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展延作業相關法規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認證人員申請展延)
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
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五年。
申請展延者應繳交新臺幣五百元之展延審查費,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參加核發機關、環境教育機構或核發機關認可舉辦之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三
十小時以上,其中應包含三小時環境教育法規。
二、參加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
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之進修或推廣教育,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六學分以上。
三、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翻譯專業文獻經登載二篇以上;
作者或譯者二人以上者,平均計算篇數。
四、獲得與第三條專業領域有關之國內或國外專利證明。
前項證明文件以原認證有效期限內取得者為限。
2

一、展延作業相關法規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辦理展延課程之單位)
第二項第一款核發機關認可之研習,其認可程序及應備資料如下:
一、申請單位應於舉辦研習三個月前,檢附包含研習名稱、內容大綱、師資、研習
地點、日期、時數、對象及人數等資料,送核發機關審查。
二、核發機關應於舉辦研習一個半月前將是否認可意見回復申請單位。
申請展延者應檢具文件及審查程序準用第十條至第十三條規定。
學校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指定之人員,免繳交第二項之展延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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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
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五年。
申請展延者應繳交新臺幣五百元之展延審查費,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參加研習
參加核發機關、環境教育機構或
核發機關認可舉辦之環境相關領
域研習累計三十小時以上,其中
應包含三小時環境教育法規。
修畢學分
參加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
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
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
科學校之進修或推廣教育,修畢
環境相關領域課程六學分以上。
發表或翻譯
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
論文一篇以上或翻譯專業文獻
經登載二篇以上;作者或譯者
二人以上者,平均計算篇數。
獲得專利
獲得與第三條專業領域
有關之國內或國外專利
證明。 4
一、展延規範及申請說明

教育部環教人員展延(研習管道)流程
申請個人帳號
(環境教育終身學
習網)
下載研習紀錄
填寫教育部展延
申請表
(綠校下載)
申請表、研習紀
錄送部申請
備註:
1.本說明限以研習管道申請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
延者,其他管道請逕依申請規定檢附佐證資料。
2.取得環保署認證者,請向環保署申請展延。
6
一、展延規範及申請說明

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注意事項:
展延須向原核發機關申請。
研習課程由核發機關(教育部、環保署)、環境教育機構及核發機關
所認可單位辦理皆可採計(數位學習不得超過15小時)。
核發機關認可之課程,研習紀錄應含”核發機關核可字號”或”
環境教育機構代號”。
展延課程及時數均上傳至環保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申請人務
必至該網站申請個人帳號以下載學習紀錄。
展延課程資訊可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查詢。
教育部申請表格請至綠色學校夥伴網絡/環教認證專區下載,申請
表單不定期更新,為維護申請權益,請於申請時至網站下載最新
表單。(網址: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EEArea/)
申請展延時擔任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者,得免繳展延審查費新
臺幣500元。 7
一、展延規範及申請說明

每辦理展延一次,證書有效期限可以延長多久時間?
5年
申請展延需要多少費用?
需繳納新臺幣 500 元作為展延審查費;若擔任學校環境
教育指定人員則無須繳納。
參加核發機關舉辦之環境相關領域研習可採認為展延時
數,核發機關有哪些?
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含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如何查詢並參加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的展延課程?
請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點選以下路徑進行查詢:
首頁>學習資訊>展延課程,再進行詢問或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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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常見問答

參加展延研習課程需優先進行的準備工作?
開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帳號,以利登錄個人研習時數。
數位課程可以採計為展延研習時數嗎?那些數位課程可以採
計?
可以採計為展延時數,但以 15 小時為限。「環境教育終身
學習網」中的影片專區可直接採計為展延研習時數;其他數
位學習平台之數位課程則僅採計由核發機關所製作或提供之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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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常見問答

「環境教育法規」的相關課程可以去哪裡參加?
可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查詢展延研習課程開辦
之詳細內容。
目前數位學習經環保署認可之展延課程(環境教育法規)
為:
一.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1.環境教育法規
2.環境教育法介紹
二.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1.環境教育法簡介
2.環境教育法實務操作
3.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認證申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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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常見問答

參與的研習課程領域一定要和我原先通過認證的專業
領域相同嗎?
不需要相同,但建議環境教育人員可依據個人學經歷、
工作、環境教育參與經驗等需求予以強化,自我安排
增能規劃,多元化的參與各種學習。
申請展延時,如何提出研習證明?
研習證明可採取下列方式提供:
1.請列印個人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學習資料夾之研
習紀錄。
2.若於其他網路學習平台進行數位課程,請列印個人學習
時數明細。
3.研習證書或相關證明影本。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8
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常見問答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有關人員認證疑問請電洽:
台灣環境管理協會02)2910-8312
或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02)7712-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