參加彰化縣樂儀觀摩表演

    2. 學生社團:熱舞社、舞研社、演辯社、康輔社、慈幼社,代表學生參加校外表演公益活動。

  10. 已辦理校園活動:辦理教室佈置競賽、教師節敬師留言、週記抽查、聖誕節、2007全校攝影比賽等活動。

  11. 已辦理:承辦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案活動:「原住民技藝教育改進方案」。

  12. 協辦家長會代表會議、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及各項聯誼活動支援事宜。

  13. 下學期重大校園活動預告:

(1)3-5月份:高二升高三校外教學各項事前準備事宜及招標作業,請高二導師協助配合辦理,讓我們一起共同規畫設計、落實校外教學精神,並共同完成一趟安全的旅程,本活動預計將於高三上學期910.11.12日實施。

(2)4月份:配合實習商店活動,辦理學生社團聯合成果校內發表展覽。

(3)66(星期五)晚上:辦理日夜畢業生畢業典禮。

(4)614日(星期六)下午辦理96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


【衛生組報告】:

  1. 本學期廚餘回收總量約2800公斤(4*700

  2. 本學期發放之專用垃圾袋量為(14公升500包、33公升152包)

  3. 本學期參與廢乾電池回收總計150公斤(持續回收中)

  4. 本學期日間部參與學生平安保險人數計2,781人(免繳生80名),繳交總費用為432,160元,感謝教務處註冊組、總務處出納組及會計室同仁協助

  5. 本學期學生平安保險申請理賠案件計28件(持續辦理中)

  6. 本學期環保資源回收金至12月止總計46,209

  7. 本學期士林區環保局稽查校園病媒蚊指數合格

  8. 本學期整潔競賽成績:

一年級:第1107班、第2110班、第三名119班、第4103班、第5118班、第6115班。(前6名不必返校打掃)

二年級:第1209班、第2213班、第三名207班、第4204班、第5224班、第6214。(前6名不必返校打掃)

三年級:第1322班、第2314班、第三名307班、第4305班、第4319班、第6304。(前6名不必返校打掃)

  1. 申領96年度下半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家境清寒學生午餐補助費」計38人,每人3,600元,合計申領總金額為136,800元整,已於11月份發放完畢

  2. 申請96年度下半年學生免費營養午餐總計58人提出,感謝合作社及榮彬盒餐、頂香盒餐協助提供。

11.96學年度「人口政策宣導月」已於11月辦理完畢,12月為活動成果展。

12.參加臺北市政府辦理96學年度「環保行動劇」榮獲優等,相關參加同學已完成敘獎,優勝獎金亦於110日發放完畢

13.甄選「衛生服務隊一年級優良隊員」14員,於111日假視聽一完成頒獎活動

14.辦理寒假返校打掃相關事宜(每日8個班返校打掃,總計安排100個班)

15.9610月、12月辦理國家清潔日,協助後港里民完成承德路人行道週邊環境清潔

16.歲末國家清潔日排訂於97131日舉行,安排4個班級打掃校外週邊環境

17.清點倉庫掃具並提出請購

18.辦理96學年度上學期服務股長期初大會、期末大會

19.辦理96學年度上學期衛生服務隊期初大會、聖誕暨新年大會、期末大會

20.完成信義樓後方及排球場邊消毒

21.961226日完成「健康促進學校」訪視,感謝各處室提供相關資料。

22.97111日辦理高二、高三男同學衛教宣導。

23.123日及125日協助經營組辦理日、夜間部註冊事宜

健康中心

1.學期體格檢查(身高、體重、視力測量)已於9/1210/12完成。

2.體位不良通知單已於10月份由保健股長協助發給通知單,提醒體位不良者注意體重控制。

3.新生宿疾調查及二、三年級現有疾病調查已於10月完成。

4.視力不良通知單回條於11月全數交回。

5.一年級心臟病篩檢已於11/22完成,複檢於1/10完成。

6.新生健康檢查已於10/2410/26完成,健康檢查結果矯治回條於12月交回,逾期及未繳交者已記警告。

7.新生胸部X光檢查已於101日檢查完,胸部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已個別通知複檢並追蹤。

8.11/25校慶由救護組保健股長組救護隊協助緊急救護工作已圓滿完成。

9.健康宣導已於111月由海報組協助製作海報並刊登,並由各班保健股長協助配合宣導。

10.救護組保健股長之救護課程訓練於9月完成與評量於1112月完成。

11.傷病處理及每個月傷病統計報表

12.每個月消耗品增減報表及管理

13.健康中心醫療設備管理與保養維護

14.新生宿疾與現有疾病之調查與彙整

15.建立緊急連絡名冊

16.10/3111/14辦理班級健康飲食演講活動。


【生輔組報告】:

1.日常生活作息請老師適時給予學生指導。

2.97.1.9完成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97.1.18送交期末校務會議討論,預計下學期依照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修正本校相關校規,校規修正完成後,預計97學年度開始實施。

3.學期學生獎懲,依學生獎懲實施規定,全校教職員工均有建議權。請師長發現學生優良事蹟,請適時給多獎勵建議,學生有違反生活常規及破壞校譽時,請給予懲處建議;相關獎懲建議單,依表內相關師長表示意見後,小功、小過(含)以下,須奉學務主任核定後(大功、大過須奉校長核定)才會登入學生記錄內。故請建議獎懲師長能適時提出,相關師長意見簽審時能加速辦理,以利處理登錄學生獎懲能讓生輔組儘速完成。

4.學生接受懲處,其想註銷,必須在奉核定之後,故有其急迫性(尤其接近期末)。以改過銷過方式辦理者,最少須一個月的考核期,方可辦理。

5.導師學期班級獎點各班為上限80(含各科小老師獎勵),處室校內活動,請於嘉獎兩次額度內提出建議。

6.學生服儀規定,現行日間部除週三可著便服外,餘均為校服日(可著制服或運動服,唯不可制服和運動服混穿及著短褲),請師長協助要求,避免學生只應付進校門要求。

7.朝會時間有少數學生有刻意規避參加之情事,敦請各班級導師或任課師長能協助掌握人數;亦請副班長及社團副社長確實配合師長點名。

8.組訓交通服務隊230人、秩序服務隊 280人,協助校園交通安全並協助秩序維護,感謝教官室同仁協助。

9. 97.1.25實施學生幹部訓練。


【體育組報告】:

1.本學期校際競賽體育成績表現傑出,師生共同為校爭光,感謝劍道隊何明霞老師、柔道隊王彥書老師、田徑隊李小龍老師、桌球隊張祐慈、壘球隊韓幸霖老師指導及學生辛勞,成績如下:

(1)全國總統盃

男生段外:第一名:劉裕銘、第三名:高酩勛第四名:李榮哲

男生段內組:第三名:尚晏第四名:安良岡龍太朗

社會女子組:第一名:簡瑩珊、第二名:琦、第四名:阮于

(2)基隆市市長盃:

社會男子團體賽:第三名:林政廷 王勇翰 尤捷翔 安良岡龍太朗 姜尚晏

(3)全國青少年盃

高中男子初段以上組個人賽冠軍:尤捷翔 亞軍:安良岡龍太朗

第四名:王勇翰

高中男子段外組個人賽冠軍:李榮哲 亞軍:劉裕銘

高中女子組個人賽第4:簡瑩珊

高中男子段外組個人賽冠軍:李榮哲 亞軍:劉裕銘

高中女子組個人賽第4:簡瑩珊

高中男子段外組個人賽冠軍:李榮哲 亞軍:劉裕銘

高中女子組個人賽第4:簡瑩珊

(4)台北市中正盃

高中男子團體賽冠軍:安良岡龍太朗 李榮哲 周啟年

姜尚晏 葉容銓 劉裕銘 黃曳樊

亞軍:林政廷 王勇翰 尤捷翔

許書秉 張譽耀 劉士維 林璟儒

季軍:張家瑋 黃韋揚 簡士堯

許朝欽 李澤慶 吳承恩 龔恩

高中女子團體賽冠軍:陳孟琦 阮于軒 吳亦芳

簡瑩珊 王麗惠 杜玟俐

高中男子人賽第4:王勇翰

(5)全國中正盃

社會女子團體得分賽第1:陳孟琦 阮于軒 吳亦芳

簡瑩珊 王麗惠 杜玟俐

社會女子過關賽第5:陳孟琦 阮于軒 吳亦芳

簡瑩珊 王麗惠 杜玟俐

男子段外個人賽冠軍:劉裕銘 第6:葉容銓

女子個人賽第3:簡瑩珊

(6)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高男組:第3名 李杰恩

社男組:第2名 張傑盛

(7)臺北市教育盃柔道錦標賽高男組:第5級第2名 張傑盛

1級第2名 李杰恩

1級第3名 王翔立

(8)96年全國暨台北縣市春季田徑公開賽台北市高男組標槍第2名、高女組800公尺第3名、1500公尺第5名、400公尺第8

(9)2007年家樂福台北國道馬拉松女1719歲組第7

(10)96年台北市中正盃秋季田徑賽高女組10x200公尺接力第2名、1500公尺第3

(11)96學年度台北市師生盃路跑錦標賽高女組第5

(12)96年度高中壘球聯賽第4

(13)96年度國語盃桌球錦標賽高女組第4

2.辦理本校第56屆校慶活動,各項學生體育競賽及師生競賽活動,感謝全體體育老師及同仁協助,活動圓滿順利。

3.採購新生運動服,為配合教育局於97.5月實施採購新規定,及採購過程遭遇廢標重購、校內修訂運動服為各科統一樣式、廠商訂製時間耗時等種種因素;動服於近日始製作完成及交貨,並將統一發放,下學年新生運動服、制服將統一公開採購,採購作業將於3月份開始,未來新生可望於開學後領取。

4.參加臺北市學生排球、羽球等比賽,感謝林茂隆、李志文老師熱心指導。

5.參加臺北市教師羽球賽,感謝參賽老師及職員工熱心參與。

6.辦理畢業盃籃、排球及科系盃籃球賽,感謝王金烽、林茂隆老師熱心指導。

7.辦理高一健康操比賽,感謝各班導師熱情參與及體育老師用心指導。

8.辦理各代表隊比賽、經費補助、核銷事宜。

9.每日體育課器材借還及管理事宜。

10.96學年度第2學期承辦教育盃壘球錦標賽。


學務處全體同仁 祝全體教職員工


新春愉快 鼠來寶 !

工作報告

周靜宜主任97.01.18


  1. 96年度1~12月份電話費、電費、水費、影印機使用量及公物維修件數統計如下:

    月別

    電話費

    電費

    水費

    影印用量

    班級、處室燈管水電、玻璃、木作、窗簾、冷氣維修()

    1

    29,474

    314,153

    72,837

    141,960

    95

    2

    29,457

    295,395

    59,673

    114,292

    3

    23,313

    183,465

    61,152

    142,842

    70

    4

    33,183

    305,460

    56,382

    169,145

    109

    5

    28,045

    314,822

    54,810

    178,293

    6

    32,344

    549,698

    58,847

    173,522

    46

    7

    30,867

    613,776

    83,429

    101,288

    42

    8

    27,946

    380,562

    40,513

    101,917

    11

    9

    31,163

    379,139

    47,082

    159,264

    88

    10

    28,826

    560,406

    51,732

    139,537

    87

    11

    30,804

    403,312

    57941

    141,697

    73

    12

    28,024

    314,955

    49,760

    144,926

    50

  2. 96學年第二學期教科書已完成招標作業,預計114日發放教科書繳費單,116日至24日為繳費期間,125日返校日發放書籍。

  3. 依教育局規定綠色採購均需以環保產品為優先考量,不得再以預算不足、業務單位要求等未購買綠色環保產品之理由。

  4. 97年度電腦耗材、文具用品及印刷品需求調查表,請以處室為單位彙整後,於期限內交回總務處。

  5. 97年度共有四項工程施作,分別為和平樓伸縮縫整修工程、行政大樓防水隔熱工程、活動中心廁所整修工程 及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工程;預計1月份辦理甄選建築師,四月份工程案上網招標,五月份完成發包,八月份完工。

  6. 公物損壞網路報修系統已上線試用,歡迎全校師生上網填報;同學如欲報修,請至圖書館公用電腦區使用。

  7. 臨時聘僱人員(兼課老師、社團老師等)將於11718日分批退保;下學期新進人員請聘用單位於報到當日提出加保。

  8. 九十七年度總務工作計畫(如附件)




九十七年度總務工作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配合各處室與全體師生之需求,美化及改善校區環境,增購優良之教學、事務設備,以因應教學多元化,生活化,活潑化,提昇教育品質。

三、工作項目及重點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分 工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一、校區安全檢查及防護

() 維持消防救護器材及防火、防盜設備 之時效

() 實施定期消防及救護訓練與演習

() 校園安全設備檢查及維修

() 落實校區門禁、加強管理人員出入、門禁

() 維護校園安全監控系統

() 辦理並申報消防安檢(消防單位)

經營組

學務處教官室

二、校園環境維護與檢查

() 飲水機檢查及更換濾心,水塔清洗、水質檢查

() 注意電氣檢查及維修

() 建築物升降機維護保養

() 電話系統維護保養

() 辦理並申報建物公共安檢(建管處)

() 推行並宣導能源節約措施

() 維護與管理集會場所之燈光、空調、擴音設備及會議室用具

() 管理維護蒸飯箱、鑰匙、電扇、冷氣、飲用水、自來水

() 校舍修繕登記與速修回報制度並統計

庶務組

學務處

三、營繕工程

(一)完成「和平樓伸縮縫整修工程」

(二)完成「行政大樓防水隔熱工程」

(三)完成「活動中心廁所整修工程」

(四)完成「力行樓震力詳細評估及結構 補強工程」

庶務組


四、教學設備購置案

(一)完成九十七年度教學設備預算採購案

(二)編列九十八年度教學設備概算

庶務組

教務處

五、完成各項財物、勞務採購

完成以下採購案:

  1. 影印機租賃

  2. 電話機保養維修

  3. 電梯保養維修

  4. 水電修復材料採購

  5. 冷氣保養維修

  6. 飲水機保養與水質檢驗委託服務

  7. 文具用品年度採購

  8. 電腦耗材年度採購

  9. 電腦設備採購

  10. 印刷品年度採購

  11. 清潔用具耗材採購

  12. 教學設備採購

  13. 辦公事務用品採購

  14. 日高三及夜高四校外教學委託專業服務廠商勞務採購

  15. 日、夜間部畢業紀念冊採購

  16. 工程委託專業、技術服務廠商勞務採購

  17. 學生餐盒財物採購

  18. 學生制服運動服財物採購

保全勞務採購

庶務組

各處室

六、加強校園美化及綠化

(一)配合各處室教學活動及會議場地佈置

(二)隨時注意花木修剪及栽培

庶務組

學務處

七、工友管理

(一)加強考核與管理,落實自評考核

(二)工友座談(含教育訓練)

(三)表揚優良工友

庶務組


八、財產管理

(一)加強財產登帳、盤點與報廢管理

(二)落實「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

庶務組

會計室

九、出納作業

依以下規定辦理,並把握時效

(一)臺北市市庫支票管理要點

(二)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實施電腦連線存帳作業要點

出納組

各處室

十、文書作業檔案管理

(一)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公文程式條例及檔案法,加強檔案管理及公文稽催等檔案、文書作業

(二)執行「電子公文交換作業」

文書組

各處室

四、實施原則:本年度計畫總務處各組依權責執行,並相互支援,以完成各項工作為目標。

五、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年度相關經費支出。

六、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奉校長核定後施行。

實習輔導處 工作報告

盧錫瑩主任97.01.18


壹、感恩與致謝

感謝各位老師長期以來對實習處的支持及協助!去年本處承擔【商業類】在校生丙級技術士專案技能檢定的北市分區召集學校、【工業類】丙級技能檢定及【技藝競賽】、【實習商店】等相關工作,感謝支援與協助已順利完成,今年度的工作又再度展開請大家繼續給予支持與協助。

【實習組】

  1. 已辦事項:

一、召開95學年度【實習商店活動】檢討會,感謝與會同仁提供寶貴意見,作為本學年辦理參考。

辦理高二實習商店分科宣導會。

召開96學年度實習商店活動第一、二次籌備會議,公布活動辦法、日程表及注意事項,本學年因考量學生未來升學,故訂於41920日辦理

辦理96年度全國技能檢定第三梯次(社青組)報名事宜,感謝各科主任協助(近日辦理97年度全國技能檢定第梯次門市服務國貿業務職類報名工作)

、辦理96年度工、商業類在校生丙級技能檢定專案證照發放事宜。

、辦理97年度工業類丙檢校內報名預估調查統計事宜;1/17赴木柵高工參加報名工作會議,領取報名表及完成報名工作,感謝各科科主任協助。

、預估97年度商業類丙檢校內報名人數事宜。


  1. 待辦事項:

一、96學年度實習商店活動各項業務於第二學期全面展開,感謝各處室及各科教師協助。

二、辦理97年度商業類丙檢校內報名人數統計事宜。

測試日期:商業類廣告設計術科為53

工業類學科測試為:54日。

商業類學科及會計事務術科為510日。


【就業輔導組】

  1. 已辦事項:

一、96學年度上學期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本校共開辦商業與管理職群、設計職群,共3個班,課程於115日已全部結束,感謝授課教師會計科吳美真老師、商經科陳玲美老師、廣設科郭金福老師、趙儷黛老師及費國鏡主任的協助。

二、97年度技職學校商業類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工作由國立彰化高商擔任總召,臺北市分召仍為本校,於111日召開籌備會完畢,隨即展開報名等檢定事務。

三、97年國中生寒假輔導研習營將於12228日於各開辦高職舉行,本校已彙整經費明細報局,續待彙整各校成果報告及照片。

四、舉辦高一「美姿美儀」、高二「勞工權益」、高三「理財達人」講座;與校友會合辦「就業與創業」、「校友會與你」講座。


  1. 待辦事項:

一、97年度國中生寒假輔導營,本校於122日開辦設計類【魅力彩繪營】,感謝費國鏡主任擔任授課講師。

二、97年度技職學校商業類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工作已開始辦理,與96年度相同開辦會計事務、廣告設計及網頁設計三職類預計33-7日接受北區參檢學校報名。

三、96學年度下學期將與校友會合辦三場演講,內容洽談中。

四、辦理明德國中等學校之職業試探活動。


【建教合作組】

  1. 已辦事項:

一、本校參加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電腦軟體設計競賽,指導老師王幸紅老師得獎名單:321 陳建彰、第三名321 蔣筱涵、320 林雅薇

      佳作321 蘇冠霖、321 王小玲、319 李振鈺、219 林志杰

二、本校參加第37屆全國技能競賽圖文傳播設計技術職類榮獲佳績,指導老李佳珍老師。

得獎名單:第三名323 張明璇、第四名323 沈依凡

三、本校參加96學年度全國商科技藝競賽榮獲共計有職種榮獲佳績指導老師及得獎選手名單如下

商業廣告團體獎第2文書處理團體獎第12

電腦繪圖職種:3324 羅梓綺、指導老師:李佳珍老師

會計資訊職種:4309 羅會中、指導老師:張慈娟老師

商業廣告職種:9323 鍾欣樺、第20323 陳姵蓉

指導老師:李佳珍老師

程式設計職種:15321 陳建彰、指導老師:王幸紅

文書處理職種:34321 黃馨慧、第41321 粘淑郁

指導老師:林彩鳳老師

  1. 待辦事項:

一、預計312班會課時間辦理一、二年級租稅測驗

二、預計314日辦理校內技藝競賽,挑選全國賽培訓選手

輔導室 工作報告

主任輔導教師孫中瑜97.01.18


一、本學期輔導工作榮譽榜:

1.周玉連老師於968榮獲教育部9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高中職優秀人員獎。

2.呂靜淑老師、趙慧敏老師及夜間部葉俊偉老師以「高職學生愛情關係與交往階段之分析」,參加台北市第八屆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行動研究論文發表類(96.9.28出版)榮獲高職組優等獎。

3.秦玲美老師及本室孫中瑜主任以「學校日親師座談會活動成效探討─以士林高商班級實施為例」,參加台北市第八屆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行動研究論文發表類(94.9.28出版)榮獲高職組佳作獎。

4.呂靜淑老師參加「臺北市96年度教育人員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通報率提升及防治工作」案例徵選活動榮獲入選

5.223李曄同學榮獲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中高職推動生命教

育系列活動「生命萬花筒」攝影比賽優等獎,感謝陳哲祥老師

指導

二、本學期輔導工作執行情形報告,(如附件一),敬請參閱。

三、本學期輔導室「諮商晤談人數統計表」,(請參閱附件二)

四、請大家配合教育部政策人人皆有擔任認輔老師的義務感謝校長、全校教職員工及實習老師,協助擔任認輔教師」(共計教職員工有94位,實習老師有2位)積極參與「認輔工作」;賞識孩子開始讓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孩子,都有機會得到最適切的幫助

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研編「推展性平等教育教材(http://www.gender.tp.edu.tw課程與教學/教學園地/教案)敬請各科召集人於下學期初召開教學研究會時能請老師利用時間規劃、設計相關平等教育補充教材單元融入教學內容,研討訂定各科教學進度,於下學期上課中實施融入教學活動。局頒本學年度10個基本教學單元:

11-1-3身心兩者之互動63-2-1變天

22-1-1自尊與愛73-3-1黑與紅

32-2-3情感的表達84-2-1與眾不同

42-5-1遠離性騷擾95-2-2剪一剪、報一報

52-5-2避孕又防病,安全有一套(105-4-1情慾自主

各單元內容,請參閱教育局贈光碟片或上網(如上列教育局網址或本校首頁右側性別平等教育網查閱。

六、「生涯處處是綠洲-升學進路輔導手冊【96年度修訂版】」,已陸續修訂,感謝多位老師協助撰稿編輯;預計在下學期開學後(二月下旬)印製、出刊

七、感謝高一、高二擔任「生涯規劃」、「國防通識」、「健康護理」學科教學的老師、教官以及實施班級輔導的輔導老師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真愛值得等待課程」

八、本校9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工作報告請參閱附件

平等教育的推動將因我們每個人的參與而落實,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十三條規定學校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以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為收件單位(本校夜間部則為夜生輔組)。現在通報法規已改為教育人員責任通報制由第一位知悉人依規定於知情24小時內打113電話,並填妥「臺北市家庭暴力與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表」或「臺北市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傳真該中心,完成通報事宜;並請第一位知悉人於最短時間內一定要通知學務處(或夜間部)生輔組長,完成校安通報,若失職有可能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一條:「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家庭暴力之犯罪嫌疑者,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否則會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針對第一位知悉人)

學生發生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事件

教育人員(包括編制內教師、兼任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習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等)知悉

 

1.知情24小時內打113通報及傳真通報家暴及性侵中心2.24小時內通知學務處(或夜間部)生輔組長

如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告知受害人可填寫調查

申請書,一旦書面申請完成

3個工作日內送達性平會

 

校安通報



十、特別感謝郭裕芳、高慧芳、潘美娥、李瓊雲、孫中瑜、林彥佑、黃淑薇依次帶領生命教育工作坊─教師成長團體另有賴麗如小姐主動協助支持本活動。下學期將預定由李瓊雲、黃淑薇、張慈娟、高慧芳老師帶領。

十一、預定下學期辦理之研習(若有好講題、好講師歡迎向輔導室推薦)

97/3/1 下午學校日親師座談會暨辦理「如何創造孩子的學習高峰」家長研習(王淑俐教授)

97/3/133/274/104/24辦理生命教育工作坊~教師成長團體。

97/4/11下午辦理認輔工作會議暨全校教師輔導知能研習(談教師班級經營及如何引導學生學習-友緣基金會執行長)。

97/5/2 辦理臺北市97年度公私立高職「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傳承研討會()

---高危險群學生的學習輔導-張景媛教授(慈濟大學教研所教授)。

97/5/225/296/56/126/19辦理臺北市97年度公私立高職

生涯輔導工作坊-黃素菲教授(陽明大學諮商中心副主任)參加成員以生命教育工作坊為主及校內外有興趣的老師。

97/6/3辦理臺北市97年度公私立高職「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傳承研討會() ---輔導法令與體制的變革對學校輔導工作的影響-夏林清教授(輔仁大學)

十二、下學期31(週六)下午預定為「學校日」親師座談會本學期日間部家長出席率29.69%;夜間部家長出席率13.30%請各位導師、任課老師及相關同仁,在寒假中利用時間儘早規劃班級經營計畫及教學計畫。

1:本校學校日活動家長出席人數統計表:

學期名稱

(日)全校學生人數

(日)出席家長人數

(日)

總出席率

89年第2學期

3,017

314

10.4%

92年第1學期

2.760

733

26.56%

93年第1學期

2,812

714

25.39%

93年第2學期

2,777

406

14.60%

94年第1學期

2,785

782

28.08%

94年第2學期

2,757

534

19.40%

95年第1學期

2,797

751

26.85%

95年第2學期

2,773

559

20.16%

十三、本學期輔導室辦理多項活動,如:

()性別平等教育專題演講(12/12)

(二)教師輔導暨特教知能研習校園常見情緒障礙學生的特徵及因應策略。」專題講座(11/16)。

()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特別感謝吳佳珊老師的總彙整成果

()辦理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導團團員專業督導與知能研習(9/139/2610/2411/8;辦理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11/28)。

()本學期辦理7次生命教育工作坊~教師成長團體。

()1場諮商專家到校服務~個案討論會(10/18)

(七)學生輔導AB表填報系統研習(10/1211/2)

()真愛永不遲~父母效能工作坊(10/510/1210/19)

(九)家庭教育研習~烘焙讀書會(10/2611/9)

() 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家長成長研習。主題:教養的迷思(10/05)。

(十一)學生週會專題講題:「真愛值得等待」96年度未成年未婚懷孕防治宣導。(11/7)

青少年人際關係的成長。(11/2)

(十二)「舞動心靈」認輔學生小團體活動。(10/2611/211/911/1611/3012/7)

(十三)辦理校內「教育部96學年度生命教育3Q VERY MUCHAQ/EQ/MQ達人評選活動及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讀物及影片)心得寫作徵文比賽。(1/151/17評審完畢,特別感謝林彥佑老師籌辦、許俊鈺主任、惠風老師、王秋錳老師、葉雀紅老師、劉淑華老師及翁翠娟老師辛苦擔任評審工作)

十四、本校辦理請宏達基金會協辦97.1.24「卡內基激勵訓練教職員班」錄取名單公告共56(已額滿)(已公告於本校首頁公告訊息):黃贇瑾校長、 張淑惠、 許淑婷、 殷淑玲、 謝湘麗、 劉美珠、 吳清華、 林閨秀、 歐義隆、 巨秀蘭 、 林彥佑、 葉玲朱、 郭裕芳、 張祐慈、 張慈娟、 李瓊雲 、 惠 風、 陳瑋鈴、 周小平、 王慧珠、 范嘉玲 、盧佳欣、 趙儷黛、張簡金玲 、李 梅、郭金福、 劉淑華、 施乃華、 郭景倫、 楊秀華、 黃子恩、 薛淑如、李建宏、 曾婉玲、 蔣彬彬、 林淑貞、 龔信翰、 陳子緯、 廖幼如、 郭姿吟、李佳珍、 徐曉珍、 陳美妤、 李曉菁、 李淑慎、 黃堂源、 趙倩慧、王麗慧、 孫如文、陳惠貞、 劉昆龍、 黃郁敏 、 劉思慧、 黃淑薇、秦玲美、陳桂芳。

1.敬請97.1.24(週四)當天準時於8:30以前完成報到,8:30準時開始研習。

2.地點: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

3.若有要吃素食的老師或同仁,請於1.18(週五)前告知輔導室(分機:511)孫中瑜或葉玲朱小姐。



敬祝大家新春如意,鼠年行大運!


附件一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

輔導工作行事曆

96.9~97.1




起訖




日期

工作計畫

執行




單位

協辦




單位

執行情形



已經

辦理

正在

辦理

尚未

辦理


8/19

8/25

1.高一新生始業輔導(8/21~22

2.高一新生綜合資料調查

8/ 22

3.研擬班會課討論題綱


※※夜間部

1.高一新生始業輔導(8/21~22

2.高一新生綜合資料調查

8/22

學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訓育組

輔導室


各處室



輔導室











第一週


8/26

9/1

1.校務會議【1】(8/29

2.各科教學研究會(8/29

3.輔導室室務會議(8/29

4.開學典禮(8/30

5.輔導股長幹部訓練(8/30


※※夜間部

1.校務會議【1】(8/29

2.各科教學研究會(8/29

3.輔導室室務會議(8/29

4.開學典禮(8/30

5.輔導股長幹部訓練(8/31

校長室

教學組

輔導室

教務處

輔導室



校長室

教學組

輔導室

訓育組

輔導室

各處室












二週


9/2

9/8

1.輔導股長定期集會(9/3起)

2.高二輔導股長輪值(9/3起)

3.局編「兩性平等教育補充教

材」融入教學(9/3起)

4.高一填寫「學生綜合資料紀

錄表AB」(9/3起)

5.暑假作業複習測驗(9/3

6.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1】-生涯輔導專題(1)」

9/5

7.高一班級輔導-定向輔導

9/3~9/7

8.玻璃娃娃宣導(9/7

9.轉學(部)復學生及家長座談

會(9/7

10.擬定本學期輔導工作行事曆

11.籌劃本學期各項輔導工作實

施相關事宜

12.輔導室網頁更新【1

13.期初IEP會議


※※夜間部

1.高一至高三輔導股長輪值

9/3起)

2.高一填寫「學生綜合資料紀

錄表AB」(9/3起)

3.期初導師會議(9/5

4.AB卡銷毀(9/6

5.彙整轉、復、休學學生資料,

進行追踪輔導(9/7

6.期初IEP會議(9/11

7.擬訂本學期輔導工作行事曆

8.籌劃本學期各項輔導工作實

施相關事宜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務處


輔導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特教組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特教組

輔導室

輔導室


特教組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各處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三週


9/ 9

9/15

1.性別平等教育「負責的愛、安

全的性-真愛值得等待」六

大課程教學(9/10起)

2.高一實施語句完成測驗

9/11~9/14

3.高三導師會議(9/12

4.高三導師座談會(9/12

5.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2】-生命教育專題(1)」

9/12

6.高一班級文庫【1】(9/12

7.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

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

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1

9/13)。

主題:青少年飲食、身體自我

形象問題探討。

8.學校日活動(9/15

9.彙整各大學、四技二專學校

簡介【1

10.函索各大學、四技二專學校

簡介資料(視需要)

11.函索高一新生原國中基本資

料(視需要)


  • 夜間部

1.收集、彙整升學資料

2.學校日活動(9/15

教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圖書館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高一

導師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四週


9/16

9/22

1.高二班級輔導「興趣量表」施

測(9/17~9/28

2.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1

9/20

3.高三班級輔導-升學輔導

9/20

4.高三校外教學行前說明會。

9/21

5.彙整轉、復學生資料,進行

輔導


  • 夜間部

1.兩性教育演講(9/21

2.轉復學生輔導【1

3.異動學生AB卡移轉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訓育組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五週


9/23

9/29

1.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

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

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2

9/26)。

主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處理

之社會資源運用。

2.高三校外教學(9/26~9/28

3.全國商科技藝競賽報名

9/26~10/1

4.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教

師進階輔導知能團體成長研

習【1】(9/28)。

主題:溝通技巧~人際溝通分

5.期初特教推行委員會

6.教師節感恩活動(9/28


  • 夜間部

1.轉復學生輔導【2

輔導室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六週


9/30

10/ 6

1.優良學生選舉(10/1~10/5

2.高三「輔導線上之1」出刊

10/1

3.家長成長團體【1】(10/1

4.輔導工作委員會議【1

10/3

5.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小組會議

1】(10/3

6.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

組【1】(10/3

7.高二班級文庫閱讀【1

10/3

8.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2

10/4

9.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教師進階輔導知能團體成長

研習【2】(10/5)。

主題:溝通技巧~人際溝通分

10.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家長成長研習。

主題:教養的迷思(10/05

11.愛滋病防治宣導(10/05


夜間部

1.高四「輔導線上之1」出刊

10/1

2.輔導工作委員會議【1

10/3

3.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小組會議

1】(10/3

4.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

組【1】(10/3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圖書館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七週


10/ 7

10/ 13

1.第一次期中考試(10/8~10/9

2.家長成長團體【2】(10/8

3.北適性學習社區學校AB

填報系統研習【1】(10/12)。


  • 夜間部

1.第一次期中考試(10/8~10/9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學組

各處室












八週


10/14

10/20

1.家長成長團體【3】(10/15

2.高二班級輔導【1】性別平等

教育(10/15~10/22

3.出刊「風樓心語40期」【1

10 /16

4.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3】-性別平等教育專題

1)」(10/17

5.高一導師會議(10/17

6.高一導師座談會(10/17

7.個案討論會(10/18

8.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教

師進階輔導知能團體成長研

習。

主題:溝通技巧~人際溝通分

析【3】(10/19

9.法治教育(10/19


  • 夜間部

1.出刊「風樓心語40期」【1

10 /16

2.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1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九週


10/21

10/27

1.高三第1次模擬考

10/22~10/23

2.高一、高二第1次學業競試

10/22~10/23

3.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

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

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3

10/24)。

主題:家庭暴力案例及加害人

處遇策略。

4.新生健康檢查(10/24~10/26

5.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3

10/25

6.烘培讀書會【1】(10/26

7.認輔學生成長團體【1

10/26


  • 夜間部

1.高四第1次模擬考

10/22~10/23

2.高一、高二、高三第1次學業

競試(10/22~10/23

教務處


教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學組


教學組

各處室


各處室


































十週

10/28

11/3

1.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4】-生涯輔導專題(2)」

10/31

2.人口教育宣導月

11/1~11/30

3.北適性學習社區學校AB

填報系統研習【2】(11/2

4.認輔學生成長團體【2

11/3

學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11/4

11/ 10

1.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1

11/7

2.性別平等教育專題演講

(11/7

主題:學校如何落實性別平等

教育

3.認輔學生成長團體【3

11/10

4.校慶運動會各項預賽

11/5~11/22

5.高三「輔導線上之2」出刊

11/5

6.高二導師會議(11/7

7.高二導師座談會(11/7

8.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

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

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4

11/08)。

主題:復學生生涯諮商。

9.烘培讀書會【2】(11/09

10.校內國語文競賽(11/09


夜間部

1.高三「輔導線上之2」出刊

11/5

2.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1

11/7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 日期延至12/12


  • 日期延至12/12
























  • 日期延至12/12


十二週

11/ 11

11/17

1.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4

11/15

2.認輔工作會議(11/16

3.教師輔導暨特教知能研習

11/16)。

主題:校園常見情緒障礙學生

的特徵及因應策略。

4.認輔學生成長團體【4

11/16

5.臺北市高職學生英語歌唱比

賽(11/17


  • 夜間部

1.導師會議【2】(11/7

2.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2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特教組

輔導室




輔導室




訓育組

輔導室
















三週


11/18

11/24

1.彙整各大學、四技二專學校

簡介【2

2.輔導室網頁更新【3

3.頒發「台北市士林區愛心服務

隊清寒優秀獎助學金」(11/22


  • 夜間部

1.彙整各大學、四技二專學校

簡介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四週


11/25

12/1

1.校慶運動大會及士商藝術節

11/25

2.沈美紅老師紀念獎助學金頒

獎(11/25

3.臺北市96年度公私立高職

「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輔

導團團員專業督導知能研習

暨年末檢討成果發表會【5

11/28)。

主題:對高職生之危機事件處

理與輔導。

4.2次期中考(11/29~11/30

5.面試經驗談彙編(11/30

6.認輔學生成長團體【5

11/30

7.廁所清潔、美化宣導月

12/1~12/31


  • 夜間部

1.校慶運動大會及士商藝術節

11/25

2.2次期中考(11/29~11/30

3.面試經驗談彙編(11/30

學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訓育組


教學組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五週


12/2

12/ 8

1.高一男生「心橋座談會」

12/3~12/7

2.高三「輔導線上之3」出刊

12/3

3.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5】-性別平等教育專題

2)」(12/5

4.高二班級文庫【2】(12/5

5.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5

12/06

6.防治藥物濫用(12/7

7.防治幫派演講(12/7

8.認輔學生成長團體【6】(12/7


夜間部

1.高三「輔導線上之3」出刊

12/3

2.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3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圖書館

輔導室


教官室

教官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 合併至下學期

高一下班級輔導

六週


12/9

12/15

1.全國商科技藝競賽

12/11~12/13

2.菸害防制(12/14

3.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3

4.輔導室網頁更新【4


夜間部

1.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4

2.輔導室網頁更新【4

實習處


教官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七週


12/16

12/22

1.出刊「風樓心語41期」【2

12/16

2.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6】-生命教育專題(2)」

12/19

3.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6

12/20

4.高三第2次模擬考

12/20~12/21

5.高一、高二第2次學業競試

12/20~12/21


  • 夜間部

1.出刊「風樓心語41期」【2

12/16

2.高三興趣量表施測(12/21

輔導室


學務處



輔導室


教務處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 日期改至

9/17~9/28

八週


12/23

12/ 29

1.高二班級輔導-「興趣量

表」結果解釋(12/2512/26

2.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4

3.彙整各大學、四技二專學校

簡介【3


夜間部

1.彙整缺、曠課過多學生資料

,進行追輔導【5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十九週


12/30

1/ 5

1.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7

01/03

2.期末IEP會議

3.轉科(轉部)考試

4.彙整各項輔導工作實施資料

,建立電子資料檔【2

5.輔導股長期末工作考評


  • 夜間部

1.高三「興趣量表」補測(1/2~6


2.期末IEP會議

輔導室


教務處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特教組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 日期改至

10/1~10/5

廿


1/ 6

1/12

1.高三「輔導線上之4」出刊

1/7

2.提供導師「班會討論參考資

料【7】-生涯輔導專題(3)」

1/9

3.期末特教推行委員會(1/11)


夜間部

1.高三「輔導線上之4」出刊

1/7

輔導室


學務處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各處室










第廿一週


1/13

1/19

1.高一、高二期末考

1/15~1/17

2.期末校務會議(1/18

3.教學研究會(1/18

4.輔導工作委員會議【2

1/18

5.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2

1/18

6.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小組會議

2】(1/18

7.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

組【2】(1/18

8.休業式(1/18

9.全年級導師會議暨期末德行

成績評審會議。


  • 夜間部

1.高一、高二、高三期末考

1/15~1/17

2.輔導工作委員會議【2

1/18

3.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2

1/18

4.推動生命教育工作小組會議

2】(1/18

5.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

組【2】(1/18

6.休業式(1/18

7.期末德行成績評審會議

教務處


校長室

教務處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教務處

學務處




教學組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訓育組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各處室

























































第廿二週


1/20

1/26

1.寒假開始(1/21~

2.留察生家長座談會


  • 夜間部

1.寒假開始(1/21~

2.留察生家長座談會


學務處




訓育組


各處室









附件二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

諮商晤談人數統計表


個別諮商




















/













































八、

10

13

46

13

7

1

17

4

8

3

19

0

38

3

48

4

19

5

1

0

213

46

23

59

8

21

11

19

41

52

24

1

259

28

1

74

17

12

1

38

3

17

8

8

0

32

4

64

6

15

4

0

2

288

46

29

91

13

41

25

8

36

70

19

2

334

8

7

67

18

3

0

26

5

17

5

7

0

13

1

60

5

17

3

2

3

220

47

15

85

3

31

22

7

14

65

20

5

267

、一

10

8

85

31

9

2

26

22

15

7

27

0

17

0

71

15

33

17

2

9

295

111

18


116

11

48

22

27

17

86

50

11

406



56

29

272

79

31

4

107

34

57

23

61

0

100

8

243

30

84

29

5

14

1,016

252

85

351

35

141

80

61

108

273

113

19

1,266






1.個人特質:包含生理、心理、興趣、情緒…等。

2.生活輔導:包含抽煙、打架、服儀、遲到、缺曠課…等。

3.學習輔導:包含學習興趣、學習方法、應試技巧、低成就…等。

4.生涯輔導:包含升學、就業、生涯規劃…等。

5.人際適應:包含同性交友、異性交友、師生關係、家庭關係、社會關係…等。

6.統計截止日期:9713日。



附件三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

「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小組」報告

執行策略

工作要項及內容

工作進度

執行單位

本學期執行情形

備註

已經辦理

正在辦理

尚未辦理


成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如附件一),定期召開執行小組會議,研議討論年度配合工作計畫及學校年度重要措施:

1校長親自帶領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並定期召集各處室,統整規劃、集思廣益、相互支援。

2、將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納入校務計畫中周延規劃,並配合教育局督導訪視自評表,定期檢視執行成果及召開檢討會,並推薦校內執行工作有功人員接受獎勵表揚。

3、透過行政及專業督導,夥伴學習及研討觀摩機制持續深化方案之推動。

4,各項學生事務與輔導重點工作之落實借重專業人員,建構校內專業督導機制。

5、運用「夥伴學校」或「策略聯盟」方式,積極尋求助力,突破瓶頸。

6、落實教師輔導學生之職責,並加強學校本位的研習與進修機制。

7、推動認輔制度

8、配合學校活動,宣導輔導網路觀念及其功能,並積極辦理網路連線事宜。

9、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處理學校偶發及緊急事件。

10篩選評估校內二、三個案進行輔導與必要之轉介工作


96.1.~ 96.3.



96.1.~96.12.



96.1.~96.12.





96.1.~96.12.



96.1.~96.12.



96.1.~96.12.


96.11.~96.12

96.1.~96.12.

96.1.~96.12.



96.1~96.12.


96.1~96.12.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輔導室



輔導室、學務處


教務處、

夜間部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夜間部

輔導室





















1、依法落實中輟通報系統。

2、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復學,對於中輟復學生,應加強輔導措施,避免再度中輟。

3、針對課業及學校生活適應不良學生,規劃適性多元課程,且不得以其適應或行為、課業等問題要求學生轉學。

4、建立校內中輟生輔導及復學安置工作評估指標,定期分析研究,並詳實紀錄輔導過程及成效。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各處室

各處室


教務處、學務處、

夜間部


輔導室









1、依法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訂定學校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並加強宣導。

2、建置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與安全校園空間,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公告週知。

3、依法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協助。

4、學校考績會、申評會、教評會之組成,應符合性別比例之規定。

5、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及宣導工作。


6、強化教育人員對兒童及少年保護、家暴及性侵害事件責任通報宣導。

7、推選教師參加種子講師培訓,協助教師加強對兒少保護、家暴、性侵害事件敏銳度及辨識能力。

8、保護責任通報人,如其身分資料遭洩漏致有安全之虞,應即聯繫警察單位提供安全維護,並酌予諮商、訴訟扶助。

9、針對責任通報事宜,訂定獎懲措施,加強對未盡責任通報案件查處。

10、妥善運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加強對學生家庭狀況進行評估,辨識兒少保護或家暴案件高風險家庭,適時予以關懷訪視或轉介。

11、辦理家庭暴力目睹兒童及少年輔導工作。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輔導室



各處室


各處室


人事室


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

學務處、夜間部


輔導室


學務處、夜間部、輔導室


學務處、

夜間部


輔導室




輔導室




































1、辦理教師生命教育、憂鬱及自傷防治輔導進修及學生宣導活動,鼓勵學校讀書會選讀相關書籍。

2、增進生命教育課程教學發展,於不增加課程之生活體驗原則下,提供學生生活化的生命教育

3、鼓勵教師研發並運用生命教育相關教材教法,進行融入式教學

4、篩選憂鬱傾向及自我傷害高危險群學生,進行輔導及定期追蹤等相關工作。

5、建置學生憂鬱及自傷預防處理機制,統整校內外資源共同進行防治工作。

6、規劃學生壓力調適及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方案,內容包括提升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等相關議題。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輔導室



各處室



教務處、

夜間部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1、配合教育局辦理6小時人權教育研習。

2、落實執行校務會議所訂之「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研議學生操性成績改進方向,並建立學生申訴制度。

3、檢討改善學校校規及生活管理之相關規定,提出保障師生權益之相關具體做法。

4、依「教育部人權教育實施方案」,持續加強宣導並落實各項措施。

5、依「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增進師生及家長正確法治觀念,建立積極之法治態度,以降低青少年犯罪。

6、依據「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在學校既有基礎上,結合相關資源共同發展具特色且永續之品德教育校園文化。

7、依據「公民教育實施方案」,加強公民教育實踐。

8、依據「各級學校友善校園人權指標及檢核表」訂定校園人權環境指標,辦理檢核查察工作。

9、配合教育局辦理學生人權、品德、法律常識大會考。

96.1.~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 96.12

學務處、

夜間部


各處室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學務處、

夜間部






















1、依教育部之規定設計各項訓輔專業知能在職教育報名表


2、鼓勵教師申請輔導相關科系或學分班進修。

3、配合教育行政機關計畫,派員參加各類輔導有關學術活動。

4、規劃辦理初任導師傳承座談活動,提升導師輔導職能。

5、規劃辦理輔導知能、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及人權法治教育等議題研習。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6.1.~ 96.12.



95.1.~ 95.12.


學務處

輔導室

夜間部

輔導室


輔導室


學務處

夜間部


輔導室、學務處










工作報告

林閨秀主任97.01.18


一、依規定本校行政人員(含兼行政人員及技工、工友)96學年度寒假期間,除97.1.211.2597.2.5日需全日上班外,其餘日期得以加班、或延長上班時數補休方式,半天上班,惟各處室必須留置相當人力,維持業務正常運作。

二、擬申請於98學年度自願退休人員,自即日起至97215日止,請檢據相關資料影本至人事室辦理登記。

工作報告

黃惠櫻主任97.01.18


宣導事項:

一、辦理九十六會計年度關帳後相關工作、會計報告、決算等事宜。

二、97年度預算市議會審議中。

97年度預算基金來源448,828,876,基金用途488,794,993元。

基金用途用人費用451,576,243元佔 92.39%

建築及設備12,569,491,2.57% ,其餘辦公事務用品等費用

(含保全社團補助等專款經費) 24,649,259,5.04%,

年度預算可應用資源有限,請節約。

九十七會計年度開始執行:

197年度學校經常需要之物品,應統合需求,同性質採購併案辦理。

2: 97年度預算維修項目,應在年度初通盤規劃維修項目,統合需求

同性質採購併案辦理。

397年度教學設備及工程請依規定辦理採購發包程序,掌握執行績

效。

工作報告

陳佳如代理主任97.01.18


一、感謝各位老師這學期的支持與協助。希望下學期請各位老師繼續給予學生教誨與指導。

二、96學年度夜間部重點工作如下:

()教學正常化,學生五育並重。

()加強學生生活教育、禮節、秩序、整潔、公德心。

()提供良好工讀就業機會,並追蹤輔導。

()增強學生體適能。

()重視學生社會服務,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精神。

三、各組工作報告

教學組工作報告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教師課程以及鐘點費、授課日誌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定期考、期未考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重修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高四日技二專模擬考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學科競試以及作業抽查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排課相關事宜。

()辦理夜間部96學年度課程發展相關事宜。


註冊組工作報告

()已完成夜間部四年級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說明會

()已完成夜間部學產等獎助學金之申請發放

()已完成夜間部學分抵免等成績相關事宜

()辦理96年度上學期各班智育前三名之獎勵

()辦理轉部轉校學生成績相關事宜

()辦理清寒、特殊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

()辦理證照抵免學分事宜與發放競試獎勵金

()辦理四技二專推甄申請說明會與模擬面試


訓育組工作報告

()辦理96學年高四畢冊招標事宜。

()抽檢96學年第一學期高一~高四公共服務時數本。

()辦理96學年第一學期高一~高四德行評語輸入及群育成績輸入。

()辦理96學年第一學期聯課活動社團指導老師費用請領相關事宜。

()辦理96學年第一學期三糾聯會期末大會相關事宜。

()核算961月份導師費。


體衛組工作報告

()新生健檢、新生制服套量發放、換發以及補發、訂定體育科教學計畫

()96學年度康樂、服務股長、幹部訓練

()召開夜間部衛生糾察期初大會、期中大會、期末大會

()辦理96學年度33籃球比賽、支援56屆校慶運動會各項預賽、決賽

()辦理96學年度心臟病篩檢、夜間部師生捐血活動

()辦理96學年度打掃相關事宜


就業輔導組工作報告

本學期完成具體工作︰

1. 持續辦理設備相關業務。

2. 持續辦理就業輔導相關業務。

3. 96學年度812月廠商求才67廠次、學生求職112人次、輔導成功3人次。

4. 辦理就業相關講座。

5 辦理96學年度學生實習商店說明會相關事宜。

6. 辦理96學年度學生實習商店營業計劃講座相關事宜。

7. 受理97年度第1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校內報名。


下學期重點工作︰

1. 持續辦理設備相關業務。

2 持續辦理就業輔導相關業務。

3. 受理97年度工業類在校生丙級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職類校內報名。

4. 受理97年度商業類在校生丙級技能檢定會計事務暨網頁設計職類校內報名。

5 受理97年度商業類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報名。

6. 協辦96學年度學生實習商店。


生輔組工作報告

()學年度上學期依計畫完成幹部訓練、三次服儀檢查,並配合教育局實施液篩檢。

()機車停車管制工作

()各項生輔組例行工作(晚會、糾察隊執勤、訓練)

() 1.18實施96學年度第一學期德行審查會議


四、配合事項:

()212日下午15:00召開夜間部教學研究會,請各位老師準時參加(將有提案於教學研究會中作決策,請老師務必參加以免損失自己權益)

()212日第一節課開學典禮,請導師隨班輔導;第二節註冊;第三~五節正常上課。

()213日將進行複習考,請該班任課教師隨班監考。


教 官 室 工作報告

陳俊中主任97.01.18

  1. 軍訓人事:

    1. 教官室總人數為11員:主任教官1員、一般教官10員(含日間部7員夜間部3員

    2. 郭碧英教官自96.11.23日借調至教育部軍訓處,預計97.2.21日返校服務。

    3. 賴淑秀教官已考取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於97.3.3日至管理學院接受軍事正規班教育,預計97.7.4日返校服務。

    4. 96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官缺額計2人,已向教育局軍訓室反應,本次令派1新進教官到校服務。

  2. 軍訓教育:

    1. 課務:96年度第二學期課務規劃

      1. 高一國防通識課程由:王有國教官、蔣德馨教官、林宜虹教官及新進教官負責授課及出題評量;夜間部由陳秀鈴教官負責。

      2. 高二國防通識課程由:吳紹和教官、郭碧英教官及謝幸妏教官負責授課及出題評量;夜間部由陳秀鈴教官負責。

      3. 高三軍訓課程由:全體教官負責授課及出題評量;夜間部由談偉華教官負責。

      4. 夜間部高四軍訓課程由:談偉華教官及陳秀鈴教官負責。

      5. 每位教官授課約為10~14個班級。

      6. 預計於97.1.24日完成96學年度第二學期各教官授課計畫提報。

    2. 教學資源蒐集及管理:
      國防通識、軍訓課程教材教具、教學相關資源本室統一放置校安中心、研討室,供教官同仁授課使用。

    3. 研習:

      1. 臺北市教育局軍訓室於97.1.24日下午13:30時在大安高工辦理專題講座,本校教官依規定除值勤外,全員需出席。

      2. 96學年度臺北市教育局青年動員服勤-學生防護營,本校報名2人,於97.1.29~97.2.1日參加。

    4. 生活輔導:

      1. 平時利用時間加強學生生活常規溝通及相關規範宣導。

      2. 96學年度第一學期輔導日、夜間部學生計91人次(9-12),輔導記錄表會簽相關師長,並送校長核閱。

      3. 96學年度第一學期協助導師與家長連繫計1007人次(96.9-97.12)

    5.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本校為教育局規劃第七分區(士林)負責學校)

      1. 士林站區巡查:

        1. 規劃及實施:967月至12月每週至少實施二次士林站區巡查,巡邏時間為下午四時至六時。

        2. 執行成效:96年下半年度執行士林站區校外聯巡,計152人次(執行至12/14止),感謝士林區各高中職、國中訓輔人員及士林分局各派出所員警的辛勞。

        3. 96年暑假期間聯合訪視援例依本站區排序順輪,第一組由華岡藝校開始、第二組由格致國中開始,已於96.7.24執行完畢,圓滿達成任務。

        4. 96年下半年度7-12月份士林站區校外聯巡值勤經費已依限結算申報,並通知各單位領取。

      2. 校外聯席會報:於12/20實施完畢,參加人員為士林區高中職學校校外承辦人、士林區國中小生教組長、少輔組、分局及派出所警察、交通隊、公車等單位代表。

      3. 宣導事項:未滿18歲之學生,不得於上課時間內及夜間十二時以後於網路咖啡店消費或滯留;未滿16歲之學生,不得於上課時間內及夜間十時以後於網路咖啡店消費或滯留

    6. 交通安全:

      1. 實施方式:利用各項集會或學生朝會、週會時間宣導,另依各年級性質將交通安全議題納入班會時間討論,及週會時間安排交通安全之演講,舉辦各項競賽活動及宣教作品展示,加強學生對於交通安全之重視。

      2. 執行成效:本學期共實施宣導講座二次,專車座談會一次,期初交通安全委員會,違規學生義務交通安全宣導二階段,及不定時以BBS、網頁、書面資料、朝會口頭宣導等。

      3. 宣導事項:

        1. 請同學於人行道上行走,勿多人併排,人行道有障礙物而走上馬路時能儘量靠邊行走,及勿隨意穿越馬路。

        2. 尊重及關懷年長者行的安全,並提醒年長者於清晨、夜間出門時穿著鮮明衣服

        3. 騎乘機車務必戴上安全帽,遵守行車速率、交通安全相關法規等。

    7. 賃居生輔訪:

      1. 實施方式:

        1. 依本校『96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2. 賃居生(僑生)各輔導教官運用下班時間至學生賃居住所實施訪問。

      2. 執行成效:

        1. 日間部賃居生共計41名,於961031日前完成輔訪。

        2. 96.12.7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實施賃居生暨僑生座談會。

    8. 交通安全:

      1. 實施方式:利用各項集會或學生朝會、週會時間宣導,另依各年級性質將交通安全議題納入班會時間討論,及週會時間安排交通安全之演講,舉辦各項競賽活動及宣教作品展示,加強學生對於交通安全之重視。

      2. 執行成效:

        1. 本學期共實施宣導講座二次,專車座談會一次,期初交通安全委員會,違規學生義務性交通安全宣導二階段,及不定時以BBS、網頁、書面資料、朝會口頭宣導等。

        2. 96911日校門口實施「人車分道調整」、1022日實施「學生公車乘車區」管制等措施,有效疏解人車出入校區動線。

      3. 宣導事項:

        1. 乘客開門肇事 運將也有事-97.1.7日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許多民眾可能不知道,車輛在路邊臨時停車供人上下,車子順向停距離路面邊緣可不能超出60公分,不然就屬違規,出了事駕駛還得負起民、刑事責任!

        2. 違規過馬路 被撞還吃官司-96.11.20日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設有人行穿越道及人行天橋處100公尺內不得穿越馬路,婦人有天橋不走闖馬路與少年騎機車超速肇禍都有過失,婦人經法院判處拘役30天、減刑15天。

        3. 少年無照撞死人,買車家長也挨告-96.11.22TVBS報導
          台中一名19歲高中畢業生,今年6月騎車回家時,遭到4名不遵守交通規則,又沒有駕照的青少年騎車撞死,死者父親氣憤又難過,控告4名肇事少年之外,也控告他們的父母親家長放任未成年小孩無照騎車,造成一個家庭傷心破碎,4家庭訴訟纏身,無限煩惱

    9. 防治幫派進入校園:

      1. 實施方式:
        教官室依臺北巿政府教育局「防治幫派滲入校園」(護苗專案)實施計畫,於本學期開學後,以「協請導師清查各班學生偏差行為程度」、「班級班會討論」及「專題講座」等實施方式,防治幫派滲入校園以確保學生純淨優良之學習環境。

      2. 執行成效:

        1. 96925日完成各年級學生偏差行為及疑似涉入幫派學生清查,926日陳報本校調查統計表至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2. 96125日實施班級班會討論。

    10. 校園安全維護:

      1. 實施方式:
        依據本校「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藉定期召開校安會報會議、校外會巡查及聯席會報會議、校安即時通報、防災演練、教官校園值勤及學生交通、秩序服務大隊執勤等方式,增強本校對偶發或重大緊急事件之應變能力,以期維護校園安寧和諧、保障師生安全。

      2. 執行成效:

        1. 96103日完成教育局第10次國中生活問卷調查。

        2. 961217日完成教育局第11次國中生活問卷調查。

      3. 宣導事項:

        1. 教育部提醒:鑑於近期假綁假學生,真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請師長與學生家長增加連繫管道,杜絕詐騙事件發生。

        2. 防詐騙最新資訊及犯罪手法參考網站:
          內政部專屬網站:http://www.cib.gov.tw/index.asp
          教育部政風處網站:http;//www.edu.tw/edu_web/web/anti/index.htm

        3. 為加強預防詐欺犯罪,警政署於93426日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165」電話,提供民眾諮詢。凡遇不明可疑電話,不論手機或市話,只要撥打「165」即可由專人為您說明並研判是否為詐騙事件。請大家共同防範此類詐騙事件發生。

    11. 春暉:

      1. 執行方式及成效:

        1. 校內

          1. 辦理活動:

1.辦理愛滋病防治講演

2.辦理健康戒菸班

3.辦理檳榔防制講座

4.防制藥物濫用講座

5.春暉專案宣導月

6.各項宣教主題之班會討論及影帶收視

          1. 實施方式:

            1. 以班會討論及競賽活動實施。

            2. 運用教育局播發之影帶並利用週會時間進行宣導。

          2. 執行成效:

2.防治藥物濫用尿液篩合計450人次,結果皆為陰性。

3.校外健康菸害戒治輔導活動,1人領獲戒菸證書

        1. 校外:

          1. 辦理活動:防制藥物濫用、愛滋防治宣導、菸害、檳榔暨酗酒防制等社區宣導。

          2. 實施方式:排定春暉社團至芝山國小、啟智學校及社區進行宣導活動。

          3. 執行成效:深獲各校師長肯定並獲頒感謝狀。

      1. 宣導事項:請各師長協助宣導。

        1. 教官室每學期均會對各班進行防制藥物濫用暨吸菸同學清查輔訪工作,其清查目的在於先期瞭解特殊人員及吸菸同學,適機協助個案輔導戒治工作,請各班導師能予以支持並協助清查單之填寫,以利本室賡續推動相關輔導戒治工作。
          藥物濫用同學行為表徵:
          一、情緒方面:多話、躁動不安、沮喪、好辯。
          二、身體方面:思睡、食慾不振、目光呆滯、結膜紅腫、步履不穩、 
            靜脈炎、特殊的氣味。
          三、感觀表達方面:視幻、聽幻、無方向感。
          四、社會適應方面:多疑、誇大、好鬥、無理性行為、缺乏動機。

        2. 為有效防制毒品進入校園,如師長發現發現不明藥丸或藥粉可送至教官室進行檢測;如學生疑有濫用藥物之情事,亦可告知教官室配合進行尿液篩檢,以維學生之身心健康。

        3. 請師長若發現學生於校內、外抽菸,請登記並適時反應給家長,共同關心,並盡力協助其戒菸。

    1. 值勤:

      1. 平日值勤:星期一至五以全體教官輪值,男性教官以24小時駐校值勤方式;女性教官於晚間830分後離校,於晚間夜間部下班後電話轉接至連絡電話上,遇狀況於一小時內前往處理。

      2. 假日值勤: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以全體教官輪值,男性教官以24小時駐校值勤方式;女性教官於晚間830分後離校,電話轉接至連絡電話上,遇狀況於一小時內前往處理。

      3. 特殊狀況值勤: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時,以男性教官返校採24小時駐校值勤,適時傳遞教育局通知及回報校內、學生狀況;並協助教育局連繫士林分區各高中(職)及國中、小等學校。

      4. 每學期協助學務處擔任校內、外各項生活輔導勤務輪值。

        1. 值週(07:00時到校):負責接聽電話,登錄、處理學生及校安事件;並於朝會時負責集合學生,引導學生注重禮節及生活常規事項。

        2. 校門(07:00時到校):指導並注意交通服務隊執勤安全,注意校門安全事項。

        3. 服儀(07:00時到校):指導秩序服務隊執勤,及勸導、登記違規、遲到學生。

        4. 校外:07:40~08:30時在學校至士林捷運站沿線週邊勸導遲到卻不進校門學生儘速上學及登記違規學生。

        5. 校內:07:40~08:10時間到校,在校園各處安全巡視並負責早自習學生秩序勸導。

        6. 各項勤務,每位日間部教官於每學期輪值約2-3次(每次以週計)

        7. 夜間部教官於16:00~22:00時相關勤務比照日間部教官,置重點在夜間部學生在學校內狀況防範、處理及校門交通安全維護事宜。

      5. 春節期間 (除夕至初五)已依規定排定留守人員。

  1. 後勤:

    1. 軍械:

      1. 軍訓教學用槍共69+3枝、(69枝為教育局核撥,3枝為學校經費自購)、空氣步槍6枝(學校經費自購)、空氣手槍2+4枝(學校經費自購及台北市成功射擊協會寄存)。保全系統正常,每日負責教官均依規定完成檢查及保養。

      2. 空氣槍室內靶場除射擊社固定訓練使用外,本學期共計實施24個班射擊體驗。

      3. 每月均陳報空氣槍、彈清冊予後港派出所核備管制,數量均正常。

    2. 遺失物管理:

      1. 執行方式:每週四將遺失物品公告於學校網路上及在遺失物招領櫃上張貼各項遺失物品公告。

      2. 96學年度第一學期師生拾獲物計139件,已領回72件,目前尚未領回之遺失物計67件。

  2. 綜合:

    1. 濟助清寒暨急難學生基金管理:(以96.12.27日期末審查會議資料為主

      1. 96年上半年結餘款為新台幣1184336(96.8.3核對會計室控帳明細)

      2. 96年目前餘額新台幣1274090(96.12.24日核對會計室控帳明細,如附表一-96年現金帳)

        1. 96年度定期捐款人數計有校長等63員,捐款金額為新台幣378500元。(961-12月,如附表二-定期捐款名冊)

        2. 96年度不定期捐款計徐校長等43人,捐款金額新台幣234365元。(附表三-不定期捐款名冊)

      3. 96學年度第一學期生活濟助學生計24(日間部13人、夜間部11)支用金額計新台幣198000(9-12月支用)急難救助11(日間部9人、夜間部2)支用金額計新台幣33000,本學期(9-12)總計支用新台幣231000(濟助統計表如附表四)

      4. 濟助統計表中(0)代表月份內無支申領、(止付)代表前月份因德行分數低於70分或曠課累計超過15節次。

      5. 「濟助清寒暨急難學生實施要點」於961227日期末審查會提案修正通過部份條文:

          1. 申請訪查報告表由承辦單位提出後,由執行委員審查後,陳閱主任委員核示。

          2. 推選主任教官為執行委員。

    2.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1. 96學年度第二學期協助學生提出申請計7件,核准6件,目前均已完成申請核發。

      2. 本慰問金是教育部運用學產基金辦理教育人員、學生及幼稚園急難慰問之用。

      3. 適用對象:

        1. 教育工作人員: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本人。

        2. 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

      4. 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申請單-如附表五)

        1.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但家庭總收入依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或其原因事實係可歸責於學生之故意違法行為,而該學生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者,不予核給。

        2.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遭受父母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者,或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核給新台幣二萬元

        3.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因其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家庭經濟陷於困境無力撫育者:

          1. 雙方離異、分居或一方失蹤達六個月以上、或入獄服刑、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或其他因素未盡撫育責任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2. 一方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經學校或幼稚園實地訪視結果另一方確無工作收入者,加發新臺幣一萬元。

          3. 一方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逾七日以上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4. 一方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雙方死亡者,核給新臺幣六萬元。

        4. 教育工作人員,學生或幼稚園因其他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本部專案核准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個人申請一年以一次為限;前項第三款第一目及第二目如父母雙方發生同事故者,以累計方式核發;第一目至第四目如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依原核給金額增加新臺幣一萬元。

    3. 僑生輔導:

      1. 96學年度第一學期在校僑生計12人(高一9人、高二3人),學期中休學5人(高一4人、高二1人)。

      2. 辦理活動:

        1. 96..9.21於行政大樓5樓第2會議室,辦理新進僑生入學輔導暨秋節活動。

        2. 僑生春節祭祖活動礙於教育部經費不足,僅於97.1.4社團活動時間辦理小型歌唱活動,贈送僑生圖書禮卷。

      3. 僑生經費:

        1. 教育部補助清寒僑生工讀金每月5,000元。

        2. 11月份支付清寒僑生工讀金3,400元。

        3. 12月份支付清寒僑生工讀金4,000元。

    4. 其他:

      1. 96.11.25日負責校慶期間校園內安全維護事宜及車輛引導、校門交通人車分道管制等。

      2. 本學期校內、外學生重點違規事件簡述如下

1

96.8.22日經警方通知學生於校外抽菸,遭警登記.

2

96.9.3日查獲3位學生翻牆外出.

3

96.9.4日發現學生遲到,疑似違冒簽名.

4

96.9.4日發現學生搭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5

96.9.5日查獲2位學生於力行樓抽菸.

6

96.9.11日知悉學生逾越兩性交往正常發展,加強關心.

7

96.9.10日接獲反應,學生於合作社疑似偷竊,協助處理.

8

96.9.14日查獲2位學生於信義樓樓梯間抽菸,另有2位同學陪同.

9

96.9.19日查獲學生不假外出.

10

96.8.22日糾正校內騎機車三貼,並前座人員未戴安全帽.

11

96.9.26日接獲反應班級失竊事件,介入處理及宣導防犯事宜.

12

96.9.26日查獲2位學生於信義樓抽菸,另有2位同學陪同.

13

96.10.1日經校外店家反應,學生於商店內有不結賬情事,加強宣導法律常識。

14

96.10.1日查獲學生未滿18,無照駕駛,騎機車上學.

15

96.10.1日經校外店家反應,學生於商店內有不結賬情事,加強宣導法律常識.

16

96.10.2日發現4位學生無故不參加朝會,並假藉理由塘塞,加強法律常識.

17

96.10.4日查獲2位學生不假外出.

18

96.10.5日查獲1位學生抽菸,另有1位學生陪同.

19

96.10.15日查獲3位學生抽菸,另有1位同學陪同.

20

96.10.17日發現學生疑似冒用學號,加強宣導法律常識.

21

96.10.18日經師長查獲2位男學生於力行樓5樓女廁抽菸

22

96.10.18日秩序服務隊於籃球場查獲1位學生抽菸.

23

96.10.19日查獲5位學生翻牆外出.

24

96.10.19日知悉學生多次以各種理由借錢,後並不歸還,加強宣導法律常識

25

96.10.19日知悉學生校內行竊,介入處理及宣導法律常識.

26

96.10.19日查獲學生未滿18,無照駕駛,騎機車上學.

27

96.10.23日查獲學生遲到偽冒其他學生學號.

28

96.10.29日處理學生衝突事件(拉扯推撞).

29

96.10.30日查獲2位學生於軍械庫後方抽菸.

30

96.11.1日發現學生有較親密行為.

31

96.11.5日處理學生爭執事情.

32

96.11.5日查獲2位學生意圖於力行樓地下室抽菸(身上攜帶香煙)

33

96.11.5日發現學生有較親密行為.

34

96.11.6日處理班級失竊案件.

35

96.11.8日查獲1位學生於信義樓樓梯間抽菸,另有1位學生陪同.

36

96.11.9日處理學生班級失竊事情.

37

96.11.9日查獲1位學生於教室內抽菸.

38

96.11.13日發現2位學生上課後仍不進教室,學生認為已被登記曠課,所以不想進教室。

39

96.11.15日發現3位學生到校後不進校門,經勸戒後才進入學校.

40

96.11.15日查獲1位學生於力行樓樓梯間抽菸.

41

96.11.16日查獲1位學生於校內抽菸.

42

96.11.16日經師長反應學生放學後於天文館外抽菸.

43

96.11.16日查獲4位學生於科教館外抽菸.

44

96.11.19日查獲1位學生於校外抽菸.

45

96.11.25日查獲1位學生於力行樓樓梯間抽菸.

46

96.11.27日接獲通知學生參與校外打架事件.

47

96.11.29日查獲4位同學於校內嚼食檳榔.

48

96.11.29日查獲1位學生於力行樓樓梯間抽菸.

49

96.12.5日查獲2位學生於和平樓男廁抽菸.

50

96.12.13日處理育千補習班闖入校園內發傳單


附表一

現     金     帳

96

不定期簽核編號

科 目

摘 要

收入()

支出()

餘額

備註

1

1

 

95年度結餘

 

 

 

$1,302,445

 

1

12

 

不定期捐款

陳桂芳老師

$2,000

 

$1,304,445

 

1

12

 

定期捐款(1)

徐校長等43

$29,800

 

$1,334,245

 

1

19

1

不定期捐款

徐善德校長

$3,000

 

$1,337,245

 

1

19

2

不定期捐款

盧錫瑩主任

$10,000

 

$1,347,245

 

1

22

 

濟助發放

106楊世棋等59

 

$124,000

$1,223,245

 

1

26

3

不定期捐款

315班全班合捐

$4,000

 

$1,227,245

 

1

31

4

不定期捐款

314班全班合捐

$3,900

 

$1,231,145

 

1

31

5

不定期捐款

318班全班合捐

$4,000

 

$1,235,145

 

1

31

6

不定期捐款

317班全班合捐

$4,000

 

$1,239,145

 

1

31

 

定期捐款(2)

徐校長等43

$30,000

 

$1,269,145

 

2

1

 

上月結餘

 

 

 

$1,269,145

 

2

12

 

歸還設備組捐款

印表機空匣回收殘值提繳市庫

 

$720

$1,268,425

 

2

9

 

濟助發放

220潘思婷等1

 

$3,000

$1,265,425

 

2

27

 

定期捐款(3)

徐校長等42

$29,400

 

$1,297,825

 

3

1

 

上月結餘

 

 

 

$1,294,825

 

3

5

 

慰助發放

106徐蓉櫻及220潘思婷等2

 

$6,000

$1,288,825

 

3

8

 

濟助發放(3)

317康珮渝等4

 

$11,000

$1,277,825

 

3

13

7

不定期捐款

李佩珍老師

$3,000

 

$1,280,825

 

3

29

 

定期捐款(4)

徐校長等43

$29,900

 

$1,310,725

 

3

30

8

不定期捐款

鄒依霖老師

$4,000

 

$1,314,725

 

4

1

 

上月結餘

 

 

 

$1,314,725

 

4

11

 

濟助發放(3)

107張雅婷等19

 

$49,000

$1,265,725

 

4

24

9

不定期捐款

陳彥文老師

$800

 

$1,266,525

 

4

30

 

定期捐款(5)

徐校長等42

$29,700

 

$1,296,225

 

5

1

 

上月結餘

 

 

 

$1,296,225

 

5

3

 

慰助發放

219徐偉堯及119王則堯同學等2

 

$6,000

$1,290,225

 

5

3

 

濟助發放(4)

107張雅婷等28

 

$61,000

$1,229,225

 

5

14

 

溢領繳回

303鄭依純等1

$2,000

 

$1,231,225

 

5

14

 

濟助發放(5)

107張雅婷等28

 

$50,000

$1,181,225

 

5

16

10

不定期捐款

94畢業302班捐

$3,000

 

$1,184,225

 

5

16

 

濟助發放

406侯宜君

 

$3,000

$1,181,225

 

5

23

 

濟助補發

406廖文禎

 

$3,000

$1,178,225

 

5

23

 

濟助發放

208阮于軒

 

$3,000

$1,175,225

 

5

23

 

慰助發放

115邱玉瀞

 

$3,000

$1,172,225

 

5

31

 

定期捐款(6)

徐校長等42

$29,700

 

$1,201,925

 

6

1

 

上月結餘

 

 

 

$1,201,925

 

6

7

 

慰助發放

212李翊菱遭校外擊傷

 

$5,000

$1,196,925

 

6

7

 

慰助發放

119郭怡君母病

 

$3,000

$1,193,925

 

6

7

 

慰助發放

305陳盈穎車禍

 

$3,000

$1,190,925

 

6

7

 

慰助發放

401鄭秋玉父逝

 

$3,000

$1,187,925

 

6

7

 

濟助發放

103許芷榆

 

$2,000

$1,185,925

 

6

10

11

不定期捐款

95學年度畢業班305

$500

 

$1,186,425

 

6

10

12

不定期捐款

孫中瑜主任

$3,000

 

$1,189,425

 

6

12

13

不定期捐款

95學年度無人認領遺失物義賣所得

$2,466

 

$1,191,891

 

6

13

 

濟助發放

夜間部11

 

$30,000

$1,161,891

 

6

13

 

濟助發放

日間部14

 

$34,000

$1,127,891

 

6

21

14

不定期捐款

黃靜芬老師

$1,200

 

$1,129,091

 

6

25

15

不定期捐款

陳彥文老師

$400

 

$1,129,491

 

6

30

 

定期捐款(7)

徐校長等42

$29,700

 

$1,159,191

 

7

1

 

上月結餘

 

 

 

$1,159,191

 

7

2

16

不定期捐款

許俊鈺老師

$1,100

 

$1,160,291

 

7

2

17

不定期捐款

黃明麗老師眷屬

$11,000

 

$1,171,291

 

7

5

18

不定期捐款

彭仰琪老師

$545

 

$1,171,836

 

7

6

 

慰助發放

403王思瑾父逝

 

$3,000

$1,168,836

 

7

6

 

慰助發放

220干秀雯父病

 

$3,000

$1,165,836

 

7

6

 

慰助發放

224韋子宣母病

 

$3,000

$1,162,836

 

7

6

 

慰助發放

107王志豪病

 

$2,000

$1,160,836

 

7

6

 

慰助發放

208廖雁琳家困

 

$5,000

$1,155,836

 

7

9

19

不定期捐款

陳彥文老師

$2,000

 

$1,157,836

 

7

10

20

不定期捐款

黃明麗老師眷屬

$1,000

 

$1,158,836

 

7

10

21

不定期捐款

95學年度畢業班304

$1,000

 

$1,159,836

 

7

10

22

不定期捐款

吳紹和組長

$300

 

$1,160,136

 

7

31

 

定期捐款(8)

許美雲組長等39

$27,200

 

$1,187,336

 

8

1

 

上月結餘

 

 

 

$1,187,336

 

8

2

 

慰助發放

105蔡伶婕病

 

$3,000

$1,184,336

(會計室96.8.3對帳)

8

24

23

不定期捐款

秦玲美老師

$800

 

$1,185,136

 

8

31

 

定期捐款(9)

許美雲組長等39

$27,200

 

$1,212,336

 

9

1

 

上月結餘

 

 

 

$1,212,336

 

9

3

24

不定期捐款

95學年度實習商店愛心捐款

$65,800

 

$1,278,136

 

9

19

25

不定期捐款

95學年度畢業班314班捐款

$559

 

$1,278,695

 

9

28

 

定期捐款(10)

黃校長等52

$36,300

 

$1,314,995

 

10

1

 

上月結餘

 

 

 

$1,314,995

 

10

9

 

慰助發放

320干秀雯父逝

 

$3,000

$1,311,995

 

10

9

26

不定期捐款

秦玲美老師

$6,000

 

$1,317,995

 

10

11

27

不定期捐款

李珮珍老師

$4,000

 

$1,321,995

 

10

24

28

不定期捐款

資處科

$390

 

$1,322,385

 

10

30

29

不定期捐款

黃靜芬老師

$1,200

 

$1,323,585

 

10

31

 

濟助發放(96.9)

日間部8

 

$23,000

$1,300,585

 

10

31

 

濟助發放(96.9)

夜間部8

 

$22,000

$1,278,585

 

10

31

 

慰助發放

301張淵菘父逝

 

$3,000

$1,275,585

 

10

31

 

定期捐款(11)

黃校長等54

$37,100

 

$1,312,685

 

11

1

 

上月結餘

 

 

 

$1,312,685

 

11

5

 

濟助發放(96.10)

日間部8

 

$23,000

$1,289,685

 

11

5

 

濟助發放(96.10)

夜間部8

 

$22,000

$1,267,685

 

11

5

 

慰助發放

104張瑋婷父逝

 

$3,000

$1,264,685

 

11

6

30

不定期捐款

李佩珍老師

$7,000

 

$1,271,685

 

11

12

31

不定期捐款

姜金桂老師

$36,800

 

$1,308,485

 

11

14

32

不定期捐款

姜金桂老師

$4,600

 

$1,313,085

 

11

14

 

濟助發放(96.11)

夜間部8

 

$22,000

$1,291,085

 

11

14

 

濟助發放(96.11)

日間部8

 

$20,000

$1,271,085

 

11

20

33

不定期捐款

曹俊彥老師

$2,000

 

$1,273,085

 

11

21

 

濟助發放(96.10)

403高子涵

 

$3,000

$1,270,085

 

11

21

34

不定期捐款

無名氏

$23,000

 

$1,293,085

 

11

27

 

慰助發放

320賴湘婷母病

 

$3,000

$1,290,085

 

11

27

 

慰助發放

317曾靜玉父逝,221楊雅棻病

 

$5,000

$1,285,085

 

11

27

35

不定期捐款

蔣彬彬小姐

$6,000

 

$1,291,085

 

11

27

36

不定期捐款

士商瑜珈班

$1,185

 

$1,292,270

 

11

28

 

濟助發放

403高子涵

 

$3,000

$1,289,270

 

11

29

37

不定期捐款

林淑珍老師

$5,100

 

$1,294,370

 

11

30

 

定期捐款(12)

黃校長等56

$42,500

 

$1,336,870

 

12

1

 

上月結餘

 

 

 

$1,336,870

 

12

6

 

不定期捐款

林宜虹教官

$300

 

$1,337,170

 

12

12

 

不定期捐款

無名氏

$300

 

$1,337,470

 

12

12

 

不定期捐款

教師會966月退休餐會結餘款

$1,900

 

$1,339,370

 

12

12

 

不定期捐款

黃靜芬老師

$3,220

 

$1,342,590

 

12

12

 

不定期捐款

家長會胡樂委員

$4,000

 

$1,346,590

 

12

12

 

不定期捐款

合作社理監事會

$500

 

$1,347,090

 

12

14

 

濟助發放(96.12)

夜間部8

 

$20,000

$1,327,090

 

12

14

 

慰助發放

220張妙友父逝

 

$3,000

$1,324,090

 

12

14

 

濟助發放(96.12)

日間部7

 

$25,000

$1,299,090

 

12

17

 

慰助發放(指定)

301張淵菘父逝

 

$4,000

$1,295,090

 

12

17

 

慰助發放

201陳嬿錡父逝

 

$3,000

$1,292,090

 

12

17

 

濟助發放(96.11)

201陳嬿錡

 

$2,000

$1,290,090

 

12

17

 

濟助發放

壘球方少華老師指定濟助

 

$5,000

$1,285,090

 

12

21

 

濟助發放(96.12)

201陳嬿錡402謝宛儒

 

$5,000

$1,280,090

 

12

21

 

慰助發放

112吳宜蓁病

 

$3,000

$1,277,090

 

12

21

 

濟助發放(96.11)

402謝宛儒

 

$3,000

$1,274,090

(會計室96.12.24對帳)


附表二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96 年教職員工濟助清寒學生捐款名冊

編號

姓名

捐    款    金    款

小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黃贇瑾

0

0

0

0

0

0

0

0

0

2000

2000

2000

6000

2

徐善德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0

0

0

0

0

3500

3

人事林麗華

500

500

500

0

0

0

0

0

0

0

0

0

1500

4

許美雲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600

5

杜碧秋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6

郭璟瑜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200

7

林碧雙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8

巨秀蘭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400

9

葉玲朱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600

10

張行策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400

11

盧錫瑩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4000

12

教師林麗華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3

王巧萍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14

呂桂華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5

高慧芳

0

0

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4500

16

黃瑞萍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7

曾玉緞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8

葉雀紅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9

秦玲美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

0

0

0

0

7000

20

李珮珍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

0

0

0

0

7000

21

劉彩雲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22

李文蘭

0

0

0

0

0

0

0

0

0

1000

1000

1000

3000

23

周玉連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24

林錦秀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25

陳玲美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000

1000

1000

7500

26

黃郁敏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27

郭裕芳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1500

28

周靜宜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29

陳哲祥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30

周容如

600

600

0

0

0

0

0

0

0

0

0

0

1200

31

陳麗貞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0

0

0

4500

32

張玉英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33

李瓊雲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34

徐必大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35

陳美妤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8000

36

翁英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37

吳俊賢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38

張碧暖

0

0

0

0

0

0

0

0

0

1000

1000

1000

3000

39

林妙真

0

0

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4500

40

巫曉芸

0

0

0

0

0

0

0

0

0

1000

1000

1000

3000

41

吳美真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600

42

彭仰琪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43

謝湘麗

0

0

0

0

0

0

0

0

0

1000

1000

1000

3000

44

陳薏安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400

45

李小龍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46

何思慧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600

47

楊旻芳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48

陳妍潔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4000

49

林彩鳳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50

賴黃健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6000

51

鄭旭峰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52

何明霞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53

洪明璟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54

談偉華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55

王有國

0

0

0

0

0

0

0

0

0

500

500

500

1500

56

熊少豐

500

200

200

200

0

0

0

0

0

0

0

0

1100

57

謝幸妏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600

58

徐曉珍

0

0

0

0

0

0

0

0

0

500

500

500

1500

59

盧佳欣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300

900

60

羅翊瑄

0

0

0

0

0

0

0

0

0

0

500

500

1000

61

林宜虹

0

0

0

0

0

0

0

0

0

0

300

300

600

62

孫如文

0

0

0

0

0

0

0

0

0

0

0

400

400

63

方少華

0

0

0

0

0

0

0

0

0

0

0

5000

5000

合 計

29800

30000

29400

29900

29700

29700

29700

27200

27200

36300

37100

42500

378500


附表三

96年上半年濟助清寒學生不定期捐款名冊 製表:96.1.11

編號

日期

名目摘要

捐款人姓名

捐款金額

備考

1

96.1.11

師長捐款

徐善德校長

$3,000

 

2

96.1.12

師長捐款

盧錫瑩主任

$10,000

 

3

96.1.24

學生班級捐款

315

$4,000

 

4

96.1.25

學生班級捐款

314

$3,900

 

5

96.1.25

學生班級捐款

318

$4,000

 

6

96.1.26

學生班級捐款

317

$4,000

 

7

96.3.9

捐款

李珮珍老師

$3,000

 

8

96.3.29

捐款

鄒依霖老師

$4,000

 

9

96.4.23

捐款

陳彥文老師

$800

 

10

96.5.14

94學年度畢業班303捐款(綜職科)

薛淑如老師代捐

$3,000

 

11

96.6.10

捐款

孫主任中瑜

$3,000

 

12

96.6.10

95學年度畢業305班捐款

學生

$500

 

13

96.6.12

95學年度逾期無人招領物品義賣捐款

遺失物管理人

$2,466

 

14

96.6.21

捐款

黃靜芬老師

$1,200

 

15

96.6.25

捐款

陳彥文老師

$400

 

16

96.6.29

捐款

許俊鈺老師

$1,100

 

17

96.7.2

黃明麗老師奠儀捐款

黃明麗老師家屬

$11,000

 

18

96.7.5

捐款

彭仰琪老師

$545

 

19

96.7.9

捐款

陳彥文老師

$2,000

 

20

96.7.10

黃明麗老師奠儀捐款

黃明麗老師家屬

$1,000

 

21

96.7.10

95學年度畢業304班捐款

陳玲美老師代捐

$1,000

 

22

96.7.10

捐款

吳紹和組長

$300

 

23

96.8.21

捐款

秦玲美老師

$800

 

24

96.9.5

95學年度實習商店捐款

實習輔導處代捐

$65,800

 

25

96.9.19

95學年度畢業314班捐款

陳薏安老師代捐

$559

 

26

96.10.9

師長捐款

秦玲美老師

$6,000

 

27

96.10.11

師長捐款

李佩珍老師

$4,000

 

28

96.10.24

師長捐款

資處科

$390

 

29

96.10.30

師長捐款

黃靜芬老師

$1,200

 

30

96.11.6

師長捐款

李佩珍老師

$7,000

 

31

96.11.12

師長捐款

姜金桂老師

$36,800

 

32

96.11.14

師長捐款

姜金桂老師

$4,600

 

33

96.11.20

師長捐款

曹俊彥老師

$2,000

 

34

96.11.21

師長捐款

無名氏

$23,000

 

35

96.11.27

師長捐款

蔣彬彬小姐

$6,000

 

36

96.11.27

師長捐款

士商瑜珈班

$1,185

 

37

96.11.29

師長捐款

林淑珍老師

$5,100

 

38

96.12.6

師長捐款

林宜虹教官

$300

 

39

96.12.12

師長捐款

無名氏

$300

 

40

96.12.12

師長捐款

教師會966月歡送退休老師餐會結餘款

$1,900

 

41

96.12.12

師長捐款

黃靜芬老師

$3,220

 

42

96.12.12

家長捐款

胡樂委員

$4,000

 

43

96.12.12

師長捐款

合作社理監事會

$500

 

合計

$234,365


附表四

臺北市士林高商96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濟助學生請領清冊


編號

//

學號

姓名

969

9610

9611

9612

合計

備註

1

217

 

溫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2

108

 

陳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3

301

 

張oo

3000

3000

止付

止付

6000

11,12月德行未達70

4

308

 

阮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5

308

 

廖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6

304

 

洪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7

208

 

葉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8

215

 

彭oo

2000

2000

2000

2000

8000

 

9

308

 

溫oo

0

0

0

1000

1000

方少華老師捐款指定捐助壘球隊員

10

208

 

李oo

0

0

0

1000

1000

11

208

 

李oo

0

0

0

1000

1000

12

108

 

高oo

0

0

0

1000

1000

13

108

 

羅oo

0

0

0

1000

1000

1

204

 

魏oo

2000

2000

2000

2000

8000

 

2

306

 

陳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3

405

 

王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4

301

 

吳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5

301

 

劉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6

403

 

曾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7

402

 

王oo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

 

8

203

 

許oo

2000

2000

2000

2000

8000

 

9

403

 

高oo

0

3000

3000

3000

9000

 

10

201

 

陳oo

0

0

2000

2000

4000

 

11

402

 

謝oo

0

0

3000

3000

6000

 

小計

45000

48000

50000

55000

198000

臺北市士林高商九十五學年度上學期急難救助學生請領清冊

1

320

 

干oo

父逝

3000

 

2

403

 

王oo

父逝

3000

 

3

301

 

張oo

父逝

3000

 

4

104

 

張oo

父逝

3000

 

5

322

 

賴oo

母病

3000

 

6

317

 

曾oo

父逝

3000

 

7

221

 

楊oo

住院

2000

 

8

220

 

張oo

父逝

3000

 

9

201

 

陳oo

父逝

3000

 

10

301

 

張oo

父逝

4000

家長委員捐指

11

113

 

吳oo

住院

3000

 

小                 計

$33,000

總                 計

$231,000


圖 書 館 工作報告

賴瓏彬主任97.01.18

一、圖書館寒假開放時間如下:

  1. 121日~125日、25日,每日08002200

  2. 128日~24日,每日0800120017002100

  3. 春節及星期例假日休館。

二、為加強服務本校同仁,以及配合教學與教材製作,教學資源中心開放時間視同仁需求參照圖書館開放時間彈性開放(不含夜間時段)

三、本學期第1次班級文庫高一於95日至912日,高二自926日至103日實施,自本學期起,每班發放圖書增加為4套。

四、本學期第2次班級文庫高一於112日至119日,高二自123日至127日實施。

五、1026日下午210 ~ 510辦理「教師部落格()研習」。

六、119日下午210 ~ 510辦理「教師部落格()-影像後製及照片秀研習」。

七、1214日下午210 ~ 510於力行僂3樓第6電腦教室辦理「教師部落格()動態相片秀及視訊剪輯研習」。

八、完成館藏書庫書架、閱覽座位調整遷移及設置新書展示區。

九、96年度第2次圖書採購共計採購圖書382冊。

十、96年度第3次圖書採購共計採購圖書741冊。

十一、97年度圖書館訂閱聯合報、中國時報、經濟日報、自由時報、工商時報、聯合晚報、國語日報、Taipei Times8種中、英文各類報紙,暑假期間(78月份)因圖書館閱報人數銳減為節省公帑,僅訂閱聯合報、中國時報、經濟日報、自由時報等4種。

十二、圖書館97年度訂閱各類期刊雜誌60種,新訂期刊雜誌為CHEERSCOSMOPOLITANMoney+理財家雜誌、巧手易、完全元氣花草遊戲、汽車購買指南、特殊教育、財富人生、國文天地、媽媽寶寶、教育研究月刊、經典等12種,續訂期刊雜誌有30雜誌、AZ時尚旅遊、DIGI PHOTODIY 玩佈置、DPI出版設計家、ELLE她、HEREPC home電腦家庭、Smart智富、Taiwan news財經文化週刊、TO'GO泛遊情報、Vita 纖活誌、大自然、女人我最大、今周刊、天下雜誌、少年牛頓雜誌、日本語階梯雜誌+ CD、世界電影、幼獅少年、全球防衛、行遍天下(台灣版+海外版)、育兒生活、亞洲周刊、卓越、非凡新聞e周刊、皇冠、科學人、科學月刊、美化家庭、時報周刊、財訊、健康100、健康世界、商業周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 、常春月刊、康健、張老師、新新聞、漂亮家居、遠見、廣告、嬰兒與母親、聯合文學、職業棒球、攝影網路雜誌、讀者文摘等48種。

十三、118日起辦理英文單字擂台王及國文深耕網-好書閱讀活動,目前已通過英文單字擂台王高中進階一學生共9名,通過國文深耕網-好書閱讀認證學生共12感謝張美鈴老師、郭裕芳老師、楊旻芳老師、陳柏升老師、鄭惠萍老師、王靜慧老師協助圖書館「國文深耕網」好書閱讀題庫設計,並感謝國文科、英文科、資處科及各班導師等協助辦理。

十四、洪明璟老師指導本校學生221蔡宜庭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第9610梯次跨校網路讀書會讀書心得寫作比賽榮獲第3

十五、林淑芬老師指導本校學生301高睿彣、何佳倩、陳姵儒305陳曼伶、鄭宇涵、游雅筑319崔芸芝、江丞玉、呂宛珊參加第0961031梯次全國高級中學小論文比賽3組參賽均榮獲商業類第二名。

十六、您的寶貴意見,是圖書館進步的最大動力;敬請隨時蒞館指導、賜教,並祝福 全體同仁:身體健康、新春愉快!

家長會長報告:代表本會表達二個期許

    1. 老師與學生之間互動繼續保持良好,多傾聽學生心聲。

    2. 關於學測與學制,我們每人有義務幫助學生願意留下來,讓教育體制經營的更理想;學生多元化的觀摩與學習。本會的立場有一個共識,主要學校能夠寫出企劃或者營造活動方案,只要跟學生有關對學生有幫助的,我相信,除了既定的補助外,就是專案專款本會會極力努力去做到;本會全力以赴支持校長既定目標。


教師會長報告:

  1. 寒假返校教學期日需3日或7日目前尚在協商中。

  2. 期中考、期末考完時,學生反映能自行學習,已反映市教育局。

  3. 請同仁理性發言,尊重主席與尊重會議的進行,建請在會議中設置司鈴,也是大家彼此尊重的表現。

89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