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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
一一三學年度上學期招生簡章
壹、 計畫主旨
本計畫針對北部地區數學或具科學研究潛能之高中學生,利用假日,施予特別加強輔
導,以此奠定數學基礎並加深其數學興趣、科學知識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基礎數學主要
由國立清華大學負責,本計畫期許培養未來具數學之跨領域研究人才,並奠定培養參加
IMO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al Olympiad) 國手培訓的基礎。
貳、 招生對象及招生名額
1. 北部地區公私立高中高職(包含完全中學與在家自學)對數學或數學相關之科學
有濃厚興趣者。非高中學生亦可報名參加甄選,依照筆試成績錄取。
2. 依照筆試成績錄取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進階班與菁英班之新
學員,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學員甄選名額50名為原則,進階班
與菁英班學員人數依照筆試結果考量。
參、 考試日期及時間
一、 考試日期:113年 9 月 1 日 (日) 10:00 ~ 12:00。
(如因颱風、地震或特殊情形無法如期辦理,考試將延期,時間另行公告於本
計畫網站)
二、 考試地點:
新竹-清華大學: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
三、 考試日程表:
時間 考試科目 備註
09:10-09:40 開放查看考場
09:55 預備鈴響(持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
10:00-12:00 數學筆試 10:20截止入場
10:40始可離場
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1.考試開始前 5分鐘預備鈴響,持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
2.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且不得書寫、畫記、作答、交
談。
3. 未持本單位規定之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不得應試【詳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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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試開始 20分鐘後不得入場。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外,入
場後40分鐘內不得離場。
5.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四、筆試範圍以中學數學為主(數論、幾何、組合數學、函數方程、代數、數列、級
數等)。
肆、 報名
一、報名方式
採用線上報名,請至本計畫「北區高中數學科學人才培育計畫」官方網站,網址
為:https://sites.google.com/view/mathnthu,參考最新消息區報名。
二、報名日期
自 113 年 8 月 13 日 (二) 至 8 月 26 日 (一) 止。
三、報名費繳款規定
1. 每人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 整 ; 低收入戶考生全免優待。
2.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必須於 113 年 8 月 27 日前 完成繳款,才取得正式
應考資格。未繳款、逾期繳款者,皆不具備考試資格。
3. 繳費方式: ATM轉帳繳款
ATM轉帳繳款:請持金融卡於全省各地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銀行辦理轉
帳。跨行轉帳手續費15元,另由繳款人轉帳帳號中自動扣除。請先輸入(臺
灣銀行)代碼『004』,再輸入【帳戶號碼】及報名費金額,最後請務必確
認交易明細表之「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正確無誤且交易成功。交易明
細表請自行妥善保存。
4. 低收入戶考生優待免報名費規定如下:
低收入戶考生享免報名費之優待。前項所稱低收入戶考生係指各縣市所界定之
低收入戶,必須上傳縣市政府或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正本至報名系統供審核。
四、報名費繳款狀況查詢及確認
1. 務必於完成繳費後 隔 2日 至本計畫網站之線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狀況,報名
資料出現「已繳費」,即表示已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如於假日繳款者,請於星
期二再至報名網站查詢),完成後無需通知主辦單位。若仍出現「未繳費」訊
息,請將繳款收據及報名資料 mail 至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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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查詢方式:報名網站 -> 考生登入 -> 登入帳號密碼 -> 繳費狀態查詢。
五、報名費退費申請方式及規定
1. 申請退費截止日期為 113 年 8 月 27 日(以郵戳為憑)。退費申請一經受理
恕不得取消。
2. 欲申請退費者,請檢附退費申請書、匯款同意書、退款帳戶存摺影本(限本
人),以上資料須 掛號 郵寄至主辦單位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退
費。
3. 退費需扣除 5% 作為辦理退費之手續費。
六、報名資料修改注意事項
考生報名時應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詳實填寫及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
細校核,資料修改應於報名系統截止日 113 年 8 月 26 日 前自行上網更改。如
因個人疏失,考生須自負無法考試之責任,非主辦單位之權責。
七、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應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詳實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細
校核。
2. 考生或學校代理報名者應依照報名系統指示,詳實登錄資料,以免資料誤繕致
影響考生權益。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主辦單位處理。
3. 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報名資料者,除取消報名、考試資格
外。另通知其使用單位,並送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4. 考生如因考試前罹患傳染性結核病(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麻疹、
百日咳、流感、水痘、新冠肺炎(含自主健康管理等依規定限制出入人員)等無法應試
者,因本計畫無法增加名額事後補考,得檢具證明文件於 113 年 9 月 6 日前申請退
費。
5. 考生應於考試前至本計畫網站查詢考場資訊。
6. 試場空間較不通風,建議佩戴口罩。
八、考場公布
113 年 8 月 29 日(四) 17:00 於本計畫網站公告考場資訊,考生得至報名系統
查詢准考證號碼。
九、合格身份證件
參試者請攜帶下表中其中一項合格身份證件應考。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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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僅攜帶准考證者視同未攜帶合格身份證件。
伍、 學費
本假日班接受教育部補助。然而補助經費有限,每學期需酌收
1. 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課程學費 5,000元,不接受中途轉班。開
課後達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將全數不予退費。
2. 進階班、菁英班課程學費 3,800元(含當學期透過本計畫報考APX全國高中數理能
力-數學科檢定一次報名費),不接受中途轉班。開課後達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
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將全數不予退費。
上述所有費用,低收入戶子女或經錄取國際數奧國手培訓一階課程者,皆可申請全額
減免學費。
陸、 課程與上課時段
一、本次招生之新生依照入學筆試成績編入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
進階班與菁英班。
二、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上、下學期原則上各安排約 14次課程+1
次期末考,僅週六實體上課(上課時間為 PM 1:30 至 PM 4:30 )。本學期上課日期暫
訂為 09/07、09/14、09/21、09/28、10/05、10/12、10/19、10/26、11/02、11/16、
11/23、12/14、12/21、12/28、114/01/04(期末考時間:114/01/04 下午1:30-4:
00),詳細課表待日後公告 (亦可能調整上課日期,屆時將會另行通知)。
三、進階班與菁英班:上、下學期各安排約 8 天課程,實體課程原則上以週六或週日
為上課日(上課時間為 AM 9:00 至 PM 4:00 )並有相關線上課程供學生線上學習。本
學期上課日期暫訂為 10/19、10/26、11/02、11/16、11/23、12/14、12/28、
考生必須攜帶下列其中一項同時具有照片證件正本,才可入場應試
證件類別 合格條件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正本
2 健保卡正本 必須同時具備照片及國民身分證字號(※無照片視同無效證件)
3 學生證正本 必須同時具備照片
4 護照正本 必須在有效期限內(※護照逾期視同無效證件)
5 居留證正本 外籍生得憑此證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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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4(期末考時間:114/01/04 下午1:30-4:00),詳細課表待日後公告 (亦
可能調整上課日期,屆時將會另行通知)。
四、基礎班高一、基礎班高二、基礎班高三、進階班、菁英班,上課地點:僅於新
竹,國立清華大學。
柒、 成績公告
預定 113 年 09 月 04 日 (三) 17:00 上網公佈錄取名單,考生可至招生報名信箱中
查詢成績。
捌、 其他資訊及聯絡方式
一、 相關內容可參見本計畫「北區高中數學科學人才培育計畫」網站,
網址為:https://sites.google.com/view/mathnthu;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hnthu/
二、 聯絡方式:行政助理洪小姐,電話:03-5715131 分機 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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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數學組
113學年度上學期招生考試退費申請單
學生姓名 申請日期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退款帳戶
請擇一填寫
郵局帳戶-局號:□□□□□□□ (含檢號)
戶名: 帳號:□□□□□□□ (含檢號)
銀行帳戶-銀行代號:□□□ 戶名:
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
帳號:□□□□□□□□□□□□□□(請靠左填寫)
退費申請注意事項:
1. 退費申請一經受理恕不得取消。
2. 申請退費截止日期為 113 年 8 月 27 日(以郵戳為憑)。退費申請一經受理
恕不得取消。
3. 請檢附退費申請書、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見下頁)、退款帳戶存摺封面影
本(限學生本人)、國民身份(居留)證正面影本,以上資料需【掛號】郵寄
至主辦單位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退費。款項預計於 11 月中旬退
回至您的帳戶。退費需扣除5 %作為辦理退費之手續費。
4. 紙本請掛號寄至(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數學系綜三館
R711辦公室洪小姐收,聯絡電話:03-5715131 轉 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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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廠商 匯款同意書
一、茲同意國立清華大學將現金電匯入本人(公司)所指定之後述金融機構存款帳戶,
作為本人(公司)收受帳款、貨款及其他款項之方式。
二、帳戶資料:■新申請 □變更名稱或帳號 □遺忘查詢帳務密碼
存款戶名:
銀行 分 行 帳號(含檢查號碼)
代號 代號
(請影印銀行存摺正面一份附上)公司行號請勿用個人帳戶
三、所有款項於國立清華大學匯入上述帳戶後,本人(公司)即承認業己收受該筆款項,
其後之風險及發生之問題,概由本人(公司)承擔。
四、本人(公司)如帳號或銀行變更時,隨即將新資料通知貴校,以確保本人(公司)之
權益。(公司更名請附申請變更核准函或變更登記表影本)。
此致
國立清華大學
身份證字號(個人)/統一編號(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訊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款後將以E-mail通知)
簽名或蓋章(個人)/ 統一發票專用章、公司及負責人章(公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