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一律採通訊複查,壽險公會於複查後以書面函覆。
(2) 於該次測驗成績公布日後,二週內應以掛號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準),逾期者以「申
請逾期」查覆。
(3) 申請人於複查時,應確實填寫「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個別自費申請成績複查申
請書」(請逕自壽險公會網站:http://www.lia-roc.org.tw/→測驗登錄園地→資格測驗下
載),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及郵政劃撥收據影本(劃撥戶名: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
業公會,劃撥帳號:19744143),以掛號函郵寄壽險公會(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52
號5樓),信封上註明成績複查,(並請於信函中註明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4) 壽險公會接獲申請人於得申請期限內之申請文件,先核對申請人之基本資料,確定
是否為本人,若申請人提供之資料與答案卷上塗填不符且無法判定為參加人員者(含
誤塗(寫)範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姓名者),以「非本人申請」查覆。
(5) 未按規定檢附申請複查相關文件者,以「申請資料不符」查覆。
(6) 符合複查資格者,係由光學閱讀機重新閱卷再核算成績,不得要求人工閱卷、閱覽、
複印答案卡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 申請人於壽險公會複查結果尚未回覆前不得再報名參加測驗,惟若再報名參加測驗
且成績合格時,若申請人複查結果亦為合格者,則其複查當次之測驗合格證號及證書即
予取消且不退費;壽險公會僅保留最近乙次之測驗合格證號。
十三、 測驗合格證明之補發:
一、 申請人若為登錄業務員應經由所屬公司向本會申請補發,辦理證書補發時須繳交
手續費新台幣 300 元及補發測驗合格證明申請書;申請人若為測驗合格人員或目前
為註銷登錄業務員(非登錄中業務員)得以個人名義自費向壽險公會申請補發。
二、 非登錄中業務員個人向壽險公會申請補發時,應以「補發各種測驗合格證明書申請
表(個人申請用)」並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第二證件影本(健保卡、駕照或中
華民國護照)及匯款單影本,以掛號函郵寄壽險公會辦理。
十四、 注意事項:
1. 本會不接受個人報名,一律經由所屬公司統一向本會辦理,再由本會彙整後於規定時間向中華
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名,逾期不受理。
2. 凡未按照本會規定之統一格式填報資料或有欄位遺漏未填報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3. 各報名單位完成報名手續後,除符合退費標準外,均不得申請退費。
4. 參加測驗人員基本資料之更正:
(1)參加測驗人員於測驗日前,應經由所屬公司檢具「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參加人員基本
資料更正申請書(一)」附有關證件向本會辦理更正。
(2)參加測驗人員於測驗當日,向監考人員索取並填具「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參加人員基
本資料更正申請書(二)」,經監考人員核對身分證簽章後,向各該地區主考人員申請覆核
簽章,交由主考人員向壽險公會辦理更正。參加人員除姓名鍵置錯誤得申請更正外,身分
證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兩項僅有一項因鍵檔錯誤者,得准予更正,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
生日期兩項皆錯誤者,應以非所屬報名單位報名參加者論,當次成績以0分計。
(3)參加人員未於測驗日前或測驗當日,依照上開方式辦理更正者,得於測驗日後依「人身保
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及登錄基本資料更正辦法」向壽險公會辦理更正,更正費每筆以新台幣
100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