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入學考試切結書(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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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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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一般>
切結書
本人 已詳閱瞭解並同意財團法人大
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之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
事項」內容。
請先准予報考本人將於大學註冊入學時繳交學力證明文件如逾期
未完成辦理,逕依相關規定處理,本人絕無異議。
此致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人: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號:
話: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簽名或蓋章)
(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行使同意權)
中華民國 .
茲因報考 學年度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
學科能力測驗
分科測驗
不及取得本學年
學力鑑定及格證
畢業證書(國外、港澳、大陸應屆考)
V2.5 (112.05)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因蒐集處理及利用考試與心理測驗受試者及研究用試卷受試者部分個人資料謹依個
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 8條及第 9條規定向您為以下內容之告知敬請詳細
審閱(倘您未滿 18 歲,下列內容請併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一、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基於辦理大學入學考試及測驗服務之相關036存款與匯款134試務、銓敘、保
訓行政(包含公示姓名榜單)提供考試成績招生分發證明使用之135)資(
訊服務136(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
(員)( 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59學術研究、完成其他大學入學考試必要工作
或經您同意之目的。
三、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及來源:
(一)您直接報名或透過集體報名單位進行團體報名而取得您之個人資料。
(二)您透過專業機構、研究單位及學校單位(大學與高中職)申請購買本會心理測
驗出版品經本會核准後透過線上施測服務光學讀卡服務而取得您之個人資
料。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會所蒐集之受試者之個人資料分為基本資料及個資法第 6條規定之特種個資:
(一)基本資料: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
個人描述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33移民情形
之居留證、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 C057學生(員)、應考
人紀錄C073安全細節C093財務交易C115其他裁判及行政處分等
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生日相片
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轉帳帳戶
收入戶資料、中低收入戶資料等。
(二)特種個資:
除上開基本資料外若您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身心障礙突發傷病等),另需提
供(C057)含有特種個資之應考人紀錄及(C111)健康紀錄。
五、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據相關法律、法令或契約所規定個人資
料之保存期間或本會因執行試務行政等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
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考(分)區所在地區。
上述所列以外之地區,須您另行同意或授權。
V2.5 (112.05)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為達成上開蒐集目的本會就您個資之利用對象包括本會受測者所屬單位、本
會之委外單位及相關合作單位(包含考分區承辦學校集體報名單位錄取或已
受理受試者報名之招生單位、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及所屬委員會、大學術科
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各校獨立招生單位教育部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等)詳細
名單將於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站(https://www.ceec.edu.tw公告敬請前往
詳閱。
上述所列以外之對象,須您另行同意或授權。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本會將以寄送書面電子郵件簡訊電話及其他必要方式完成試務作業測驗
結果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合作單位進行試務錄取發、報到、查
等作業、個資當事人之聯絡及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列於
上開蒐集目的之事項。
六、 如您未能或拒絕提供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您無法進行測驗報名、緊急事件
無法聯繫測驗結果無法送達等影響受試者測驗後續試務接受測驗服務測驗
果解釋與諮詢服務之權益。
七、 您得依個資法規定就您提供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持雙證件正本(其中之一須為國民身
分證)或依本會規定程序向本會以書面方式請求行使下列權利本會將依個資法規定
辦理,惟若本會依法有保存、保密與確保資料完整性之義務時,則不在此限: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製給複製本。
(三)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八、 本會得依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檢警調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您提供之個人資
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九、 本會部分網站會記錄使用者連線設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
選資料記錄等,此記錄僅作為本會管理使用及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
十、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您向本會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
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妨礙本會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會違背法令
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會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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