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表    財政部電話禮貌測試評分表 
受測單位名稱: 電話分機: 測試日期: 年        月 日 測試人員:    
*如無人接
聽電話,應
於10分鐘後
進行第二次
測試,如仍
無人接聽,
則換另一號
碼測試,並
瞭解前一號
碼電話使用
情形。 
1、第一次無人接聽,(鈴響 9聲以上或 20 秒以上),第二次
有人接聽。 
2、第二次亦無人接聽(電話鈴響 9聲以上或 20 秒以上),
電話系統未提供其他轉(撥)接服務。 
另行測試電話:  
(二)電話鈴響 4聲或 10 秒應答(18 分;每減 1響或 3秒,即
增加 1分;每增 1響或 3秒,即扣 2分,最多 20 分) 
 鈴響 聲 
1、清晰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早安」
等問候語。 
3、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早安」
等問候語。 
4、接話說「喂」,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未說
「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二)結束時,有禮貌性用語(如「謝謝」、「再見」、「不客氣」
等),並讓來電先掛電話。 
三、答話內容:分甲、乙兩種情形,依實際接聽情形擇一選填。 
甲、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直接接聽;或經代接電話後轉至
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接聽解說詳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