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使用表單說明
1.命審題:
完成命題後,由命題教師填寫「命題教師自我檢核及雙向細目表」及「定期評量試卷審題記錄表」
交由學年或領域之任課教師進行審題作業。請各同儕老師確實檢核各審核項目,且務必於審題完
畢後簽名。
2.複閱:
(1)請命題老師依據審題之意見進行修正,修正完畢且確認無誤後,將試題及「定期評量試卷審
題記錄表」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進行複審。
(2)由註冊組複審後會交還尚須修正之試卷予命題老師修正,請各命題老師務必在收到註冊組的
試題修正通知的二日內繳回修正過後的試卷檔案(A4 紙本一份)。
(3)請命題教師於繳交試卷後次日與註冊組確認是否需要修正,如不需修正,命題教師簽名確認
後直接送印;若需修正,命題教師請於收到修改通知二日內繳交修正版試卷,次日再次確認
複審工作是否完成。
3.送印:
通過複審之試卷,由註冊組送交廠商油印。
4.成績登記:
(1)註冊組會於定期評量前設定線上成績登錄日期,請各任課老師於期限內完成登打。
(2)定期評量後之學年或領域會議上進行測驗結果分析,會後完成「試題分析與教學策進紀錄
表」,並於附件上所訂之繳交日期為限,送達教務處以檢視學生定期評量表現,以作為後續補
救教學措施規劃之依據。
5.安全防護及保密工作:
(1)不得將試卷(含歷次修改版本)任意暴露或置放於他人可以取得之處(例如離開座位時,務
必將試卷鎖在抽屜裡,自行保管鑰匙,非必要勿將鑰匙存放處告知他人)。
(2)不得將試卷影印或外流,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給他人。
6.成績統計及分析應用:
(1)註冊組將於定期評量日前設定線上成績登錄日期,請各任課教師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登打。
(2)定期評量次日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試題分析與教學策進紀錄表」之填寫工作,送達教務處
以檢視學生定期評量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