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特教需求學生校內提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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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校內提報轉介說明事項
各位導師您好:
109 學年度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校內篩選工作即將開始,不論您任教的班級中有無此
類學生,懇請一、二年級導師 12/11()前將「109 鑑定安置提報學生名單調查表」交回特
教組,特教老師後續將對學生進行初篩及成就測驗。另外,因檢附文件事關學生隱私與權益,
請老師擲交時能注意保密原則,謝謝!
(一)因測驗成本及時間上的考量,建議您提報時參考以下各點
1.學科成就間有明顯差異(例如數學常考高分,而國文卻是及格邊緣)
2.連續幾次段考學科成績明顯低落,亦可參照團體智力測驗成績。
3.情緒或行為與班上同學或一般同齡學生有明顯的差異,在班級上的生活適應人際互動
面有顯著困難者。
4.已有醫院診斷證明監護人同意特教教師進行測驗評估者。
(二)校內提報轉介注意事項
1.學生轉介請務必事先與家長溝通聯繫,了解學生國小學習狀況與鑑定史。若學生小六跨階
段鑑定未通過,國一上的學習或生活適應通常會出現問題,老師可將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
號提供給特教組查詢過往鑑定紀錄。
2.若發現班上有學生持有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卻非資源班學生,請進一步向特教組詢問。
3.如欲轉介疑似情緒障礙或自閉症學生,請先與該班輔導老師或其他任課老師討論學生狀況
(第一級),共同評估該生是否需要向輔導室申請專輔或心理諮商(第二級),觀察至少一學
期後認為仍有鑑定必要即可向特教組提出申請(第三級)必附資料: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或
醫療院所開立的醫療診斷書(年內)
4.欲轉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請務必讓學生接受補救教學(必附資料)或由導師提供詳細的
學習輔導紀錄。
5.校內轉介提報以一、二年級學生優先,其他特殊情形需轉介者再與特教組聯繫。
6.學生若為低成就或家庭、文化等因素影響學習與適應而非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建議安排其
他適合的轉介與輔導(如:資中班課程、小團輔、愛心志工課輔)。
7.「身心障礙證明」與「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之差異(鑑定及核發單位不同)
身心障礙證明
衛福部核發
提供學雜費減免或申請社會福利相關補助資源
身障學生鑑定證明
臺中市鑑輔會核發
提供特教管道就學權益或相關教育服務資源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為「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簡稱臺中市鑑輔
)」依據學生教育需求所核發之證明。
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不代表一定能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特殊教育學生也不一定都持有
身心障礙證明。
8.經鑑輔會認定且列冊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的身心障礙學生,普通班每安置 1名身心障
礙學生得酌減該班學生人數 1名,不論有無在資源班上課,如: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腦
麻輕度)亦具有特教身分在家教育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該普通班學生人
數低於 20 人,則不適用酌減班級人數規定。)
通過鑑定特殊教育學生之【升學】及【學習】輔導說明
▇對特教生鑑定應有的認識:
1.藉由鑑定,了解孩子的身心狀況,予以適性輔導,可以是部分學科抽離加強、不定
期輔導,或依然回歸普通班上課,並非表示孩子完全抽離至資源班上課。
2.通過鑑定的特殊生享有升學適性安置(外加錄取名額)的權益以及在校學習輔導。
以下說明:
、升學輔導方面:
()特教身分:智能障礙類
升學管道項目
說明
洽詢及辦理單位
備註
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
(智障輕/中度)
以輔導就業為導向,將來能
順利取得相關證照並就業
(如:國立興大附農、國立
台中家商、國立臺中高工、
國立霧峰農工……等)
特教組/
資源班
能科必需參加
能力評估安置唱名
參加會考
管道
可加分(加總分 25%
原班導師/
註冊組
適性輔導安置者仍必
需參加會考
()特教身分:非智能障礙類(學障/腦麻/自閉症/視障/聽障)
升學管道項目
洽詢及辦理單位
備註
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
(非智能障礙
類)高職類科
資源班
特教組/資源班
所載內容及
適性化職涯性向測
情境式職涯興趣測
驗為審查依
參加會考
高中職升學
管道
原班導師 /
註冊組
適性輔導安置者仍必
需參加會考
、學習輔導方面(資源班教學資源)
()/中度智能障礙學
輔導科目:語文領域(國文及英文)、數學領域、特殊需求領域(生活管理及職業
教育)-以上科目為力評估考詴項目。)
()學習障礙同學
輔導科目:國文、英語、數學(視需求安排科別)
()情緒障礙/自閉症同學
輔導科目:社交技巧
()上課內容-(1)經由召開個別化教育會議評估學生之需求(2)上課時間安排以不影
響原班藝能科(如體育/美術/音樂)學習為主(3)抽離學生原班國英數課程至資源
班。
()在校成績計算資源班上課之在校成績計算資源班成績占 75%原班占 25%
評量方式兼具適性、多元與彈性,能幫助學生減輕壓力,逐漸開發學習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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