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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題型新增混合題型,使用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各考科除原有題型外,另有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
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作答時,使用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
非選擇題,取代過去分開的答案卡和答案卷。特別提醒考生,答題卷新增核對應試號碼劃
記欄與簽名欄位。請考生於考試開始鈴響後記得在「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名,以
免因違規被扣減級分數。
有關分科測驗各考科測驗範圍與題型,可參見本簡章第 2~3 頁;有關簽名提醒,請參
見第 33 頁之試場規則,相應違規處理,請參見第 37 頁違規處理辦法第 12 條;另於第 45
頁之附錄有答題卷作答提醒圖示。
《111 分科測驗與學測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之成績皆為級分制,各科最高為 60 級分》
依據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科測驗採級分制,各科最高為 60 級分。學測成績使用於分
發入學採計時,各科最高亦為 60 級分。提醒考生,學測使用於分發入學檢定時,依分發入
學招生簡章規定,各科成績仍以 15 級分制計算,檢定標準為 15 級分制之頂、前、均、後、
底五標。
60 級分制之成績,分科測驗方面,以各科到考考生前1%考生成績計算平均原得總分
後,除以 60,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五位,第六位 4捨5入,為該科級距。學測方面,以學測
各科到考考生,前 1%考生成績計算平均原得總分後,除以 60,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五位,第
六位 4捨5入,為該科級距。有關級距計算與示例,以及學測各考科 15 級分制成績與 60
級分制成績之對應,請參見本簡章第 4~5 頁。
本會預計 4月7日(四)上午 10 時起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測試務專區開放考生查詢
學測成績以 60 級分制表示之各科級分數,同步提供電話語音查詢(02-23643677)。7月27
日(三)寄發之分科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以及考生另所申請之成績證明,都將增列考生
所報考學測考科 60 級分制下之成績。此外,為提供考生參考,也將於 7月27 日(三)發
布分科測驗成績統計時,同步提供到考分科測驗任一考科之所有考生,在學測各考科 60 級
分制下的級分人數百分比累計表。
《111 分科測驗違規處理辦法之扣分機制,以原指考扣分之百分比換算》
本簡章違規處理辦法之扣減級分數,依原指定科目考試就不同違規情事之扣分比例轉換。
以110 學年度之指定科目考試,不同違規情事分別有扣減 2分、5分、7分與 10 分之別,經轉
換後,分科測驗對照分別為扣減 1級分、3級分、4級分與 6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