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科技校院統一入學測驗報名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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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學年度
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
統一入學測驗學校集體報名作業手冊
【報名日期:113 12 6日至 113 12 18 日】
【考試日期:114 426 日至 114 427 日】
編印
財團
法人
114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
【重要日期】
學校集體報名費繳費
113.11.28(星期四)113.12.18(星期三)
報名
113.12.06(星期五)上午 9時起~113.12.18 (星期三)下午 5時止
報名結果網路查詢
114.01.02(星期四)中午 12 時起~114.01.09(星期四)
報名資料錯誤更正截止
114.01.09(星期四)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
病考生應考服務審
通知書寄發
114.02.04(星期二)
網路查詢
寄發准考證
准考證寄發
114.03.19(星期三)
網路查詢
考試地點公告與查詢
114.04.16(星期三)上午 9時起
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114.04.26(星期六)114.04.27(星期日)
公布試題
114.04.26(星期六)114.04.27(星期日)
公布參考答案
114.04.28(星期一)上午 9時起
答案疑義質疑申請截止
114.05.01(星期四)下午 5時前
公布疑義說明
114.05.14(星期三)下午 5時前
成績公告與查詢
成績單寄發
114.05.15(星期四)
成績查詢
114.05.15(星期四)下午 2時起
統計資料公告
114.05.15(星期四)下午 2時起
申請成績複查
114.05.15(星期四)下午 2時起~114.05.19(星期一)下午 5時止
成績複查結果查詢
通知書寄發
114.05.23(星期五)下午 5時起
網路查詢
※本表日期如有變動,以「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網站公布及相
關公告為準。
集體報名相關資料,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tcte.edu.tw下載
114統測集報軟體安裝檔 (EXE. V13.10)
114統測集報免安裝檔
(V13.10, 下載後先解壓縮,即可使用)
集體報名系統手動更新檔 (V13.10)
114 集體報名作業手冊(PDF)
114 集報系統操作說明手冊(PDF)
114 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載入範例檔(Excel)
集報資料解密工具操作說明(PDF)
集報學校資料提供申請表(Word)
114 四技二專集報學校報名表(PDF)
114 集體報名說明影音檔
114集報系統操作說明影音檔
如有疑問,請洽各項業務聯絡人
總機:05-5379000
. 作業:分機 516 黃小姐
.應考服務試務作業:分機 512 李先生
.集體報名系統操作:分機 719 陳小姐
.集體報名檔案解密:分機 735 張小姐
114 學年
【學校集體報名作業流程簡圖】
※權碼公文(紙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1028
發文字號:技測考字第1130250340
【學校集體報名上傳資料檔後應繳交至測驗中心表件】
、上傳報名資料檔案至集體報名系統上傳截止時間:113 12 18 (星期三)下午 5時止
()報名資料檔:上傳集體報名系統(上傳方式請參見集體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考生相片電子檔:以名序整成
考生相片電子檔並上傳至集體報名系統(製作與上傳方式請參見集體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提醒:上傳報名資料前務必請考生確實核對報考資料尤其是相片報考群()別和考區等重
要資料。
二、掛號郵寄報名相關表件郵寄期限:113 12 18 (星期三)(以郵戳為憑)
()集體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含繳費收據正本)集體報名學校將報名費收據(請一次整筆繳費)
黏貼於基本資料表但如有考生自行繳費請一併浮貼於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上並請承辦
人員、教務主任及校長簽章。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由集體報名系統列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繳交之相關證明文件:彙整考生繳交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應考服務申請表連同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或醫療單位(衛生福利部
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之診斷證明書影印本 1份。
()非冷氣試場申請表:有個別需求考生所填寫之「非冷氣試場申請表」
()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有個別需求考生所填寫之「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連同相關
證明文件。
()特殊字元或造字清單筆畫
【學校集體報名應自行留存文件】
一、 考生名冊:以班為單位依報名序號整理成冊。
二、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
三、 報名費繳費收據影本。
提醒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測簡章」內容並研讀本手冊以取得集體報名作業完整
安裝與啟動
集體報名系統
依授權碼註冊
使用帳號
報名資料
輸入考生資料
建立考生相片
電子檔並列印
報表校核
上傳檔案:
1.報名資料檔
2.相片電子檔
彙整報名所需繳
之相關文件,並以
掛號寄出
編定與輸入
班級代碼資料
登入
(上傳公鑰)
報名結果
查詢
繳交報名費
114 學年
第一章 集體報名作業流程……………………………………………………………………………………………1
第二章 集體報名作業日程……………………………………………………………………………………………2
第三章 集體報名作業細則…………………………………………………………………………………………2
一、報考資格……………………….…………….……………………...……….…………………………………2
二、報名方式……………………….…………….……………………...……….…………………………………2
三、名作…………..……………….…………………………….………………….2
四、集體名繳費日期與方….………………..……………….………….…………………………. 5
五、件日地址…………………………………………….………………………………………5
集體作業………………………………5
第四章 完成集體報名程序之後續作業……………………………………………………………………………6
一、報名.…….…………………………………………………………………………………6
事項…………………………6
第五章 報名試務調…………6
報名重要調………………………………6
二、名試提醒..…………………………………………………………………………………7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1
114 學年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辦法
第一章 集體報名作業流程
集體報名作業流程圖
完成集體報名程序
錯誤
開始
考生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學校(各科或各班)需收齊的考生資料:
1.報名資料
2.數位相片電子檔
3.報名費
4.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中未含考生姓名
身份證統一編號者,應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影本
5.申請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或醫療單位(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
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之診斷證明書影印本 1
6.非冷氣試場申請表:因考生個別需求所填寫之「非冷氣試場申請表」
7.申請表」
製作考生相片電子檔
收齊並彙整下列表單:
1.A1 集體報名單位基本資料(含繳費收據正)
2.A6 特殊字元或造字清
3.A7A8 需應考服務考生清單、申請表及需繳交之相關證明文件
4.A9 入戶考生清冊
5.A10A11 非冷氣試場考生清單、非冷氣試場申請表
6.A12A13 單、
正確
使用集體報名系統登錄資料
1.註冊帳號/登入
2.上傳單位公鑰
列印考生名冊校核
(含報考資料、相片)
裝袋寄出
1.上傳「報名資料檔」「相片電子檔」
2.繳交報名費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2
第二章 集體報名作業日程
報名費繳費日期
113.11.28(星期四)113.12.18(星期三)
報名日期
113.12.06(星期五)113.12.18(星期三)
※報名資料上傳截止時間:113.12.18(星期三)下午 5時止
※報名資料郵寄截止日:113.12.18(星期三)(以郵戳為憑)
報名結果網路查詢日期
114.01.02(星期四)中午 12 時起~114.01.09(星期四)
報名資料錯誤更正截止日期
114.01.09(星期四)
第三章 集體報名作業細則
. 報考資格
()符合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各招生入學管道(或學校)入學招生對象者均可報考;請於報名
前自行向各招生主辦單位查詢。〔註:各招生入學管道(或學校)之報名資格及本測驗成績
之採用情形由各招生主辦單位(學校)別訂之,資訊參閱簡章第Ⅲ頁考招
分離重要提醒」向各招生主辦單位查〕。
()生於限截現不招生入學道之生報資格責任生自負且不得
要求申請撤銷報名或退費。
. 報名方式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專業群科附設進修學校與普通型
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綜合高中學程及經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中課程學校之 113 學年
度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 集體報名作業程序
各校辦理集體報名,請以「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提供之「集體報名
系統」製作考生基本資料檔、考生名冊、考生相片電子檔等各項表冊資料。其作業程序分述
如下:
() 參加集體報名考生應辦理事項:
1. 繳交數位相片電子檔:繳交考生本人於 113 71(星期六)後所拍攝之數位相片
電子檔(正面半身脫帽之黑白相片或彩色相片;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詳細相片規格
請參閱簡章第 6頁註 1
2. :考生依同報考群()代碼(簡章 21 附錄一及第 22 附錄
)交報名費詳如
()別代碼
報名費(單位:新臺幣元)
一般考生
中低收入戶考生
低收入戶考生
學校集體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01~0608~1416~20
1,050
420
全免
15
1,080
432
全免
0751~5254
1,220
488
全免
5355
1,250
500
全免
56
1,420
568
全免
3. 凡屬各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繳交
各直轄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3
證明文件(持清寒證明或個別補助費用證明文件者不予採用),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
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 60%
4.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以 113 年或 114 所開具之證明為限,報名期限內繳交者
得依報名期限後補者應 114 425 (星期五)「退費申請
表」「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號郵件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申請四技二
專統測報名費退費」,本會於申請截止日期後,依簡章規定期限統一辦理退費。
5. 心障礙重大傷病請安特殊場或服務名時須於應考服務」欄
同時參閱簡章11 身心障礙重大應考服務點」簡章
「身心障大傷病考應考請表連同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證明或醫療單位(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之診斷證
明書影印本 1份,於報繳交,俾便洽請考區儘量助安應考服務
6. 有個別需求之考生得申請在非冷氣試場應試,報名時須填寫簡章附表三「非冷氣試場
申請表」於報名時繳交考生於報名期限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試場申請非冷氣
試場應試考生,本會將依最大使用效益原則集中安排考場,考生不得異議。
7. 考生因懷孕需相關應考服務者報名時請填寫附表四「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連
同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繳交。
() 代辦集體報名學校應辦理事項:
1. 各校可依考生人數多寡,自行決定是否交由各(各班)做資錄及校核,但各校
辦人員需閱讀「集體報名系統操作說明,依步驟作業,以避免發生錯誤
2. 校對考生所填之表件,務請加審查,包括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出生期及畢業科
(、學程)別等身分證及學籍檔案載是否相,並核對相片確為考生本人。
持居留就讀學生請以居留證號代替身分證統一編號並注意居留證之有效期
3. 先行彙整,依「集體報系統明」之步依序登錄考生料。
4. 各校收集考生數位相片電子檔以考生班級代碼加報名序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依序將
考生數位相片電子檔彙製成考生相片電子檔其製作方式請參見「集體報名系統
說明」
5. 報名資料登錄完成後,請依下列程序進行報名作業:
Step1由集體報名系統中列印出考生名冊,針對各欄位及相片與考生報名資料進行
校核,如有錯誤應修訂後再做校核。
Step2校核無誤後請考生再自行校對並於考生名冊簽名確認。
Step3將正確的報名資料上傳至本會。
6. 報名資料登錄後,如需更改考生報名重要資料處理方式:
(1)如報名資料有誤,請登入系統更改資料並重新列印考生名冊,請該考生於更新後考
生名冊上校核並簽名確認。
(2)如考放棄報考,請於系統將該考生報資料「報考統測」欄位選項以「不勾
選」的方式處理。
7. 心障及重大傷病關資料收齊並核,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報名請參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要點」辦理為能提供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
考生適切之應考服務,「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表一)交予集
體報名學之相關承辦人(:特殊教育、班或輔導教師)協助考生辦理應考服務
需求項目請手續。
提醒:各校如有報考考生需配戴助聽器(人工電子耳)應考者,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出
申請如考生僅配戴助聽器應考並無須安排於特殊試場者請於「身心障礙
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補充說明欄加註說明:「請安排於一般試場」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4
8.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將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學校承辦人員留存。
提醒: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規定:
(1) 低收低收入戶直轄、縣()主管審核通過各鄉(市、
)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持清寒證明或個別補助費用證明文件者不予
採用。
(2)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需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以 113 年或 114
開具之證明為限;證明文件如未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加附戶口名
簿或戶籍謄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影本。
9. 承辦人員將報名資料登錄完成後,再彙整報名資料檔及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生、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資料,列印出完整報表,並於 A1集體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
A9
10. 彙整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非冷氣試場申請表」「懷孕考
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並核對有無缺漏。
11. 本會之郵政劃撥帳戶係屬特戶性質考生所繳報名費收齊後請集體報名學校依基本
資料表上實際繳費金額,一次整筆持系統所產生之 A4政劃儲金存款
單」至各郵局繳(收手續)亦可持由系統所產生 A5 專用款單至台新
銀行各地行」臨櫃繳費()融機匯款(手續)繳交報名
費。
12.
13. 集體報名學校應繳交資料:
(1) 上傳資料:11312 6(星期)起至 113 12 18 (星期)下午 5
上傳報名資料檔、數位相片電子檔至集體報名系統。
(2) 寄回報相關表件:
(3) 上列表件,於 113 12 18 (星期)(以郵戳為
憑)郵寄640303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123-5 號「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
測驗中心基金會 集體報名審件組 收」辦理報名。
表單
說明
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
(含繳費收正本)
(A1)
1.報名資料檢檔完成後,列印最新基本資
料表
2.黏貼報名費收據證明(全部考生一次整筆
繳費),若有考生自行繳費,請一併浮貼
收據正本
3.由承辦人員、教務主任及校長簽章
報名寄件明細表
(A2)
清點確認
特殊字元或造字清單
(A6)
請以正楷抄寫正確字體
需應考服務考生清單
(A7)
考生清單應連同應考服務申請表及相關證
明文件一併繳交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應考服務申請表
(A8)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
(A9)
僅需要列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證明文件由學校
審查後留存備查
非冷氣試場考生清單
(A10)
連同「非冷氣試場申請表」一併繳交
非冷氣試場申請表
(A11)
懷孕考生應考服務考生清單
(A12)
考生清單應連同應考服務需求表及相關證
明文件一併繳交
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A13)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5
. 集體報名繳費日期與方式
()繳費日期 113 11 28 ()起至 113 12 18 (星期三)
體報名辦法繳費。
()繳費方式:
1. 郵局繳費(免手續費):可利用集體報名系統產生之 A4 郵政劃撥儲金特戶存款單至全
國各郵局繳費。
2. 台新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費()可利用集體報名系統產生之 A5 台新銀行專用
繳款單,至全國台新銀行各地分行繳費。
3. 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手續費自付):如至其他金融機構繳費,匯款資訊如下。
※請填寫跨行匯款單
◎受款人戶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四技二專)
收款帳號22425628
◎解款行名稱:郵政劃撥儲金
◎金融機構代號:7000010
()繳費繳費收據正本A1
. 報名收件日期及地址
()報名收件日期:113 12 6(星期五)起至 113 12 18 (星期三)止,以郵戳
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務請掌握時程。
()收件地址:640303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123-5 號「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基金會 集體報名審件組 收」。
. 集體報名作業注意要點
()依簡章規定考生限於單群()別或跨群()中擇一報考【參閱簡章附錄一及附錄二】,
請協助查核。另請注意考生之報名資料所填的群()別代與名合,()別代
符時,請知考生確所要()別,以免影響考生權益。
()各集體報名學校無須將「考生名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繳回本會由各集體
報名學校自行留存備查。「 考生名冊」之報名資料(尤其是報考考區()身障生應
考服務、非冷氣試場申請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等)務必請考生仔細校核,並確認各
欄資料及相片皆無誤後於考生名冊之「校核簽名處」親筆簽名。
()凡參加學校集體報名之考生對集體報名學校整理之相關個人報考資料報表須親自詳
細確認並簽署,於報名期限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群()別或考區
()考生數位相片電子檔因不符規定,經本會通知後須於補件期限內補齊或更換始准報考;逾
補件期限仍未依規定辦理者,視同報名資料不齊,本會逕予退件,考生不得異議。
()所繳資料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識者,不予受理報名。考生所檢具之證明件若有偽造、變造
假借冒用者除取消報名考試資格外另通知其成績使用單位並送請司法機關追
究責任。
()考生如需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試承辦人員務請於集報系統「非冷氣試場」欄內勾選俾便
集中安排試場應試。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如需申請安排特殊試場或服務承辦人員務請於集報系統「申請
應考服務」欄內勾選,同時參閱簡章第 11 頁「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要點」
,並填寫簡章附表一「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連同有效之身心障礙
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或醫療單位(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
醫院)之診斷證明書影印本 1份,於報名時繳交,俾便洽請考區儘量協助安排特殊應考服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6
務。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以 113 年或 114 所開具之證明為限,報名期限內繳交者得
依規定減免報名費,報名期限後補繳者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tcte.edu.tw)點選「
表單下載」專區下載「退費申請表」在 114 425 (星期五)前將「退費申請表」及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以掛號郵件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申請四技二專統測
報名費退費」,本會於申請截止日期後,依簡章規定期限統一辦理退費。
()如考生在集報學校辦理報名作業前已先劃撥繳費,可由集體報名學校統一收齊考生之郵
政劃撥儲金特戶存款收據(於空白處註明報名序號及姓名),黏貼於 A1「報名單位基本資
料表」上,連同繳費收據正本一併寄回本會。
()集體報名學校如有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欲復學之學生請各校承辦人轉知學生報考資訊
如欲報考統一入學測驗者請學生於報名期限內以個別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本會將其
准考證及成績單寄至報名所填之通訊地址,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與本會聯絡。
第四章 完成集體報名程序之後續作業
. 考生報名結果確認
集體報名學校完成報名程序後本會網站(https://www.tcte.edu.tw)114 12
(星期四)中午 12 時起開放考生查詢報名結果並以 GPG 加密檔電子郵件寄送至各集體報名學
校,如有疑義,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 如報名資料內容與原報考資料不符、遺漏或非屬考生過失等原因 114 1
8(星期) 114 19(
)相關明文送本工作委員會議逾期不予理。
() 如報名之通訊資料有誤,考生得自行於「報名結果查詢系統」內連結「通訊資料變更功
能」,依指示登錄資料辦理更正。
() 查詢報名結果時姓名地址造字無法顯示請不用擔心,本會會統一處理造字
題,請於收到准考證時確認資料是否正確即可。
. 其他事項說明
() 集體報名學校寄出報名表件後若有考生在報名期限截止前欲更正報考考區或報考群()
別時,請承辦人員自集體報名系統下載 A14「報名重要欄位更正申請表」由考生親自填
寫並加蓋承辦人員及承辦單位章戳後傳真到本會,受 113 12 18
(星期三)下午 5時前,逾期不予受理(傳真後,請報名期間上班日上午 9:00 起至下午
5:00 止來電(05)5379000 516336 確認)並於傳真後次日以限時掛號將本表寄至
640303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123-5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試務組收」並註明「申請四技二專報名資料更正」
()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之考生,其准考證及成績單將由本會郵寄至集體報名學校轉
發,考生應依時程向學校領取。
第五章 報名試務作業重要調整與提醒
. 報名試務作業重要調整:
()為提供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更適切的應考服務,各校辦理報名作業時請先聯繫學校
負責特殊教育資源班或輔導室老師確認各校有無需申請應考服務的考生並於集體報
名系統登錄學校「申請應考服務聯絡人」之聯絡資訊。另自 108 710 日起全面換發
為「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應考服務之考生須檢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114 學年度起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考生繳交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由學校審查證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7
件後留存備查集體報名學校僅須於報名系統列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核章後
繳回本會。
()請至本網站(https://www.tcte.edu.tw)
點選「表單下載」專區下載「退費申請表」於申請退費截止日前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
郵寄至 640303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123-5 號「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
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四技二專統測報名費退費」。
. 報名試務作業提醒:
()冷氣試場溫度以設定於攝氏 26~28 度為原則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
臨時發生冷氣無法使用(設備故障等)將開啟門窗或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
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考生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有個別需求之考生應填寫「非冷氣試場申請表」試場及
座位由本會依考生報考群()別統一編排另申請非冷氣試場應試考生則依最大使用效
益原則集中安排,考生不得異議。
()冷氣試場可能會有運轉聲且考生對溫度聲音感受有所不同考生於考試期間得視個人
需要自備保暖衣物或戴耳塞但耳塞應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檢查後使用考生應自行注意
考試預備、開始及結束鈴()響。
()報名作業期間注意事項
1. 確認考生報考身分別「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應考服務」「申請非冷氣試場」
2. 上傳報名資料前,務必請考生確實核對報考資料,尤其是「相片」、報考「群()別」
和「考區」等重要資料
3. 報名資料上傳截止時間為報名最後一日 113 12 18 (星期)下午 5時止,請務
必把握時間避免影響考生權益
4. 請轉知考生參閱簡章附錄十一「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報名作業結束~考試前注意事項
1. 11412(星期四)上午 10 GPG 加密檔電子郵件寄送至各集
體報名學校,如報名資料內容與原報考資料不符、遺漏等,應於規定期限內檢具相
會。
2. 准考證未寄發前如需申請報考證明者,請於 11412(星期四)中午 12 起至
114 314 (星期五)前至本會網站(https://www.tcte.edu.tw)名結果查
「報考證申請功能面指示登資料並繳交費(份工費新
50 元整)
3. 會考考生注意項宣請考詳閱簡章第 1720 試場則及違規處理
避免
4.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將於 114 319 (星期三)寄發准考證參加集
體報名考生准考證將郵寄至學校,請轉發考生確認,並提醒准考證上勿書寫文字或符
提醒參加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考試應攜准考證正本
各集報學校或班級導師收到准考證後,請務必先發給考生確認報考資訊及相
片是否正確!
5. 准考證正本應試必要文件考生考試當天務必備妥正本應試文具
攜帶准考至當考試()畢前證未送達指定點或
發,則屬場規則,扣減 2分。
准考證補發程序
(1) 114 416 (星期三)前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請至本會網站
(https://www.tcte.edu.tw)果查詢系證補發申請功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8
指示登錄請補發。
(2) 114 417 (星期四)後毀損或遺失者,於考試期間自攜帶身證明
文件2吋照片 1張向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6. 考生因突發傷病或未依規定於報名期間申請應考服務,得依簡章13 「突發傷
病考生應考服務要點」提出申請,本將酌情提供協助。
7. 考生如於考前罹患傳染性結核病(痰檢驗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麻疹、百日咳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水痘時考生或集體報名學校應於知悉後即通知本會電話 05-
537-9000 300600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如因傳染病流行中央主管機關另行發
布規定時,考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8. 與教育
部、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等相關單位會商後,除在本會網公告透過
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9. 程、作業定及試場規則相關請考生務詳閱簡章內容
10.
114426 (星期六)
科目名稱
適用群()別代碼
--
101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上午)1
1020-1200
專業科目()
()別代碼:
0307121551~5355~56
--
1 3 : 2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下午)2
1 3 : 3 0 - 1 5 : 1 0
國文
()別代碼:01~2051~56
--
1 5 : 5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下午)3
1 6 : 0 0 - 1 7 : 4 0
英文
()別代碼:01~2051~56
114427 (星期日)
科目名稱
適用群()別代碼
--
8 : 2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上午)1
8 : 3 0 - 1 0 : 1 0
專業科目()
()別代碼:
01~0204~0608~1113~1417~2051~5456
--
1 0 : 5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上午)2
1 1 : 0 0 - 1 2 : 2 0
數學
()別代碼:01~2051~56
--
1 3 : 2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下午)3
1 3 : 3 0 - 1 5 : 1 0
專業科目()
()別代碼:01~2051~56
--
1 5 : 5 5
預備鈴()響,考生可入場 (持准考證正本入)
(下午)4
1 6 : 0 0 - 1 7 : 4 0
專業科目()
()別代碼:1654~56
註:群()別代碼請參閱第 21 頁單()考生考試科目表及第 22 頁跨群()考生考試科目表。
11. GPG 加密檔時程表分四階段寄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請下載學生資料檔後轉知
各班級導師。
集報資料 GPG 檔時程
第一階段(報名結果資料檔)
114.01.02(星期四)上午 10:00~114.01.09 星期()
第二階段(考生基本資料檔)
114.03.19(星期三)上午 10:00~114.04.15(星期二)
第三階段(考生試場資料檔)
114.04.16(星期三)上午 10:00~114.04.25(星期五)
第四階段(考生成績資料檔)
114.05.15(星期四)上午 10:00~114.05.19(星期一)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9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相關證明文件樣
文件樣張 1
應考服務申請表
文件樣張 2
身心障礙證明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10
文件樣張 3-2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
文件樣張 3-1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IEP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11
文件樣張 4-2
醫療單位診斷證明書(測驗中心專用格式)
文件樣張 4-1
醫療單位診斷證明書(醫院制式格式)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作業 12
文件樣張 5
在校學習輔導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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