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8
,离现在 4
年 219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1
110 年
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
一、 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
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
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本工作計畫。
二、 表揚對象:
(一)
109
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
(二)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
3 年內不得薦送。
(請參看附件
5)
三、 遴選原則:
各辦理機關
/單位應就所轄/區內學校辦理初審審查會議後,決定薦送之特色
學校名單;並由教育部組成評選小組(以下簡稱本評選小組)進行複審事
宜。
四、 評選基準:
(一)品德教育推動所達成之具體績效,占
25%。
(二)品德教育推動之創新與特色,占
25%。
(三)品德教育推動之工作內涵,占
25%。
(四)品德教育推動之校內外資源整合與運用(含參與本部辦理之研習出席情
形),占
15%。
(五)校園事件處
理
情形,占
10%。
五、 評審作業:
(一)初選
1.薦送機關/單位及原則:
(1)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縣市政府(國立小學列入所在地縣市政府進
行遴選),依上開評選基準薦送轄屬特色學校,函報本部。
(2) 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以下簡稱四區學務中心)
依上開評選基準薦送區內大專校院之品德教育特色學校函報本部。
(3) 各辦理機關
/單位薦送之特色學校名額如
「附件
1」
。
2.薦送程序:
(1) 學校:
2
國民中小學應於
110 年 5 月 17 日
前,函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高級中等學校應於
110 年 5 月 17 日
前,函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除直轄市政府所屬學校報各該直轄市政府,其餘函報本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
專科以上學校應於
110 年 5 月 17 日
前,分區函報四區學務中心。
(2)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組成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選後,
於
110 年 7 月 19 日
前薦送轄屬特色學校,並將評選小組會議紀錄
及
附件
2,
函報本部。
(3) 四區學務中心:應組成各區之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選後,
於
110 年 7 月 19 日
前薦送區內專科以上學校之特色學校,並將評選
小組會議紀錄
及附件
2,
函報本部。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應組成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評選小組評
選後,於
110 年 7 月 19 日
前薦送所轄特色學校,並將評選小組會議
紀錄
及附件
2,
函報本部。
3.應備書面及電子檔資料:
(1) 薦送機關
/單位:
審查會議紀錄
1 份
薦送學校名單及評語
1 份(附件 2)
。
(2) 獲薦送之特色學校
:
薦送資料表一式 2 份(附
件
3
)
簡述學校品德教育推行概況 POWERPOINT 簡報檔 1 份
授權書 1 份(附
件
4
)
3 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 1 份
包含上開資料電子檔之光碟 1 份
(3) 表格之項次內容,應以下列格式確實製作:
「校園事件處
理
情形」
:請學校確實填列
107 年至 110 年之事件處理
情形,並請佐以參考資料。
「推動品德教育之特色及成果」應以
109 年度之品德教育特色業務為
主,依事蹟發生先後,詳實敘明(約
1,000 字);如所推動品德教育
之具體重要事蹟具連續性或跨年度者,以最近
3 年內之重要事蹟為
3
限,並提供特色活動照片
6 張(圖檔即可,jpg 檔 2MB 以上解析度)
。
「品德教育推動案例分享」應撰寫推行品德教育對教職員工及學生所
產生具體影響之真實案例(約
1,000 字)。
上述資料(含:薦送資料表及佐證資料)總計頁數至多 30 頁,超出
規定者,將予退件再次進行修正。
請提供
3 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 1 份(檔案類型可為 avi、
wmv、mpg、mov、mp4),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俾提供審查之
參考。
特色學校可另提供相關計畫、教材教案、刊物手冊或影片之電子檔,
本部將於審酌後放置品德教育資源網,供各界參考運用。
(二)複選
本評選小組組成及評選原則:
1.
本評選小組置委員
7 人至 11 人,由本部敦聘品德教育相關領域專家
學者擔任之,負責評選年度特色學校。
2.
本評選小組置召集人 1 人,綜理評選事宜;副召集人 1 人,襄助召集
人處理評選事宜。召集人、副召集人均為委員,由委員互選產生之。
3. 本評選小組之組成及運作應秉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化、利益迴避
及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原則,以維持評選之客
觀公正。
六、 表揚名額及方式:本(
110)年預計表揚 40 所特色學校
為原則
;另擇
1 日
辦理
表揚活動
,並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獎座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書面成
果展示與進行經驗分享;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知所遴選之特色學校出
席,並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七、 附則:
(一)依本計畫獲獎之學校,提報資料如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情事者,撤
銷其資格;其獲獎後
3 年內不良情事,不足為品德教育表率者,廢止其
資格。
(二)依前款撤銷或廢止獲獎資格者,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追繳其獎
座
。
4
附件
1
(初
選)
辦理機關
/單位薦送特色學校名額一覽表
辦理機關
/單位
遴選範圍
名額
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
各直轄市政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國中小、特殊教育學校及
國立小學
6 校
(
6 直轄市共計 36 校)
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國中小、特殊教育學校及
國立小學
4 校
(
16 縣市,共計 64 校)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及縣市)高
級中等學校
高中
5 校
高職
5 校
本部所屬特殊教育學校
2 校
北一區大專校院學生事
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北二區大專校院學生事
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中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
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南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
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區內大專校院
2 校
備註:
1.
上表所列名額為初審薦送校數之最高限額,請各
辦理機關
/
單位於所分配名額
內及考量樹立各階段別推動有成之學校典範,薦送表揚學校名單
(含:審查會
議紀錄及「附件
2」薦送名單及評語)
。
2. 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得就所屬國中小辦理情形合併薦送
1 校。
3. 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推薦大專校院時,請考量學校屬性,
以鼓勵大專校院全面性推動與落實品德教育。
4. 軍警校院部分,亦由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推薦,各區擇特
優
1 校薦送本部表揚,不列入上開名額計算。
5.
本部將擇優邀請
20 所經複選受表揚之特色學校,於表揚大會進行書面成果展
示。
5
附件
2
110 年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薦送名單及評語
薦送機關
/單位
(填表機關
/單位)
審查會議日期
年 月 日
薦送學校名稱
(全稱)
3年內未獲本
獎項表揚
(確認請打勾)
薦 送 評 語
(註: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承辦人核章: 聯絡電話: 主管核章:
6
附件 3
110 年
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薦送資料表
薦送機關/單位
薦送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高職組 □大專校院組
學校名稱
(請填全稱)
聯
絡
方
式
聯絡人
公務電話
校長姓名
傳真
通訊地址
(請填列郵遞區號)
□□□□□
評選基準及所佔比率
依評選基準填列特色事蹟
⚫ 品德教育推動所
達成之具體績效
25
%
◎請填列具體成效含質性描述及量化指標,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
加行列。
⚫ 品德教育推動之
創新與特色
25
%
◎請填列工作之創新及特色處,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 品德教育推動之
工作內涵
25
%
◎請填列具體工作內容及量數,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 品德教育推動之
校內外資源整合
與運用(含參與
本部辦理之研習
出席情形)
15
%
◎請填列所用資源及整合方法,如本欄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行列。
⚫
107-110 年
校園
事件處
理
情形
10
%
◎如內容較多,可填於「活動照片」項之下方欄位。
心 語
◎請務必 30 字以內。
品德教育推
動案例分享
◎ 內容應分享實務特色案例,並秉持保密原則處理個案資料,字數以 1,000 字
為限。
7
活動照片
◎ 請提供活動照片檔案(檔案大小 2MB 以上)
,解析度
1280*960 以上,6 張為
限,並請加入照片說明文字;表格請自行增列。
107-110 年
校園事件處
理情形
◎
本校○○年度發生○件校園性平事件、○件霸凌事件、○件藥物濫用事件、○件體罰事件(含
親師衝突、管教衝突等事件)及其他案件○件,總計○件。
※ 類別:A 校園性平事件、B 霸凌事件、C 藥物濫用事件、D 體罰事件(含親師衝突、管教衝
突等事件)、E 其他:(請述明事件內容)
※ 請檢附校園事件調查表(含事件通報單)供參(不列入前述篇幅頁數計算)。
發生時間 類別
(AB…E)
校安通報
媒體得知
是否妥處
年 月 日
□有(請提供序號)
□ 沒有 (請述 明未 通
報之原因)
□是(請提供報導內容)
□否
□是(簡述妥處結果)
□否(請述明未妥處原因)
※上述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相關附件
□授權書 □簡報檔 □3 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
□校園事件處
理
情形
□電子檔光碟 □其他
(請說明)
★
學校請核章
填表人:
單位主管: 校長:
8
附件 4
授 權 書
茲授權教育部將本校所提供有關品德教育之辦理情形及成果,放置於教育部
品德教育資源網,提供各級學校或社會大眾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
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與地域,為學術研究目的利用。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對上述授權之著作擁有著作權,得為此授權。唯本
授權書為非專屬性之授權,立授權書人對上述授權之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學校名稱:
立授權書人
(校長)
: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蓋關防處)
9
附件 5
107 年至 109 年
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表揚名單
教育
階段
別
107 年表揚名單
108 年表揚名單
109 年表揚名單
國小
⚫
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
⚫
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
⚫ 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
⚫ 新北市新莊區豐年國民小學
⚫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國民小學
⚫ 臺中市北屯區新興國民小學
⚫ 臺中市太平區中華國民小學
⚫ 臺南市東區德高國民小學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
立慈濟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 臺南市仁德區仁和國民小學
⚫ 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
⚫ 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 高雄市小港區青山國民小學
⚫ 高雄市美濃區龍肚國民小學
⚫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
⚫ 基隆市暖暖區暖暖國民小學
⚫ 南投縣埔里鎮埔里國民小學
⚫ 彰化縣花壇鄉僑愛國民小學
⚫ 雲林縣莿桐鄉育仁國民小學
⚫ 雲林縣西螺鎮安定國民小學
⚫ 嘉義市志航國民小學
⚫ 屏東縣林邊鄉崎峰國民小學
⚫
屏東縣恆春鎮大光國民小學
⚫ 新北市土城區頂埔國民小學
⚫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國民小學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
⚫ 臺南市南區喜樹國民小學
⚫ 臺南市北區賢北國民小學
⚫ 臺南市東區裕文國民小學
⚫ 高雄市三民區愛國國民小學
⚫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國民小學
⚫ 基隆市中山區中和國民小學
⚫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 南投縣南投市德興國民小學
⚫ 南投縣草屯鎮炎峰國民小學
⚫ 彰化縣員林市饒明國民小學
⚫ 雲林縣臺西鄉新興國民小學
⚫ 嘉義市林森國民小學
⚫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 屏東縣鹽埔鄉鹽埔國民小學
⚫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國民小學
⚫ 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國民小學
⚫ 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 臺中市大安區海墘國民小學
⚫ 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
⚫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國民小學
⚫ 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 臺南市南化區玉山國民小學
⚫ 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
⚫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民小學
⚫ 臺南市鹽水區竹埔國民小學
⚫ 高雄市路竹區路竹國民小學
⚫ 高雄市三民區陽明國民小學
⚫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國民小學
⚫ 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
⚫ 雲林縣元長鄉元長國民小學
⚫ 雲林縣虎尾鎮虎尾國民小學
⚫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國民小學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10
教育
階段
別
107 年表揚名單
108 年表揚名單
109 年表揚名單
國中
⚫ 華興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
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
中部
⚫ 新北市立坪林國民中學
⚫ 臺中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 佛光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
普門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 南投縣立三光國民中學
⚫ 彰化縣立伸港國民中學
⚫ 嘉義市私立嘉華高級中學附
設國中部
⚫ 屏東縣立鶴聲國民中學
⚫ 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
⚫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
⚫ 新北市立新泰國民中學
⚫ 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 高雄市立鳳林國民中學
⚫ 高雄市立明義國民中學
⚫ 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國
中部)
⚫ 嘉義市立南興國民中學
⚫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 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 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
⚫ 高雄市立五福國民中學
⚫ 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
⚫ 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
⚫ 彰化縣立芬園國民中學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高級
中等
學校
⚫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 臺中市私立慈明高級中學
⚫ 高雄市私立大榮高級中學
⚫ 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
⚫ 國立羅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 臺中市華盛頓高級中學
⚫ 明德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明
德高級中學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
立慈濟高級中學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
⚫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
⚫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 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
⚫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
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大專
校院
⚫ 東吳大學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國立成功大學
⚫ 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
大學
⚫ 實踐大學
⚫ 淡江大學
⚫ 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
大學
⚫ 醒吾學校財團法人醒吾科技
大學
⚫ 輔英科技大學
⚫ 海軍軍官學校
⚫ 銘傳大學
⚫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
大學
⚫ 中國醫藥大學
⚫ 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
大學
「侵權舉報」
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