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
「核心素養融入專業課程」及「社會參與式課程」補助計畫徵件要點
目的
本校榮獲教育部「全校型公民素養陶塑計畫(第三年)」之補助,教務處為推動公民核心素養融入課程教學活動,鼓勵通識課程及專業課程之合作,特訂定本徵件要點,邀請本校教師以五大公民素養(倫理、民主、科學、媒體、美學)及社會關懷為重點,規劃、開設相關課程,並酌予適當補助。補助對象
針對下列二種課程類型予以補助:
「核心素養融入專業課程」,由本校各院、系、中心開設之大學部專業課程教師提出申請。
「社會參與式課程」,由各院、系、所、中心開設之通識課程教師提出申請。
同一授課教師應就前款二種補助類型擇一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之情事,均不予受理。
同一課程若同時獲得校內「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或教育部其他計畫經費補助,須擇一使用補助經費。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兼任教師(含博士生兼任講師)或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補助原則
「核心素養融入專業課程」:
鼓勵專業課程教師投入教學發展,以倫理、民主、科學、媒體及美學等五大公民核心素養為主軸,在課程中融入核心素養之精神與內容,並強調以「學生學習成效」為中心理念設計課程。
課程亦鼓勵擴展學術視野、設計有效連結各學門領域知識之教學方法,達成以跨領域精神貫穿多項核心素養之課程目的,漸進消除專業知識之間藩籬,進而對學生學習成效有更多元之影響。
「社會參與式課程」:
鼓勵發展行動導向及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需闡揚「從做中學」及展現人文與關懷的精神,將學習設定於現實情境中,強調(A)處理目前社會真實存在之問題、(B)團隊合作學習、(C)將解決問題視為己任,並提出可施行之方案或計畫。透過學習者之合作,從而學習隱含在問題背後之科學知識,形成解決問題之技能與自主學習能力。
課程鼓勵教師結合非營利組織,從事具有社會實踐性之教學活動,討論性別、權力、科技與社會等各種議題,並著重五大公民核心素養,以培養具備跨領域、知識統整特質之人才。
補助基準
「核心素養融入專業課程」一學期最高補助4萬元整,依課程所需業務費核實編列。
「社會參與式課程」一學期最高補助4萬元整,依課程所需業務費核實編列。
課程可邀請專家學者演講,一學期至多2人次。
課程安排校外教學/參與式教學活動,請於計畫申請表中詳細說明教學內容,並於預算規劃表中預估交通費及保險費。
課程之「資料蒐集費」及「住宿費」不列入補助項目。
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請參考附件一。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103年6月15日前,備妥「課程計畫申請表(含課綱)」及「預算規劃表」各一份,將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並另送紙本申請資料至藝文中心二樓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逾期、內容不全、表格型式錯誤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
教務處得依需求邀請校內開課教師參與計畫申請。
審查作業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將於受理申請後,邀請校內相關學者專家進行會議審查,並於完成審查後個別通知審查結果。凡通過審查,卻未開課或未按計畫內容授課者,將不予補助。交流活動
凡獲得補助之課程計畫,其執行人(含計畫主持人及課程助理)有義務參與下列活動:
計畫主持人及課程助理應出席通識中心辦理之課程教學期中分享會與期末成果發表會,出席狀況將作為下次提出申請之審核依據。
課程使用之指定教科書及參考書清單應提供通識中心博雅書房購書參考。
成效考核
成果報告繳交:申請人應於期末繳交課程成果報告,成果報告書寫重點及格式另行通知。
本課程補助之相關考核表件、繳交方式、參考範例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經費核定後由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另行通知課程開課教師。經費之請款與核銷作業將另外載於核定通知。
本案承辦人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計畫專任助理林先生,校內分機62849,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