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113.4.18(四)10:00—113.5.1(三)17:00】
1.考生報名資格及個人基本資料、身分、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核對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登錄列冊者,須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文件
3.原住民考生:登錄原住民考生身分(不須繳交證明文件)
4.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
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為具有學習
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3年5月1日
(星期三)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就讀學校辦理上述各項資格審查登錄申請
(學校若有統測個報生,請務必記得協助新增加入統測個報生資料)
➢未辦理集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一律須自行登錄申請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審查證明文件於113.5.1(三)前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委員會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113.5.14(二)10:00】
資格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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