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筆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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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亭婷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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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筆試應試說明手冊(簡章)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362
電話:0233653666#1
網址:https://www.tabf.org.tw/License.aspx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30
111 31公告
111 418 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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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重要日程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111 53()17:00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請儘速繳
款,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
測驗入場通知書
111 620 ()14:00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
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恕不
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11 625 ()
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
入場
測驗結果查詢
111 75()14:00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並列印成績;
不另行郵寄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11 75()14:00
111 76()17:00
採線上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
一次為限
合格證明書寄發
111 76()
合格證明書將以掛號郵件寄發寄發 10
日後如尚未收到合格證明書,請來電洽
資料異動者,請於入場通知書公告日一
週前提出申請,測驗後變更者,請於合
格證明書寄發日三週前提出申請
複查結果查詢
111 713 ()14:00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複查結果;不另行郵寄
註:應考人若無法自行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測驗結果通知書,或對於簡章內容、報名作業
及其他事項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歡迎洽詢:(02)33653666#1服務時間:週一
至週五 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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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辦理依據
為強化金融證照之專業性與公信力提昇金融從業人員素質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於 94 914 日第九次「金融相關證照檢討會議」決議及 95 55日金管法字第
0950054861 號函規定辦理。
貳、測驗適用對象
金融從業人員於 95 81日後如欲登錄下列任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業務人員,
應另取得有效期限內之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本項測
驗適用於現行 13 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試者。
適用測驗種類,包括:
一、證券商業務人員
二、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
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四、期貨商業務員
五、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六、投信投顧業務員
七、股務人員
八、票券商業務人員
九、信託業業務人員
十、銀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十一、人身保險業務員
十二、財產保險業務員
十三、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參、報名期間
即日起5317:00 本院證照網站(
https://www.tabf.org.tw/License.aspx )登錄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肆、報名方式
一律採個人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現場報名請依規定報名程序確實填寫應考
人本人個人資料內容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權益【※請勿以他人帳號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至本院網頁【證照】→【本院辦理證照】(https://www.tabf.org.tw
/License.aspx)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必要報名資訊,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選擇下列方式繳款,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並
進行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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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111 5317:00 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請改為 ATM 轉帳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院網站【證照】【考
生常用服務】→【訂單查詢】查詢)
2.金融機構 ATM Web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11 5324:00 匯款
帳號將顯示於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訂單查詢】網頁,請
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
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
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郵局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 111 5
3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
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商業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分行代碼:0170309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 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4.繳費完成報名後,不需傳真交易明細至本院。
()完成報名確認請於繳費後自行於網頁確認訂單狀態是否為「已付款完成」
完成報名。(可由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訂單查詢】查詢)
1.採線上刷卡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2.ATM Web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
款完成,並可在完成繳費 30 分鐘後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3.採臨櫃匯款者,請於匯款當日 18:00 後再至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一經報名,不得申請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或變更場次。
因逾期繳費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下列事由致無法參加測驗者得於測驗日前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提出退費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將全額退費:
()應考人兵役點召
()應考人三親等內喪事
()應考人傷病住院
前述退費請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各式表
單下載】→【證照測驗表單】下載及填寫【筆試/電腦應試報名退費申請書】,採書面
申請;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將另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採線上
刷卡者,則進行刷退。
三、報名應注意事項:
()「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須與所持證件相符(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不一致,
應先向戶政機關或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或檢附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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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日間聯絡電話」「夜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Email 帳號」
等,請詳細填寫正確以便聯絡。
()通過本項測驗者,本院將核發合格證明書。
()本院以應考人登打於網頁之報名資料做為製作測驗結果通知書及合格證明書之依
據,如因應考人登打錯誤而要求更換合格證明書,其費用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資料異動者,請於入場通知書公告日一週前提出申請,請至本院網站【證照】→
【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各式表單下載】→【證照測驗表單】
下載及填寫【個人資料變更/異動申請書】測驗後變更者,請於測驗日後一週內
提出申請。
應考人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
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院得要求應考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在考試公平原則下,
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伍、報名費用
一、每位應考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250 元整。
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繳交報名費(ATM 繳款期限至1115324:00)
逾期繳款者,本院概不受理該項測驗之報名,並進行退費。
報名費收據請於測驗入場通知書查詢當日(111 625 )1年內至本院網站【證
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訂單管理服務】【發票收據查詢】
自行列印,不另寄送。若需收據正本,亦請於網站上申請正本補發。
應考人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一經報名不得申請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或變更場次。
陸、測驗日期及考區
一、測驗日期:111 423 (星期六)
二、考區:臺北、臺中、高雄、花蓮。
柒、測驗科目、時間及內容
花蓮考區(上午)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時間
測驗時間
測驗題型及方式
全一節
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
1110
11201220
四選一單選題,
採答案卡作答
臺北、臺中、高雄考區(下午)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時間
測驗時間
測驗題型及方式
全一節
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
1600
16101710
四選一單選題,
採答案卡作答
一、金融市場常識(50%)
()金融體系 ()證券期貨市場
()銀行實務 ()信託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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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市場實務 ()保險實務
二、金融市場從業人員職業道德(50%)
()業務推廣與招攬 ()受託執行業務
()告知義務與通知 ()誠實信用原則
()有關利益衝突 ()保密原則
()遵守法律規範與自律
捌、測驗入場通知書
一、測驗入場通知書將於 111620 14:00 起以網路方式公告,應考人請至本院網
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入場通知】查詢入場編號及試場位置。
請查核測驗入場通知書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或遺漏請先行至本院網站【證
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各式表單下載】【證照測驗表單】
下載「個人資料確認/異動申請書」,填寫完後請傳真或 Email 至本中心修正,並請
電話通知本院金融測驗中心確認【02-33653666#1。資料異動者,請於入場通知書
公告日一週前提出申請,測驗後變更者,請於測驗證書寄發日三週前提出申請。
玖、應試相關注意事項
一、身分證件
請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中華民國
國民身分證中華民國駕照、中華民國護照具有照片之健保 IC 外僑居留證
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上述指
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上述證件係供查核應試身分使用,如另涉及就業、
執業登錄所需之身分證明文件,則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二、測驗入場通知書不須核
請詳讀測驗入場通知書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測驗當日,不須核驗入場通
知書。
三、測驗規定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編號入座,測驗開始後遲到 15 分鐘內得准
許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於測驗開始後 30 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應
考人擅自離場,該節以零分計。
四、測驗資料檢查與確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應先自行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
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
案卡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及規定的身分證件外,於預備鈴響時,應將書籍文件等非考試
必需個人物品,放置於座位下方或指定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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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答方
()應試時請詳閱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
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帶()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
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
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
留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
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等。
六、電子計算器使用規範
本項測驗禁止使用任何電子計算器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
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扣該節成績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
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七、電子產品使用規範
本項測驗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
器材或穿戴式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智慧型眼
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請關機並取消鬧鈴及整點報時裝置,
妥為收納不得使用。違者該節不予計分。
八、鐘錶使用規範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若測驗中聲響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
扣該節成績 10 分;該鐘錶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九、繳卷規
()應考人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
者,該節以零分計。
()本項測驗,試題卷一律回收,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試卷未繳回而涉及侵佔
本院試題資料者,本院將依法追訴。
十、扣考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 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並應
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
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證明書,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冒名頂替;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互換座位、答案卡或試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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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夾帶書籍文件;
()故意不繳交測驗試題卷、答案卡;
()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或抄寫試題;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試題;
()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應考人有上述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公告違規者之部分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違規事
實及所受處分。若舞弊情節涉及刑責,一經發現,將依試場規則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
發;民事部分則依法求償。
十一、其他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視其情節輕重扣該節成績 5分至 20 分;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該節不予計分。
()測驗開始鈴()響前,擅自在答案卡上書寫者;
()測驗結束鈴()響即須停筆,繼續作答或再動筆者。
拾、測驗結果及合格證明書
測驗結果預定於 111 7514:00 起於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
【成績查詢】公布,合格證明書預定於 111 76日以掛號寄發。
二、合格證明書寄發 10 日後,合格者如尚未收到合格證明書,請來電本中心洽詢。
三、測驗結果若有疑義,以答案卡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合格證明書應考人若因故未於發證日起二年內領取本院將依程序進行銷應考人
應重新申請補換發。
五、合格證明書因故遺失或上述情形銷毀者,應考人應重新申請補發,補發工本費 100
元。申請流程: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證
照測驗】→【證照補換發】→【立即結帳】→於本院測驗中心收到款項後 7~14 個工
作天內寄發證書。
拾壹、合格標準
成績達 70 分為合格,本項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有效期限為「自測驗日起五年內有效」
拾貳、展延規定
一、辦理依據: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 5 6 日金管法字第1040090862 號函以及104
11 26 日金管法字第 1040011700 號函辦理,配合新制之實施辦理「金融市場常
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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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種情形需要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報考金融從業人員測驗,原「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超過測驗日 5
年,如欲再報名任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時,需重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
道德」測驗者,自 105 1 1 日起,得以 105 1 1 日以後取得經公會
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合格證明展延,無須重考本科目。
()105 1 1 月起金融從業人員跨業辦理執業登錄時,原「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已逾 5 年有效期限,得以 105 1 1 日以後取得經
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
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無須重考本科目。
三、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有效期間之始點計算方式:
金融從業人員得以「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之 5 年有效期間內,
105 1 1 日以後曾參加經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
明,自訓練合格日起展延 5 年;於展延期滿仍得比照前述方式繼續辦理展延。
四、如何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辦理單位請向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保險事
業發展中心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證基會)申請辦理
()應備文件:
1.「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正本。
2.「在職訓練合格證書」影本或「職前訓練合格證明」影本須為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測驗日起 5年內經有效之「在職訓練合格證書」影本或「職前訓練合
格證明」影本並自 105 11 日以後取得經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
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始予以採認。
()工本費:新臺幣 50 (含證書回寄郵資)
()本院申辦流程:限本院發證之應考人申請。
1. 第一階段(申請手續):至本院官網(https://www.tabf.org.tw/Service/CustomerSrv.aspx)
選取【客戶服務】【證照測驗】【證照補換發】【申請成立,等待審核】
請於兩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遞至(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
62 8樓,金融測驗中心收),待審查核可後,將通知辦理繳費手續。
2. 第二階段(繳費手續):至本院官網(https://www.tabf.org.tw/Service/CustomerSrv.aspx)
選取【客戶服務】【證照測驗】【證照補換發】【立即結帳】於本院
測驗中心收到款項後 7~14 個工作天內寄發證書。
拾參、成績複查
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 111 7514:00 7617:00
前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證照測驗】【成
績複查申請】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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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證統一編)及密
碼。
()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 50 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繳
款方式: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111 7617:00 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
請改為 ATM 轉帳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
2.金融機構 ATM Web ATM 轉帳限至 111 7624:00 止。繳款
帳號請詳本網站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手續由應考人自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
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
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複查程序。
3.臨櫃匯款:繳款期限至 111 7615:30 止。繳費期間可至各金融機構、
郵局採臨櫃匯款方式,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
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商業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分行代碼:0170309
(3)帳號:線上複查訂單中所顯示之 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完成繳費確認請於繳費後自行於網頁確認訂單狀態是否為「已付款完成」
完成繳費。(可由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訂單查詢】查詢)
1.採線上刷卡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2.ATM Web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
款完成,並可在完成繳費 30 分鐘後於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3.採臨櫃匯款者,請於匯款當日 18:00 後再至網頁上確認訂單狀態。
4.繳費完成報名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至本院。
()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費;若應考人申請
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複查收據請於複查結果查詢當日起(111 713 )1年內至本院網站【證照】
【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訂單管理服務】【發票收據查詢】
自行列印,不另寄送。若需收據正本,亦請於網站上申請正本補發。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不得要求人工閱卷閱覽、複印答
案卡或其他有關資料;複查結果預計於 111 713 14:00 起以網路方式公告,
應考人請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證照測驗】
【成績複查結果查詢】查閱。
未合格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合格標準者,即予補發合格證明書
已合格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合格標準者即取消其合格資格該應考人
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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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附註
一、應考人為報名本項測驗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教育、
職業與聯絡方式等由台灣金融研訓院及其他辦理本項測驗之各測驗單位依個人資料
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測驗相關表單、製作證書、相
關事項通知、資料分析、查詢及提供相關業務公會進行登錄查核等事宜。
二、測驗相關訊息請參閱本院網站公告,若有變動以本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本項測驗題庫請自行至「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題庫專區」
(https://webline.sfi.org.tw/T/ethics/download.asp)免費下載。
四、【研訓之友】會員,可免費在第一時間獲得本院之各項重要公布資訊及各項活動優惠
訊息並可查詢個人測驗及訓練歷史記錄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理及利用請詳
閱本院個資告知事項。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
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六、為維護公共利益及應考人權益,考試期間應考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屬限制不得外出之高風險族群者不得應考
意隱匿者,將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論處;並請應考人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七、本院網址:https://www.tabf.org.tw;本中心洽詢電話:02-33653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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