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選
入學
111
年
12
月
15~27
日
112學年度
四技二專各項入學招生
試務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試務重要調整作業事項說明
1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2
測驗中心網站
108課綱命題精進
施測後相關數據公告
非選擇題專區
(國文、英文、外語群英語類、設計群專二)之
評分流程、說明、佳作等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電話:05-237-9000轉300、600 地址: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5號
報 名 日 期:
111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21
日
考 試 日 期:
112年
4
月
29
日至
4
月
30
日
統測成績公告與查詢:
112年
5
月
18
日下午
3時
112學年度入學測驗考試範圍及大綱,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測驗中心網頁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管道一覽表
四技二專招 生 管 道
辦理期程
採計
考試成績
可報名
(登記)
校系科(組)
學程數
說明
四技二專
特殊選才
聯合招生
12-2月
--
5
具有特殊經歷及專業領域成就學生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
備審資料審查、面試、筆試、實作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
入學
2-3月
--
50
依保送競賽獲獎名次
「十等第」比序排名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甄選
2-5月
--
25
5學期
學業平均成績
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
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
四技
(日)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3-6月
學測
6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筆試、實作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4-7月
統測
6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筆試、實作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入學
4-7月
--
5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實作
四技二專
(日)聯合登記分發
5-8月
統測
199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3
此三管道
參採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之
學習歷程資料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18
件
30
件
6
件
3
件
6
件
10
件
10
件
112學年度招生科技校院採計學習歷程檔案EP項目
件數上限
四技申請
甄選入學
具學分數之課程實作
、作品或書面報告
B
A
C
4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其他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學習歷程自述
D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學習歷程自述
其他
5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招生各校系科
(組)、學程甄選辦法
6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技
優
甄
審
技優
甄審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入學
招生各校系科
(組)、學程甄審條件
7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申
請
四技
申請
112學年度
四技申請入學
招生各校系
(組)、學程分則
8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考生
使用模式
身分別
具有
EP資料之考生
其餘考生
(3)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1)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2)
A.
修課紀錄
EP
(
應屆畢業生
由就讀學校上傳
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B.課程學習成果
B-1
EP
(
6+3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B-2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技高
C1-C8)
EP
(
10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證照或得獎加分
考生
自行
上傳
PDF檔 (1件)
EP修課紀錄檔案
EP項目檔案
EP項目檔案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B-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須至少上傳1件);
B-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全
體
考
生
作
業
一
致
甄選入學
二階甄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9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技
優
甄
審
技優
甄審
考生身份別
具有
EP資料之考生
其餘考生
(3)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1)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2)
A.修課紀錄
EP
(
應屆畢業生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由考生自行上傳
)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B.課程學習成果
(項目序號:
B1-B4)
EP
(
6+3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
C1-C8)
EP
(
10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技優甄審入學
二階甄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EP修課紀錄檔案
EP項目檔案
EP項目檔案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全
體
考
生
作
業
一
致
10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申
請
四技
申請
四技申請入學
二階複試考生勾選
EP項目與上傳PDF之規範
使用
EP及未使用EP之全體考生,皆依據報名校系所採計之
「件數」為上限
。
每一件文件檔案容量上限
皆為
4 MB
,惟未使用
EP考生無法上傳影音檔案。
考生身份別
具有
EP資料之考生
其餘考生
(3)
選擇
使用
EP
資料
(1)
選擇
不使用
EP
資料
(2)
A.修課紀錄
EP
(
應屆畢業生
由高中上傳
第
6學期成績證明
PDF檔)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B.課程學習成果
(項目序號:普高
B1-B4)
EP
(
6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C.多元表現
(項目序號:普高
C1-C8)
EP
(
10件
,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件數上限
)
考生上傳
PDF檔
(件數上限,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
考生上傳
PDF檔
(依校系規定之件數上限)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D2.學習歷程自述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報名資格文件
考生上傳
PDF檔 (1件)
全
體
考
生
作
業
一
致
EP修課紀錄檔案
EP項目檔案
EP項目檔案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B.課程學習成果
~ EP項目檔案審閱注意事項
分類
項目
招策會公告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資料項目
對應EP
學習歷程資料
欄位名稱
(B)
課
程
學
習
成
果
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課程學習成果
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B-1
書面報告
B-2
實作作品
B-3
自然科學領域
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
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B-4
社會領域
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
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聯合會備審資料上傳
(含勾選)系統,由考生就EP
「課程學習成果」
及
「多元表現」
之項目
自主評估勾選,系統僅就所勾選
EP檔案
容量上限
(MB)
及上傳
(勾選)
件數上限
作控管。
甄選入學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分列為
2項成績,獨立計分。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技優甄審
11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C.多元表現
~EP項目檔案審閱注意事項
分類
項目
招策會公告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資料項目
對應EP
學習歷程資料
欄位名稱
(C)
多
元
表
現
C-1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
(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1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彈性學習時間
紀錄
C-2
社團活動經驗
C-2
社團活動經驗
團體活動時間
紀錄
C-3
擔任幹部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幹部經歷暨事蹟
紀錄
C-4
服務學習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服務學習
紀錄
C-5
競賽表現
C-5
競賽表現
競賽參與
紀錄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如職場學習成果)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職場學習
紀錄
C-7
檢定證照
C-7
檢定證照
檢定證照
紀錄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其他多元表現
紀錄
作品成果
紀錄
大學及技專校院先修課程
紀錄
聯合會備審資料上傳(含勾選)系統,由考生就EP
「課程學習成果」
及
「多元表現」
之項目
自主評估勾選,系統僅就所勾選EP檔案
容量上限(MB)
及上傳(勾選)
件數上限
作控管。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四技申請
技優甄審
12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13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聯合會傳收EP資料至科技校院預計時程
112
招生管道
聯合會
交換一階
考生名單
高中學校
提交
EP至
中央資料庫
EP團隊
傳送
EP檔案
至
聯合會
一階考生
查看
/勾選
EP
【練習版】
高中提交
第六學期
修課紀錄
至
聯合會
註
二階考生
查看
/勾選
EP
【正式版】
聯合會
傳送
EP/PDF
技專校院
科技校院
二階甄
(複)
試項目評分
四技
申請入學
3.24
4.1~
4.25
(26天)
4.6-4.7
(一~四學期)
4.27-4.28
(五~六學期)
4.13 ~
4.19
(7天)
(一~四學期)
5.11~
5.12
5.4~
5.10
(7天)
5.13前
5.18~
5.30
(13天)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5.05
4.1~
5.26
(56天)
4.6-4.7
(一~四學期)
5.28-6.1
(五~六學期)
5.11~
5.17
6.8~
6.15
(8天)
6.19前
6.21~
7.9
(19天)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5.10
4.6-4.7
(一~四學期)
5.28-6.1
(五~六學期)
6.7~
6.12
無集報作業
由考生上傳
6.7~
6.12
(6天)
6.15前
6.16~
6.25
(10天)
【備註】以上各日期皆為
112年度。
註:
EP團隊傳送檔案至聯合會時,應屆畢業生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甄選入學
技優甄審
申請入學
14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申
請
四技
申請
第一階段報名
申請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EP檔案)查看;
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開放
1.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2.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12.3.20(一)10:00起
112.3.24(五)17:00止
112.4.13(四)10:00起
112.4.19(三)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分則
【112.5.4(四)10:00起
112.5.10(三)21:00止】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本作業期限內,
確認是否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
方得於「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
(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逾期未提出疑義申請者
,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
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3
第二階段報名
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申請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EP)」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一~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
四技申請入學
申請生若為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若為110
學年度以後已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15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申
請
四技
申請
前
4
學
期
第
5
學
期
第
6
學
期
在校
修課紀錄
成績異議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四技申請入學
申請生於
EP練習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4學期
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原就讀高中提出異議
申請生於
EP正式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5學期
1~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就讀高中提出異議
高中學校統一上傳
第
6學期
1.經申請生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
就讀學
校
提出疑義申請,
就讀學校
循程序於
3日內查明後向
EP中央資料
庫
申請更正
2.
EP 中 央 資 料 庫
於
112.4.27~28 將
第
1~5 學 期
修 課 紀 錄 、
第
5~6學期
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傳予
聯合會
1.申請生於上傳期間,如發現
第
5學期修課紀錄
、
第
5~6學期之課程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
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
(組)、學程所訂繳交截止前完成學習歷
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
2.
就讀學校
認有不可歸責於申請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聯合會
及
報
名校系
(組)學程
3.
就讀高中
於
112.5.11~12將
第
5學期
修正後的修課紀錄
PDF檔,併同
第
6個學期修課紀錄PDF檔案傳予
聯合會
1.申請生對於
第
6學期
修課紀錄
PDF檔若有疑義時,須於
112.5.15~16向
就讀高中
提出異議
2.
就讀高中
認有不可歸責於申請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報名校系
請求更正
練習版系統開放時間:
112.4.13 10:00~112.4.19 21:00
正式版系統開放時間:
112.5.4 10:00~112.5.10 21:00
第六學期修課紀錄系統開放時間:
112.5.15 10:00~112.5.16 17:00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16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EP檔案)查看;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檔案)查看系統
開放
1.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2.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12.4.20(四)10:00起
112.5.3(三)17:00止
112.4.13(四)10:00起
112.4.19(三)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12.6.8(四)10:00起
112.6.15(四)21:00止】
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
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若為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須
於
112年5月3日(星期三)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
,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
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3
第二階段報名
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EP)」
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考生若為當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
資料;若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考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一~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17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前
4
學
期
第
5
學
期
第
6
學
期
考生於
查看系統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4學期
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異議
考生於
EP正式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5學期
1~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就讀學校提出異議
就讀學校統一上傳
第
6學期
1. 經考生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
就
讀學校
提出疑義申請,
就讀學校
循程序於
3日內查明後向
EP中央資料庫
申請更正
2.
EP中央資料庫
於
112.5-28~6.1將
第
1~5學期
修課紀錄、
第
5~6
學期
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傳予
聯合會
1.考生於上傳期間,如發現
第
5學期修課紀錄
、
第
5~6學期之
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
向就讀學校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科
(組)、學程所訂繳
交截止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
2.
就讀學校
認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聯合會
及
報名校系科
(組)學程
1.考生對於
第
6學期
修課紀錄
PDF檔若有疑義時,須於
112.5.18~22向
就讀學校
提出異議
2.就讀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應於112.5.22日17:00前,
透過集體報名系統修正並重新上傳有疑義考生之修課紀錄
(PDF檔)
查看系統開放時間:
112.4.13 10:00~112.4.19 21:00
正式版系統開放時間:
112.6.8 10:00~各校所訂截止日21:00
第六學期修課紀錄系統開放時間:
112.5.18 10:00~112.5.22 17:00
在校
修課紀錄
成績異議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甄選入學
18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技
優
甄
審
技優
甄審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資料釋出之招生單位作業流程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入學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
考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EP檔案)查看;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
(檔案)查看系統
開放
1.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
112.5.2(二)10:00起
112.5.9(二)17:00止
112.4.13(四)10:00起
112.4.19(三)21:00止
各校自訂
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12.6.7 (三)10:00起
112.6.12(一)21:00止】
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方得於「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若為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須
於
112年5月9日(星期二)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
,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
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資料。
1
2
4
網路報名
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得勾選選擇「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EP)」
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第6學期修課紀錄(PDF檔)則由考生上傳至本委員會
考生若為當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若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考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2.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3.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3
網路報名
112.5.22(一)10:00起
112.5.26(五)17:00止
一~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19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技
優
甄
審
技優
甄審
前
4
學
期
第
5
學
期
第
6
學
期
考生於
查看系統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4學期
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異議
考生於
EP正式版
查看
學習歷程檔案
1~5學期
1~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倘有疑義
向就讀學校提出異議
考生於
EP正式版
自行上傳
第
6學期
1.經考生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
就
讀學校
提出疑義申請,
就讀學校
循程序於
3日內查明後向
EP中央資料庫
申請更正
2.
EP中央資料庫
於
112.5-28~6.1將
第
1~5學期
修 課紀 錄、
第
5~6學期
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傳予
聯合會
1.考生於上傳期間,如發現
第
5學期修課紀錄
、
第
5~6學期之
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
向就讀學校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科
(組)、學程所訂繳
交截止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
2.
就讀學校
認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正式函文予
聯合會
及
報名校系科
(組)學程
1.第6學期修課紀錄(PDF檔)由考生於正式版系統自行上傳
至本委員會
查看系統開放時間:
112.4.13 10:00~112.4.19 21:00
正式版系統開放時間:
112.6.7 10:00~各校所訂截止日21:00
在校
修課紀錄
成績異議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技優甄審入學
正式版系統開放時間:
112.6.7 10:00~各校所訂截止日21:00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四
技
二
專
聯合會
EP檔案傳遞至聯合會或各校後,考生提出
資料疑義
之處理原則
考生
至查看系統/練習版查看EP項目檔案。
查看
系統
【處理原則】
考生應於查看系統開放期間,檢視個人之EP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如有疑義者,
於本作業階段向就讀學校提出複查,後續經考生就讀學校循程序向EP中央資料庫提出更正
後,由中央資料庫將考生更正後的
學習歷程檔案
予聯合會。
EP
正式版
【處理原則】
考生得於
正式版
作業時,決定是否使用其就學期間之EP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考生須於該校系科(組)、學程
繳交
審查資料截止日前,完成該校系科(組)、學程審查資料
上傳(或勾選)
作
業並完成確認。
上傳(或勾選)
備審資料一經確認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考生須審慎檢視上傳資料後再行確認。
考生
至二階系統
正式版
依各報名校系,查看、勾選EP項目,含
自行上傳
PDF檔案。
考生未依前項所提規定期限內向就讀學校提出EP學習歷程資料異議時,視同已依前項流程確認各階段EP資料。
20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選
入學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21
1110099214 收文日期:1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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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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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共 3 頁
教育部 函
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傳 真:04-23324762
聯絡人:曾詩婷
電 話:04-37061233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273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0127362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112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
日程規劃」1份,請據以規劃辦理校內各項推動工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及「高
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規
定,本部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以
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向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
稱高中)、實驗教育辦理者蒐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其內容包括學生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
元表現。
二、因應112年度大專校院考試及招生重要日程之規劃,112年
度依「高三學生所屬學制」,區分為下列2梯次,由高中分
別於112年4月25日前、5月26日前提交高三學生學習歷程檔
案之基本資料、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至「學習歷程中
央資料庫」,且須完成學生確認收訖明細資料之程序:
檔 號:
保存年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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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共 3 頁
(一)「學術群」班別:請高中於112年4月25日前完成提交作
業,範疇包括普通科、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
班、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科學班、原住民藝能
班、雙語部、戲劇班、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創造能
力資優班、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班別。
(二)「專業群」班別:請高中於112年5月26日前完成提交作
業,範疇包括各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實用技
能學程之班別。
三、112年度高中提交每位高三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提交1次
為限;如高三學生有跨考大專校院相關入學招生管道之需
求,其備審資料得採PDF檔方式提供大專校院招生單位。
四、請貴校依據旨揭「112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
檔案相關日程規劃」,妥善並及早規劃校內上傳、認證、
勾選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確認收訖明細之期程及各處室之
人力運用等系統及行政作業,以順利推動學生學習歷程檔
案相關事宜,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五、本案請貴校同步轉知校內進修部承辦業務相關同仁知悉照
辦;另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惠予督導所
管高中配合本案作業期程,依限完成提交112年度高三學生
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六、依據「實驗教育三法」(包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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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共 3 頁
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及實驗教育辦理者,請依本部所訂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
時程(另案函知)辦理。
正本: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附設暨獨立進修學校、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勵志
中學、敦品中學、明陽中學、誠正中學、海外臺灣學校
副本:國防部、本部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法務部矯正
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行政系統)、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亞昕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天方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ischool 澔學學習股份有限公司、全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巨耀資訊顧問有限公
司、虹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欣河資訊有限公司、吉畝電腦科技有限公司、雲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國教署視察室、國教署原特組、國教署高中組(均含附
件)
09
1
112 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日程規劃
序
號
項目
112 年度
學術群班別
專業群班別
1
公告大學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
選結果
3/30
---
2
公告四技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
選結果
3/30
---
3
◎「學術群」高三學生上傳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程學習成果
及
111 學年度多元表現
建議可上傳至公告大學
申請/四技申請入學第
一階段篩選結果的
3 日
以後
---
4
◎大學申請入學考生查看
1 至
4 學期資料(含網路上傳及勾
選)練習版、疑義處理
4/13-4/19
---
5
◎四技申請入學考生查看
1 至
4 學期資料(含網路上傳及勾
選)練習版、疑義處理
4/13-4/19
---
6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考生
查看
1 至 4 學期資料疑義處理
---
4/13-4/19
7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考生查
看
1 至 4 學期資料疑義處理
---
4/13-4/19
8 ○高三下期末考
建議
4/24-5/5 擇日辦理
9
○學校提交「學術群」高三學
生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基本資
料、
111 學年度課程學習成果
及多元表現,且完成確認收訖
明細
4/25 截止
---
10
★中央資料庫傳送大學、四技
申請入學學生資料至甄選會/
聯合會
4/27-4/28
---
11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4/29-4/30
2
序
號
項目
112 年度
學術群班別
專業群班別
12
◎大學申請入學第
1 階段通
過篩選考生上傳(勾選)審查
資料至甄選會
5/4-5/10
---
13
◎四技申請入學第
1 階段通
過篩選考生上傳(勾選)審查
資料至聯合會
5/4-5/10
---
14
○學校傳送報考大學申請入學
學生第
6 學期修課紀錄(PDF
檔,不含補考成績)予甄選會
5/11-5/12
---
15
○學校傳送報考四技申請入學
學生第
6 學期修課紀錄(PDF
檔,不含補考成績)予聯合會
5/11-5/12
---
16
○學校傳送報考四技二專甄選
入學學生第
6 學期修課紀錄
(
PDF 檔,不含補考成績)予
聯合會
---
5/11-5/17
17
◎「專業群」高三學生上傳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程學習成果
及
111 學年度多元表現
---
至 少 可 上 傳 至
5/13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
測驗結束後,在不計
入 期 末 考 日 程 情 況
下,另保留至少
10 日
為上傳期程)
18
○學校提交「專業群」高三學
生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基本資
料、
111 學年度課程學習成果
及多元表現,且完成確認收訖
明細
---
5/14-5/26
19
◎高三學生至甄選會系統確
認大學申請入學考生第
6 學期
修課紀錄(
PDF 檔,不含補考
成績)
5/15-5/16
---
3
序
號
項目
112 年度
學術群班別
專業群班別
20
◎高三學生至聯合會系統確
認四技申請入學考生第
6 學期
修課紀錄(
PDF 檔,不含補考
成績)
5/15-5/16
---
21 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
5/18-6/4
---
22
◎高三學生至聯合會系統確
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考生第
6
學期修課紀錄(
PDF 檔,不含
補考成績)
---
5/18-5/22
23
★中央資料庫傳送四技二專甄
選入學學生資料至聯合會(含
MD5 認證)
---
5/28-6/1
24
★中央資料庫傳送四技二專技
優甄審入學學生資料至聯合會
(含
MD5 認證)
---
5/28-6/1
25 ○高中畢業典禮
6/1-6/10 擇日辦理
26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考
生上傳備審資料及正式勾選
1-6 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學
生自行上傳第
6 學期修課紀
錄,
PDF 檔,不含補考成績)
---
6/7-6/12
27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二階考
生上傳備審資料及正式勾選
1-6 學期學習歷程檔案(不含
第
6 學期修課紀錄)
---
6/8-6/15
28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
目甄審
---
6/16-6/25
29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
試
---
6/21-7/9
4
備註:
一、符號代表各作業程序之主政或負責單位/個人:
「○:學校、◎:學生、★:學
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二、
112年度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所屬學制,區分為下列2類,由學校分別於112年4月
25日前、5月26日前提交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進修部比照辦理),且須完成
確認收訖明細資料:
(一)
「學術群」班別:學校需於
112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普
通科、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科
學班、原住民藝能班、雙語部、戲劇班、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創造能
力資優班、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班別。
(二)
「專業群」班別:學校需於
112 年 5 月 26 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各
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實用技能學程之班別。
三、本表件以「學術群」學生報考大學/四技申請入學、
「專業群科」學生報考四技
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為主時程規劃;如有跨考之學生,請學
校依學生實際跨考情形參考相關日程。
四、
112年度大學及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日程,仍依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招生委員會
聯合會、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教育部技
職司、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等有關單位決定及
大專校院相關入學招生簡章規定為據。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選
入學
111
年
12
月
15~27
日
112學年度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招生
試務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2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甄
選
入
學
甄選
入學
112 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
1. 各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111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
規定,
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
,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
學校一覽表」。
2. 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
系(組)、學程,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
資安人才
」辦理招生,請
詳閱招生簡章。
112學年度提供
629
名半導體、AI、機械領域系所擴充招生名額(含
124名資安人才
之招生名
額),納入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相關科系之一般組一般生名額招生。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