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向來電者委婉說明,「對不起,※先生(小姐)正在電話中,請您稍候再
撥」;或洽轉其他代理人。
(2)簡單回覆業務單位忙線中,未改轉其他相關分機或未提供業務承辦單位訊
息,即請另行重撥。
1.電話鈴響3聲或7秒應答(8分;每增減1響或3秒,即增減1分,最多10分)
2.業務單位無人接聽之情形:(無無人接聽情形,本項給分)
(1)無人接聽,電話系統自動轉接總機人員服務或提供其他撥接服務(如改撥
其他分機或改接總機人員服務…)
(2)無人接聽(電話鈴響9聲以上或20秒以上),電話系統或總機人員未提供其
他轉(撥)接服務
(1)清晰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10
(3)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但有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3
(4)接話說「喂」,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未說「您好」、「早
安」等問候語。
2結束時有禮貌性用語(如「謝謝」、「再見」、「不客氣」等),並讓來電
先掛電話(5分)
2.答話內容:分(甲)、(乙)兩種情形,依實際接聽情形擇一選填(15分)
甲、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直接接聽;或經代接電話後轉至業務承辦單位
(或承辦人)接聽解說詳細程度:(15分)
1.解說詳盡(能具體、明確答覆,或對所詢疑義之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能
說明清楚)
2.解說尚可(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簡單說明) (8-11)
3.解說不清楚(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並不了解) (4-7)
乙、非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代接電話答覆情形:(15分)
1.仔細聆聽了解來電者洽詢業務內容或問題,給予詳盡回答,提供所需之資
訊
2.能先洽詢其他人員後,做簡單答覆,並請留下電話號碼,俾進一步處理 (12-13)
3.逕為簡單答覆,無法即時處理(如承辦人員正在接、打電話/暫時離開座位/
公出/請假等),但能請留下電話號碼,俾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