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藝起來尋美」國民中小學美感體驗教育計畫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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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孟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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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藝起來尋美」

-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壹、依據

  1. 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年)」,行動方案「3-5結合民間與跨部會資源協力推動美感教育計畫」。

  2. 本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

  3. 本部與文化部成立「文化體驗教育計畫跨部會工作小組」,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結合藝文場館及生活場域資源,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涵養學生美感經驗。

二、鼓勵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培養接觸美感場域之習慣,增進生活美感經驗。

參、執行重點

  1. 課程發展階段(11081~111731)

  1. 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共同發展體驗課程

  2.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媒合系統。

  3. 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活動,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

  4. 鼓勵前期種子學校持續精進修整體驗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

  1.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1081~111731)

  1.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

  2. 本階段併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辦理。

肆、任務分工

一、本部

()課程發展階段:

1.負責規劃、推動、補助及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藝文場

館辦理本計畫。

2.邀請藝文場館提出美感體驗課程合作計畫,另結合文化部所屬

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之文化體驗內容,請各縣市

政府協助推薦種子學校參與。

3.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協助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

發展美感體驗課程。

4.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等教育推廣活動,提升教師運

用場館資源能力。

5.鼓勵前期種子學校持續精進修整體驗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

段之體驗課程。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督導各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

二、直轄市及縣()政府

()課程發展階段:

1.受理並推薦學校申請本計畫。針對尚待媒合之藝文場館含藝

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案,協助推薦種子學校參與計畫

每案以1所種子學校為原則

2.種子學校推薦參考原則:鄰近藝文場館,或具有課程發展相關

經驗並有優良成果之典範學校。

3.鼓勵輔導團協助提供諮詢建議。

4.彙整所轄學校之計畫書,併同申請表件及經費申請表報本部審

查。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課程實踐:

(1)視學校申請情況進行排序,每1案體驗課程以1所學校為原則;

除離島及花東地區外,每次申請作業各直轄市及縣()政府以

6校參與為原則。

(2)排序參考原則:曾擔任107108109年度課程發展階段之種

子學校、鄰近藝文場館,或具有課程發展相關經驗並有優良成

果之典範學校。

(3)經媒合結果確認後,彙整轄屬學校相關表件,予以補助。

2.場館體驗:規劃轄屬學校學生參訪藝文館所計畫,並依照偏遠地區學校經費比例進行補助。

三、學校(含種子學校與推廣學校)

()課程發展階段(種子學校):

1.依藝文場館所提課程摘要,且與場館初步討論後,連結合適學

習領域發展體驗課程,並提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至直轄市或

()政府。

2.學校應依所提之計畫書確實執行,至藝文場館進行踏查,並邀

請國教輔導團或專家學者提供課程規劃建議。

3.學校需配合本部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所規劃之「體驗課程諮詢

與輔導專家學者」體驗課程修整程序,進行課程修整。

4.體驗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將課程與成果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

5.經推薦參與文化部「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所提合作案之種

子學校,無需提報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相關經費由文化部補

助。

6.前期種子學校得提報修整體驗課程計畫。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推廣學校)

1.課程實踐:申請運用課程發展階段之美感體驗課程,並至藝拍

即合網站完成評價

2.場館體驗:帶領學生參訪藝文場館。

四、藝文場館

()課程發展階段:

1.依場館特性與資源、學生學習階段,提出體驗課程計畫。場館

得事先徵詢學校參與計畫,並提供相關協助。(註:體驗課程合

作發展經費由種子學校編列)

2.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研發場館戶外教學體驗課程模組

等教育推廣活動。

3.合作任務

  1. 與種子學校合作發展美感體驗課程(必辦)

  2. 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尤對場館與常設展資源介紹) (必辦)

  3. 研發場館()半日/一日戶外教育體驗課程模組(必辦)

  4. 結合場館空間資源,於場館以專區呈現合作成果。

  5. 與偏鄉學校合作,將場館資源帶進教室。

  6. 其他結合相關教育推廣計畫之延伸,如連結地方政府或在地館

所資源共同推廣。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依學校實踐美感教育課程或進行場館

體驗所需,提供相關協助。

五、師資培育之大學

於課程發展階段擔任輔導與諮詢角色,建置「體驗課程諮詢與輔導專家學者名冊」,協助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發展美感體驗課程,提供專業諮詢建議,建立系統化體驗課程學習地圖,辦理相關推廣交流活動。

伍、補助對象

  1.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2. 與本部合作之藝文場館

  3. 本部主管之國民中小學校

  4. 與本部合作之師資培育之大學。

  1. 課程發展階段辦理程序(得依實際執行所需,調整各階段期程)

  1. 公告階段:

  1. 本部於1104月函頒本計畫,預計徵選20間藝文場館與學校共同合作發展體驗課程。

  2. 本部預定於1105月公布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體驗課程合作摘要:

  1. 藝文場館得事先徵詢種子學校參與計畫,110430前將體驗課程摘要提報本部,經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將體驗課程摘要公告各直轄市及縣()政府

  2. 1間藝文場館提1案合作摘要,每案以1所種子學校為原則。

()本部訂於11067日辦理計畫說明會(開會通知另函),邀集藝文場館、種子學校與地方政府教育局()代表參與。

  1. 申請階段:

  1. 申請時段:

  1. 藝文場館:體驗課程摘要通過審查之藝文場館,於110712日前將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計畫書報本部審查。

  2. 直轄市及縣()政府:

(1)110531日前完成種子學校推薦報部作業

(2)彙整轄屬國民中小學所提申請計畫書(含館所徵詢及縣市推薦之種子學校),併同申請表件及經費申請表於前述日期報本部審查。

  1. 本部主管之國民中小學校,於110712日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提報本部審查。

  1. 申請應備資料:

  1. 藝文場館:

  1. 110430日前提出合作摘要表(如附件1-1),電子檔請另寄承辦人信箱。

  2. 110712日前提出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計畫書(如附件1-2)及經費申請表(如附件1-3)

  1. 直轄市及縣()政府:

(1)110531日前將種子學校推薦表 (如附件1-4)報部。

(2)彙整轄屬國民中小學校計畫書(如附件1-5)及經費申請表(如附件1-6),於110712日前提出申請表件(如附件1-7)、並彙整縣市經費申請表。

  1. 本部主管之國立國民中小學校,請於109712日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提報本部審核。

  2. 藝文場館所提計畫書、直轄市及縣()政府彙整資料及本部主管之國民中小學校之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請依前述期限內,將資料(紙本5份、光碟1)函送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以郵戳為憑。

  1. 審核階段:本部邀請學者專家進行審查,並公布審核結果及補助額度。

  2. 執行期程:11081日至111731日。

  3. 成果結報階段111930日前函報經費核結與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2)


  1. 程發展階段辦理程序示意圖



縣市政府推薦種子學校參與














  1.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辦理程序(得依實際執行所需,調整各階段期程)

  1. 說明:

本階段併入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說明如下:

  1. 課程實踐:

  1. 配合本部與文化部等單位合作計畫(包含藝文場館、藝術家與專業藝術團體),鼓勵學校透過媒合平臺「藝拍即合」申請體驗課程,並協助排序所屬學校推薦序,讓媒合成功之學校參與課程實踐。

  2. 各縣市轄屬中小學以6所學校參與體驗課程推廣與實踐為原則(花東以及離島除外)

  1. 藝文場館體驗:

由地方政府規劃學校學生參訪藝文館所計畫;目標以5年內補助所屬國中小學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至少有一次體驗場館之機會,或5年內轄屬學校須全數參與。

二、課程實踐申請方式:

()申請時段:

1.學校:請於11049日至426日至「藝拍即合」網站進

行線上申請,並排優先順序。

2.直轄市及縣()政府:

  1. 1階段排序

  1. 時間:請11057日前至「藝拍即合」完成第1階段

排序。


  1. 說明:

  1. 體驗課程提供單位分為本部與文化部兩大類,文化部體驗課程在第1階段排序後,由教育部初步媒合後,請直轄市及縣()政府確認。(文化部課程交由生活美學館依直轄市及縣()政府排序與提案單位及學校進行媒合;教育部課程無須媒合)

  2. 生活美學館於110528日前透過「藝拍即合」將媒

合結果回傳。

  1. 2階段學校名單確認

  1. 時間:直轄市及縣()政府依教育部通知確認最終受補助學

校名單。

  1. 說明:直轄市及縣()政府自訂收件日期,彙整所轄學校計

畫書及經費申請表,並撥付經費予參與學校。

  1. 應備資料:

  1. 學校:依直轄市及縣()政府自訂收件日期,提報計畫書(參考

附件1-5)及經費申請表(1-6)

  1. 執行期程:11081日至111731(配合110學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期程)







  1. 程推廣階段辦理程序示意圖

最終媒合名單確認

文化部課程

教育部課程

媒合完成

文化部體驗課程媒合


  1. 補助原則

  1. 補助項目:

  1. 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按實際需求核給。其未規定之項目,得覈實編列申請;惟不補助資本門及國外旅費。

  2. 學校得依課程規劃編列出席費、兼代課鐘點費(參與課程規劃所需之研習活動、藝文場館踏查,撰擬教材等任務)、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國內旅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誤餐費、資料蒐集費及雜支等。

  1. 補助基準(如附件3

  1. 課程發展階段:

  1. 直轄市及縣()政府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

點規定,本部實際補助金額按直轄市及縣()政府財力等級予

以補助:

  1. 每一課程合作案,每校補助以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為原則。

  2. 前期學校辦理課程修整與精進,每校補助以4萬元為原則。

  1. 藝文場館:

  1. 視合作項目,每一場館最高補助以12萬元為原則

  2.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3. 直轄市及縣()政府所屬藝文場館部分,本部實際補助金額按縣市財力等級予以補助。

  1.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 直轄市及縣()政府:每一課程合作案,補助每校以4萬元為原則,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併入縣市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執行

  1. 對直轄市、縣()政府之補助比率:

  1. 財力級次為第一級者(臺北市),本部實際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總額之百分之七十五。

  2. 財力級次為第二級者(新北市、桃園市),本部實際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總額之百分之八十。

  3. 財力級次為第三級者(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本部實際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總額之百分之八十五。

  4. 財力級次為第四級(宜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基隆市),本部實際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總額之百分之八十八。

  5. 財力級次第五級者(苗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連江縣),本部實際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總額之百分之九十。



















  1. 經費請撥及核銷(課程發展階段)

  1. 審查結果經核定後,受補助者應於文到10日內,備文檢附領據函報本部辦理經費請撥事宜,並依核定之計畫案執行。

  2. 本計畫應於111731日前完成。

  3. 計畫執行結束2個月內辦理結報,並檢送成果報告紙本2(含光碟1)及經費收支結算表,函報本部核結,原始支出憑證留校備查。

  4. 經費請撥、支用、核結,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含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1. 預期效益

  1. 結合藝文場館資源,促進學校美感體驗課程推廣及轉化運用,增進教師規劃優質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實施有效教學。

  2. 開拓學生藝術與美感體驗之多元途徑,提升學生至藝文場館之參與率。

  1. 督導、推廣與成效考核

  1. 受補助單位應分享計畫推動及提供執行成果,並配合本部後續推展活動。

  2. 本部得視實際需要進行訪視,以瞭解實施成效。

  3. 補助經費之運用與補助用途不符,或違反相關規定者,本部得限期令其改正,或視情節輕重撤銷補助,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之補助款。

  4. 本計畫之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計畫如有變更之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應事先提報修正計畫函送主管機關報本部核定。

  5. 執行過程遇有經費不足現象,應自行籌措財源,不得要求追加補助數額。




  1. 其他注意事項

  1. 成果之內容如有參考、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著姓名,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成果報告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本部運用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及網路線上閱覽。

  3. 本部107108年度課程發展階段之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一覽表如附件4,文化部體驗課程一覽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獲補助案件161案,藝文場館11)如附件5,參與本計畫之藝文場館名冊將納入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戶外教育實施計畫加強推廣,促進學校結合戶外教育推廣場館體驗。

  4.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部相關函文辦理。



課程發展附件1-1(使用單位:藝文場館)

藝文場館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體驗課程摘要】

場館名稱


場館所在地

1.位於○○直轄市/縣市

2.區域:□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體驗課程內容

電影類 □視覺藝術類 □音樂及表演藝術類

文學閱讀類 □文化資產類 □工藝設計類

體驗課程主題


提供學校發展體驗課程相關資源簡介

依場館特性與資源提供簡介 (500字以內)

適合年級(可複選)

國小低年級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

種子學校

已徵詢○○縣市○○學校共同合作 □ 待媒合

場館聯絡窗口

聯絡人

(含職稱)

電話


email


備註:

1.1間藝文場館提1案合作摘要,每案以1所種子學校為原則。

2.請於110430(星期五)前將合作摘要函報本部,並將電子檔郵寄承辦人信箱。

3.區域說明:

(1)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

(2)中區: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3)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4)東區:花蓮縣、臺東縣

課程發展附件1-2(使用單位:藝文場館)


(書背) 計畫名稱 申請單位

(左側裝定)


(封面)




110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藝文場館教育推廣計畫書)




申請單位: ○○藝文場館



計畫執行期程

中華民國110年 月至111年 月



  1. 計畫說明

  2. 計畫目的

  3. 活動規劃

  4. 預期效益(請分項條列簡述)

  5. 經費明細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單價(元)

數量

總價()

說 明

業務費

出席費(範例)

2,500

人次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請依實際狀況編列)




(請務必填寫說明欄)





















小計





合 計







備註:計畫書總頁數至多10(不含附件)





課程發展附件1-3(使用單位:民間藝文場館)





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表(民間團體)核定表

















申請單位:○○藝文場館

計畫名稱:XXXX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助項目及金額:

()助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核定情形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單價(元)

數量

總價()

說明

計畫金額(元)

()助金額()


外聘講師鐘點費費…等


(請自行

依計畫

需求填列)




辦理研習所需外聘講座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說明欄位請務必填列)
























雜支









小計







合 計








承辦 主()計 團體負責人

單位 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備註:

  1. 非屬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特種基金及行政法人之民間團體適用。

  2. 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3. 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考。

  4. 非指定項目補()助,新增二級用途別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5. 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6. ()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7. 申請()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須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助方式

全額補()

部分補()
指定項目補()助□是■否


【補()助比率  %】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非民間團體)核定表









課程發展附件1-3(使用單位:國公立藝文場館)

申請單位:XXX單位

計畫名稱:XXXX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助項目及金額:

()助項目

申請金額



()

核定計畫金額(教育部填列)


()

核定補助金額
(
教育部填列)


()

說明

業務費




  1. 出席費稿費講座鐘點費工讀費_________________等等訂有固定標準給付對象之費用。

  2.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之相關費用 。

  3. 辦理業務所需 、 、

、 、


  1. 詳細經費規劃請見附件1-3-1

合 計





承辦 主()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助方式:

全額補()

部分補()

指定項目補()助□是□否

【補()助比率  %】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非屬地方政府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彈性經費額度:
無彈性經費
計畫金額2%,計
(上限為25,000)

備註:

  1. 本表適用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特種基金及行政法人。

  2. 各計畫執行單位應事先擬訂經費支用項目,並於本表說明欄詳實敘明。

  3. 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4. 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考

  5. 非指定項目補()說明欄位新增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6. 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7. ()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8. 申請()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須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課程發展附件1-3-1(使用單位:國公立藝文場館)

課程發展附件1-3-1(使用單位:藝文場館)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單價(元)

數量

總價()

說 明

業務費

出席費(範例)

2,500

人次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請依實際狀況編列)




(請務必填寫說明欄)





















小計





合 計







課程發展附件1-4(使用單位:縣市政府)

110年度○○直轄市、縣()政府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種子學校推薦表

類別

序號

內容

藝文場館合作案

1

體驗課程主題: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l

推薦理由:以300字為原則

2

體驗課程主題: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l

推薦理由:以300字為原則

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案

1

體驗課程主題:

合作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

推薦理由:以300字為原則

2

體驗課程主題:

合作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

推薦理由:以300字為原則

縣市政府聯絡窗口

聯絡人

(含職稱)


電話


email


課程發展附件1-5 計畫書(使用單位:學校)


(書背) 計畫名稱 申請單位

(左側裝定)


(封面)






110年度○○直轄市、縣()政府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申請單位: ○○國民中小學




計畫執行期程

中華民國110年 月至111年 月



  1. 發展體驗課程概述表

學校類型

非偏遠地區 □偏遠地區

學校聯絡資訊

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l

合作藝文場館


場館資源摘述


課程主題


課程名稱


課程類型

文化體驗課程 □文化美感體驗課程

課程內容

電影類 □視覺藝術類 □音樂及表演藝術類 □文學閱讀類

文化資產類 □工藝設計類

學習階段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教學節數

連結學習領域

主要領域:

次要領域:

設計理念

(如何連結場館資源)





課程規劃

依十二年國教核心素養與學習重點,概述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等



  1. 團隊組織及運作(申請學校團隊成員之分工,以及執行本案團隊之組織架構)

  2. 預期效益(請分項條列簡述)



備註:計畫書總頁數至多5(不含附件)



























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非民間團體)核定表









附件1-6(使用單位:學校/縣市政府)

申請單位:XXX單位

計畫名稱:XXXX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助項目及金額:

()助項目

申請金額



()

核定計畫金額(教育部填列)


()

核定補助金額
(
教育部填列)


()

說明

業務費




  1. 出席費稿費講座鐘點費工讀費_________________等等訂有固定標準給付對象之費用。

  2.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之相關費用 。

  3. 辦理業務所需 、 、

、 、


  1. 詳細經費規劃請見附件1-6-1

合 計





承辦 主()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助方式:

全額補()

部分補()

指定項目補()助□是□否

【補()助比率  %】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非屬地方政府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彈性經費額度:
無彈性經費
計畫金額2%,計
(上限為25,000)

備註:

  1. 本表適用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特種基金及行政法人。

  2. 各計畫執行單位應事先擬訂經費支用項目,並於本表說明欄詳實敘明。

  3. 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4. 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考

  5. 非指定項目補()說明欄位新增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6. 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7. ()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8. 申請()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須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課程發展附件1-6-1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單價(元)

數量

總價()

說 明

業務費

1.○○國中小

出席費(範例)

2,500

人次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請依實際狀況編列)




(請務必填寫說明欄)





















小計





2.○○國中小

(請自行增列)















小計





合 計








附件1-7(使用單位:縣市政府)

110年度○○直轄市、縣()政府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申請表件

類別

序號

內容

藝文場館合作案(含前期17所種子學校)

1

體驗課程名稱:

種子學校聯絡窗口:○○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l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2

體驗課程名稱: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電話/email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案

1

體驗課程名稱:

種子學校聯絡窗口:○○國民中小學/聯絡人(含職稱)/電話/email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2

體驗課程名稱:

種子學校聯絡資訊:○○國民中小學/聯絡人/電話/email

合作藝文場館:○○藝文場館

藝文場館合作案計畫經費總額

申請本部補助款(A)

地方政府自籌款(B)

計畫總經費

(C)=(A)+(B)

縣市政府聯絡窗口

聯絡人(含職稱)


電話


email



附件2-1(使用單位:學校)







110年度○○國民中小學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成果報告










學校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承辦人(核章): 校長(核章)


中華民國111年 月 日

  1. 課程發展成果

學校類型

非偏遠地區 □偏遠地區

合作藝文場館


場館資源摘述


課程主題


課程名稱


課程類型

文化體驗課程 □文化美感體驗課程

課程內容

電影類 □視覺藝術類 □音樂及表演藝術類 □文學閱讀類

文化資產類 □工藝設計類

學習階段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教學節數

連結學習領域

主要領域:

次要領域:

設計理念

(如何連結場館資源)





課程規劃

依十二年國教核心素養與學習重點,描述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等





  1. 自評計畫執行情形(包括課程發展、活動實施、師生回饋等,請進行量化與質化評估)

  2. 相關附件(專家輔導紀錄、教師至藝文場館踏查記錄、課程發展相關會議紀錄等)

















附件2-2(使用單位:藝文場館)





○○藝文場館辦理「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計畫書)

成果報告










填表人:(請核章)

連絡電話:

負責人:(請核章)


中華民國110年 月


  1. 計畫說明(簡要說明核定計畫內容、辦理目的)

  2. 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執行成果表

    項次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辦理時間

    辦理地點

    參與對象

    參與人數

    範例

    1



    110.12.12

    (星期○)

    0800

    1400

























  3. 場館()半日/一日戶外教育體驗課程(請依師培大學提供格式撰寫教案)

  4. 其他選辦任務執行情形(專區呈現合作成果、與偏鄉學校合作等)

  5. 整體經費補助及使用情形(新臺幣:元)

    教育部核定

    計畫金額(A)

    教育部核定

    補助金額(B)

    自籌款(C)

    實際執行數(D)

    執行率

    (E)D/A





  6. 自評計畫執行情形(包括檢討與建議、參與者回饋等)

  7. 相關附件

  1. 請提供活動照片(請附照片說明文字)、簽到單、成果光碟。

  2. 其他:印刷品、其他(視實際狀況提供)














附件3 補助基準

  1. 課程發展

  1. 兼代課鐘點費補助上限說明

教育階段

課程規劃

國小

參與教師數

3()教師以內

4~6位教師

補助項目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合計()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合計()

教學節數3

11,520

18,480

30,000

23,040

21,960

45,000

教學節數6

19,200

15,800

35,000

38,400

11,600

50,000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編列說明:

  1. 3()教師以內

  1. 教學節數3節:320*12*6*3=11,520

  2. 教學節數6節:320*12*10*3=19,200

2.4~6位教師

  1. 教學節數3節:320*12*6*6=23,040

  2. 教學節數6節:320*12*10*6=38,400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依計畫規劃得編列出席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國內旅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誤餐費、資料蒐集費及雜支等。


教育階段

課程規劃

國中

參與教師數

3()教師以內

4~6位教師

補助項目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合計()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合計()

教學節數3

10,800

19,200

30,000

21,600

23,400

45,000

教學節數6

17,280

17,720

35,000

34,560

15,440

50,000

()兼代課鐘點費上限編列說明:

  1. 3()教師以內

  1. 教學節數3節:360*12*5*3=10,800

  2. 教學節數6節:360*12*8*3=17,280

2.4~6位教師

  1. 教學節數3節:360*12*5*6=21,600

  2. 教學節數6節:360*12*8*6=34,560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依計畫規劃得編列出席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國內旅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誤餐費、資料蒐集費及雜支等。



  1. 補助項目參考表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說明

兼代課鐘點費

320(國小)

360(國中)

依據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課程發展相關費用

出席費

2,500(建議支給上限)

人次

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課程設計,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講座鐘點費

2,000(建議支給上限)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代課鐘點費、諮詢費、講座鐘點費等機關負擔部分,扣繳費率2.11%計算。

國內旅費


外聘專家學者、計畫成員執行計畫所需車資及差旅費,依「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核實支付。

教學材料費


用於體驗課程等相關教材教具費

印刷費


印製計畫相關會議、教材、活動所需資料。

資料蒐集費

30,000(建議支給上限)

一、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等屬之。

二、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計畫直接有關者為限。

三、擬購圖書應詳列其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於計畫申請書中。

四、檢附廠商發票核實報支。

資料檢索費


辦理計畫所需資料檢索費,其經費應依需求核實編列。

誤餐費

80

人次

相關會議所需誤餐費

雜支


業務費6%以內,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費用







  1. 課程發展補助基準


單一學校合作案

學校

場館

合計

體驗課程發展

5萬元

5萬元

10萬元

體驗課程發展+1項選辦任務

5萬元

7萬元

12

體驗課程發展+2項選辦任務

5萬元

9萬元

14

體驗課程發展+3項選辦任務

5萬元

12萬元

17








備註:前期學校辦理課程修整與精進,每校補助以4萬元為原則。

  1. 課程實踐

  1. 補助項目參考表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說明

出席費

2,500(建議支給上限)

人次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講座鐘點費

2,000(建議支給上限)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辦理,核實支付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機關負擔部分,扣繳費率2.11%計算。

國內旅費


外聘專家學者執行計畫所需車資,依「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核實支付。

保險費


辦理體驗課程之學生及非教職人員所需保險費

交通費


辦理體驗課程所需租車費用

印刷費


印製相關教材或學習單等資料

教學材料費


用於體驗課程等相關教材教具費

誤餐費

80

人次

相關會議所需誤餐費

雜支


業務費6%以內,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費用



  1. 補助基準

體驗課程類型

節數

說明

4()以下

5節以上且實施課程達1日以上

藝文場館體驗(本部)

30,000

40,000

 

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文化部)

25,000

35,000

結合藝文場館參訪者,得參照藝文場館補助額度

*以上補助基準,可視申請之藝文團體所需經費之合理性,斟酌調整補助額度















附件4

教育部107年度課程發展階段合作學校與場館一覽表

序號

藝文場館

種子學校

課程名稱

場館所在地

1

齊東街日式宿舍-臺北琴道舘

臺北市東門國民小學

悠遊古今、琴韻繞樑

臺北市

2

錢穆故居

臺北市溪山國民小學

如沐人文學風

臺北市

3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臺北市南門國民小學

面面劇到

臺北市

4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臺北市麗山國民小學

從臺北看世界

臺北市

5

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

新北市鷺江國民小學

One Piece Museum游弋‧藝遊()- 當代建築再現經典-北師美術館踏查

臺北市

6

國立臺灣文學館

臺南市五王國民小學

詩情畫意現童趣

臺南市

7

奇美博物館

臺南市虎山實驗小學

藝術修復這件事

臺南市

8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臺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

我是策展人

臺南市

9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苗栗縣錦水國民小學

藝起陶陶看

苗栗縣









教育部108年度課程發展階段合作學校與場館一覽表

序號

藝文場館

種子學校

課程名稱

場館所在地

1

錢穆故居

臺北市北投國民小學

「人文慢遊」計畫-靜神養氣學學問

臺北市

2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臺北市東園國民小學

奇幻藝教館

臺北市

3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臺北市逸仙國民小學

小小策展員

臺北市

4

國立歷史博物館

臺北市麗山國民小學

與大師一起荷荷笑

臺北市

5

芝山文化生態綠園

臺北市雨農國民小學

芝言片羽–亮麗的鳥羽

臺北市

6

光點台北(台北之家)

新北市汐止國民中學

電影美學暨鐵道特色課程之時光列車之旅/今昔對比

臺北市

7

北師美術館

新北市鷺江國民小學

109年度One Piece Museum游弋‧藝遊()-當代建築再現經典

臺北市

8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院)

新竹市香山國民小學

穿越商周識青銅

臺北市

9

朱銘美術館

新北市金美國民小學

三軍立正站好!朱銘美術館踏查

新北市

10

造橋鄉木頭窯陶藝工坊

苗栗縣錦水國民小學

藝同樂陶陶

苗栗縣

11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宜蘭縣育英國民小學

文昌小藝師 傳藝共學趣

宜蘭縣

12

宜蘭演藝廳

宜蘭縣公正國民小學

不一樣的臉(歌仔戲體驗課程)

宜蘭縣

13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

嘉義縣新港國民中學

錦繡繽紛玩藝術

嘉義縣

14

台南美術館

臺南市新市國民小學

南薰藝韻-府城之美

臺南市

15

奇美博物館

臺南市虎山國民小學

修護一籮框

臺南市

16

國立台灣文學館

臺南市五王國民小學

童詩的顏色

臺南市




附件5

文化部文化體驗課程一覽表

一、107-109年獲補助案上傳本(110)年度藝拍即合網站案件一覽表

序號

單位名稱

課程名稱

區域

1

三和木藝工作坊

「凳」高望遠-傳統板凳小小木藝師

北區

2

大氣團

敲鑼打鼓看戲趣

北區

3

大氣團

偶來說故事

北區

4

大幫你工作室

好客麗麗-母語歌謠文化體驗計畫

北區

5

不然,B計畫

青春絮語-校園戲胞養成計畫

北區

6

丑客聚社

飲食文化的藝術視角

北區

7

文水藝文事業有限公司

名畫偵探

北區

8

王正雄

廟埕北投學堂-.校園:廟宇彩磁

北區

9

台北曲藝團

語文變聲show-從閱聽人到信息源之歷程體驗

北區

10

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

揭秘—消失的印尼漁工

北區

11

甘樂文創志業股份有限公司

茶覺生活-三峽茶文化體驗教育課程

北區

12

甘樂文創志業股份有限公司

「自染。美 」文化美感教育計畫

北區

13

巫婆戲劇魔法故事屋

與你戲說臺灣歷史-唐山過臺灣

北區

14

巫婆戲劇魔法故事屋

當孔子遇上戲劇—從論語到自我探索

北區

15

巫婆戲劇魔法故事屋

博物館劇場-香山土地的故事

北區

16

投圓文化有限公司

文化公民養成術

北區

17

奇點劇團

「變身!!我的小小英雄」戲劇角色扮演體驗

北區

18

宜蘭縣蘭陽戲劇團戲曲發展基金

戲說歌仔,藝曲童聲之美

北區

19

林欣誼

紙是印成書

北區

20

玩印工作室

用絹印說故事-「品味米倉歲月」

北區

21

社團法人臺北市歌仔戲推廣協會

唱西遊,暢嘻遊--歌仔戲大手牽小手

北區

22

思高本事有限公司

龜來吧!一起解秘龜山島的面紗

北區

23

拾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和古蹟玩遊戲

北區

24

拾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老街生活趣

北區

25

拾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大航海時代之英雄的旅程

北區

26

星濱山共創工作室

海港文化藝術田野學校計畫

北區

27

星濱山共創工作室

海港文化藝術田野學校計畫2.0

北區

28

苗栗縣火炎山苑裡沖積扇平原生態人文發展協會

探纖造紙藝起來

北區

29

悟遠劇坊

戲歌仔

北區

30

財團法人李天祿布袋戲文教基金會

逗陣來搬戲

北區

31

財團法人蒲添生雕塑文化藝術基金會

蒲添生視覺障礙雕塑體驗展

北區

32

張瑋倫

Hi, Artists

北區

33

曼丁身體劇場

跟著曼丁曼曼跳!

北區

34

景澤創意有限公司

「記憶之河」多元敘事逐格動畫工作坊

北區

35

無獨有偶工作室劇團

找回偶們的利澤簡-偶藝生活美學教育計畫-

北區

36

黃啟峰

廟埕北投學堂-進‧校園

北區

37

漢陽北管劇團

文化體驗教育計畫-金聲玉振戲亂彈戲曲工作坊

北區

38

漢霖民俗說唱藝術團

文武雙全的竹板快書

北區

39

臺北木偶劇團

偶戲種子扎根計畫

北區

40

劉慧卿

打粄唱歌

北區

41

複象公場

《肢體的無限可能》創造性舞蹈肢體工作坊與實地演出觀賞

北區

42

養心文化餐飲事業

我把畢卡索吃進肚了!

北區

43

曉劇場

小小莎士比亞

北區

44

磚木取夥故事劇場工作室

《溪流守護隊》出動!

北區

45

磚木取夥故事劇場工作室

麻雀多多的故事—在「里山」的戲劇生活

北區

46

磚木取夥故事劇場工作室

《時空修復師》?陳澄波本人也相當期待!

北區

47

謬思藝享有限公司

博物館說書人養成術

北區

48

20%實驗劇坊

!我們一起說故事

中區

49

王熙淳

樹生海鄉-多元藝術體驗X戲劇巡演

中區

50

台灣城鄉風貌人文發展協會

回到阿嬤ㄟ紅龜粿年代

中區

51

台灣城鄉風貌人文發展協會

織布回歸彩虹橋~一代斷層一代牽

中區

52

台灣城鄉風貌人文發展協會

織布圖紋停看聽~經緯交織向前行

中區

53

米地書店

作伙來起廟、妝廟與走廟-臺灣廟宇的裝飾藝術

中區

54

吳登興

龍鳳獅表演藝術傳習深耕計畫

中區

55

吳慧儀

纏花工藝校園紮根-體驗手做春仔花之美

中區

56

巫素琪

當地方學遇上教習劇場(TIE)

中區

57

李雪華

來做發糕、紅龜粿請你食

中區

58

咚咚舞蹈團

身體舞GO

中區

59

昇平五洲園

偶趣不可思藝

中區

60

昇平五洲園

作伙玩偶戲

中區

61

林方伊

光影遊戲-玻璃藝術創作

中區

62

林恩順

玩泥巴—陶藝與泥染校園裝置藝術

中區

63

林頴筠

一起玩金工

中區

64

社團法人台中市西區大忠社區發展協會

回收木料創新秀~傳統手工秀童趣

中區

65

社團法人南投縣中興生活美學協會

竹夢踏實同學會

中區

66

社團法人南投縣中興生活美學協會

翻轉學習 竹夢飛翔

中區

67

社團法人彰化縣南彰化生活美學協會

藝童弄獅打鼓

中區

68

原舞曲文化藝術團

臺灣起原-足()

中區

69

徐菊英

書道與拓碑

中區

70

財團法人水里蛇窯文化基金會

「陶與生活」藝術人文體驗課程計畫

中區

71

財團法人聖揚文化藝術基金會

歌仔戲文化體驗與實作課程

中區

72

偶的家工坊

『布可思藝』布袋戲手作課程

中區

73

國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教室就是播音室」 -小主播大體驗

中區

74

張裕隆

一起拆廟組合趣

中區

75

悠然舞集舞團

偏鄉小校的舞蹈藝術體驗活動

中區

76

郭凱遠

再現傳統染藝之美~藍染

中區

77

郭凱遠

藍白之美─創意藍染手工書&抱枕

中區

78

陳美玲

織起美麗的符碼

中區

79

陳聖潔

藝起圖・壓—符號傳達與圖紋設計

中區

80

景向劇團

校園迷宮,嬉遊劇場

中區

81

智連紅多元創思工作坊

阮ㄟ腳步在雲林~布馬你要去哪?

中區

82

棟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帶著小學生走讀臺灣史-阿罩霧篇

中區

83

棟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帶著小學生走讀臺灣史-葫蘆墩篇

中區

84

萍蓬草兒童劇團

「同學們,上課了」 -從教室到劇場文化體驗計畫

中區

85

萍蓬草兒童劇團

「童話消失了」互動劇場體驗計劃

中區

86

雲林五洲小桃源掌中劇團

109年文化藝術推廣深耕計畫

中區

87

雲林縣溪義文教工作學會

變變變,機關布景變布玩!

中區

88

黃世志電視木偶劇團

偶藝薪傳美學文化體驗尋寶趣

中區

89

圓仔花樂團

廟口扮仙趣—北管音樂文化體驗課程

中區

90

微笑唸歌團

鬥陣來唸歌

中區

91

新和興青年團

歌仔戲~鑼鼓咚咚嗆

中區

92

新和興總團

歌仔戲~我是“白蛇”我要水漫金山

中區

93

楊麗琴

植物藍染

中區

94

彰化縣芳苑生活美學協會

浮水蓮花上的福海宮

中區

95

鄧文貞

當藍染遇見藍晒圖

中區

96

魯紜湘

醬缸文化,食在健康

中區

97

親手窯

親手來做陶-校園陶藝課程

中區

98

彌勒企業有限公司

小小雕塑家

中區

99

謝欣錦

童心塗鴉・創意捏泥巴

中區

100

藝樂肆貳行

行為藝術動一動!我們的健康操

中區

101

蘇英漢

有影嘸?

中區

102

五林園藝有限公司

療育景觀美學教育計畫

南區

103

正修學校財團法人

奇想月世界文化體驗計畫

南區

104

正修學校財團法人

藝層層-農作物美感體驗計畫

南區

105

君傳媒製作工作室

「囡仔詩佮歌」廣播劇X定格動畫

南區

106

李健銘

還海洋一座珊瑚城 淨灘X街頭塗鴉教育體驗

南區

107

李健銘

制服怪獸行為藝術劇工作坊

南區

108

林玉婷

大家的蛋糕房子

南區

109

林玉婷

「國中三年-學校記憶」文化體驗課程(未來日記單元)

南區

110

林玉婷

「藝文芳鄰」文化體驗課程

南區

111

林佳靜

臺灣米業版《飢餓遊戲》–青少年在地「微電影」體驗

南區

112

社團法人高雄市打狗文史再興會

悅讀哈瑪星──我的新濱老街廓

南區

113

金門流行舞蹈團

快樂。多藝點 金門藝學計畫

南區

114

南熠樂集

Touch Board互動音樂即時體驗

南區

115

城市故事人

【發現府城色彩】以畫家郭柏川之生平創作為靈感

南區

116

屏東縣愛鄉協會

如粿說,讓我們從手做認識米食文化

南區

117

飛馬文化聚場

藝光之旅–夢想號

南區

118

海漂實驗工作室

海漂島嶼藝術體驗計畫

南區

119

海漂實驗工作室

海漂島嶼藝術體驗計畫(第二年)

南區

120

翁綉惠

記憶家鄉泥彩的行囊

南區

121

高雄市傳統戲曲協會

歌仔戲之美

南區

122

高雄市傳統戲曲推廣教育協會

歡喜來逗陣、相招去看戲

南區

123

清華閣周祐名掌中劇團

掌藝傳承。偶來玩樂趣

南區

124

清華閣周祐名掌中劇團

布袋戲的氣口

南區

125

琅琊布袋戲團

薪火傳藝偶嘉文化體驗趣

南區

126

陳冠安

如膠似漆

南區

127

開心劇團

戲遊大海–海洋繪本故事及物件劇場

南區

128

嘉義縣崙尾天赦竹編發展協會

竹藝‧築憶

南區

129

滯留島舞蹈劇場

有礙藝無限

南區

130

種子舞團

跳吧!從體驗中看見藝術價值

南區

131

種子舞團

從「做中學」體驗藝術價值

南區

132

稻草人現代舞蹈團

身體書法家-會跳舞的文字

南區

133

稻草人現代舞蹈團

舞蹈玩-轉空間

南區

134

稻草人現代舞蹈團

森歷奇境-環境與舞蹈即興創作體驗

南區

135

鄭郁琳

家將繪不繪-家將臉譜體驗

南區

136

鄭郁琳

「護佑小將出任務」八家將文化體驗

南區

137

薛美華

玩具物語-親故事

南區

138

薪傳兒童舞蹈團

舞型我塑創作樂

南區

139

薪傳兒童舞蹈團

點線面的遊戲

南區

140

薪傳兒童舞蹈團

魚我共舞

南區

141

魏子斌

「移動,因為有夢」-以繪本《抵岸》探討多元文化議題

南區

142

WeArt表演藝術平台

身體裡的小宇宙創作計畫

東區

143

九鳥陶燒工作室

masalu!排灣陶

東區

144

臺東縣卡拉魯然文化發展協會

祭藝—體驗臺東部落祭儀文化資源

東區

145

臺東縣卡拉魯然文化發展協會

從勞動中體現原民藝術與生活價值

東區

146

生活旅人有限公司

花蓮文化脈絡與老屋多樣性設計與實踐

東區

147

生活旅人有限公司

餐桌上的地理課與南洋風土飲食體驗

東區

148

杵韻童聲合唱團

【我的心.牽您的手】-馬蘭部落舞蹈體驗與部落觀摩

東區

149

社團法人臺東縣心驛耕新關懷協會

從歷史建築認識木構造-看見老屋的未來

東區

150

花蓮縣花蓮市民生社區發展協會

遇見洄瀾百年舊城。斷層上的人文體驗行動-奶奶的樂齡生活

東區

151

花蓮縣鳳林鎮北林三村社區發展協會

林田村故事地圖

東區

152

翁文偲

戲說阿美族神話—尋找巨人的足跡

東區

153

翁文偲

與地方知識共感-"Cima kisu?"戲劇&文化體驗計畫

東區

154

高雄市爵士芭蕾舞團

阿朗壹Aljungic-藝學迴鄉計畫

東區

155

高雄市爵士芭蕾舞團

友你真好,用舞蹈交朋友

東區

156

陳淑娟

與「神」「童」在:阿美族神話閱讀採集及創作

東區

157

達尼芙工坊

銜接循踏布農織路

東區

158

達尼芙工坊

憶起玩大自染

東區

159

臺東縣解說協會

玩味月桃形色—文化傳承計畫

東區

160

臺東縣解說協會

小小野外生活家–文化傳承計畫

東區

161

聲子樂集

打擊出趣—生活擊擊樂

東區











二、藝文場館體驗課程

序號

機關(位)名稱

程名稱

區域

1

國家人權博物館

時光寶盒的秘密:白色恐怖X實境解謎

北區

2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工。藝。客

北區

3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動手藝起玩 –歷史文化建築導覽及工藝手做體驗

北區

4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NTCH togo廳院走走推廣活動

北區

5

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

蒙藏文化館課程名稱:一起趣游牧—蒙藏文化體驗活動

北區

6

國立臺灣博物館

另眼發現臺灣

北區

7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南投園區)

工藝動動手-體驗學習計畫-品茗賞工藝

中區

8

臺中國家歌劇院

藝起進劇場-戲劇篇

中區

9

國立臺灣美術館

畫框裡的奇幻旅行(課程原名:台灣美術小劇場)

中區

10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21臺史博出任務)

南區

11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

博物館的秘室體驗

南區

備註:共 11 個藝文場館(域)、11個體驗活動上傳。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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