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 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
一、 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
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
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本工作計畫。
二、 表揚對象:
(一)110 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
(二)3年內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請參看附件 5)
三、 遴選原則:
各辦理機關/單位應就所轄/區內學校辦理初審審查會議後,決定薦送之特色
學校名單;並由教育部組成評選小組(以下簡稱本評選小組)進行複審事
宜。
四、 評選基準:
(一)品德教育推動所達成之具體績效,占 25%。
(二)品德教育推動之創新與特色,占 30%。
(三)品德教育推動之工作內涵,占 25%。
(四)品德教育推動之校內外資源整合與運用(含參與本部辦理之研習出席情
形),占 15%。
(五)校園事件處理情形,占 5%。
五、 評審作業:
(一)初選
1.薦送機關/單位及原則:
(1)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縣市政府(國立小學列入所在地縣市政府進
行遴選),依上開評選基準薦送轄屬特色學校,函報本部。
(2) 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以下簡稱四區學務中心)
依上開評選基準薦送區內大專校院之品德教育特色學校函報本部。
(3) 各辦理機關/單位薦送之特色學校名額如「附件 1」。
2.薦送程序:
(1) 學校:

國民中小學應於 111年8月8日前,函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高級中等學校應於 111年8月8日前,函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除
直轄市政府所屬學校報各該直轄市政府,其餘函報本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
專科以上學校應於 111年8月8日前,分區函報四區學務中心。
(2)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組成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選後,
於111年9月26 日前薦送轄屬特色學校,並將評選小組會議紀錄及
附件 2,函報本部。
(3) 四區學務中心:應組成各區之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選後,
於111年9月26 日前薦送區內專科以上學校之特色學校,並將評選
小組會議紀錄及附件 2,函報本部。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應 組成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
選後,於 111年9月26 日前薦送所轄特色學校,並將評選小組會議
紀錄及附件 2,函報本部。
3.應備書面及電子檔資料:
(1) 薦送機關/單位:
審查會議紀錄 1份
薦送學校名單及評語 1份(附件 2)。
(2) 獲薦送之特色學校:
薦送資料表一式 2份(附件 3)
簡述學校品德教育推行概況 POWERPOINT 簡報檔 1份
授權書 1份(附件 4)
3 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1份
包含上開資料電子檔之光碟 1份
(3) 表格之項次內容,應以下列格式確實製作:
「校園事件處理情形」:請學校確實填列108年至 111年之事件處理
情形。
「推動品德教育之特色及成果」應以 110 年度之品德教育特色業務為
主,依事蹟發生先後,詳實敘明(約 1,000 字 ); 如所推動品德教育
之具體重要事蹟具連續性或跨年度者,以最近 3年內之重要事蹟為

限,並提供特色活動照片 6張(圖檔即可,jpg 檔2MB 以上解析度)。
「品德教育推動案例分享」應撰寫推行品德教育對教職員工及學生所
產生具體影響之真實案例(約 1,000 字 )。
上述資料(含:薦送資料表及佐證資料)總計頁數至多 30 頁,超出
規定者,將予退件再次進行修正。
請提供 3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 1份(檔案類型可為 avi、
wmv、mpg、mov、mp4),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俾提供審查之
參考。
(二)複選
本評選小組組成及評選原則:
1. 本評選小組置委員 7人至 11 人,由本部敦聘品德教育相關領域專家
學者擔任之,負責評選年度特色學校。
2. 本評選小組置召集人 1人,綜理評選事宜;副召集人 1人,襄助召集
人處理評選事宜。召集人、副召集人均為委員,由委員互選產生之。
3. 本評選小組之組成及運作應秉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化、利益迴避
及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原則,以維持評選之客
觀公正。
六、 表揚名額及方式:本(111)年預計表揚 40 所特色學校為原則;另擇 1日
辦理表揚活動,並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獎座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書面成
果展示與經驗分享;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知所遴選之特色學校出席,
並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七、 附則:
(一)依本計畫獲獎之學校,提報資料如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情事者,撤
銷其資格;其獲獎後 3年內不良情事,不足為品德教育表率者,廢止其
資格。
(二)依前款撤銷或廢止獲獎資格者,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追繳其獎座。
(三)獲本部表揚者需配合實際需要進行示範教學、專題講演或經驗分享,以
期提升整體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之發展。

附件 1
(初選)辦理機關/單位薦送特色學校名額一覽表
辦理機關
單位
遴選範圍
名額(至多)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各直轄市政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國中小、特殊教育學校及
國立小學
6校
(6直轄市共計 36 校
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國中小、特殊教育學校及
國立小學
4校
(16 縣 市,共 計 64 校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級中等學校 高中 5校
高職 5校
本部所屬特殊教育學校 2校
北一區大專校院學生事
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北二區大專校院學生事
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中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
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南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
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備註:
1. 上表所列名額為初審薦送校數之最高限額,請各辦理機關/單位於所分配名額
內及考量樹立各階段別推動有成之學校典範,薦送表揚學校名單(含:審查會
議紀錄及「附件 2」薦送名單及評語)。
2. 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得就所屬國中小辦理情形合併薦送 1校。
3. 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推薦大專校院時,請考量學校屬性,
以鼓勵大專校院全面性推動與落實品德教育。
4. 軍警校院部分,亦由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推薦,各區擇特
優1校薦送本部表揚,不列入上開名額計算。

附件 3
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薦送資料表
薦送機關/單位
薦送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高職組 □大專校院組
學校名稱
(請填全稱)
聯
絡
方
式
承辦聯絡人
公務電話
公務 e-mail
學校地址
(請填列郵遞區號)
評選基準及所佔比率
依評選基準填列特色事蹟
品德教育推動所
達成之具體績效
25% ◎
請填列具體成效含質性描述及量化指標,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
加行列。
品德教育推動之
創新與特色 30% ◎請填列工作之創新及特色處,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品德教育推動之
工作內涵 25% ◎請填列具體工作內容及量數,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品德教育推動之
校內外資源整合
與運用(含參與
本部辦理之研習
出席情形)
15% ◎請填列所用資源及整合方法,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108-111 年校園
事件處理情形 5% ◎如內容較多,可填於「活動照片」項之下方欄位。
心 語
請務必 30 字以內。
品德教育推
動案例分享
內容應分享實務特色案例,並秉持保密原則處理個案資料,字數以 1,000 字
為限。

活動照片
請提供活動照片檔案(檔案大小
以上),解析度
以上,
張為
限,並請加入照片說明文字;表格請自行增列。
108-111 年
校園事件處
理情形
本校○○年度發生○件校園性平事件、○件霸凌事件、○件藥物濫用事件、○
親師衝突、管教衝突等事件)及其他案件○件,總計○件。
※ 類別:A校園性平事件、B霸凌事件、C藥物濫用事件、D體罰事件(
突等事件)、E其他:(請述明事件內容)
發生時間
類別
校安通報 媒體得知 是否妥處
年 月 日
□有(請提供序號)
□沒有(
報之原因)
□是(請提供報導內容)
□否 □是(簡述妥處結果)
□否(請述明未妥處原因)
※上述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相關附件
□授權書 □簡報檔 □3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
□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電子檔光碟 □其他(請說明)
★ 學校請核章
填表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附件 4
授 權 書
茲授權教育部將本校所提供有關品德教育之辦理情形及成果,放置於教育部
品德教育資源網,提供各級學校或社會大眾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
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與地域,為學術研究目的利用。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對上述授權之著作擁有著作權,得為此授權。唯本
授權書為非專屬性之授權,立授權書人對上述授權之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學校名稱:
立授權書人(校長):
學校地址:
公務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蓋關防處

附件 5
108 年至 110 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名單
國小
新北市土城區頂埔國民小學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國民小學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
臺南市南區喜樹國民小學
臺南市北區賢北國民小學
臺南市東區裕文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愛國國民小學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國民小學
基隆市中山區中和國民小學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南投縣南投市德興國民小學
南投縣草屯鎮炎峰國民小學
彰化縣員林市饒明國民小學
雲林縣臺西鄉新興國民小學
嘉義市林森國民小學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屏東縣鹽埔鄉鹽埔國民小學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國民小學
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國民小學
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臺中市大安區海墘國民小學
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國民小學
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臺南市南化區玉山國民小學
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民小學
臺南市鹽水區竹埔國民小學
高雄市路竹區路竹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陽明國民小學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國民小學
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
雲林縣元長鄉元長國民小學
雲林縣虎尾鎮虎尾國民小學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國民小學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實驗國民
小學
臺北市私立中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民小學
新北市石碇區永定國民小學
新北市新莊區中信國民小學
桃園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
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民小學
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臺中市梧棲區中正國民小學
臺中市大肚區瑞井國民小學
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臺南市新營區新興國民小學
臺南市東區大同國民小學
新竹市香山區港南國民小學
新竹縣新豐鄉福興國民小學
南投縣竹山鎮前山國民小學
國中
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新泰國民中學
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鳳林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五福國民中學
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大觀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臺南市立將軍國民中學
新竹市立新科國民中學
新竹縣立中正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