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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考試順利!
你檢查了沒?
應考檢查表
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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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準備
確認已準備好考試簡章規定之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
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
仔細閱讀考試簡章之「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14 年1月6日(一)公布
【
至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
□
考試前一天【114 年 1 月 17 日(五)】下午 2 時至 4 時查看試場及座位。
考試當日
出門前
檢查文具:黑色 2B 軟心鉛筆、黑色墨水的原子筆、橡皮擦、修正帶
(液)、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圓規。
如有攜帶鐘錶(如:手錶、小型時鐘)不可有計算、記憶、通訊、
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
進試場前
確認鐘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
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智慧型佛珠、耳機類),放置
行動電話放在臨時置物區時,須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
音等所有功能,開啟飛航模式或設定為靜音均不算是完全關機)。
預備鈴響
進試場後
除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應試物品外,其他所有物品均放置於臨時
置物區。
就座後,應先確認座位標示單上之姓名、應試號碼及報考科目正確
無誤,如有錯誤,應於考試開始鈴響前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預備鈴響後,只能以目視方式核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姓名與座位
標示單一致,均正確無誤。至 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
本、答題卷,並不得簽名、書寫、劃記、作答。
□
作答時
注意事項
考試時不得飮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或未經申請逕行飮水
服用藥物。
檢查試題本與答題卷,如有發現錯誤、缺漏、印刷不淸等影響作答
情形,立即舉手向監試人員反映。
確認答題卷正面之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正確;並核對其與座位標示
單上的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相符。
□
保持答題卷之淸潔與完整,不得竄改應試號碼、條碼或姓名;不得
污損、塗改或破壞條碼或掃描辨識用之定位點記號。
劃記要「粗」、「黑」、「淸晰」,且須「方格劃滿」。
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動作(含作答、擦拭、加黑劃記、
增補文字或標點符號、簽名等行為),雙手離開桌面,靜候監試人員
務必確認報名 「 聯絡電話 」 塡寫的行動電話號碼 , 可接收企業發送
簡訊,以利收到試務相關簡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