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經鑑定及安置後,我的孩子會安置在那些特殊教育班型?
(一)分散式資源班:學生安置普通班,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在普通班學習,學校應依據學生
需求提供教學資源及支持服務,普通班與特教教師合作共同輔導學生,以促進身心障
礙學生充分融入校園。
(二)聽障或視障重點學校分散式資源班:學生安置重點學校之普通班,部分時間或全部時間
在普通班學習,學校針對障礙學生的學習特性及個別差異,聘任視障或聽障教育專長
之特殊教育教師,提供學生需要的個別化教育服務。
(三)集中式特教班:學生安置集中式特教班,大部分或全部時間在集中式特教班學習,學校
應依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之決議提供教學資源及支持服務,並視學生需求安排
參與資源班或普通班課程,進行融合學習提供必要之輔導及協助。
(四)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安置於特殊教育學校,並接受全時制的特殊教育服務,學校應依據
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之決議提供教學資源及支持服務,學校應協調鄰近社區學校
或社會資源進行融合學習。
三、我何時會收到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
學校收到鑑定及安置結果公文後,於上學期 12 月、下學期 6月,發鑑定及結果通知單給
您,告知您鑑定及安置結果。
四、收到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後,若不同意鑑定及安置結果可以怎麼做?
(一)家長接到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後,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者,可與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聯
繫(電話:23086378 分機 207、304)。
(二)欲提申復之學生家長或法定代理人於收受或知悉結果之次日起 20 日內填具申復書,並備
妥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該校特教組,由學校將申復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本市教育局特殊
教育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號)。
五、收到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後,我要與學校老師聯繫嗎?老師會找我開會嗎?
若您的孩子為非特殊教育學生,學校將會視孩子的情形轉請相關處室或其他相關資源持續
協助孩子;若孩子為確認身心障礙學生或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學校特教老師會與您約時間
討論特殊教育課程提供與相關支持服務。
一、我如何為孩子申請肢體障礙、聽覺障礙或視覺障礙輔具?
家長或學校特教教師會視學生需求,聯繫相關資源中心為學生提出輔具申請。
二、我的孩子需要申請專業團隊服務嗎(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
鑑輔會會依據每個孩子的需求核給相關專業團隊服務,治療師到校的主要目的是協助特教
教師在課程設計中納入專業團隊建議,而非學生的一對一治療課程,若孩子有大量療育需
求,仍建議家長帶孩子至醫院或復健科診所進行密集性療育課程。
三、我的孩子需要申請特殊教育助理員嗎?
特殊教育助理員設置的主要目的是以協助中度以上障礙程度或經評估學習及生活上有特
殊需求之特殊教育學生,如學生有行動及移行、如廁、用餐協助之需求者或需安全維護者
為優先。特殊教育助理員應視學生適應或學習狀況,逐年調整服務量;其運用時,應以促
進孩子獨立生活為目標,避免代勞情形發生。
一、 什麼是轉銜會議?
為使身心障礙學生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國小及國中應邀請相關人員共同瞭解學生個別能力
並討論相關支持服務,以利學生順利進入下一個學習環境。
二、何時會召開轉銜會議?
學生進入國中前,國小應依於學生畢業前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之學校、家長及相關
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