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評鑑手冊
主辦單位:教育部高教司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
目錄
壹、緣起……………………………………………………….1 |
貳、評鑑目的…………………………………………………2 |
參、評鑑對象…………………………………………………2 |
肆、評鑑時程及流程…………………………………………6 |
(一)前置規劃作業…………………………………………………7 |
(二)評鑑(訪評)實施作業…………………………………………12 |
(三)評鑑報告作業………………………………………………...16 |
伍、評鑑項目………………………………………………...17 |
陸、評鑑指標…………………………………………………18 |
柒、評鑑資料表……………………………………………....32 |
附錄、評鑑資料表 |
(一)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 |
(二)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 |
(三)學校基本資料表 |
壹、緣起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時代,隨著國際競爭日益激烈,各國為提昇自我競爭力,莫不積極投資高等教育。由於高等教育背負著培育國家高等人才的使命,因此,高等教育品質的良窳對國家整體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故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衡諸先進國家高等教育的發展歷程,皆有一套完善的教育評鑑制度,藉以督促大學院校建立自我評鑑機制與確保教育品質;評鑑結果亦可提供學生、企業界或社會大眾,作為其選校、選才或捐助教育事業等之參考。
我國大學校院評鑑工作始於民國六十四年,係教育部為充分瞭解大學校院各系所之行政、教學、師資、圖儀設備與研究成果…等教育相關問題,所陸續進行之各項評鑑。隨著社會多元化發展,對於如何維持及提升高等教育的品質與水準,已成為目前高等教育亟需重視的議題。是故,教育部開始展開對各大學校院的整體校務訪視評鑑工作,其中主要相關的評鑑是從八十學年度起即積極推動的公私立大學中程校務發展計畫之相關訪視活動,並一直持續進行至今。另外,於八十三學年度「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條通過相關評鑑辦法後,更在八十六學年度舉辦「大學綜合評鑑試辦計畫」。
為全面提昇台灣各大學在全球高等教育的競爭力,教育部等機關團體莫不積極推動各項措施與評鑑,藉以提升各大學之辦學績效、孕育各大學成為國際一流學府。本計畫除賡續推動大學綜合校務評鑑外,亦希冀透過此次的全面大學評鑑,建立國內大學與學術界對大學評鑑的共識與作法,更希望能幫助各大學自我定位,發展自我特色,建立未來發展方向,以期全面提升國內高等教育之品質。
貳、評鑑目的
本計畫係針對全國一般大學校院、師範校院、體育學院、軍警校院等76所大學校院所進行之校務評鑑,希冀藉由進行各校自我檢視及實地評鑑,以瞭解各校在校務及各學類之辦學情形,以期進一步協助各校自我改進、確立發展方向,並鼓勵各校發展自我特色與強化優點。
茲將具體目的臚列如下:
1.建立評鑑共識,奠定未來評鑑基礎。
2.提昇大學教育品質,強化大學競爭力。
3.瞭解各大學辦學現況,協助各校自我定位,確立發展方向。
4.鼓勵各大學及其學類發展特色。
5.協助各大學提出整體校務及其各學類之自我改進計畫。
6.促進各大學之辦學經驗交流,以期達到相互觀摩與學習效果。
參、評鑑對象
本次評鑑對象依學校性質分為九大校務類組共76所,校務分組類別及所屬學校如下所述:
(一)國立一: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中山大學。
(二)國立二:台北大學、宜蘭大學、台灣海洋大學、聯合大學、暨南國際大學、東華大學、嘉義大學、高雄大學。
(三)師範組:台灣師範大學、台北師範學院、台北市立師範學院、新竹師範學院、台中師範學院、彰化師範大學、台南大學、高雄師範大學、屏東師範學院、花蓮師範學院、台東大學。
(四)藝體組:台灣藝術大學、台北藝術大學、台南藝術大學。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國立體育學院、台灣體育學院。
(五)私校一:東吳大學、輔仁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淡江大學、華梵大學、真理大學、東海大學、靜宜大學、世新大學、銘傳大學、實踐大學、長榮大學、南華大學。
(六)私校二:大同大學、中原大學、逢甲大學、中華大學、元智大學、大葉大學、義守大學。
(七)私校三:佛光人文社會學院、開南管理學院、玄奘大學、台中健康暨管理學院、明道管理學院、稻江暨科技管理學院、致遠管理學院、立德管理學院、興國管理學院。
(八)醫學組:陽明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長庚大學、中國醫學大學、中山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慈濟大學。
(九)軍警組:政治作戰學校、中央警察大學、海軍軍官學校、國防大學、陸軍軍官學校、空軍軍官學校。
另外,因考量學術領域博大、發展快速,擬將專業領域依據六大專業類組進行評鑑。茲將六大專業類組說明如下:
(一)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1.[本國語文學門];
2.[外國語文學門];
3.[歷史、哲學、宗教學門];
4.[綜合藝術學門];
5.[美術學門];
6.[設計學門];
7.[音樂戲劇學門];
8.[舞蹈、體育運動學門]。
(二)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1.[普通教育學門]
2.[專門領域教育學門];
3.[專門科目教育學門];
4.[社會、人類學學門];
5.[心理學學門];
6.[新聞傳播、圖書資訊學門];
7.[法律學門];
8.[政治、公共行政學門];
9.[區域研究學門];
10.[經濟學門];
11.[財稅金融、會計學門];
12.[管理學門];
13.[貿易行銷學門];
14.[觀光餐旅學門];
15.[運輸管理學門]。
(三)自然科學類組:
1.[數學、統計學門];
2.[物理、化學學門];
3.[生命科學學門];
4.[地球科學學門]。
(四)工程類組:
1.資訊工程學門];
2.[電機、電子工程學門];
3.[機械工程學門];
4.[土木、環境、河海工程學門];
5.[材料、化學工程學門];
6.[工業、紡織工程學門]
7.[建築、都市規劃學門]。
(五)醫藥衛生類組:
1.[醫學學門];
2.[牙醫學門];
3.[藥學學門];
4.[公共衛生學門];
5.[護理、復健醫學學門];
6.[醫學技術與檢驗學門]。
(六)農學類組:
1.[農學學門];
2.[森林植物、獸醫漁牧學門];
3.[食品科學、生活應用科學學門]。
肆、評鑑時程及流程
本計畫執行期間自93年7月1日至94年9月30日止,共計十五個月。整體評鑑作業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前置規劃作業
(二)評鑑(訪評)實施作業
(三)評鑑報告作業
各階段工作內容及進度,詳如下列流程圖及說明:
圖1 評鑑作業流程圖
(一)前置規劃作業
1.成立指導委員會
本計畫邀請對教育政策具豐富經驗之歷任部長、院士、與對評鑑有相當經驗之歷任大學校長、及對私立大學有經營成效之歷任校長,並依據六大專業類組之領域邀請委員,共同組成本計畫之「指導委員會」,委員會擬由計畫主持人劉維琪教授擔任總召集人,共同主持人谷家恆教授擔任共同召集人,以協助委員會各項會議及相關作業之進行。
指導委員會之工作職掌為:
(1)綜合指導、規劃本次評鑑相關事宜。
(2)審查評鑑報告。
(3)推薦各專業類組評鑑委員。
(4)審議評鑑項目、指標、等第等相關事宜。
(5)確保評鑑過程之公正、公平性。
(6)檢討本次評鑑辦理情形。
指導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表所示:
表1 「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指導委員會委員
姓名 | 現職與職稱 |
王汎森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所長 |
成嘉玲 | 南開技術學院董事長 |
吳京 | 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系教授 |
谷家恆 |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機械自動化工程系教授 |
周昌弘 | 屏東科技大學校長 |
林榮耀 | 台灣大學醫學院生化暨分生所教授 |
林聰明 | 雲林科技大學校長 |
翁政義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董事長 |
馬哲儒 | 成功大學講座及化工系名譽教授 |
張光正 | 明新科技大學校長 |
許士軍 | 元智大學遠東管理講座教授 |
許宗力 | 司法院大法官 |
曾志朗 | 中央研究院副院長 |
黃崑巖 | 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常務委員 |
黃茂雄 |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
黃榮村 | 淡江大學講座教授 |
楊國賜 | 嘉義大學校長 |
楊朝祥 | 淡江大學講座教授 |
漢寶德 | 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 |
劉兆漢 | 台灣聯合大學校長 |
劉維琪 |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
鄭天佐 | 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
註: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2.擬定評鑑項目及指標
為使評鑑指標及相關內容能符合國際品質及配合國內教育現況,其擬定程序如下所示:
(1)蒐集國內外相關評鑑資料。
(2)參考教育部所舉辦的評鑑指標公聽會彙整意見。
(3)進行受評學校問卷調查。
(4)舉辦專家座談會。
(5)召開指導委員會通過。
(6)提交教育部評鑑工作圈審定。
(7)檢送教育部核定。
3.受理學校系所歸類
因學術領域博大且發展快速,故此次專業領域之評鑑將依據六大專業類組進行。事先已請各校依據六大專業類組上本計畫專屬網站大學校務評鑑資訊網進行系所歸屬專業類組之確認,並另行備妥「受評學校專區~使用手冊」,請各校據此進行相關作業程序;以此歸類作為各校所繳交之【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前往各校進行專業類組實地評鑑時之依據。
4.召開學校說明會
擬於93年10月25日(星期一)、10月27日(星期三)及11月1日(星期一)分別於北區(政大公企中心)、中區(東海大學)、南區(高雄師範大學)舉辦學校說明會,藉以說明本次校務評鑑之目的與整體評鑑架構、評鑑作業程序及評鑑資料填報等相關事宜,以利後續評鑑作業及學校填報評鑑資料之順利進行。
5.學校填寫評鑑資料表
評鑑資料表共有三種,分為質性資料與量化資料兩部分,質性資料包括【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等;【學校基本資料表】則為量化資料。
【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據各評鑑項目之指標依序填寫;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留存學校,以供評鑑委員於實地評鑑時查閱。若評鑑指標不足以彰顯學校特色,學校可自行增列其他相關指標及內容加以說明。
【學校基本資料表】則由學校以系所為單位進行網路填報,執行單位將依據【學校基本資料表】進行校務類組及專業類組量化評鑑指標之各項指標值的計算。
上述三種評鑑資料表填報注意事項:
(1)【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評鑑項目(辦學特色、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通識教育及行政支援)之各項評鑑指標依序填寫。
(2)【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六大專業類組評鑑項目(師資、教學、研究)之各項指標依序填寫,並請以專業類組為單位,彙整系所資料。
(3)【學校基本資料表】:請各校以系所為單位,於9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進行網路填報。
請各校備齊下列資料於93年12月30日前郵寄至台灣評鑑協會(台北市中正區100南海路20號4樓)。至於填寫格式之相關規定,請參見評鑑資料表之填表說明。
93年12月30日應繳交資料如下:
(1)【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書面資料乙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片或磁片)2份。
(2)【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書面資料乙組各8份及電子檔(光碟片或磁片)2份。
(3)【學校基本資料表】書面資料(網路填報資料列印)3份。
6.成立評鑑委員會
評鑑委員分為校務類組委員及專業類組委員,其主要職責為於訪評前審查受評學校之評鑑相關資料與進行實地訪評、撰寫評鑑報告(包括對受評學校提出建議)。
(1)校務類組委員遴聘原則:
曾任及現任大學校院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及研發長;
對高等教育行政具研究或實務經驗之資深教授;
對大學事務熟稔之業界代表。
(2)專業類組委員遴聘原則:
符合校務組委員資格者之該類組教授;
曾任及現任大學校院院長或系所主管之教師;
該類組資深或有學術成就之教師;
對該類組熟稔之業界代表。
(3)評鑑委員遴聘共同原則:實務與研究經驗兼顧,並訂定迴避原則。
台灣評鑑協會將依上述遴聘原則建立評鑑委員資料庫,送請教育部核定後遴聘為評鑑委員。
(二)評鑑(訪評)實施作業
1.舉辦評鑑委員講習會
經教育部核定後所聘請之評鑑委員及評鑑相關人員皆需參與講習,始能前往學校評鑑。舉辦評鑑講習暨評鑑行前說明會之主要目的,期使評鑑委員瞭解本計畫整體實施方案、評鑑項目、指標、評鑑作業、訪評表之撰寫及相關訪評注意事項,藉以建立評鑑委員之共識及確保評鑑委員評鑑標準之一致性。
2.進行問卷調查
台灣評鑑協會將前往各受評學校,透過抽樣方式針對學生、教師及行政人員進行問卷調查,以瞭解各校辦學現況及學生學習成效。
3.進行實地訪評
台灣評鑑協會將彙整各校評鑑相關資料後轉呈評鑑委員,由評鑑委員就學校所提供之資料進行初步書面審核。評鑑委員及教育部相關司處人員依預定行程赴各校進行實地訪評,藉以瞭解學校校務及各專業類組之辦學成效,並提出受評學校之特色、優點及待改進事項。
每所學校將進行兩整天的實地訪評:
(1)第一天進行專業類組訪評:由各專業類組委員就各校各專業類組之「師資、教學及研究」等項目,分組同時進行查證與評鑑。
(2)第二天進行校務類組訪評:由校務類組委員整合各專業類組之訪視結果,就學校「辦學特色(私校含中長程計畫)、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通識教育及行政支援」等項目,進行查證與評鑑。
兩天之實地訪評時間表如表2及表3所示。
表2 專業類組實地訪評時間表(第一天)
時間 | 工作項目 | 主持人或參與人員 | 說明 |
09:20 ~ 09:30 | 評鑑委員 蒞校 | 學校代表 | 1.請校方引領委員前往各專業類組獨立簡報室。 |
09:30 ~ 10:30 | 相互介紹 各類組簡報 | 1.學校代表 2.各專業類組評鑑召集人 | 1.相互介紹 2.各專業類組召集人說明評鑑進行過程。 3.各專業類組決定教師及學生訪談名單。 4.各專業類組進行簡報。 5.請學校務必控制時間。 |
10:30 ~ 12:00 | 參觀教學設施、觀察教學活動及查閱資料 | 1.學校代表 2.各專業類組評鑑委員 | 1.參觀教學設施與觀察教學活動。 2.查閱評鑑相關資料。 |
12:00 ~ 13:00 | 午餐 | 各專業類組評鑑委員 | 請學校代辦午餐。 |
13:00 ~ 13:30 | 參觀教學設施、觀察教學活動及查閱資料 | 各專業類組評鑑委員 | 1.參觀教學設施與觀察教學活動。 2.查閱評鑑相關資料。 |
13:30 ~ 14:30 | 訪談學生 | 各專業類組評鑑召集人 | 1.評鑑委員與學生(每一專業類組學生代表30位)座談。 2.非相關人員請勿參與。 |
14:30 ~ 15:30 | 訪談教師 | 各專業類組評鑑召集人 | 1.評鑑委員與教師(每一專業類組教師代表15位) 座談。 2.非相關人員請勿參與。 |
15:30 ~ 17:30 | 委員討論及撰寫報告 | 各專業類組評鑑召集人 | 1.委員討論評鑑結果。 2.撰寫評鑑報告。 3.學校人員請勿參與。 4.評鑑委員完成評鑑報告並於當日繳交。 |
17:30 ~ | 賦歸 | 請學校協助安排交通或住宿事宜。 |
表3 校務類組實地訪評時間表(第二天)
時間 | 工作項目 | 主持人或參與人員 | 說明 |
09:20 ~ 09:30 | 評鑑委員 蒞校 | 學校代表 | 請校方安排獨立會議室並引領委員前往。 |
09:30 ~ 10:10 | 委員討論 | 校務類組評鑑召集人 | 1.討論前一天各專業類組之訪評結果。 2.協調委員分工等事項。 3.決定行政人員訪談名單。 4.非相關人員請勿參與。 |
10:10 ~ 11:10 | 相互介紹 學校簡報 | 1.校長 2.校務類組評鑑召集人 | 1.相互介紹。 2.校務類組召集人說明評鑑進行過程。 3.學校進行簡報(請學校務必控制時間)。 |
11:10 ~ 12:10 | 參觀學校相關設施 | 1.學校代表 2.校務類組評鑑委員 | 1.參觀教學資源,如圖書館、學生活動中心、學生宿舍及體育等相關設施。 |
12:10 ~ 13:00 | 午餐 | 校務類組評鑑委員 | 請學校代辦午餐。 |
13:00 ~ 14:30 | 查閱資料 | 1.學校代表 2.校務類組評鑑委員 | 1.查閱評鑑相關資料。 |
14:30 ~ 15:30 | 訪談行政人員 | 校務類組評鑑召集人 | 1. 評鑑委員與學校相關行政人員座談。 2.非相關人員請勿參與。 |
15:30 ~ 17:30 | 委員討論及撰寫報告 | 校務類組評鑑召集人 | 1.委員討論評鑑結果。 2.撰寫評鑑報告。 3.委員完成評鑑報告並於當日繳交。 4.學校人員請勿參與。 |
17:30 ~ | 賦歸 | 請學校協助安排交通事宜。 |
(三)評鑑報告作業
1.彙整評鑑報告並函送至各校
實地訪評結束後,台灣評鑑協會將彙整評鑑委員意見函送各校,各校可據此提出申覆及說明。
2.受理學校申覆與改進計畫
台灣評鑑協會受理各校所提之申覆,並交由評鑑委員進行討論與議決,若評鑑委員與校方之申覆意見一致時,則將修改訪評報告,並請學校針對相關建議提出改進計畫及時程;若評鑑委員與校方之申覆意見各異,則將評鑑委員及校方意見併列。
3.召開總檢討會議
針對各校評鑑報告初稿及申覆意見召開總檢討會議後,由指導委員會通過後完成評鑑報告,再提送教育部核備。
4.決定評鑑等第
評等由評鑑委員依量化指標、質性指標、問卷調查及實地訪評結果等綜合考量後決定。並於召開指導委員會通過後,報請教育部核定。
在校務類組部分,九組校務類組將各別就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通識教育及行政支援等評鑑項目進行分等。
在專業類組部分,九組校務類組則各別就六大專業類組之師資、教學及研究等評鑑項目進行分等。
5.完成評鑑報告
教育部審核通過評鑑報告後,將各校評鑑報告上網公告。
伍、評鑑項目
在校務類組部份針對辦學特色(私校含中長程計畫)、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通識教育及行政支援等項目進行評鑑。
在專業類組部份則針對師資、教學及研究等項目進行評鑑。
圖2 評鑑項目
陸、評鑑指標
(一)校務類組質性評鑑指標
1.請依適用貴校之指標提供書面報告。
2.若下列指標無法彰顯貴校該評鑑項目特色,請貴校在各大項之後,自行增列其他相關指標及內容說明。
3.其他佐證資料請留存 貴校,以供訪評時評鑑委員查閱。
一、辦學特色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校務發展情形 | (1)學校辦學理念與目標,以及全校師生瞭解與認同程度。 (2)學校發展策略。 (3)學校校務發展特色。 (4)學校經費規劃情形。 (5)校務發展計畫可行性。 (6)計畫執行與管考規劃情形。 (7)成立院系所時與學校辦學理念與發展特色之配合程度,是否有變更或整合之必要。 (8)跨類組科系整合或新興學科與經濟發展關聯性。 |
2.校務評鑑/自我評鑑 | (1)對八十六學年度大學綜合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2)自我評鑑規劃、自我評鑑整體架構及人員組織編制、自我評鑑之相關辦法與規章及執行過程之嚴謹度。 (3)學校自我評鑑實施次數與改善情形。 (4)追蹤評鑑制度之規劃與執行情況,亦即學校進行自我評鑑時,自行發現或邀請之評鑑委員所提改進事項,擬定改善措施及進度。 |
3.學校重要辦學特色 | (1)類組領域師資、教學、研究與全校國際化程度、推廣教育…等項目為國際性或全國性之特色,請加以舉證說明。 |
4.其他有助於說明辦學特色之相關指標 |
二、教學資源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教學資源 | (1)教室、研究室、實驗室及其他用途之空間總量、分配情形。 (2)圖書、期刊資源之質與量能否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要。 (3)教學、研究儀器設備之維護與管理制度。 (4)遠距教學與網路教學相關措施與具體成效。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教學資源之相關指標 | |
三、國際化程度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國際化程度 | (1)吸引外籍生來校攻讀學位之相關措施與成效。 (2)提升學生外語能力之相關措施,要求學生通過中級英檢或相關考試之規定及目前學生通過情形。 (3)近五年內交換學生人數(含來台及前往國外之學生)及辦理情形。 (4)推動及改善英語或外語授課相關措施與成效(含聘任外籍教授任課情形)。 (5)專任教師受聘赴國外講學或研究情形。 (6)外籍學者來訪情形。 (7)與其他國家締結姐妹校的情形及互動成果。 (8)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或赴國外大學實驗室做短期進修或研究情形。 (9)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中大型運動賽會、國際藝文活動等情形。 (10)教師參與重要國際學術活動或擔任國際學術團體職位之情況。 (11)學校各學院系所參加或申請加入國際性學院系所組織情形。 |
2.其他有助於說明國際化程度之相關指標 |
四、推廣服務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推廣服務 | (2)提供政府機構、非營利團體與營利事業等學術服務(含諮詢服務)相關措施及具體成效。 (3)提供社區性推廣措施及具體成效。 (4)各項推動建教合作(含產學合作及產學共同培訓人才)措施及具體成效。 (5)教師赴醫院(教學門診)或相關機構服務情形。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推廣服務之相關指標 |
五、訓輔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訓輔 | (1)訓輔人力及經費投入之情形。 (2)導師工作推行成效(含特色與相關措施)。 (3)學生自治團體及申訴制度之建立與輔導。 (4)推展學生社團之活動成效與相關措施。 (5)學生參與校內外社團活動、學術競賽及得獎情形。 (6)學生參與校外之社會服務情況與成效。 (7)學生生活輔導(含品格教育及生活知能開發等)辦理情形及成效。 (8)專兼任輔導人員符合學生需求情形。 (9)校內外住宿輔導措施的情況。 (10)學生宿舍使用情形。 (11)校內衛生組織的健全性及相關成效。 (12)校內學生休閒、體育、飲食…相關設施之設置與使用情形。 (13)學生就學補助制度規劃及推動成效(含就學貸款還款追蹤相關作業)。 (14)對畢業生就業輔導及畢業生(校友)聯繫工作(管道)辦理情形及成效。 (15)學生工讀相關措施與成效。 |
2.其他有助於說明訓輔之相關指標 |
六、通識教育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通識教育 | (1)87學年度及91年度通識教育評鑑計畫改進情形。 (2)通識教育之規劃及其特色,以及師生認同程度。 (3)配合發展的資源(師資、行政、設備、場地等) 。 (4)課程規劃(包含所開課程內容及數量)之學生滿意度。 (5)各系所之課程配合程度。 (6)延聘適當教師開課之課程,相關規劃依據及鼓勵措施。 (7)專題演講、研習營……等通識教育活動辦理情形。 (8)通識教育課程與共同必修課程之關聯性。 |
2.其他有助於說明通識教育之相關指標 |
七、行政支援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一般行政 | (1)董事會組織架構及相關功能(私立校院適用)。 (2)資訊公開化程度,如系所網站資料更新速度、考生或社會大眾詢問系所相關訊息之即時處理機制。 (3)行政團隊的領導與執行能力。 (4)學術主管之資格與領導能力。 (5)各單位組織架構與運作情況與相關制度。 (6)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及申訴評議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組成情形及運作情況。 (7)推動行政電腦化情形。 (8)推動校園環境安全、清潔之情形。 (9)實習與實驗場所安全維護相關措施及執行成效。 (10)無障礙空間的規劃與設施。 (11)行政運作穩定性:如近三年行政人員之流動率、行政人力充足性。 (12)學校對行政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管控的措施與執行。 (13)提高行政績效之各項措施(含行政人員素質之提升)。 (14)組織規程等校內重要章則訂(修)定情形。 (15)行政人員與教師、學生溝通之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可提供學生及教師意見反應調查結果及分析)。 (16)學校與院或其他教學行政單位之溝通聯繫情形。 |
2.財務會計 | (1)學校財務收支情形(含募款、學雜費收入提供助學金辦理成效、學校年度經費支出佔收入之比例)。 (2)財務審查程序及公開方式。 (3)內部控制、會計制度、資產管理情況。 (4)政府補助款、研究計畫、專案補助、學雜費收入及其他收入之籌募及運用情況。 (5)推動募款措施及具體成效。 (6)校務基金之運作及其具體成效(公立校院適用)。 |
3.其他有助於說明行政支援之相關指標 |
(二)校務類組量化評鑑指標
備註:各項量化評鑑指標之指標值將統一由評鑑執行單位依各校上網填報之「學校基本資料表」計算。
一、教學資源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平均每位學生儀器設備經費 | 儀器設備經費/學生總人數(儀器設備含實驗室、電腦、攝影棚、錄音設備、語言教室…等等與教學相關之設備) | |
2.平均每位學生圖書等經費 | 全校圖書等總經費/學生總人數 | |
3.平均每位學生教學研究及訓輔經費 | 學生教學研究及訓輔經費/學生總人數 | |
4.平均每位學生中、外文圖書冊數 | 中、外文圖書總冊數/學生總人數 | |
5.中、外文紙本期刊種類數 | 中、外文紙本期刊種類數 | |
6.校舍面積情況 | (實有校舍面積-應有校舍面積)/應有校舍面積*100% | 1.以教育部「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採總量發展方式審查作業要點」中之「應有校舍面積」為基準。 |
二、國際化程度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全校招收外國學生之比例 | 招收外國學生人數/全校學生總人數*100%(不含華語學習學生) | |
2.全校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比例 | 全校開設全英語授課之課程數/全校課程總數*100% | |
3.全校學生通過中級英文檢定等級考試之比例 | 在校學生參加中級英文檢定等級考試之通過人數/學生總人數*100% | 與中級英文檢定相同等級考試之英文檢定,如電腦托福測驗、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能力測驗、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國際英語測試、多益測驗、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測驗…等等。 |
4.全校外籍教師比例 | 外籍教師總人數/全校專任教師總人數 | 1.外籍教師係指不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 |
二、國際化程度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5.全校平均每位專任教師發表期刊SCI、SSCI、AHCI論文數 | 專任教師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總數/專任教師總人數 | |
6.全校平均每位專任教師國外發表研討會論文(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 | 專任教師國外發表研討會論文總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專任教師總人數 | |
7.全校國際合作計畫件數 | 全校與國際(含大陸地區)單位合作計畫總件數 |
三、推廣服務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全校推廣教育總收入金額 | 全校推廣教育總收入金額 | |
2.全校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推廣教育收入 | 推廣教育總收入金額/專任教師總人數 | |
3.全校辦理推廣教育之專兼任教師比例 | 推廣教育之專任教師/推廣教育之兼任教師 | 1.專任教師:指推廣教育課程之自聘之專任教師。 2.兼任教師:指推廣教育課程自聘之兼任教師。 |
4.推廣教育開課時數與正規教學時數之比例 | 推廣教育開課時數/正規教學時數 |
四、訓輔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全校平均每位學生參加社團人次 | 參與社團學生人次/全校學生總人數 | |
2.全校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人數比例 | 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的總人數/全校學生總人數 | |
3.全校平均每位學生在校工讀時數 | 全校學生在校工讀總時數/全校學生總人數 | |
4.全校舉辦學生就業輔導之活動總數 | 全校舉辦學生就業輔導之活動總數(以學校擔任主辦單位之活動為準) |
五、通識教育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全校平均廣義通識學分比重 | (各系應修通識課程及共同科最低學分數/各系規定畢業學分數)/各系加總 | |
2.全校平均通識課程學分比重 | (各系應修通識課程最低學分數/各系規定畢業學分數)/各系加總 | |
3.全校平均共同科課程學分比重 | (各系應修共同科課程最低學分數/各系規定畢業學分數)/各系加總 |
六、行政支援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全校專任教師與行政支援人力比 | 專任教師總人數/行政支援人力總數 | 1.行政支援人力含編制內外及外包之全時人員。 |
2.全校學生與行政支援人力比 | 學生總人數/行政支援人力總數 | |
3.平均每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之研究室間數 | 學校教師研究室間數/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人數 | |
4.平均每位專任講師以上之研究室間數 | 學校教師研究室間數/專任講師以上人數 |
(三)專業類組質性評鑑指標
1.請依適用貴校之指標提供書面報告。
2.若下列指標不足以彰顯貴校辦學特色,請貴校在各大項之後,自行增列其他相關指標及內容說明。
3.其他佐證資料請留存貴校,以供訪評時評鑑委員查閱。
4.請各校依六大專業類組評鑑項目(師資、教學、研究)之各項指標順序填寫,並請以專業類組為單位,彙整系所資料。
一、師資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師資 | (1)師資專業成長(教學、研究)輔助措施(含出國進修情形)與具體成效。 (2)專任教師薪資待遇結構。 (3)遴聘講座教授措施與推動情形。 (4)師資結構及教師專長與類組發展方向及特色之關聯性。 (5)師生比情形、師資改善計畫落實情況與未來成長計畫。 (6)教師、研究員之人數、學歷、年齡及教學年資分佈情形。 (7)教師自我發展計畫推動情形,是否有專責單位負責。 (8)教師專長與教學科目配合度。 (9)專任教師學術經驗與教學及研究配合度。 (10)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適當性。 (11)兼任教師教學經驗及時數適切度。 (12)實習及實驗課程由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情況。 (13)教師具有專業證照、臨床實習經驗…與教學相關之非學校實務經驗與教學配合情形。 (14)對九十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九十一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2.其他有助於說明師資特色之相關指標 |
二、教學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1.課程與教學 | (1)類組各院系所概況及發展情形(含發展方向、特色、課程規劃以及教師專長配合相關程度)。 (2)課程設計與其他學校相關類組系所相比,所具備之特色與前瞻性。 (3)課程委員會組成情況及其作業流程適當性與學生參與管道暢通性。 (4)實施學程、輔修情形及學生學習情況。 |
二、教學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5)學校或類組進行教學評鑑相關措施與規定。 (6)教學評鑑結果與運用情況,對提昇教學品質之成效。 (7)促進教學品質之措施及成效(例如:印發各科內容簡介、學生學習成績之評定方法、各選修科目開課最少學生數、各必修科目修習學生最高限額、教學方法及教具數位化程度、教材教具自行開發、網路教學等)。 (8)教學品質相關鼓勵措施及其產生激勵成效。 (9)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設置情況。 (10)教學成果(係指學生升退學、大學部學生參與研究專題、研究生論文水準、參加全國或國際競賽表現等)。 (11)支援共同與通識教育或外系課程之情況。 (12)課程有無明確的教學大綱(含目標、進度、教法、教課書及參考書、成績考核方式及office hour等)並上網公告。 (13)必選修課程學分的安排與各年級課程相關科目的整合情況。 (14)實驗、實作或校內外實習(含臨床實習)規劃情況及執行成效。 (15)學生學習成績之評定方法。 (16)教學研究儀器設備、研究空間、圖書資源使用情形在類組內互相支援情況。 (17)教學研究儀器設備、研究空間提供、規劃、維護情形及與校內其他類組相互支援情況。 (18)協助教師強化教學能力之措施情形。 (19)學校鼓勵協同教學相關措施及績效。 (20)畢業生就業情形與符合類組(系所)專業之程度。 (21)雇主滿意度或畢業生在社會上評價。 (22)對90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91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教學特色之相關指標 |
三、研究 | ||
指標項目 | 內容說明 | |
1.研究 | (1)近三年爭取研究計畫的情況及對教師爭取研究計畫之具體鼓勵辦法與執行成效。 (2)獲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學術獎、行政院體委會運動科學獎、吳大猷獎、國家文藝獎、國家講座、國科會傑出獎或特約研究人員等獎勵情形。 (3)研究成果應用於社會與企業界情況。 (4)研究成果對學術研究的創新及貢獻程度。 (5)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從事研究之相關措施及其成效。 (6)具審查機制之各項展演、創作、競賽等舉辦情形(包含主動邀請、受邀請)。 (7)與業界交流情形及鼓勵措施與辦法。 (8)學校鼓勵共同研究相關措施及績效。 (9)專任教師從事技術移轉總金額及執行情形。 (10)對90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91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研究特色之相關指標 |
(四)專業類組量化評鑑指標
備註:各項量化評鑑指標之指標值將統一由評鑑執行單位依各校上網填報之「學校基本資料表」計算。
一、師資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類組加權生師比 | 類組學生加權總人數/類組專、兼任教師總人數 | 1.請參考「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採總量發展方式審查作業要點」。 |
2.類組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所占比例 | 類組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人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3.類組專任教師中教授所占比例 | 類組專任教授人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4.類組專任教師中博士學位所占比例 | 類組專任教師中具博士學位人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5.類組一般生師比 | 類組學生總人數/類組專、兼任教師總人數 | |
6.類組聘任專任外籍教師授課比例 | 類組聘任專任外籍教師人數/類組專、兼任教師總人數 | |
7.類組兼任教師與專任教師之比例 | 類組兼任教師總人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二、教學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類組專兼任教師每週正規教學實際授課時數與學生數之比例 | 類組專兼任教師正規教學實際授課總時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1.教師正規教學實際授課總時數:以上下學期開課之時數合計(週合計) |
2.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每週實際授課總時數 | 類組專任教師每週實際授課總時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1.正規教學與推廣課程合計。 2.推廣教育時數以學分班之時數填列。 |
3.類組大學部平均規定畢業最低學分數 | 類組各系規定畢業之學分總數/類組大學部總數 | |
4.類組研究所平均規定畢業最低學分數 | 類組各研究所規定畢業之學分總數/類組研究所總數 | |
5.類組系所平均開課學分數 | 類組系所開課學分總數/類組系所總數 | |
6.類組系所平均選修課程學分數 | 類組系所開出選修課程學分總數/類組系所總數 | |
二、教學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7.類組系所選修科目學分的比例 | Σ類組(選修學分數/畢業規定總學分數)/類組系所總數 | |
8.類組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比例 | 類組開設全英語授課之課程數/類組課程總數*100% | |
9.類組大學部兼任教師擔任必修課總學分數與必修課程學分總數之比例 | 類組大學部兼任教師擔任必修課總學分數/類組大學部必修課總學分數 | |
10.類組研究生數占類組學生總人數比例 | 類組研究生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
11.類組修習輔系學生比例 | 類組修習輔系學生人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
12.類組修習雙主修學生比例 | 類組修習雙主修學生人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
13.類組校際選課學生比例 | 類組校際選課學生人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
14.類組學生報到率 | 類組實際報到人數/類組應到人數*100% | |
15.類組學生畢業率 | 類組畢業班之畢業總人數/類組畢業班之入學總人數*100% | |
16.類組學生退學率 | 類組該學年度退學人數/類組該學年度學生總人數*100% |
三、研究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1.類組專任教師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總數 | |
2.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總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3.類組專任教師發表EI期刊論文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EI期刊論文總數 | 1.自然科學類組、工程類組、農學類組及醫藥衛生類組適用。 2.評鑑執行單位會提供【全校專任教師發表EI期刊論文總數】。 |
三、研究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
4.類組專任教師發表TSSCI期刊論文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TSSCI期刊論文總數 | 1.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2.執行單位會提供【全校專任教師發表TSSCI期刊論文總數】。 | ||
5.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發表TSSCI期刊論文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TSSCI期刊論文總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6.類組SCI、SSCI、AHCI論文平均被引用次數 | 類組五年內SCI、SSCI、AHCI論文被引用次數/類組五年內SCI、SSCI、AHCI論文總篇數 | |||
7.類組專任教師發表於具審查制之期刊論文總數(SCI、SSCI、AHCI及TSSCI除外)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於具審查制之期刊論文總數(SCI、SSCI、AHCI及TSSCI除外) | 1.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 ||
8.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國外發表研討會論文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 | 類組專任教師國外發表研討會論文總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9.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國內發表研討會論文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 | 類組專任教師國內發表研討會論文總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
10.類組專任教師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總數(含創作作品集) | 1.專任教師發表專書數:教師以其專業知識或其教學上之創見經驗,撰書公開發行出版者謂之(不含譯者及編著者)。 2.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 ||
11.類組專任教師發表之專書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發表之專書總數(含創作作品集) | 1.專任教師發表專書數:教師以其專業知識或其教學上之創見經驗,撰書公開發行出版者謂之(不含譯者及編著者及具審查機制之專書)。 2.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 ||
三、研究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
12.類組每位專任教師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論文、百科全書章節及傳記總數 | 類組每位專任教師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論文、百科全書章節及傳記總數 | 1.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 ||
13.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總件數 | 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總件數 | 1.不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
14.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件數 | 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件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1.不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
15.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金額 | 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總金額/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1.不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
16.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總金額 | 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總金額 | 1.包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
17.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於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金額 | 類組專任教師於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總金額/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1.包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
18.類組專任教師在公開場合舉辦之具審查制度之個人展演場次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在公開場合舉辦之具審查制度之個人展演場次總數 | 1.人文藝術運動類組適用。 | ||
19.類組專任教師獲准專利總數 | 類組專任教師獲准專利總數 | 1.類組專任教師發表專利數:經各國智慧財產專責管理單位所授予之發明、新型、新式樣或技術移轉(授權)之專利認證,均計入本項專利數,與上述專書不可重複計算。 2.專利數之計算以當年度核准(核發證書之日期為基準)之專利為限,而非在申請中或公告中之專利。 | ||
20.類組平均每位專任教師獲准專利數 | 類組專任教師獲准專利總數/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1.同「指標項目19」之備註欄說明。 | ||
21.類組專任教師擔任國內外有審查制度專業期刊、學報編審之比例 | 類組專任教師擔任國內外有審查制度專業期刊、學報編審之總人次/類組專任教師總人數 |
三、研究 | ||
指標項目 | 操作型定義 | 備註 |
22.類組專任教師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榮譽獎人次 | 類組專任教師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榮譽獎人次 | 1.教師於國內外機構獲學術榮譽獎人次,如美國工程學院院士、國家科學院院士、第三世界院士、中研院院士、國科會傑出獎、特聘研究員、教育部學術獎及國家文藝獎或同等級榮譽。 2.含藝術、文學、創作、設計、展演、運動競賽等。 |
23.類組博士班學生數佔類組學生之比例 | 類組博士班學生總人數/類組學生總人數 | |
24.類組博士班學生數佔類組研究生之比例 | 類組博士班學生總人數/類組研究生總人數 |
柒、評鑑資料
評鑑資料表共有三個部分,包括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學校基本資料表。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係為各校及專業類組依據質性評鑑指標提供書面資料;學校基本資料表則為計算量化評鑑指標之依據,含全校及各類組的相關量化資料。
(一)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
(二)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
(三)學校基本資料表
填表說明
壹、評鑑資料表共有三種,分為質性資料與量化資料兩部分,質性資料包括【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等;【學校基本資料表】則為量化資料。
貳、【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據各評鑑項目之指標順序填寫;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留存學校,以供評鑑委員於實地評鑑時查閱。若評鑑指標不足以彰顯學校特色,學校可自行增列其他相關指標及內容加以說明。
參、【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及【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填表原則:
1.請受評單位秉持誠信原則據實填寫。
2.貴校填寫時請盡量舉實例加以說明,並提供【佐證資料】留存貴校,供實地訪評當日評鑑委員訪評時查閱。
3.貴校填寫時請由左至右橫式繕打,字型為標楷體,字體為12,行距為固定行高,行高為18,段落間距與前距離為0.5,與後距離為0。
4.說明時請盡量簡明扼要。
5.若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加頁數。
肆、【學校基本資料表】則由學校以系所為單位進行網路填報,執行單位將依據【學校基本資料表】進行校務類組及專業類組量化評鑑指標之各項指標值的計算。
伍、【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包括七個評鑑項目:
1.辦學特色;2.教學資源;3.國際化程度;4.推廣服務;5.訓輔;6.通識教育;7.行政支援。
陸、【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包括三個評鑑項目:
1.師資;2.教學;3.研究。
柒、【學校基本資料表】包括十二種表格:
1.
表A學生人數統計表;2.表B 教師人數統計表;3.表C 行政支援人力;4.表D 儀器設備成長情形;5.表E 圖書館藏書統計表;6.表F 財務報表;7.表G 校舍校地面積統計表;8.表H 開課概況表;9.表I 研究成果概況表;10.表J 推廣教育概況;11.表K 訓輔;12.表L 通識教育。
捌、評鑑資料表填報注意事項:
1.【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評鑑項目(辦學特色、教學資源、國際化程度、推廣服務、訓輔、通識教育及行政支援)之各項評鑑指標依序填寫。
2.【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請各校依六大專業類組評鑑項目(師資、教學、研究)之各項指標依序填寫,並請以專業類組為單位,彙整系所資料。
3.【學校基本資料表】:請各校以系所為單位,於9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進行網路填報。
玖、請各校備齊下列資料於93年12月30日前郵寄至台灣評鑑協會(台北市中正區100南海路20號4樓)。
1.【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書面資料乙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片或磁片)2份。
2.【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書面資料乙組各8份及電子檔(光碟片或磁片)2份。
3.【學校基本資料表】書面資料(網路填報資料列印)3份。
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
受評學校:
聯絡人:
姓名:職稱:
地址:
電話:手機:
傳真:e-mail:
填表日期:
校長簽章 |
【校務類組評鑑資料表】
目 錄
一、辦學特色…………………………………………………………………………1 |
二、教學資源..………………………………………………………………………..2 |
三、國際化程度………………………………………………………………………3 |
四、推廣服務…………………………………………………………………………4 |
五、訓輔………………………………………………………………………………5 |
六、通識教育…………………………………………………………………………6 |
七、行政支援…………………………………………………………………………7 |
一、辦學特色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校務發展情形 (1)學校辦學理念與目標,以及全校師生瞭解與認同程度。 (2)學校發展策略。 (3)學校校務發展特色。 (4)學校經費規劃情形。 (5)校務發展計畫可行性。 (6)計畫執行與管考規劃情形。 (7)成立院系所時與學校辦學理念與發展特色之配合程度,是否有變更或整合之必要。 (8)跨類組科系整合或新興學科與經濟發展關聯性。 |
2.校務評鑑/自我評鑑 (1)對八十六學年度大學綜合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2)自我評鑑規劃、自我評鑑整體架構及人員組織編制、自我評鑑之相關辦法與規章及執行過程之嚴謹度。 (3)學校自我評鑑實施次數與改善情形。 (4)追蹤評鑑制度之規劃與執行情況,亦即學校進行自我評鑑時,自行發現或邀請之評鑑委員所提改進事項,擬定改善措施及進度 | |
3.學校重要辦學特色 (1)類組領域師資、教學、研究與全校國際化程度、推廣教育…等項目為國際性或全國性之特色,請加以舉證說明。 | |
4.其他有助於說明辦學特色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二、教學資源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教學資源 |
(1)教室、研究室、實驗室及其他用途之空間總量、分配情形。 (2)圖書、期刊資源之質與量能否滿足師生教學、研究需要。 (3)教學、研究儀器設備之維護與管理制度。 (4)遠距教學與網路教學相關措施與具體成效。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教學資源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三、國際化程度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國際化程度 |
(1)吸引外籍生來校攻讀學位之相關措施與成效。 (2)提升學生外語能力之相關措施,要求學生通過中級英檢或相關考試之規定及目前學生通過情形。 (3)近五年內交換學生人數(含來台及前往國外之學生)及辦理情形。 (4)推動及改善英語或外語授課相關措施與成效(含聘任外籍教授任課情形)。 (5)專任教師受聘赴國外講學或研究情形。 (6)外籍學者來訪情形。 (7)與其他國家締結姐妹校的情形及互動成果。 (8)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或赴國外大學實驗室做短期進修或研究情形。 (9)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中大型運動賽會、國際藝文活動等情形。 (10)教師參與重要國際學術活動或擔任國際學術團體職位之情況。 (11)學校各學院系所參加或申請加入國際性學院系所組織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國際化程度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四、推廣服務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推廣服務 |
(1)推廣教育發展特色、開設班次、課程總時數及訓練人數。 (2)提供政府機構、非營利團體與營利事業等學術服務(含諮詢服務)相關措施及具體成效。 (3)提供社區性推廣措施及具體成效。 (4)各項推動建教合作(含產學合作及產學共同培訓人才)措施及具體成效。 (5)教師赴醫院(教學門診)或相關機構服務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推廣服務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五、訓輔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訓輔 |
(1)訓輔人力及經費投入之情形。 (2)導師工作推行成效(含特色與相關措施)。 (3)學生自治團體及申訴制度之建立與輔導。 (4)推展學生社團之活動成效與相關措施。 (5)學生參與校內外社團活動、學術競賽及得獎情形。 (6)學生參與校外之社會服務情況與成效。 (7)學生生活輔導(含品格教育及生活知能開發等)辦理情形及成效。 (8)專兼任輔導人員符合學生需求情形。 (9)校內外住宿輔導措施的情況。 (10)學生宿舍使用情形。 (11)校內衛生組織的健全性及相關成效。 (12)校內學生休閒、體育、飲食…相關設施之設置與使用情形。 (13)學生就學補助制度規劃及推動成效(含就學貸款還款追蹤相關作業)。 (14)對畢業生就業輔導及畢業生(校友)聯繫工作(管道)辦理情形及成效。 (15)學生工讀相關措施與成效。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訓輔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六、通識教育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通識教育 |
(1)八十七學年度及九十一年度通識教育評鑑計畫改進情形。 (2)通識教育之規劃及其特色,以及師生認同程度。 (3)配合發展的資源(師資、行政、設備、場地等) 。 (4)課程規劃(包含所開課程內容及數量)之學生滿意度。 (5)各系所之課程配合程度。 (6)延聘適當教師開課之課程,相關規劃依據及鼓勵措施。 (7)專題演講、研習營……等通識教育活動辦理情形。 (8)通識教育課程與共同必修課程之關聯性。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通識教育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七、行政支援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一般行政 (1)董事會組織架構及相關功能(私立校院適用)。 (2)資訊公開化程度,如系所網站資料更新速度、考生或社會大眾詢問系所相關訊息之即時處理機制。 (3)行政團隊的領導與執行能力。 (4)學術主管之資格與領導能力。 (5)各單位組織架構與運作情況與相關制度。 (6)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及申訴評議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組成情形及運作情況。 (7)推動行政電腦化情形。 (8)推動校園環境安全、清潔之情形。 (9)實習與實驗場所安全維護相關措施及執行成效。 (10)無障礙空間的規劃與設施。 (11)行政運作穩定性:如近三年行政人員之流動率、行政人力充足性。 (12)學校對行政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管控的措施與執行。 (13)提高行政績效之各項措施(含行政人員素質之提升)。 (14)組織規程等校內重要章則訂(修)定情形。 (15)行政人員與教師、學生溝通之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可提供學生及教師意見反應調查結果及分析)。 (16)學校與院或其他教學行政單位之溝通聯繫情形。 |
2.財務會計 (1)學校財務收支情形(含募款、學雜費收入提供助學金辦理成效、學校年度經費支出佔收入之比例)。 (2)財務審查程序及公開方式。 (3)內部控制、會計制度、資產管理情況。 (4)政府補助款、研究計畫、專案補助、學雜費收入及其他收入之籌募及運用情況。 (5)推動募款措施及具體成效。 (6)校務基金之運作及其具體成效(公立校院適用)。 | |
3.其他有助於說明行政支援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
受評學校:
類組名稱:
聯絡人:
姓名:職稱:
地址:
電話:手機:
傳真:e-mail:
填表日期:
校長簽章 |
【專業類組評鑑資料表】
目 錄
一、師資………………………………………………………………………………1 |
二、教學……..……………………………………………………………………..…2 |
三、研究………………………………………………………………………………3 |
一、師資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師資 |
(1)師資專業成長(教學、研究)輔助措施(含出國進修情形)與具體成效。 (2)專任教師薪資待遇結構。 (3)遴聘講座教授措施與推動情形。 (4)師資結構及教師專長與類組發展方向及特色之關聯性。 (5)師生比情形、師資改善計畫落實情況與未來成長計畫。 (6)教師、研究員之人數、學歷、年齡及教學年資分佈情形。 (7)教師自我發展計畫推動情形,是否有專責單位負責。 (8)教師專長與教學科目配合度。 (9)專任教師學術經驗與教學及研究配合度。 (10)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適當性。 (11)兼任教師教學經驗及時數適切度。 (12)實習及實驗課程由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情況。 (13)教師具有專業證照、臨床實習經驗…與教學相關之非學校實務經驗與教學配合情形。 (14)對九十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九十一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師資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二、教學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教學 |
(1)類組各院系所概況及發展情形(含發展方向、特色、課程規劃以及教師專長配合相關程度)。 (2)課程設計與其他學校相關類組系所相比,所具備之特色與前瞻性。 (3)課程委員會組成情況及其作業流程適當性與學生參與管道暢通性。 (4)實施學程、輔修情形及學生學習情況。 (5)學校或類組進行教學評鑑相關措施與規定。 (6)教學評鑑結果與運用情況,對提昇教學品質之成效。 (7)促進教學品質之措施及成效(例如:印發各科內容簡介、學生學習成績之評定方法、各選修科目開課最少學生數、各必修科目修習學生最高限額、教學方法及教具數位化程度、教材教具自行開發、網路教學等)。 (8)教學品質相關鼓勵措施及其產生激勵成效。 (9)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設置情況。 (10)教學成果(係指學生升退學、大學部學生參與研究專題、研究生論文水準、參加全國或國際競賽表現等)。 (11)支援共同與通識教育或外系課程之情況。 (12)課程有無明確的教學大綱(含目標、進度、教法、教課書及參考書、成績考核方式及office hour等)並上網公告。 (13)必選修課程學分的安排與各年級課程相關科目的整合情況。 (14)實驗、實作或校內外實習(含臨床實習)規劃情況及執行成效。 (15)學生學習成績之評定方法。 (16)教學研究儀器設備、研究空間、圖書資源使用情形在類組內互相支援情況。 (17)教學研究儀器設備、研究空間提供、規劃、維護情形及與校內其他類組相互支援情況。 (18)協助教師強化教學能力之措施情形。 (19)學校鼓勵協同教學相關措施及績效。 (20)畢業生就業情形與符合類組(系所)專業之程度。 (21)雇主滿意度或畢業生在社會上評價。 (22)對九十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九十一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教學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三、研究
評 鑑 指 標 項 目 | 1.研究 |
(1)近三年爭取研究計畫的情況及對教師爭取研究計畫之具體鼓勵辦法與執行成效。 (2)獲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學術獎、行政院體委會運動科學獎、吳大猷獎、國家文藝獎、國家講座、國科會傑出獎或特約研究人員等獎勵情形。 (3)研究成果應用於社會與企業界情況。 (4)研究成果對學術研究的創新及貢獻程度。 (5)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從事研究之相關措施及其成效。 (6)具審查機制之各項展演、創作、競賽等舉辦情形(包含主動邀請、受邀請)。 (7)與業界交流情形及鼓勵措施與辦法。 (8)學校鼓勵共同研究相關措施及績效。 (9)專任教師從事技術移轉總金額及執行情形。 (10)對九十學年度醫學院評鑑及九十一學年度管理學門評鑑結果之追蹤辦理情形。 | |
2.其他有助於說明研究特色之相關指標 | |
學 校 說 明 |
目 錄
表A學生人數統計表 1
表B 教師人數統計表 4
表C 行政支援人力統計表 7
表D 儀器設備成長情形 8
表E 圖書館藏書統計表 9
表F 財務報表 13
表G 校舍校地面積統計表 23
表H 開課概況表 26
表I 研究成果概況表 29
表J 推廣教育概況表 34
表K 訓輔 36
表L 通識教育 37
學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合計 |
博士班(A1) | |||||||
碩士班(A2) | |||||||
碩士在職專班(A3) | |||||||
大學日間部(A4) | |||||||
大學夜間部(A5) | |||||||
大學第二部(乙部、B部、轉型)(A6) | |||||||
外國學生(A7) | |||||||
通過中級英文檢定等級考試人數(A8) | |||||||
輔系生(A9) | |||||||
雙主修生(A10) | |||||||
校際選課學生(A11)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若有報部,請以90、91、92年10月31日報教育部資料為準)。
2.本表資料包括在學且有學籍之本國籍學生、僑生與外國籍學生在內;選讀生、休退學、延畢生、學分班、保留入學資格或無學籍學生不列入計算。
3.大學夜間部學生數:指原夜間部學生及授與學位之進修推廣教育學士班學生。
4.二年制技術學系及三專在職進修班於日間上課者歸屬大學日間部,於夜間上課者歸屬大學夜間部。
5.外國學生:指未具僑生身分,且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依「外國學生來華留學辦法」申請入學,並具正式學籍者。
6.校際選課學生:指他校(含國內外)至本校修課之學生與本校至他校(含國內外)修課之學生。
7.通過中級英文檢定等級考試人數:與中級英文檢定相同等級考試之英文檢定,如電腦托福測驗、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能力測驗、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國際英語測試、多益測驗、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測驗…等等。
表A之二學生人數消長情況(一般生)
學年度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合計 | |
應報到人數 | 博士班 | |||||||
碩士班 | ||||||||
大學部 (含第二部) | ||||||||
畢業班畢業 總人數 | 博士班 | |||||||
碩士班 | ||||||||
大學部 (含第二部) | ||||||||
退學學生人數 | 博士班 | |||||||
碩士班 | ||||||||
大學部 (含第二部)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若有報部,請以90、91、92年10月31日報教育部資料為準)。
2.畢業班入學總人數係指「畢業班當年度入學實際報到總人數」。
學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其他 | 合計 | ||||
師資狀況 | 專任 | 等級別 (人數) | 教授(B1) | |||||||||
副教授(B2) | ||||||||||||
助理教授(B3) | ||||||||||||
講師(B4) | ||||||||||||
外籍教師(B5) | ||||||||||||
其他 (含軍護教師) | ||||||||||||
學歷別 (人數) | 博士(B6) | |||||||||||
碩士 | ||||||||||||
學士 | ||||||||||||
其他 | ||||||||||||
兼任 | 等級別 (人數) | 教授 | ||||||||||
副教授 | ||||||||||||
助理教授 | ||||||||||||
師 資 狀 況 | 兼 任 | 等級別 (人數) | 講師 | |||||||||
其他 | ||||||||||||
學歷別 (人數) | 博士 | |||||||||||
碩士 | ||||||||||||
學士 | ||||||||||||
其他 | ||||||||||||
專、兼任教師總數(B7) | ||||||||||||
專業技術人員 | 等級別 (人數) | 教授 | ||||||||||
副教授 | ||||||||||||
助理教授 | ||||||||||||
講師 | ||||||||||||
其他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若有報部,請以90、91、92年10月31日報教育部資料為準)。
2.專兼任教師之級別(包括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係依各校聘書內所聘之級別填列。
3.合聘教師以其主要支薪、升等之單位為主聘單位,否則為從聘單位。
4.外籍教師係指不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且與上述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人數不得重複計算。
5.其他教師係指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及其他不具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名義之教師而言。
6.各類組之教師人數統計依教師受聘之系所歸屬之專業類組為準。
7.專兼任教師總數(B7)即專任教授、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講師、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及可折算專任教師之兼任教師數之和,請參考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採總量發展方式審查作業要點。
8.專業技術人員依報部所核定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級別填列。
學年度
項目 | 人數 |
職員 | |
助教 | |
研究人員 | |
技術人員 | |
技工 | |
工友 | |
警衛 | |
司機 | |
其他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若有報部,請以90、91、92年10月31日報教育部資料為準)。。
2.行政支援人力含編制內外及外包之全時人員,不包含兼職人員及短期臨時人員;若員工有日、夜間部兼職情形者,以其專任為主。
年度 決算數 | 90(學)年度決算數 | 91(學)年度決算數 | 92(學)年度決算數 |
購置儀器設備總經費 | |||
受贈儀器設備總經費 | |||
合計(D1)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資料以90、91、92(學)年度決算數為準。
2.公立大學校院決算數基準日為12月31日。
3.私立大學校院決算數基準日為7月31日。
4.經費填列之計算單位為新台幣(元)。
5.購置儀器設備總經費之填報以購置時之實際金額填列。
學年度
項目 | 館藏總數量 | 增購 | 受贈 | 減損 | |||||
圖書、期刊及電子資料 | 圖書 | 圖書 (紙本)(E1) | 中文 | 種 | |||||
冊 | |||||||||
外文 | 種 | ||||||||
冊 | |||||||||
電子書 種類 | 中文 | ||||||||
外文 | |||||||||
紙本期刊 (E2) | 中文 | 種 | |||||||
裝訂冊數 | |||||||||
外文 | 種 | ||||||||
裝訂冊數 | |||||||||
電子期刊 | 光碟版 | 中文 | 種 | ||||||
外文 | 種 | ||||||||
網路版 | 中文 | 種 | |||||||
外文 | 種 | ||||||||
電子資料庫種類數 | 書目 索摘 | 中文 | |||||||
外文 | |||||||||
全文 | 中文 | ||||||||
外文 | |||||||||
數據 | 中文 | ||||||||
外文 | |||||||||
其他 | 中文 | ||||||||
外文 | |||||||||
非書資料 | 縮影資料 (單片) | 張 | |||||||
種 | |||||||||
縮影資料 (捲片) | 捲 | ||||||||
種 | |||||||||
視聽資料 | 捲 | ||||||||
張 | |||||||||
種 | |||||||||
地圖資料 | 件 | ||||||||
張 | |||||||||
種 | |||||||||
其它資料 | 件 | ||||||||
張 | |||||||||
種 | |||||||||
訂購圖書經費 | |||||||||
訂購期刊經費 | |||||||||
訂購電子資料庫經費 | |||||||||
訂購非書資料經費 | |||||||||
訂購圖書、期刊、電子資料及非書資料總經費(E3)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參照我國圖書館統計標準CNS 13151之圖書館統計
3.館藏統計不含未列入編目管理之圖書資料。
4.主體之附件不另計(如書籍或期刊所附贈之光碟不另計入電子書或電子期刊等光碟資料數量)。
5.電子期刊含期刊出版商提供access 數量, 以及電子資料庫提供幾種期刊全文bundle數量。(i.e. SDOS 電子期刊網路版數量1400種, 在電子資料庫下「全文」外文數量下算為1種)。
6.電子資料庫含光碟出版品及透過網路(Internet或Intranet)連線取得授權使用之資料庫。
7.書目索摘資料庫:指索引、摘要性質之資料。
8.全文資料庫:含具有超連結全文功能之資料庫,例如SDOS (Elsevier ScienceDirect On-Site)。
9.數據(Numeric)性資料庫:如Aremos。
10.其他資料庫:未列入上計各項資料庫者。
11.縮影資料係指資料之照像縮製品,亦可能為原始出版品,但必須放大後才可使用。
12.視聽資料包括錄音帶、唱片、雷射唱片、幻燈片、投影片、電影片、錄影帶、影碟、多媒體光碟......等。
13.地圖資料包括平面圖、球儀、地圖模型、航照圖等。
14.其他:手稿、樂譜、藝術作品、剪輯資料等。
15.減損情況包括破損、遺失、淘汰等。
16.訂購圖書經費:含紙本圖書及電子書等經費。
17.訂購期刊經費:含紙本期刊及電子期刊等經費。
18.訂購電子資料庫經費:含書目索摘、全文、數據、其他等四類之資料庫經費。
19.訂購非書資料經費:含縮影資料、視聽資料、地圖資料、其他資料等非書資料經費。
公立學校適用
年度
經費收支決算表 | |
項 目 | 金 額(元) |
一、收入總計 |
|
1.學雜費收入 |
|
2.建教合作收入 |
|
3.推廣教育收入(包括其他教學活動)(F1) |
|
4.政府補助 |
|
5.國內外團體或私人捐助 |
|
6.財務收入 |
|
7.其他(服務收入、供應收入、學生宿舍費收入.....等) |
|
|
|
二、支出總計 |
|
1.經常支出 |
|
人事費(含退撫支出) |
|
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F2) | |
其他 |
|
2.資本支出 |
|
3.無形資產支出 |
|
|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年度決算數金額。
表F 之二財務報表
私立學校適用
學年度支出及債務彙整表
支出及債務彙整表 | |||||
科目 | 預算數 | 執行數 | |||
支出 | 經常支出 | 董事會支出 | 人事費 | ||
業務費 | |||||
維護及報廢 | |||||
退休撫卹費 | |||||
交通費 | |||||
行政管理支出 | 人事費 | ||||
業務費 | |||||
維護及報廢 | |||||
退休撫卹費 | |||||
教學研究及 訓輔支出(F2) | 人事費 | ||||
業務費 | |||||
維護及報廢 | |||||
退休撫卹費 | |||||
獎助學金支出 | 政府補助助學金 | ||||
民間捐贈獎助學金 | |||||
學校自付獎助學金 | |||||
推廣教育及 其他教學支出 | 人事費 | ||||
業務費 | |||||
維護及報廢 | |||||
退休撫卹費 | |||||
建教合作支出 | 人事費 | ||||
業務費 | |||||
維護及報廢 | |||||
作業損失 | |||||
財務支出 | 利息費用 | ||||
投資損失 | |||||
基金損失 | |||||
其他支出 | |||||
支出 | 資本支出 | 土地 | |||
土地改良物 | |||||
建築物 | |||||
機械儀器及設備 | |||||
圖書及博物 | |||||
其他設備 | |||||
預付土地工程款 及設備款 | 預付土地款 | ||||
預付工程款 | |||||
未完工程 | |||||
預付設備款 | |||||
在建設備 | |||||
租賃資產 | |||||
債務 | 舉借銀行借款 | ||||
償還銀行借款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各科目之分類與定義悉依教育部頒布之”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辦理。
3.此表格之填列,過去學年度僅填報執行數,未來學年度則填報預算數即可。
學年度收入彙整表
收入彙整表 | ||||
科目 | 預算數 | 執行數 | ||
學雜費收入 | 學費收入 | 大學日間部學費 | ||
夜間部學分學雜費 | ||||
研究所學費 | ||||
學分費 | ||||
其他學費 | ||||
雜費收入 | 大學日間部雜費 | |||
研究所雜費 | ||||
實驗費實習 | ||||
電腦實習費 | ||||
語言教學實習費 | ||||
音樂系個別指導費 | ||||
住宿費 | ||||
其他雜費 | ||||
推廣教育收入(F1) | ||||
建教合作收入 | ||||
其他教學活動收入 | ||||
補助及 捐贈收入 | 整體發展 | |||
貸款利息 | ||||
訓輔工作 | ||||
學生獎補助 | ||||
軍訓護理教官待遇 | ||||
其他補助 | ||||
其他捐贈 | ||||
作業收益 | ||||
財務收入 | 利息收入 | |||
投資收益 | ||||
基金收益 | ||||
其他收入 | 退休撫卹基金收入 | |||
其他收入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各科目之分類與定義悉依教育部頒布之”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辦理。
3.此表格之填列,過去學年度僅填報執行數,未來學年度則填報預算數即可。
4.第二部學生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比照日間部學生。
5.補助及捐贈收入—學生獎補助:含工讀助學金、研究生獎助學金及學生就學優待減免。
學年度資產負債分析表
資產負債分析表 | ||||
科目 | 金額 | |||
資產 | 流動資產 | 現金 | 零用金 | |
庫存現金 | ||||
銀行存款 | ||||
短期投資 | ||||
應收款項 | 應收票據 | |||
應收利息 | ||||
應收帳款 | ||||
材料及 用品 | 材料 | |||
用品盤存 | ||||
預付款項 | ||||
長期投資 及基金 | 長期投資 | |||
作業基金 | ||||
特種基金 | ||||
學生就學補助基金 | ||||
固定資產 | 土地 | |||
土地改良物 | ||||
建築物 | ||||
機械儀器設備 | ||||
圖書及博物 | ||||
其他設備 | ||||
預付土地 、工程 及設備款 | 預付土地款 | |||
預付工程款 | ||||
未完工程 | ||||
預付設備款 | ||||
在建設備 | ||||
租賃資產 | ||||
其他資產 | 遞延費用 | |||
存出保證金 | ||||
其他資產 | ||||
負債 | 流動負債 | 短期銀行借款 | ||
應付款項 | 應付票據 | |||
應付利息 | ||||
應付帳款 | ||||
預收款項 | 預收款 | |||
暫收款 | ||||
代收款項 | 代辦費 | |||
代收款 | ||||
代轉獎助學金 | ||||
其他借款 | ||||
長期負債 | 長期銀行借款 | |||
長期應付款項 | ||||
應付退休金 | ||||
存入保證金 | ||||
權益基金及餘絀 | 權益基金 | 指定用途權益基金 | ||
未指定用途權益基金 | ||||
餘絀 | 累積餘絀 | |||
本期餘絀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各科目之分類與定義悉依教育部頒布之”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辦理。
學年度
項目 | 面積(平方公尺) | |||
校地 | 校舍基地(指建築物之地基) | |||
運動場面積(以露天者為限) | ||||
其他校地(花圃、空地、道路等) | ||||
附屬作業組織面積 | ||||
校舍 | 普通教室 | |||
專業教室 | ||||
行政大樓及辦公室 | ||||
學生活動中心總面積 | ||||
教 師 研究室 | 總面積 | |||
間數(G1) | ||||
圖書館 | 總面積 | |||
閱覽席位 | ||||
學生 宿舍 | 總面積 | |||
床位數 | 男生床位 | |||
女生床位 | ||||
體育館總面積 | ||||
教職員宿舍總面積 | ||||
其他 | ||||
實有校舍面積合計(G2) | ||||
應有校舍面積(G3)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本表使用單位為平方公尺(m2),1公頃=1萬平方公尺。
3.本表數字請以整數填列,小數點四捨五入。
4.附屬作業組織面積:指附設農場、林場、醫院、......等之面積。計算校地總面積時不列入合計。
5.校舍面積不包括附設醫院、附設農場、附設林場之場地及建築。
6.校地校舍以現有教學使用中之面積填寫。
7.校舍各項目依主要用途填寫,有重複使用者,擇一主要用途填列,面積不重複計算(走廊、樓梯、廁所等均含於該建築面積內)。
8.專業教室:指實驗工廠、實驗室及有專門用途之教室,如視聽教室、繪圖教室、....等。
9.其他校舍:指不含於統計表格內之其他校舍面積。
10.實有校舍面積:提供正式學籍學生活動、教學、研究使用面積,含普通教室面積、專業教室面積、行政大樓及辦公室面積、學生活動中心總面積、教師研究室總面積、圖書館總面積、學生宿舍總面積、體育館總面積、教職員宿舍總面積及其他等項。
11.應有校舍面積:以教育部「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採總量發展方式審查作業要點」中之「應有校舍面積」為基準,請檢附報教育部之總量管制資料。
學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其他 | ||||
教師實際 授課總時數 | 專任 | 正規(H1) | |||||||||
推廣(H2) | |||||||||||
兼任 | 正規(H3) | ||||||||||
推廣(H4) | |||||||||||
開設課程 總數 | 中文授課課程數 | ||||||||||
全英語授課課程數(H5) | |||||||||||
其他(德、法、日…等) | |||||||||||
合計(H6) | |||||||||||
開課總學分數 (類組之系所開課學分數加總) | 必修課程總學分數 | 大學部 | 專任教師授課總學分數(H7) | ||||||||
兼任教師授課總學分數(H8) | |||||||||||
研究所(H9) | |||||||||||
選修課程總學分數 | 大學部(H10) | ||||||||||
研究所(H11) | |||||||||||
規定畢業學分數(類組之系所平均畢業學分數) | 大學部(H12) | ||||||||||
研究所(H13)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教師開課時數,以上、下學期每週開課之時數合計填列(不含暑修之時數);教學實驗之時間二小時做一小時計算;亦即上學期(一週)+下學期(一週)=全學年合計/18週。
3.教師實際授課總時數(正規):以上下學期每週開課之時數合計。
4.推廣教育時數以學分班之總時數填列。
5.大學部係指單一學系及系所合一之大學部部分。
6.研究所係指單一所及系所合一之研究所部分。
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其它 | 合計 |
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篇數(I1) ※由執行單位統一計算,學校可不填寫 | ||||||||
發表EI期刊論文篇數(I2) | ||||||||
發表TSSCI期刊論文篇數(I3) | ||||||||
五年內SCI、SSCI、AHCI論文平均引用次數(I4) ※由執行單位統一計算,學校可不填寫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年12月31日資料。
2.發表期刊論文數:限正式出版之論文,並以發表於有「審稿制度」之專業期刊、學報上計列(但不包括發表於報紙之數)。如與其他類組人員共有,則各類組分別計列一次。
3.發表SCI、SSCI、AHCI期刊論文篇數(I1)及五年內SCI、SSCI、AHCI論文平均引用次數(I4)由執行單位統一計算,各校可不填寫。
4.發表EI期刊論文篇數(I2)及TSSCI期刊論文篇數(I3)請學校依類組填寫。
(註:執行單位會另再提供全校性的EI、TSSCI期刊論文總篇數)
5.發表EI期刊論文篇數(I2):自然科學類組、工程類組、醫藥衛生類組及農學類組適用。
6.發表TSSCI期刊論文篇數(I3):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表I 之二研究成果概況表
學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科學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其他 | 合計 |
發表於具審查制之期刊論文篇數(SCI、SSCI、AHCI及TSSCI除外)(I5) | ||||||||
發表國外研討會論文篇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I6) | ||||||||
發表國內研討會論文篇數(對外公開徵稿並有審稿制度之研討會論文)(I7) | ||||||||
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總數(含創作作品集)(I8) | ||||||||
發表之專書總數(具審查機制專書除外)(I9) | ||||||||
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論文、百科全書章節及傳記總數(I10) | ||||||||
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總件數(I11) | ||||||||
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總金額(I12) | ||||||||
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總金額(I13) | ||||||||
與國際(含大陸地區)單位合作計畫總件數(I14) | ||||||||
於公開場合舉辦之具審查制度之個人展演場次總數(I15) | ||||||||
獲准專利數(I16) | ||||||||
擔任國內外有審查制專業期刊、學報編審之教師總人次(I17) | ||||||||
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榮譽獎教師總人次(I18)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類組發表專書數:教師以其專業知識或其教學上之創見經驗,撰書公開發行出版者謂之(不含譯者及編著者)。如與其他類組人員共同發表,則各類組分別計列一次。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3.類組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專書論文、百科全書章節及傳記總數(I10):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及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適用。
4.國科會學術研究計畫:不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5.國科會之外研究計畫: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6.類組於公開場合舉辦之具審查制度之個人展演場次總數(I15):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適用。
7.獲准專利數:經各國智慧財產專責管理單位所授予之發明、新型、新式樣或技術移轉(授權)之專利認證,均計入本項專利數,與上述專書不可重複計算。另專利數之計算以當年度核准(核發證書之日期為基準)之專利為限,而非在申請中或公告中之專利。如與其他類組人員共有,則各類組分別計列一次。
8.計畫歸屬年度之計算:
計畫之執行全程為90-92學年度期間內,以計畫執行開始日期為計畫之年度歸屬。
計畫執行開始日期落在90學年度年前之計畫,若執行時程跨至90學年度,則列入90學年度,若執行時程跨至90、91學年度,則分別列入90、91學年度,依此類推。
計畫執行開始日期落在91學年度之計畫,且執行時程跨至93學年度,則歸屬於91、92、93學年度。
依上述界定,亦即跨年度之多年計畫可分年度重覆列入,另外,經費則依執行月數分配至90-92各學年度。
9.類組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榮譽獎教師總人次:如美國工程學院院士、國家科學院院士、第三世界院士、中研院院士、國科會傑出獎、特聘研究員、教育部學術獎及國家文藝獎或同等級榮譽。含藝術、文學、創作、設計、展演、運動競賽等。
學年度
類組 項目 | 人文、藝術與運動類組 | 社會科學(含教育)類組 | 自然工程類組 | 工程類組 | 醫藥衛生類組 | 農學類組 | 其他 | 合計 | |
開課總 班數 | 學分班課程 | ||||||||
非學分班課程 | |||||||||
合計 | |||||||||
開課總 時數 | 學分班課程 | ||||||||
非學分班課程 | |||||||||
合計(J1) | |||||||||
訓練 人數 | 學分班課程 | ||||||||
非學分班課程 | |||||||||
教師人數 | 專任教師(J2) | ||||||||
兼任教師(J3)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開課總班數:以開設課程之班級數計列。
3.開課總時數:以開設課程之時數計列。
4.訓練人數:以修畢該課程之結業學員數計列。
5.教師人數:以領有正式聘書者填列。
6.專任教師:指推廣教育課程自聘之專任教師。
7.兼任教師:指推廣教育課程自聘之兼任教師。
學年度
科目 | 項目 | 數值 |
學生參加社團人次 | 社團數 | |
社團總人次(K1) | ||
工讀人數/時數 | 人數 | |
時數(K2) | ||
申請就學貸款人數與總金額 | 人數(K3) | |
總金額 | ||
全校舉辦學生就業輔導之活動總次數(K4)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
2.提供工讀人數/時數:指學校提供學生工讀的人數及時數。
3.全校舉辦學生就業輔導之活動總數係指以學校擔任主辦單位之活動為準。
學年度
系所名稱 | 應修通識課程最低學分數(1) | 應修共同科課程最低學分數(2) | 各系規定畢業學分數(3) |
單位主管:填寫人: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分別填寫90、91、92學年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