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 選填志願的原則:「先填夢幻志願,再填比較有機會的志願,最後再填
保險志願」。第一志願就是最想讀的志願,第二志願就是第二想讀的志願,
第三志願就是第三想讀的志願...以此類推,填志願時並非僅能填寫有把握應
該會上的志願,而是將所有想就讀的學校科系依照興趣及理想目標依照就讀
意願順序全部選填。每個考生都可以填最多 199 個志願,所有選填登記的志
願都是機會,沒有選填的志願就一定不會錄取,因此請所有考生儘可能多填
志願,把握「志願順序完全依照自己的就讀意願順序填寫」以及「志願填得
越多越好」的原則,就能夠避免高分落榜或高分低就的遺憾。
問:可是我如果把想讀的志願順序排太後面,會不會先被別人搶走?
分發時係依考生加權後總成績高低依序分發,成績越高者優先分發,因此考生
不需要因為擔心沒機會錄取就放棄選填夢幻的志願,因為即使第一志願沒錄
取,都還有後面第二、三、四、五、六...到第 199 個志願,都還有機會;且分
發一定是成績高、排名在前的考生優先分發,排名比自己落後的考生無論志願
順序如何排序,都不會影響到自己,因此絕對不會發生順序排在後面的志願會
被其他把該志願排在前面的考生搶先錄取的狀況發生,填志願時請放心依照
「先填夢幻志願,再填比較有機會的志願,最後再填保險志願」的原則去填就
對了。
Q6:跨群(類)考生如何選填志願?
A6: 跨群(類)考生因為同時有 2種或 3種群(類)別之成績,因此在選填志願時,
可以同時選填所跨考之各群(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以「51 電機與電子群」
考生為例,因為分別有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以及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種群
(類)別成績,所以可以同時選填電機類以及資電類的所有志願,分發程式會依
據考生這 2個群(類)別的成績以及所選填志願進行分發,最終會從電機類以及
資電類可錄取的志願中擇優錄取,可能會錄取到電機類的志願也可能會錄取到
資電類的志願(只會錄取 1個志願,不會 2種群(類)志願同時錄取),考生同樣
只需要依照自己的理想志願順序依序選填志願即可。
Q8:放榜後,我發現志願填錯(或排錯),我應該可以錄取到更好的志願,或
是我想改成錄取原本順序排在後面的志願,這樣我還可以改嗎?
A8: 不行。所以請考生務必把握「志願順序完全依照自己的就讀意願順序填寫」
的原則,這樣分發結果就一定會是自己的成績、排名所能夠錄取的最佳志願,
才不會讓心血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