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作業說明(一)-資格審查(3/4)
6. 資格審查須繳交之黏貼單
(列印由資格審查系統勾選所產生之黏貼單)
(1)畢業(或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黏貼單。
(2)特種身分證件影本黏貼單
(各種特種身分應繳交文件請參閱招生簡章第8-9頁之表一)。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黏貼單。
註:以原住民之特種生身分參加本招生者,僅須於資格審查期間至本委員
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登錄原住民之身分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
明等資料,無須繳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
證明書」。
7. 考生應於112.6.27(二)10:00起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登記資格、特
種生身分之優待加分比例,及低收入戶登記費免繳或中低收入戶登
記費減免60%審查結果,本委員會不另寄發通知,考生如對資格審
查結果如有疑義,可於112.6.27(二)10:00~112.6.29(四)17:00,填寫
「資格審查結果複查申請表」(如招生簡章附表一),傳真至本委員會
辦理複查。 13
三、招生作業說明(一)-資格審查(4/4)
注意事項:
1. 考生如不確定是否須要參加登記資格審查,可於資格審查繳件期間,
至本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查詢;如獲系統回應「您已具有本
招生之一般生登記資格」者,即表示已通過登記資格審查,無須辦理
登記資格審查,其餘考生均須參加登記資格審查。
2. 通過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原住民身分審查考生,仍須於本
招生資格審查期間上網登錄原住民之身分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
等資料。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得享有原住民身分之加分優待。
3. 雖已通過登記資格審查,但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錄或繳件之申請特
種生資格審查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繳件時間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
由申請補繳或追認其特種身分,並以一般生身分辦理,不予加分優待。
4. 報名「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或「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甄
選入學招生」時,已出具證明且通過審查並登錄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考生,即各分別享有登記費免繳或減免60%,無須繳寄證明
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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