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高中高三期末考後注意事項與請假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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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高三期末考後注意事
高三同學於 114 13日(五)期末考結束後,注意事項如下
一、 本學期自 113 830 日(五)114 120 日(一)止,高三同學
114 13(五)期末考結束後,仍應到校上課至 114 117
日(五)中午 1200 止,期間之請假依校規辦理。
二、 重要日程:
日期 重要提醒 說明
113 12 4日(三)
五分之一
()預警
名單公告
校網公告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
課總節數五分之一()者預警名單。
113 12 13 (五)
請假手續
申請截止
計入期事使得曠節
科總節數三分之一()該科目學期
績將零分,後僅能
重修取得學分。
114 13日(五)
15201600 高三班級
大掃除
三期考後大掃(含
位區)工作。
16001610 衛生組檢核完畢後始
離校。
114 16日(一)
114 18(三)
高三期末考
B卷補考
「學請假要點第十
倘申請病假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
114 16日(一)
114 117 (五)
中午 1200
長期事假
期間
1. 欲請完整 67 請用期末考後專用
長期事假請假單進行請假作業。
2. 倘不足 67 請依請假規定填寫紙
本請假卡。
114 117 日(五)
學測考場
開放視察
1. 高一、高二期末考。
2.
第四節 1130 環境檢整後高三
學生均須離校,當日下午以公假登
記。
114 120 日(一)
休業式 當日為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試
間,三學公假需到
校。
114 123 日(四)
中午 1200
請假及逾時
請假申請
截止 逾期概不受理。
2
三、 重要提醒
() 本學期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
同),該科目學期成績將以零分計算。同學請長期事假時,須自行注意是
否超過節數
() 高三同學應隨時上網接收新公告資訊,以免影響權益
() 假期間如與師長相詢問問題進入校園時應穿著校服以訪客方
(換證)進出校園經該班導師同意後方可進入教室解答完畢須立
即離開校園不得在校園逗留或在教室自習違反規定者視同取消長期事
假申請,請依本校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四、 在校作息:
() 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規定尤以早自課間及午休時間勿在教室外逗
留行走。
() 晚間高三教室開放 21 30 四維樓 5樓閱覽室開放時間為 16 10
分至 21 30 分。
五、 服儀:
() 請穿著學校校服進出校門。
() 不得於校園內穿著拖鞋、赤膊、赤腳等。
六、 秩序:
() 教室內不得從事與課業無關之活動不得於社團教室內逗留用餐或看書
() 教室內不晾曬衣物,以免影響觀瞻;窗戶保持透光,嚴禁張貼異物。
() 不佔用一、二年級體育課使用之球場。
() 節約能源,不得私接任何電器。
() 教室內禁止喧嘩、聚眾等影響他人讀書之行為。
() 所攜帶之貴重物品,應自行妥慎保管,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 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學務處 敬啟
113 學年度第 1期高三學生期末考後專用長期事假假單
一、 本學期自 113 830 (五) 114 120 (一)高三同學於 114 13(五)
期末考結束後,仍應到校上課至 114 117 日(五)中午 1200 止,期間之請假規定均依
校規辦理。
二、 重要日程:
日期 重要提醒 說明
113 12 4日(三) 五分之一預警
名單公告 校網公告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數五分
之一()者預警名單。
113 12 13 日(五) 請假手續
申請截止
若計入長期事假後使得缺曠節數達該科總節數三分
之一()該科目學期成績將以零分計算後續僅
能以暑期重修取得學分。
114 13日(五)
15201600 高三班級
大掃除 高三期末考後完成大掃除(含清空座位區)工作。
16001610 衛生組檢核完畢後始離校。
114 16日(一)~
114 18日(三) 高三期末考
B卷補考
「學生請假實施要點」第十一條期末考缺考者
補考期間不得請事假,倘申請病假須檢附醫師診斷
證明。
114 16日(一)~
114 117 日(五)
中午
12
00
長期事假期間
1. 欲請完整 67 節,請用期末考後專用長期事假請
假單進行請假作業。
2.
倘不足
6
7
節,請依請假規定填寫紙本請假卡
114 117 日(五) 學測考場
開放視察
1. 高一、高二期末考。
2. 高三學生第一節至第三節正常上課第四節 11
30 環境檢整後高三學生均須離校當日下午以公
假登記。
114 120 日(一) 休業式 當日為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試期間,高三學
生以公假登記,無需到校。
114 123 日(四)
中午 1200 請假及逾時請
假申請截止 逾期概不受理。
三、 重要提醒
() 本學期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同)該科目學期成績將
零分計算。同學請長期事假時,須自行注意是否超過節數
() 請假期間如與師長相約詢問問題進入校園時應穿著校服並以訪客方式(換證)進出校園
該班導師同意後方可進入教室解答完畢須立即離開校園不得在校園逗留或在教室自習
反規定者視同取消長期事假申請,請依本校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 學生請假期間校外一切行為及安全,請家長注意關心。
班級 座號 姓名
請家長與學生閱讀後協助勾選下方欄位,謝謝家長的協助
我已明白若計入長期事假後使得缺曠(事假+曠課)節數達該科總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
學期成績將以零分計算,後續僅能以暑期重修取得學分。
我已明白學生於長期事假期間倘未與師長相約,不得在校園逗留或在教室自習。
請事假時間 114 16日(一)至 114 117 日(五)中午 1200
(上課日每日以 7節計算,共計 67 節)
家長簽章 導師簽章
校安老師 學務處
校長
請於 113 12 13 日(五)前完成請假手續
學生校外一切行為及安全,請家長自行注意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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