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學校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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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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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

  1.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廣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執行空氣品質改善及管制政策等深入各級學校或社區,提昇民眾空氣品質認知,特依臺中市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規定,特制定本計畫。

  2. 本計畫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環保局)。

  3. 補助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

  4. 補助條件或標準:

  1. 補助單位辦理主題內容符合本市執行空氣品質改善及管制政策等,並具有地方特色或特殊代表性之專案性推廣計畫或研究計畫。

  2. 同一補助案件重複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時,補助項目不得重複。

  3. 過去3年內曾獲環保局補助,辦理績效不佳者,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者,不予補助。

  4. 每單位補助金額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為原則。

  5. 申請研究計畫補助單位之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2. 擔任講師職務滿3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或專利技術報告專書。

  3. 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4. 附屬醫院中擔任主治醫師滿2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3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1. 實施校務基金制度之學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符合第一款計畫主持人資格者。

    2. 私立大專院校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符合第一款計畫主持人資格者。

    3. 公立大專院校依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遴用具博士學位之核能及航太等二類稀少性科技人員。

  1. 下列補助不適用前款之規定:

    1. 依法令規定接受本府委託、協助或代為辦理其應辦業務之專案計畫。

    2. 配合中央政府或本府各機關補助計畫所補助之對象。

  1. 各申請補助案件經費項目之計價,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供應契約所刊品目單價標準,及依本府編列相關經費預算基準規定編列。

  2. 爲符合實際需求,下列各目不予補助:

    1. 硬體建築及一般辦公用器具(例如傳真機、影印機、辦公桌椅等),及照相機、行動電話、音響、電視機、錄放影機、攝影機、電腦資訊設備等受補助機關應自行配備之基本設備經費。

    2. 土地取得及維護費用。

    3. 依法應繳納之罰鍰。

    4. 相關人事費用(含聘僱人員及僱用臨時工)。

    5. 獎勵金及慰問金。

    6. 加班費。

    7. 差旅費(含出國旅費)。

    8. 捐助支出。

    9. 各類獎金、贈品(包括獎品、摸彩品、紀念品)、油資、郵電、電話費用、工作服(帽)、工作鞋、雨衣等(印有宣導字樣之工作背心除外)。

    10. 茶會、旅遊、門票(至認證通過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戶外學習者除外)、或涉及商業販售、違反公序良俗之活動。

    11. 對政黨政治相關活動或個人舉辦活動之贊助。

    12. 辦理內部之會員大會或會務活動及理監事會議等法定會議之出席費、交通費。

    13. 選擇未經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場所,辦理戶外環境教育學習活動之支出。

    14. 未聘請具備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之講師進行授課。

    15. 計畫執行完成後,增列之支出項目。

    16. 其他顯與計畫需求不符之項目。

  1. 有條件補助項目:

    1. 以完成計畫所需之業務費、材料費為主。

    2. 交通費每日新臺幣1萬元。

    3. 搭配活動之宣導品須選購具有節能減碳宣導意義或環保標章之產品,單價不超過新臺幣100元,且購置經費以計畫總經費5%為限,不足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4. 雜支(行政費用)項目以計畫總經費5%為限,不足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5. 餐費每人每餐新臺幣80元(不得以誤餐費方式發給),如以當地風味自助餐方式辦理,得以食材材料費單據依實核銷(每人預算不得超過80元);合計不得超過總經費總額12%,不足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6. 茶水費每人每場新臺幣40元(不得以誤餐費方式發給),合計不得超過總經費總額6%,不足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7. 講師鐘點費支給標準,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辦理;合計不得超過總經費總額45%,不足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8.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場地清潔費。

    9. 其他項目經費編列不得逾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規定。

  1. 舉辦宣導活動或訓練時,應加強簡樸及節能減碳之生活環保概念,且辦理活動所需茶水,應儘量以桶裝方式辦理;活動中不得使用免洗餐具。

  2. 執行補助計畫所獲得之教案、課程設計、影片、照片等著作,均須提供電子檔給環保局,俾利放置於環保局相關網站供社會各界參採,環保局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3. 受補助單位於執行本計畫所取得之著作權或所有權,應載明同意由環保局及受補助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無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4. 受補助單位於執行本計畫工作時,不得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事,如有違反,由受補助單位負完全之責任,倘使用他人著作時,應取得原著作人同意(授權)書。另對他人指控機關侵害著作權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時,有協助機關訴訟之義務。

  1. 申請補助計畫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1. 空氣品質推廣宣導、訓練及講習。

  2. 編製空氣品質推廣相關教材。

  3. 於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機構辦理空氣品質推廣相關活動。

  4. 空氣品質相關研究計畫。

  5. 其他與空氣品質推廣相關之專案計畫。

  1. 申請作業程序及審查標準:

  1. 補助申請期限由環保局每年另行公告。

  2. 申請補助單位應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下列文件備文向環保局提出申請:

    1. 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補助申請表暨計畫書1式3份。

    2. 申請補助計畫書相關附件1式3份。

    3. 申請案電子檔光碟1片。

  1. 計畫審查:由環保局依專案計畫業務實際需求、計畫可行性、執行工作量及經費編列合理性予以審查:

    1. 計畫書內容與本補助計畫規範是否相符。

    2. 計畫書撰寫內容之完整性。

    3. 計畫執行方法可行性。

    4. 效益評估。

    5. 經費需求之合理性及預算額度之許可性。

  1. 補助經費之執行:

  1. 補助經費應按個別計畫專案列帳控管,且依核定計畫專款專用。

  2. 計畫執行期間涉及內容或經費項目變更時,應檢送修正前、後計畫書函報本府同意,以修正1次為限;未經同意擅自變更執行者,將不予核撥補助款。惟於計畫執行期間,為因應實際需求,經費細項間,得於該細項金額20%內,作流出及流入之調整,但應於結案時提送修正前、後經費支用對照表,及說明流出、流入項目與百分比。

  1. 補助經費請撥、核銷及賸餘款繳回規定:

  1. 准予補助之申請案,環保局得按年度編列預算經費,採1次或分期撥款方式辦理。

  2. 受補助對象於實際執行時,應確實依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學校補助案,會計事項之處理及憑證、帳冊之保管,應依會計法規妥善保存及銷毀。

  3. 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結束後30日內,檢具下列文件備文向環保局提報審查核撥經費:

    1. 領據1紙。

    2. 經費支出分攤明細表1式3份。

    3. 原始憑證正本(私立學校需檢附)。

    4. 成果報告1式3份。

    5. 成果相片或活動影片等相關附件1式3份。

    6. 成果報告及成果簡報(PPT檔)及各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光碟。

    7. 因執行本補助計畫所製作或取得之相關成果教材,及無償提供本府運用之同意書與原著作人同意(授權)書。

    8. 無不當支出切結書。

    9. 其他依本府要求提出之文件。

  1. 經核定受補助單位應確實依核定計畫執行,專款專用,同1案件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2. 經費結報時,應詳列支出用途、全部實支經費及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倘實際支出總額低於原申請補助計畫總額,依原申請總經費核定補助之比率撥付。

  3. 計畫辦理時遭難無法執行或未能如期結束者,應將補助款全數繳回;已執行項目可向本府提出說明,經本府同意得依執行部份辦理結案,賸餘款項應繳回;計畫執行完成如有賸餘款者,應主動繳回。

  4. 計畫執行時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結束計畫而必須延期時,得向本府申請展延1次,但不得申請展延至次年度及保留預算跨年度執行。

  5. 補助款所生之孳息、衍生之收入,或廠商違約、逾期之罰款,均應依規定照數或按本府補助比率於當年度內繳回。

  1. 督導及考核機制:

  1. 各補助案件經核定後,未於核定計畫之執行期間執行者,視同放棄,並不得再申請該補助款,但有特殊事由,報經同意者不在此限。

  2. 受補助單位提報成果報告書及相關報表的配合度及內容完整性,將列入未來申請補助之評選參考依據。

  3. 本市為協助補助計畫之推動及提升執行力所召開之相關會議,受補助單位應派員參加。

  4. 對補助計畫之考核採書面審查或實地抽查等方式辦理,受補助單位應予配合,檢具詳細資料供參,未配合者,主管機關得減少補助款。

  5. 執行期間有未依計畫執行或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經查驗不合格,且未能於期限內改善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6. 受補助單位無正當理由未確實依申請計畫執行,或執行成果不佳,或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者,或計畫執行有虛報或浮報等情事,主管機關得減少或收回補助款,並停止補助1至5年。

  7. 補助案之各項宣導資料、書刊及宣導片等,應於適當位置標明「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字樣及「廣告」2字。

  1.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計畫所需補助經費,由本市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編列年度預算支應,以當年度運用為原則,但因年度預算用罄時,當年度不再受理申請及補助。

  2. 受補助單位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引用資料應註明出處,涉及第三者版權部分,由受補助單位自行取得,環保局不負相關法律責任。

  4. 留存受補助經費之原始憑證,應依會計法規定妥善保存與銷毀,已屆保存年限之銷毀,應函報環保局轉請審計機關同意。如遇有提前銷毀,或有毀損、滅失等情事時,應敘明原因及處理情形,函報環保局轉請審計機關同意。如經發現未確實辦理者,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或受補助單位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1至5年。

  1. 本計畫補助項目及所需書表格式,由環保局定之(如附件)。

  2. 本計畫未規定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

補助案件申請表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由補助單位填寫):

計畫名稱

中文


英文*


計畫屬性

□空氣品質改善推廣教案(材)製作□活動□訓練□課程

□演講□戶外學習□體驗□參訪□實作□研究計畫□其他

申請單位

名稱:

地址:( )

承辦部門


承辦人聯絡人

職稱:

姓名:

電話:

傳真:

E-mail:

計畫主持人*

職稱:

姓名:

身分證號碼:

活動(計畫)期程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舉辦地點*


參與人數*


計畫內容摘要*


經費需求(元)

□申請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補助:___ 元

(占總經費%)

□無自籌經費

□已獲○○機關補助:元(占總經費%)

□已向○○機關提出申請補助:元(占總經費%)

□申請單位自籌經費:元(占總經費%)

計畫總經費:元(100%)

曾辦理相關活動或(研究)計畫


*勾選研究計畫者:1.須填寫計畫英文名稱及計畫主持人欄位2.無須填寫舉辦地點及參與人數計畫3.內容摘要需包含中英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申請其他補助計畫說明


  1. 是否向兩個以上機關申請補助:□是□否

說明:

勾選是者,請填寫以下申請補助計畫說明,並檢具相關申請經費與計畫證明文件,免附切結書

勾選否者,請簽具未重複請領切結書


  1. 申請其他補助計畫說明

項目

說明

申請補助經費單位數

_____處

申請單位名稱

(請詳列單位名稱)

申請補助經費

新臺幣元

申請補助項目說明

(請以條列式說明申請補助之項目與工作內容。)


未重複請領切結書

切 結 書

本單位(全銜)申請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辦理(計畫名稱),申請補助計畫經費共計新臺幣元整,並無重複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如有虛偽,願負法律責任,特此具結。並保證本單位接受貴局之補助,如有遺漏亦由本單位自行負責,核銷時發現有不實及不合規定或支出不符原核定項目經剔除後,願將經費繳還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單位大小章

此致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


具領單位:

統一編號:

負責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計畫書撰寫格式原則說明:版面設定:A4直式為主,邊界:上、下、左、右各2 cm,字型格式:國字:標楷體;英文:Times New Roman,文字大小:標題18字,副標題16字,內文14字,加頁碼,雙面印刷。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書(範例)


計畫名稱:


  1. 計畫目標:

請以文字結合條列式進行說明

  1. 辦理單位:

○○○(請填寫申請學校名稱)

  1. 辦理日期(或期間):

11X年XX月XX日(或自11X年XX月XX日起至11X年XX月XX日止);不得跨年度

  1. 辦理地點*:

○○○(請填寫辦理地點)

實施地點如有複數處,請依執行順序排放,並附上執行地點示意圖

申請研究計畫者無須填寫此項

  1. 參加對象及人數*:

申請研究計畫者無須填寫此項

  1. 項目與內容(包含執行方式規劃)*:

請針對規劃項目內容及執行方式規劃進行說明

申請研究計畫者內容須包含:

  1. 研究計畫之背景

請詳述本研究計畫所要探討或解決的問題、研究原創性、重要性、預期影響性及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重要參考文獻之評述等

  1. 研究方法、進行步驟及執行進度

  1. 本計畫採用之研究方法與原因及其創新性

  2. 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3. 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1. 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及成果

  1. 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

  2. 對於參與之工作人員,預期可獲之訓練

  3. 預期完成之研究成果(如實務應用績效、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技術報告、專利或技術移轉等質與量之預期成果)

  4. 學術研究、國家發展及其他應用方面預期之貢獻。

  1. 預期效益:

請以條列式搭配文字,進行各項執行項目及預期執行成果量化說明

申請研究計畫者請概述執行計畫之目的及可能產生對社會、經濟、學術發展等面向的預期影響性(三百字以內)

  1. 經費來源及分配:

本項計畫所需總經費○○○,○○○元,預定申請補助經費○○○,○○○元,占○○%,○○單位補助○○○元,占○○%,本單位負擔○○○元,占○○%。

格式如下:

項次

支用

金額(元)

用途

說明

備註

項目

單價

數量

執行經費

(A)

自籌經費

(B)

項目經費 (C=A+B)

1









2









經費合計:




-

總經費占比(%)

%

%

100%

比例請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1位

(D)總計畫經費:

NTD OOO,OOO元

含自籌款經費

(E)申請補助經費:

NTD OOO,OOO元

總計畫經費扣除自籌款


  1. 附件:

應包含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個人資料表、教育部立案核准函影本、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影本、計畫執行地點現況照片、及其他與計畫申請有關之資料或相關佐證資料等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補助項目對照表

項次

補助項目

補助原則

1

業務費

研究計畫之研究人力:

  1. 專任人員費用:

  1. 由執行單位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預期績效表現及學經歷年資等因素,自行訂定職銜及工作酬金標準,並核實支給。

  2. 為研發替代役第二階段服役期間者,執行單位依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得於業務費支應。

  1. 兼任人員費用:

依執行單位自行訂定之標準按計畫性質核實支給講師、助教級兼任人員工作酬金;學生兼任人員認定屬學習範疇者,支給研究津貼;認定屬僱傭關係者,支給工作酬金。

  1. 保險費:

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雇主應負擔部分,費用編列基準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辦理。

  1. 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

  1. 適用勞動基準法者,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由執行機構辦理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雇主應按月提繳部分。

  2.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應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之規定,由執行機構辦理按月提存離職儲金之公提儲金部分。

2

講師鐘點費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報支,以總經費45%為補助上限。

  1. 外聘人員2,000元/節,內聘人員1,000元/節。

  2. 活動內容請附課程表,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連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3

補充保費

由講師鐘點費衍生雇主應負擔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得於業務費項下編列補充保費,並覈實支用。

4

門票費

至認證通過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戶外學習者,活動當日以250元/人為補助上限。

5

餐費

每人每餐80元,以總經費12%為補助上限。

6

茶水費

每人每餐40元,以總經費6%為補助上限。

7

材料費

  1. 規劃課程及執行計畫所需材料之支出。

  2. 不能購買設備或一般辦公用器具。

8

意外險費

活動當日以100元/人為補助上限。

9

交通費

每日新臺幣10,000元。

10

印刷費

辦理計畫所需大圖輸出、文宣、摺頁、手冊、教材、成果報告等印製費用。

11

出席費、稿費、圖片費、設計費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報支。

12

影片拍攝費或教材影片公開播放授權費

實施本計畫所需相關資訊蒐集及彙整與撰寫、HD專業攝(錄)影機租用(含錄音、配音設備)、底片材料(Digital Betacam母帶)、各場景及拍攝畫面設計、布置及安排、音樂製作、拍攝錄影、配音、剪輯、圖卡製作、後製剪輯、美編及版權費用等之費用。

13

宣導品

至多100元/份,並標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補助」及「廣告」字樣,以總經費5%為補助上限。

14

場地費

  1. 租金半天(4小時)5,000元為限。

  2. 租金一天(8小時)1萬元為限。

15

場地佈置費

辦理計畫所需之場地佈置費用。

16

資料蒐集費

與研究發展有關之資料蒐集費用。

17

教材諮詢費

與研究發展有關教材諮詢費用。

18

教材編輯費

與研究發展有關教材編輯費用。

19

雜支

以總經費5%為補助上限,且需於備註欄詳述所含項目。

備註


個人資料表使用說明

  1. 凡申請本計畫執行研究計畫補助者,均需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供本市補助獎勵業務使用。

  2. 資料項目:

  1. 基本資料:包括「身分證號碼」、「中、英文姓名」等資料。外籍人士若無身分證號碼可填寫居留證號,若無居留證號時,請將西元出生年月日八碼再加英文姓氏(Last Name)前二碼,組成十碼後填入身分證號碼欄位,例如「YYYYMMDD□□」。

  2. 主要學歷:以獲有學位之學歷為主,或個人之最高學歷。

  3. 現職及經歷:限與研究相關之編制內專任職務。

  4. 專長:請自行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專長學科。

  5. 著作目錄:建議呈現與計畫相關之著作目錄,頁數以2頁為限。

  6. 研發成果應用績效:指個人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分為:

    1. 專利

    2. 技術移轉

    3. 著作授權

    4. 他具體績效等類別

  1. 「著作目錄」部分,由計畫主持人自行提供電子檔(頁數以2頁為限),共同主持人請於簽署同意確認時,一併提供電子檔(頁數以2頁為限)。


個人資料表

  1. 基本資料:      簽名:    .

    身分證號碼











    填表日期:

    20 / / /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國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19___年____月____日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公) (宅 /手機)

    傳真號碼


    E-mail


  2. 主要學歷(由最高學歷依次填寫,若仍在學者,請在學位欄填「肄業」)

    學校名稱

    國別

    主修學門系所

    學位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自/至/.





    自/至/.





    自/至/.





    自/至/.

  3. 現職及與專長相關之經歷(指與研究相關之專任職務,請依任職之時間先後順序由最近者往前追溯)

    服務機構

    服務部門/系所

    職稱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現職:



    自/至/.

    經歷:



    自/至/.




    自/至/.




    自/至/.

  4. 專長(請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學術專長名稱)



  1. 著作目錄(建議呈現與計畫相關之著作目錄,頁數以2頁為限):

備註:

(一)版面設定:A4直式為主,邊界:上、下、左、右各2 cm。

(二)格式:中文打字規格為每行繕打(行間不另留間距),英文打字規格為Single Space。

(三)字體:以中英文撰寫均可。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 Font,中文使用標楷體,字體大小以12號為主。

  1. 研發成果應用績效:

  1. 請將個人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應用績效分別填入下列表中。如欄位不足,請自行加印填寫。

  2. 填寫順序請依專利期間起始日排列,或技術移轉及著作授權之簽約日期排列。

  1. 專利:

請填入目前仍有效之專利。「類別」請填入代碼:(A)發明專利(B)新型專利(C)新式樣專利。

類別

專利名稱

國別

專利號碼

發明人

專利權人

專利核准日期





























  1. 技術移轉:

    技術名稱

    專利名稱

    授權單位

    被授權單位

    簽約日期
















  2. 著作授權:

「類別」分(1)語文著作(2)電腦程式著作(3)視聽著作(4)錄音著作(5)其他,請擇一代碼填入

著作名稱

類別

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人

被授權人











  1. 其他具體績效





封面 編號(由補助單位填寫):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

執行成果報告書(研究計畫以外計畫範例)


計畫名稱:








計畫執行日期(或期間):

申請單位:

承辦部門及承辦人(含職稱):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電話:

聯絡地址:

計畫書撰寫格式原則說明:版面設定:A4直式為主,邊界:上、下、左、右各2 cm,字型格式:國字:標楷體;英文:Times New Roman,文字大小:標題18字,副標題16字,內文14字,加頁碼,雙面印刷。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執行成果報告書


計畫名稱:

  1. 計畫目標:

請以文字結合條列式進行說明

  1. 辦理單位:

○○○(請填寫申請學校名稱)

  1. 辦理日期(或期間):

11X年XX月XX日(或自11X年XX月XX日起至11X年XX月XX日止);不得跨年度

  1. 辦理地點:

○○○(請填寫辦理地點)

實施地點如有複數處,請依執行順序排放,並附上執行地點示意圖

  1. 參加對象及人數:


  1. 執行成果:

請依計畫書規劃內容提報成果

  1. 執行效益分析:

請以條列式搭配文字,進行各項執行項目執行成果量化說明

  1. 檢討及研擬精進作法:


  1. 經費支用情形:

本項計畫申請總經費○○○,○○○元,實際支用總經費○○○,○○○元,詳如「經費支出明細表」。

  1. 附件:

應包含經費支出分攤明細表、課程表、簽到簿或參加名冊、成果相片及相關佐證資料等

執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撰寫格式


  1. 報告格式:依序為封面、目錄、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報告內容、參考文獻、可供推廣之研發成果資料表、附錄。

    1. 報告封面。

    2. 報告內容:包括前言、研究目的、文獻探討、研究方法、結果與討論(含結論與建議、執行計畫過程遇到之困難或阻礙)等。

    3. 頁碼編寫:請對摘要及目錄部分用羅馬字I 、II、 III……標在每頁下方中央;報告內容至附錄部分請以阿拉伯數字1.2.3.……順序標在每頁下方中央。

    4. 附表及附圖可列在文中或參考文獻之後,各表、圖請說明內容。

    5. 填列研發成果資料表(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每項研發成果填寫一份。

    6. 提交成果彙整表。

    7. 若該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須於論文致謝部分註明補助計畫編號),得作為成果報告內容或附錄,並請註明發表刊物名稱、卷期及出版日期。若有與執行本計畫相關之著作、專利、技術報告、或學生畢業論文等,請在參考文獻內註明之。

    8. 該計畫若列屬國際合作研究,應將雙方互訪及合作研究情況、共同研究成果及是否持續雙方合作等,於報告中重點式敘明。

  1. 研究計畫涉及臨床試驗且進行性別分析者,成果報告應一併繳交性別分析報告,說明性別分析之結果。

  2. 報告編排注意事項:

(一)版面設定:A4直式為主,邊界:上、下、左、右各2 cm。

(二)格式:中文打字規格為每行繕打(行間不另留間距),英文打字規格為Single Space。

(三)字體:以中英文撰寫均可。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 Font,中文使用標楷體,字體大小以12號為主。

封面 編號(由補助單位填寫):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

執行成果報告書(研究計畫範例)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請單位:

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




日期: 年 月 日

補助研究計畫衍生研發成果推廣資料表

日期: 年 月 日

研究計畫

計畫名稱:

計畫主持人:        

計畫編號:             領域:

研發成果名稱

(中文)

(英文)

成果歸屬機構


發明人

(創作人)


技術說明

(中文)(200-500字)

(英文)

產業別


技術/產品應用範圍


技術移轉可行性及預期效益


註:本項研發成果若尚未申請專利,請勿揭露可申請專利之主要內容。

補助研究計畫成果彙整表

計畫主持人:

計畫編號:

計畫名稱:

成果項目

量化

單位

質化

(說明:各成果項目請附佐證資料或細項說明,如期刊名稱、年份、卷期、起訖頁數、證號等)

國

內

學術性論文

期刊論文


篇

請附期刊資訊。

研討會論文



專書


本

請附專書資訊。

專書論文


章

請附專書論文資訊。

技術報告


篇


其他


篇


國

外

學術性論文

期刊論文


篇

請附期刊資訊。

研討會論文



專書


本

請附專書資訊。

專書論文


章

請附專書論文資訊。

技術報告


篇


其他


篇


參與計畫人力

本國籍

大專生


人次


碩士生


博士生


專任人員(博士級)


專任人員(非博士級)


非本國籍

大專生


碩士生


博士生


專任人員(博士級)


專任人員(非博士級)


其他成果

(無法以量化表達之成果如辦理學術活動、獲得獎項、重要國際合作、研究成果國際影響力及其他協助產業技術發展之具體效益事項等,請以文字敘述填列。)


補助研究計畫涉及臨床試驗之性別分析報告


日期: 年 月 日

計畫編號




研究人員姓名




任職機關系所


職稱


計畫名稱




說明:

本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臨床試驗且進行性別分析,請於計畫進度報告/成果報告時一併繳交「性別分析報告」。

項次

項目

說明

備註

1

本計畫之研究結果已進行性別分析。



2

本計畫之收案件數及其性別比例。



3

本計畫研究結果之性別差異說明。

如無性別差異,亦請說明。










臺中市補助學校辦理空氣品質改善推廣計畫

經費支出及分攤明細表

計畫名稱:

單位:新臺幣元

原始憑證編號

支 出

分攤金額

備註

項目

明細

(應與計畫書經費需求表項目相同)

執行總經費(a=b+c+d)

臺中市政府 (b)

受補助單位 (c)

其他單位 (d)


















































合計






分攤比例

100%

%

%

%


申請補助單位名稱:



填表人: 主管: 會計主任: 機關首長:


經費支用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元

憑證編號

支用項目

單價

數量

金額
























































合計




製表人

會計單位


機關長官




無 不 當 支 出 切 結 書

茲同意切結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補助辦理(計畫名稱),本案經費若經審計單位查核係不當支出而須繳回時,立切結書人單位(人員)願連帶負按原申請補助金額繳回貴府之責任,絕無異議,特立此書為憑證。

此致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受補助單位:(名稱及用印)

法定代理人(負責人):

會計主任: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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