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財務業務狀況 自最近期資產負債表日迄檢查表填報日,期間各月份營業收入與前一個月或前一年度同期有顯著差異(如達20%)者,其原因及合理性(包括營業項目、主要客戶等是否有增加或減少情形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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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期財報應收帳款期後收回情形。(包含關係人及非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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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期財報存貨期後去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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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年度及最近期財報重大營業外利益或損失、預付(收)款項之產生原因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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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及最近期財報會計項目金額(餘額)前後期變動達20%者之變動原因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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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度及本年度截至填報日止關係人交易(含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情形暨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
是否依規進行相關評估及公告、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並經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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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是否依公司核決權限經適當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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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約或約定事項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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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不利於公司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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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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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及本年度截至填報日止取得或處分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告標準者)情形暨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
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是否依規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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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是否依規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及會計師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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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其他固定資產:是否依規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及會計師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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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是否依公司核決權限經適當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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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約或約定事項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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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不利於公司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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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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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截至填報日止發生重要人員異動原因(如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稽核主管、研發主管及簽證會計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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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年度及本年度截至填報日止有經營權異動並引進新業務(係指該等業務產生之營業收入占公司營業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情事者,其經營權異動前後之財務業務狀況。 公司股東結構、經營階層及員工變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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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新業務之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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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異動後,公司流動比率、負債比率、現金流量比率、權益報酬率等財務比率變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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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異動後,公司研發、技術、銷售獲利能力及產能利用率等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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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減資計畫 本次減資用於彌補虧損者,該等虧損產生之原因及合理性。 辦理分割減資者
分割計畫內容是否合理。 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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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營運計畫之編列有無合理依據及其達成之可行性 前二年度虧損原因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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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未來改善計畫之合理性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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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損益表預測之重要假設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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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年度營收假設編製是否具體(如:重要客戶接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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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部分是否說明假設並估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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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資(減資)有編製健全營運計畫書者,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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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通報事項 本案前經金管會停止申報生效者,相關補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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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前一次募資(減資)經金管會退回者,本次提出申報是否仍有前一次募資(減資)經退回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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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發行人有對外說明或發布財務業務之預測性資訊、負責人違反誠信原則,於最近1年度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或發生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事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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