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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種情形需要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一)報考金融從業人員測驗,原「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超過測驗日 5
年,如欲再報名任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時,需重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
道德」測驗者,自 105 年1 月1 日起,得以 105 年1 月1 日以後取得經公會
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合格證明展延,無須重考本科目。
(二)自105 年1 月1 月起金融從業人員跨業辦理執業登錄時,原「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已逾 5 年有效期限,得以 105 年1 月1 日以後取得經
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
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無須重考本科目。
三、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有效期間之始點計算方式:
金融從業人員得以「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之 5 年有效期間內,
以105 年1 月1 日以後曾參加經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
明,自訓練合格日起展延 5 年;於展延期滿仍得比照前述方式繼續辦理展延。
四、如何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一)辦理單位:請向「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保險事
業發展中心、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證基會)申請辦理。
(二)應備文件:
1.「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正本。
2.「在職訓練合格證書」影本或「職前訓練合格證明」影本:須為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測驗日起 5年內經有效之「在職訓練合格證書」影本或「職前訓練合
格證明」影本,並自 105 年1月1 日以後取得經公會認可之職前訓練合格證書
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始予以採認。
(三)工本費:新臺幣 50 元(含證書回寄郵資)。
(四)本院申辦流程:限本院發證之應考人申請。
1. 第一階段(申請手續):至本院官網(https://www.tabf.org.tw/Service/CustomerSrv.aspx)
選取【客戶服務】→【證照測驗】→【證照補換發】→【申請成立,等待審核】
→請於兩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遞至(10088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
段62 號8樓,金融測驗中心收),待審查核可後,將通知辦理繳費手續。
2. 第二階段(繳費手續):至本院官網(https://www.tabf.org.tw/Service/CustomerSrv.aspx)
選取【客戶服務】→【證照測驗】→【證照補換發】→【立即結帳】→於本院
測驗中心收到款項後 7~14 個工作天內寄發證書。
拾參、成績複查
一、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 111 年7月5日14:00 至7月6日17:00
前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更多考生服務】→【證照測驗】→【成
績複查申請】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