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EP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0年12月10~21日111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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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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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110

12

10~21

111學年度

四技二專各項入學招生

試務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試務重要調整作業事項說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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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報 名 日 期:

110

12

10

日至

12

22

考 試 日 期:

111

4

30

日至

5

1

(以每年

5月份第1個週六日為原則)

統測成績公告與查詢:

111

5

19

日下午

3

111學年度入學測驗以新課綱命題,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測驗中心網頁

2

測驗中心網站

108課綱命題精進

施測後相關數據公告

非選擇題專區

(國文、英文、外語群英語類、設計群專二)之

評分流程、說明、佳作等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電話:05-237-9000轉300、600 地址: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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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 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一覽表

四技二專招 生 管 道

辦理期程

採計

考試成績

可登記

校系科(組)

學程數

說明

 四技二專

特殊選才

聯合招生

12-2月

--

5

具有特殊經歷及專業領域成就學生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
備審資料審查、面試、筆試、實作

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

入學

2-3

--

50

依保送競賽獲獎名次
「十等第」比序排名

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甄選

2-5月

--

25

5學期

學業平均成績

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
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

 四技

(日)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3-

6

 學測

5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筆試、實作

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4-7月

統測

6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筆試、實作

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入學

4-7月

--

5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實作

 四技二專

(日)聯合登記分發

5-8月

統測

199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3

此三管道

參採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學習歷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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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8

30

6

3

6

10

10

111學年度招生科技校院採計學習歷程檔案EP項目

件數上限

四技申請

甄選入學

具學分數之課程實作
、作品或書面報告

B

A

C

4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其他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學習歷程自述

D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學習歷程自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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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1-EP

甄選入學

5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各校系科()、學程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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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11-EP

甄選入學

6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校系科()、學程甄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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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11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各校系()、學程分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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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1-EP

甄選入學

8

考生

使用模式

身分別

111學年度參加升學之

應屆

畢業生

非應屆生或

其他同等學力生

(3)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1)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2)

A.

修課紀錄

1-5學期

EP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6學期

由高中上傳 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B-1

EP

(

6+3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B-2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技高

C1-C8)

EP

(

10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1件)

 證照或得獎加分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1件)

EP修課紀錄檔案

(學校上傳)

EP項目檔案

EP項目檔案

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B-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含技能領域) (*須至少上傳1件);

B-2

其他課程學習

(作品)成果

 甄選入學

二階甄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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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11-EP

甄選入學

考生身份別

111學年度參加升學之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生或

其他同等學力生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A.修課紀錄

1-5學期

EP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6學期

由考生上傳 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項目序號:

B1-B4)

EP

(

6+3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

C1-C8)

EP

(

10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 技優甄審入學

二階甄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EP修課紀錄檔案

(學校上傳)

EP項目檔案

EP項目檔案

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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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1-EP

甄選入學

 四技申請入學

二階複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考生身份別

111學年度參加升學之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生或

其他同等學力生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A.修課紀錄

1-5學期

EP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6學期

由高中學校統一上傳 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項目序號:普高

B1-B4)

EP

(

6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普高

C1-C8)

EP

(

10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 報名資格文件

考生上傳

PDF檔(1件)

EP修課紀錄檔案

(由

高中學校

統一上傳

)

勾選~

EP項目檔案

勾選~

EP項目檔案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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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1-EP

甄選入學

B.課程學習成果

~ EP項目檔案審閱注意事項

分類
項目

招策會公告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資料項目

對應EP

學習歷程資料

欄位名稱

甄選入學、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技優甄審

(B)






 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 課程學習成果

 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 B-1

書面報告

 B-2

實作作品

 B-3

自然科學領域

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

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 B-4

社會領域

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

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 聯合會備審資料上傳

(含勾選)系統,由考生就EP

「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之項目

自主評估勾選,系統僅就所勾選

EP檔案

容量上限

(MB)

及上傳

(勾選)

件數上限

作控管。

 甄選入學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分列為

2項成績,獨立計分。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技優甄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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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11-EP

甄選入學

C.多元表現

~EP項目檔案審閱注意事項

分類
項目

招策會公告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資料項目

對應EP

學習歷程資料

欄位名稱

甄選入學、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技優甄審

(C)




C-1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

(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1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 彈性學習時間

紀錄

C-2

社團活動經驗

C-2

社團活動經驗

 團體活動時間

紀錄

C-3

擔任幹部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 幹部經歷暨事蹟

紀錄

C-4

服務學習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 服務學習

紀錄

C-5

競賽表現

C-5

競賽表現

 競賽參與

紀錄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如職場學習成果)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 職場學習

紀錄

C-7

檢定證照

C-7

檢定證照

 檢定證照

紀錄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 其他多元表現

紀錄

 作品成果

紀錄

 大學及技專校院先修課程

紀錄

 聯合會備審資料上傳

(含勾選)系統,由考生就EP

「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之項目

自主評估勾選,系統僅就所勾選

EP檔案

容量上限

(MB)

及上傳

(勾選)

件數上限

作控管。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技優甄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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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11-EP

甄選入學

111

招生管道

聯合會

交換一階
考生名單

高中學校

提交

EP至

中央資料庫

EP團隊

傳送

EP檔案

聯合會

高中提交
第六學期
修課紀錄

聯合會

一階考生

查看

/勾選

EP

【練習版】

二階考生

查看

/勾選

EP

【正式版】

聯合會

傳送

EP/PDF

技專校院

科技校院

二階甄

()

試項目評分

 四技

申請入學 3.25

4.1~

4.26

(26天)

高中職一次提交

110下學期

基本資料

110上學期

修課紀

(含成績)、

110 上 下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成 果

多 元 表現

EP資

料庫

(且完成驗證)

4.01

(一~四學期)

4.29

(五~六學期)

5.12~

5.13

4.11~

4.21

(11天)

(一~四學期)

5.5~

5.12

(8天)

5.16

5.19~

5.31

(13天)

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5.05

5.10

(一~六學期)

5.20~

5.26

5.20~

5.27

(8天)

6.2~

6.9

(8天)

6.12

6.17~

7.3

(17天)

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5.11

5.13

(一~六學期)

5.27~

6.1

無集報作業
由考生上傳

5.17~

5.20

(4天)

5.27~

6.1

(6天)

6.8

6.9~

6.19

(11天)

【備 註】以上各日期皆為

111學年度。EP團隊傳送檔案至聯合會時,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聯合會傳收EP資料至科技校院預計時程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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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4

第一階段報名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EP檔案)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開放

1.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2.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11.3.21(一)10:00起
111.3.24(四)17:00止

111.4.11(一)10:00起
111.4.21(四)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分則

【111.5.5(四)10:00起

111.5.12(四)21:00止】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本作業期限內,
勾選

同意釋出

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

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

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3

第二階段報名

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申請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EP)」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一~四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

四技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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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11-EP

甄選入學

 在校

修課紀錄

成績異議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四技申請入學

考生於

EP練習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4學期

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 倘有疑義

向原就讀高中提出異議

考生於

EP正式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5學期

1~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 倘有疑義

向就讀高中提出異議

高中學校統一上傳

6學期

1.經考生

就讀高中

循程序向

EP中央資料庫

申請更正。

2.

EP中央資料庫

111.4.28~29將

1~5學期

修課紀錄、

5~6學期

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傳予

聯合會

1.

就讀高中

認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聯合會

報名校系

2.

就讀高中

111.5.12~13將

5學期

修正後的修課紀錄

PDF檔,

併同第

6個學期修課紀錄PDF檔案傳予

聯合會

1.考生對於

6學期

修課紀錄

PDF檔若有疑義時,須於

111.5.16~17向

就讀高中

提出異議。

2.

就讀高中

認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報名校

請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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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6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EP檔案)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開放

1.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2.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11.4.20(三)10:00起

111.5.4(三)17:00止

111.5.20(五)10:00起

111.5.27(五)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11.6.2(四)10:00起

111.6.9(四)21:00止】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本作業期限內,
勾選

同意釋出

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檔

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

(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

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3

第二階段報名

各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時,考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EP)」

或「採用自行上傳

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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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7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考生學習歷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EP檔案)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開放

1.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

111.5.5(四)10:00起

111.5.11(三)17:00止

111.5.17(二)10:00起

111.5.20(五)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11.5.27(五)10:00起

111.6.1(三)21:00止】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本作業期限內,
勾選

同意釋出

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檔

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

(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

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4

網路報名

各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時,考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EP)」

或「採用自行上傳

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第6學期修課紀錄(PDF檔)則由考生上傳至本委員會

~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2.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3.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3

網路報名

111.5.17(二)10:00-

111.5.20(五)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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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11-EP

甄選入學

EP檔案傳遞至聯合會或各校後,考生提出

資料疑義

之處理原則

考生

至二階系統

練習版

查看、勾選

EP項目檔案及擬報名校系志願。

考生

可將

練習結果

EP勾選清單作儲存

EP

練習版

【處理原則】

 考生應於

練習版

開放期間,檢視個人之

EP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 如有疑義者,

於本作業階段向就讀學校提出複查,後續經考生就讀學校循程序向

EP中央資料庫提出更正

後,由中央資料庫將考生更正後的

修課紀錄

予聯合會。

EP

正式版

【處理原則】

 考生得於

正式版

作業時,決定是否使用其就學期間之

EP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 考生須於該校系科

(組)、學程

繳交

審查資料截止日前,完成該校系科

(組)、學程審查資料

上傳

(或勾選)

業並完成確認。

 上傳

(或勾選)

備審資料一經確認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考生須審慎檢視上傳資料後再行確認。

考生

至二階系統

正式版

依各報名校系,查看、勾選

EP項目,含

自行上傳

PDF檔案。

 考生未依前項所提規定期限內向就讀學校提出

EP學習歷程資料異議時,視同已依前項流程確認各階段EP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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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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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110

12

10~21

111學年度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招生

試務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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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111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

1. 111學年度起,考生第一階段報名

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

報名費含

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

新臺幣

200元

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

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

為新臺幣

100元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

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

本招生自111學年度起,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學

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3.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

修課紀錄

」、「

課程學習成果

」、「

多元表現

」及「

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

」,

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

課程學習成果

」及「

多元表現

」,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

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以下簡稱

EP

)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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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試務作業流程

22

111年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4/20

5/4

第一階段報名

高中提供

第六學期

PDF

修課紀錄

5/20
5/26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

檔案

)

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開放

5/20
5/27

考生確認

第六學期

PDF

修課紀錄

5/27
5/30

第一階段篩選公告

6/2

(

含繳費及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

)

第二階段報名

6/2起

截止日各校自訂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6/17

7/3

甄選總成績公告

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各校自訂

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

7/6
7/9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7/13

分發錄取生報到

7/15
7/21

考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4/30

5/1

4/26

高中提交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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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23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EP檔案)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開放

1.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2.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11.4.20(三)10:00起

111.5.4(三)17:00止

111.5.20(五)10:00起

111.5.27(五)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11.6.2(四)10:00起

111.6.9(四)21:00止】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本作業期限內,
勾選

同意釋出

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檔

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

(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

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3

第二階段報名

各校系科

(組)、學程上傳時,考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EP)」

或「採用自行上傳

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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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紙本招生簡章發售方式

個別網路訂購及現場購買:

110.12.09起

~

報名截止日

臺北市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嘉義區

大同技術學院

新北市

致理科技大學

臺南區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基隆區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高雄區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桃園區

萬能科技大學

屏東區

大仁科技大學

新竹區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宜蘭區

國立宜蘭大學

苗栗區

育達科技大學

臺東區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臺中區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花蓮區

大漢技術學院

彰化區

建國科技大學

澎湖區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南投區

南開科技大學

金門區

國立金門大學

雲林區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24

甄選入學招生紙本簡章(總則)

70  

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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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招生簡章查詢系統

25

各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不印紙本

於本招生官網「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提供下載與查詢

考生志願申請輔助系統

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

一般組

青年儲蓄帳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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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11-EP

甄選入學

一般組-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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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111-EP

甄選入學

青年儲蓄帳戶組-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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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招生名額

招生組別

招生
校數

系科(組)

學程數

招生名額

青年儲蓄帳戶組

34

216

282

一般組

129

2,896

44,715

28

一般生

(含資通訊領域

人才培育)

低收或

中低收入戶

(含願景計畫)

原住民

離島生

42,161

377

1,789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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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

【111.4.20(三)10:00—111.5.4(三)17:00】

1.考生報名資格及個人基本資料、身分、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核對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登錄列冊者,須繳交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

3.原住民考生:登錄原住民考生身分(不須繳交證明文件)

4.考生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其後亦不

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就讀學校辦理上述各項資格審查登錄申請

(學校若有統測個報生,請務必記得協助新增加入統測個報生資料)

未辦理集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一律須自行登錄申請。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審查證明文件於

111.5.4(三)

前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委員會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111.5.16(一)10:00】

資格審查作業

29

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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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P

甄選入學

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2年或3年期之學生,且於畢業當學年度已參加

四技二

專統一入學測驗

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參與「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或「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完成期程之認定,

採計方式:以「日」方式計算
2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600日以上
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900日以上
計算截止日:計算至入學111.9.16(五)止

如尚未期滿,先准予考生報名本入學招生,但實際入學時,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青年第1次依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通過之青年計畫執行起始日起算

須符合上

述規定日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考生曾報名本招生管道以1次為限,不得再就同一招生管道提出報名

「青年儲蓄帳戶組」資格條件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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