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中心測驗合格證明書-展延線上申請說明
證明書之展延,請參考下列說明:
一、受理對象:通過本中心測驗之考生。
二、辦理條件:
(一)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於「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有效期間 3年內,參加經金管
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課程達 18 小時,持認定機構
所發之訓練證明文件至原發證機構申請展延,展延期間為所提供之受訓證明自最
後一次訓練課程結訓日起展延 3年。展延期滿仍得比照前述方式繼續辦理展延。
(二)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於本測驗合格證明有效期限 5年內,參加以下連結相關課程始得辦理展延。
https://webline.sfi.org.tw/T/ethics/newretention.asp
三、辦理測驗合格證明展延有效期間之始點計算方式:
(一)測驗合格證明有效期間內,參加上述說明二各項測驗所規定之受訓課程經認可之
合格證書或在職訓練合格證明,自訓練合格日起往後展延;於展延期滿仍得比照
前述方式繼續辦理展延。
展延起訖期間:「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為 3年、「金融市場常識與
職業道德測驗」為 5年。
(二)舉例說明:
以「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為例,A君為信託業從業人員,於 105 年1
月9日參加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所舉辦之信託業務人員職前訓練合格取
得結業證書,擬跨業至證券業登錄,其「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
明於 105 年2月1日有效期限屆滿,則 A君得據以辦理「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
德」測驗合格展延,自 105 年1月9日起展延 5年。
四、如何辦理測驗合格證明展延:
(一) 應備文件:
1.測驗合格證明書正本。
2.「受訓課程合格證明」正本:
A.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
(1)訓練課程結業證明文件(金管會認定之外部訓練機構【金融法制暨犯罪防
制中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台灣金融研訓
院及 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Anti-Money Laundering
pecialists(ACAMS)等五家】所舉辦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課程
「結業證書影本」。
(2)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證券期貨業、保險業、農漁會
信用部等機構自行辦理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內部訓練課程:請
提供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之一:A.由總公司之人資、訓練部門所出具自行或
委外辦理之訓練課程證明文件(需標示出課程名稱、時數、日期等資訊);
B.自行下載附件「認可內部教育訓練課程明細表」,填妥內容後經所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