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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關於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說明義務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僅發生於訂立契約時 ②危險
之發生與未據實說明之事項間必須要有因果關係 ③違反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律效果為契約無
效 ④除斥期間為保險人知道要保人未誠實告知後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①②③④ ①②③ ①② ①②④
5下列關於保險代位權之敘述,何者正確?①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
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行使代位權 ②第三人為被
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無論是否故意,保險人無代位權 ③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
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④保險人代位所請求之數額,
為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損失賠償金額
①②③ ①③ ①②③④ ①③④
6關於人壽保險,下列何種情形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被保險人於投保 2年後自殺
被保險人因犯罪行為而致死亡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
7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若被保險人依規定行
使其撤銷權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視為保險人解除保險契約 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視為要保人撤銷保險契約 契約無效
8下列關於保險法被保險人年齡不實之敘述,何者正確?
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多於應付數額者,保險人應退還全額保險費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其契約無效,保險
人不退還所繳保險費
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少於應付數額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之保險費或按
照所付之保險費與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少於應付數額,且其錯誤不可歸責於保險人者,保
險事故發生後,要保人得補繳短繳之保險費或按照所付之保險費與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比
例減少保險金額
9傷害險之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其法律效果為何?
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喪失其受益權
10 下列關於保險金信託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①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
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②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
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
不一定為同一人 ③保險金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
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 ④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
①②④ ①②③ ①④ ①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