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國民小學資源班入班觀察注意事項
一、目的:以家長同意接受「高雄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安置為前提的原則下,普通班教師協同資源班教師進行補救教學輔導紀錄,蒐集學生學習狀況資訊。
二、流程:
三、其他:
(一) 「高雄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審查期間,個案仍續留資源班觀察。
(二)第二次提「特殊教育班」入班申請,仍無法通過審查之學生,後續接受教學事務處暨班級教師進行補救教學一學期後,學習仍處於大幅落後程度,得直接提出「特殊教育班」鑑定安置申請,或由教學事務處再一次提出入資源班觀察之要求。
(三)資源班師生比(特教生加普通班入班觀察生)逾1:12時,為考量原資源班學生的權益,不再接受入班觀察要求。
(四)普通生入資源班觀察名單經資源班教師審查後,送行政主管會議審議。
四、此注意事項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疑似特殊需求學生轉介前個別輔導教學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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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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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日期及時間 | 教學重點 | 使用策略 | 學生反應 | 成效 評估 | ||
範例 | 10/2 | 能認讀幾點幾分 (五的倍數) |
| 1.透過教師引導、提示能跟著解題,但獨立進行時容易遺忘步驟。 2.點數時偶會超過長針。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10:20~11:00 | |||||||
1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2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3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4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5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6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7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8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9 | □無效 □部分有效 □明顯有效 | ||||||
※建議介入時間至少一學期以上,並達20節。
附件2 105年7月修訂
高雄市國教階段特殊需求學生申請鑑定安置監護人同意書
【本同意書僅限定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報與申請】
本人經學校說明後,已充分瞭解接受鑑定之原因、目的及相關權利義務,並同意敝子弟接受學校所施作的相關測驗及評工作,並願意提供鑑定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及配合下列工作事項: 1.接受「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進行之相關鑑定安置工作。 2.如確定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教學輔導與協助,同意敝子弟安置至適當的班級就讀,並接受相關特教服務(如申請專業團隊、教師助理員、教育輔具、酌減班級人數、應考服務、適性導師等)。 3.於鑑定安置會議後將相關鑑定資料提供給安置學校,以利學校安排適性服務。 目前就讀學校:目前就讀班級:年班 監護人簽名: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接受鑑定之原因(由學校擇一勾選): □A 新提報疑似個案 □A-1 鑑定安置 |
□B 重新評估 □B-1 障礙類別更改 □B-2 酌減班級人數 □B-3 巡迴輔導服務 |
□C 重新安置 □C-1 不同屬性特教班別 □C-2 同屬性特教班別 |
□D 重新評估 □D-1 跨教育階段鑑定安置(距上次鑑定已逾一年者) □D-2 申請安置(距上次鑑定未達一年之國小六年級生) □D-3 申請考試服務(距上次鑑定未達一年之國中三年級生) |
□F 申請暫緩就讀國民小學 |
□G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不曾 □曾經在教育階段通過次延長修業年限年 。 |
【填寫說明:請監護人考量孩子的學習需求及相關權益,於下方欄位擇一勾選,填寫相關資料與日期並簽名後,再繳交給學校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