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小數指標條文、分年細目與細目說明的修改建議
修訂Ⅲ版原文 | 諮詢意見 | 意見說明 |
N-1-10 能認識一位小數,並作比較與加減計算。 | N-1-10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一位 | ●仿照分數的能力指標N-1-09。 ●因小四學生在認識帶小數的問題的答對率約五成左右(附件2-1),故建議帶小數的學習延至四年級再進行。 |
3-n-11 能認識一位小數,並作比較與加減計算。 | 3-n-11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一位 | ●對照修訂三版N-2-10分成2個分年細目。 |
| ●根據一些研究,學童在學習小數時,常會將單位量十等分的要素忽略,例如,一個披薩等分成5份裡的一份或8份裡的一份都認為可表示為0.1個披薩。所以在此分年細目中,建議應加強十等分的概念(見附件2-2)。 ●因帶小數對三年級學生而言太難(附件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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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除部分敘述,因帶小數對三年級學生而言太難(附件2-1)。 ●補充說明一位小數如何與分數連結。 ●原敘述不夠清楚,修改後分為二點諮詢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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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說明欠缺比較的部分。 ●四年級再學帶小數。 |
3-n-① 能在具體情境中,解決一位小數的加減問題。 | ||
| ●由於是初步學習小數的加減,不宜以形式符號操作,關於直式計算,可留到四年級之後。 |
N-1-11 由長度測量的經驗,透過刻度尺的方式來認識數線,並能標記整數及一位小數。 | N-1-11 由長度測量的經驗,透過刻度尺的方式來認識數線,並能在數線上標記整數及認識一位小數數線。 | |
3-n-08 能由長度測量的經驗,透過刻度尺的方式來認識數線,標記整數值,並在數線上作比較、加、減的操作。 | 此年級指標屬於整數組,故未加修改。 | |
3-n-② 能由長度測量的經驗,透過刻度尺的方式來認識一位小數數線。 | ●能力指標中有提及一位小數,但分年細目中未見,建議另增加小數部分。 | |
N-2-10 能認識多位小數,理解其比較,及用直式處理加減計算,並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N-2-10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多位小數,作小數的比較,與理解小數的加減直式計算,並用來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
4-n-① 能認識一位帶小數。 | ||
在測量情境中,使用直尺(數線)上之加、減計算方式,以0.1為計數單位,來學習一位小數的記號與計算,再記錄成算式並練習(不限制在1以內),例如:知道2.1>1.9,12.1+1.4=13.5,10.1-0.8=9.3。 |
| ●從3-n-11中移至此。 ●細項說明並未提到「比較」,故刪除比較算式。 |
4-n-07 能認識二、三位小數與百分位、千分位的位名,並理解其比較。 | 4-n-07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二、三位小數,並作小數的比較與認識百分位和千分位位名 |
例:0.27 < 0.5,或 0.3 > 0.299。 |
| ●原敘述不清。 ●原加黑部分易產生誤解,以為要進行小數乘法的教學。 ●修改部分敘述。 ●原敘述只舉例,增加說明部分。 |
4-n-② 能在具體情境中,解決三位以內小數加減的問題及認識其直式計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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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10 能用直式處理小數加、減與整數倍的計算,並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4-n-10
| ●N-2-10中並無提到「整數倍」的計算,宜刪除。 ●在計算上應說明欲達到理解的層次。 ●因只學到一至三位小數,建議於分年細目中說明清楚。 |
三年級學童已熟悉整數加減法與乘法直式計算,應學習一位小數(整數兩位)的加減直式計算。重點在熟悉小數點的意義,知道小數點區隔了整數和小數的部分,並理解在小數加減直式計算中要對齊小數點。 本細目的重點,在於讓學童理解這與整數之四則直式計算幾乎相同,其關鍵在小數點位置的處理。 |
| ●修改部分敘述。 ●根據研究,學童在進行加減直式計算時,經常有向右對齊或向左對齊等迷思概念(見附件2-3),在此建議應讓學童理解小數加減直式計算與小數點對齊的意義,以減少迷思概念的產生。 ●重複上述敘述,故刪除。 |
N-2-①
| ●參照分數能力指標N-2-11修正建議,將乘、除法移到同一階段同年級進行教學,並於第二階段先進行乘數與除數為整數的教學,第三階段再進行乘數與除數為小數的教學。 | |
4-n-③ 能在具體情境中,解決小數乘以整數、小數除以整數的問題及認識其計算方法。 | ●小數乘以整數、小數除以整數問題的意涵與整數乘除法較為雷同,只是進行運算的單位量由1變為0.1、0.01等;且其又可視為是小數加減法概念的延伸,因此在教材編排上可以在四年級先行教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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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n-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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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至6-n-04 ●刪除。 |
N-2-12 能用直式處理小數乘以小數的計算 | 移至第三階段。 | |
5-n-10 能用直式處理小數乘以小數的計算,並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移至第三階段。 | |
N-3-04 能用直式處理小數除以小數的計算。 | N-3-04
| ●配合分數能力指標N-3-03之修改建議。 |
6-n-① 能在具體情境中,解決小數乘以小數的問題及認識其計算方法。 | ●從5-n-10移至此,並加以修改。 ●建議於六年級的教學儘可能讓學童在具體情境中解決相關問題,至國一時,再理解小數乘法的意義與直式計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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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階段,學童只學到三位小數。 |
6-n-04 能用直式處理小數除以小數的計算。 | 6-n-04 能 | ●建議於六年級的教學儘可能讓學童在具體情境中解決相關問題,至國一時,再理解小數除法的意義與直式計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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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階段,學童只學到三位小數。 |
7- n-① 能理解小數乘以小數的意義及直式計算方法,並用來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在小數乘除法的應用問題中,許多學童難以區分之間的差異,故常使用錯誤的運算符號,建議國一時應加強學童對小數乘除法意義的理解。 ●在小數乘法直式計算中,許多學童常會出現迷思概念(見附件2-4),建議在教學時,應加強學童對直式計算原理的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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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② 能理解小數除以小數的意義及直式計算方法,並用來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 | ●理由同7-n-① ●在小數除法直式計算中,許多學童常會出現迷思概念(見附件2-5),建議在教學時,應加強學童對直式計算原理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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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1 能在分數與小數的情境中,擴張理解四則運算的性質。 | A-3-01能理解整數的四則運算性質可以擴張在分數與小數的情境中。 | ●原敘述不易了解。 |
6-a-① 能在具體情境中,做小數的四則混合計算。 | ●能力指標中有提及小數,但分年細目中未見,建議另增加小數部分。 |
本附件的資料來源包括:
劉曼麗(民91)。台灣地區國小學童小數概念研究(Ⅱ)—國小學童「小數與小數運算」概念之調查研究。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編號:NSC90-2521-S-153-003)。
附件2-1
出處 | 題目 | 小四 | 小五 | 小六 |
劉曼麗 |
| 55.1 | 62.3 | 68.4 |
錯誤選項 | 5.6 | 8.5 | 10.9 | |
錯誤選項 | 8.6 | 7.6 | 5.2 | |
錯誤選項 | 10.9 | 7.7 | 3.8 | |
錯誤選項 | 12.5 | 9.8 | 7.8 | |
劉曼麗 |
| 45.0 | 50.3 | 59.4 |
錯誤選項 | 6.8 | 3.1 | 2.2 | |
錯誤選項 | 35.9 | 37.1 | 32.5 | |
錯誤選項 | 4.6 | 3.6 | 2.0 | |
錯誤選項 | 4.7 | 3.3 | 1.6 |
附件2-2
出處 | 題目 | 小四 | 小五 | 小六 |
劉曼麗 | 一條鐵絲有 | 51.6 | 61.5 | 78.1 |
S:3.2條的3有3條 ,那2表示0.2條,將1條分10份,取其中兩份。 R:可不可以分8份? S:可以。 R:那要拿幾份? S:2份。 | ||||
●學童雖然選擇正確答案,在訪談時卻指出將一條鐵絲分成8份後取2份也是0.2條鐵絲。 |
附件2-3
出處 | 題 目 | 小四 | 小五 | 小六 |
劉曼麗 | 0.38+12=() | .35 | .62 | 67 |
主要錯誤:靠右對齊 | .43 | .26 | .26 | |
學童解題實例: | ||||
10.73-0.5=() | .57 | .80 | .80 | |
主要錯誤:靠右對齊 | .15 | .05 | .08 | |
學童解題實例: | ||||
劉曼麗 | 學童解題實例: | |||
●在加法時,因整數並無小數點,學童便向右對齊來進行直式計算;減法時,因被減數、減數有小數點,學童便對齊小數點再相減。 |
附件2-4
出處 | 題 目 | 小四 | 小五 | 小六 | |
劉曼麗 | 0.18×1.5=() | .61 | |||
主要錯誤:積的小數點對齊被乘數的小數點 | .15 | ||||
R:你為什麼把小數點放在2和7中間。 S:先不要管小數點,18×15=270,然後再把0.18的小數點對下來。 R:為什麼要把0.18小數點對下來? S:嗯…我是對齊0.18的小數點。 | |||||
●學童在計算二位小數乘以一位小數時,會有將積數的小數點直接對齊被乘數小數點的情形。 |
附件2-5
出處 | 題 目 | 小四 | 小五 | 小六 | |
劉曼麗 | 613÷26=() | 29.1 | |||
主要錯誤:商數對但餘數小數點點錯 | 34.0 | ||||
R:你為什麼把小數點放在3和5中間。 S:15÷26不夠除,要補0,要在3的後面加一個小數點。 R:為什麼不夠除要補0? S:嗯… R:為什麼3的後面要加一個小數點? S:因為不夠除? R:為什麼不夠除就要加一個小數點? S:老師說的。 R:那你知不知道為什麼? S:嗯…不知道。 R:為什麼餘數是20? S:因為減下來剩的就是餘數。 | |||||
劉曼麗 | 61.3÷26=() | 33.1 | |||
主要錯誤:商數對但餘數小數點點錯 | 24.3 | ||||
R:你為什麼把小數點放在2和3中間。 S:要對齊61.3的小數點。 R:為什麼要對齊61.3的小數點? S:嗯…因為除不夠了。 R:為什麼除不夠就要加小數點? S:老師說的。 R:那你知不知道為什麼? S:嗯…不知道。 R:為什麼餘數是15? | |||||
●學童在被除數為整數的小數除法題表現,比被除數為一位小數題的表現略差,可能是多了小數點的暗示之故。尤其是在脫離情境之後,學童對於餘數小數點的掌握似乎更為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