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流程
一、重要事項說明
1. 登記期間:114年6月5日至 114年6月6日每日上午 9時起至下午 9
時止,未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補救措施。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網登記,逾期概不受理。
2. 登記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3. 114 學年度「申請入學」錄取生、「114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
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
生及「114 學年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
錄取生,需完成個人密碼之設定,始得進入就讀志願序登記,並於登記
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
格,不予分發。
4.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
間內,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由甄選委
員會進行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凡未依規定期
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註1: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註2:「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
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註3:「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本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
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5. 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學測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
碼)及自行設定之個人密碼登入系統;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學測
應試號碼,必須與報名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的號碼相同。
註:未報名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而無學測應試號碼之考生(僅參加術
科考試或青年儲蓄帳戶學生),請至「學測應試號碼查詢系統」取得
甄選委員會提供之學測應試號碼。
6. 考生姓名如有造字部分,須先安裝造字檔後,電腦畫面才能正確顯示。
7. 以「原住民生」、「離島生」或「願景計畫生」身分報名參加「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