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學校說明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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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




108年度學校說明會手冊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執行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



壹、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實施計畫 1

貳、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當日時間程序表 10

參、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注意事項 11

肆、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指標內涵 14



  1. 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實施計畫106.7.24修訂

一、計畫目的

(一)檢視學校教育目標達成,促進學校建立自我改善機制。

(二)瞭解各校融入教育政策之辦學情況及績效,掌握教育發展脈動,提升教育品質。

(三)瞭解學校辦學狀況及表現,提升學校自我成長與永續發展之能力。

(四)建立校務評鑑資料庫,作為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國民中學發展、轉型及輔導之參考。

(五)提出學校辦學品質之等第結果與建議,供作教育決策單位與社會大眾之參考。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執行單位: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


三、實施對象

本市所有公私立國民中學,計有61

  1. 公立國民中學:59

  2. 私立國民中學:2


四、實施時間

  1. 評鑑規劃時程:104.6.1105.6.30106.4106.7進行校務評鑑指標調整。

  2. 各學年度評鑑時程:

受評學年度

各校自評日期

受評日期

各校自我追蹤評鑑

追蹤訪視評鑑

105學年度

105.7.1510.15

105.12.112.31

107.3.14.30

107.5.16.30

106學年度

106.9.5107.1.5

107.4.1107.5.31

108.3.14.30

108.5.16.30

107學年度

107.10.16108.1.19

108.4.1108.6.15

109.3.14.30

109.5.16.30

108學年度

108.10.28109.1.22

109.10.12109.12.4

110.3.14.30

110.5.16.30

五、評鑑組織

  1.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指導委員會:由本局相關單位組成之,負責校務評鑑之政策制定及成效評估事宜。

  2.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規劃執行工作圈:由本局邀集相關人員組成之,負責校務評鑑之規劃、研究與執行事宜。

  3.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訪視評鑑小組: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視導人員實務工作者組成,置評鑑委員負責各校訪視評鑑各向度之相關事宜,並置召集委員一人負責統整評鑑委員訪評意見及撰寫評鑑結果報告書。

  4. 學校自我評鑑委員會:由各校校長召集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組成自我評鑑委員會,負責學校自我評鑑之規劃與執行事宜。

六、評鑑向度

向度

項目內容

一、學校領導與行政管理

包含學校領導、行政計畫管理與運作等。

二、課程與教學

包含課程教學與評量的發展計畫與執行等。

三、教師專業發展

包含教師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規劃與執行等。

四、學生事務

包含學校學務相關業務的規劃與執行等。

五、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

包含學校輔導與特教團隊的組織與運作等。

六、校園環境與教學設備

包含學習環境、校園環境、教學設備、防災設施等。

七、公共關係與家長參與

包含學校對社區的公共關係、學生家長參與等。

八、學生學習與學校表現

包含學習機會、學習表現、學校效能、辦學品質滿意度表現等。

九、董事會設置與運作

包含董事會對學校經營的計畫與執行等(私立學校適用)。

七、實施方式

包括評鑑規劃、評鑑說明會、評鑑委員研習、學校自評、訪視評鑑、追蹤評鑑(或重新評鑑)等方式進行,分44期完成。

  1. 評鑑規劃

  1. 實施時間:民國10461日至民105630日止1064月至7月進行校務評鑑指標調整。

  2. 實施內容:包括校務評鑑目的、內容、時程、方式等。

  3. 實施方式:包括研發、討論、焦點團體座談(公聽會)等方式。

  1. 評鑑說明會

  1. 實施時間: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9月至10辦理

  2. 實施對象:學校校長、承辦主任及教師(會)代表各1人。

  3. 實施內容:包括校務評鑑實施計畫目的、內容、時程、方式等之說明。

  4. 實施方式:包括講解、討論等方式。

  1. 學校自評

  1. 實施時間: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10月至隔年1辦理

  2. 實施對象: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3. 實施內容:包括學校領導與行政管理、課程與教學、教師專業發展、學生事務、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校園環境與教學設備、公共關係與家長參與、學生學習與學校表現、董事會設置與運作(私立學校適用)等向度,各向度之量化、質性之評鑑項目指標及特色描述項目

  4. 評鑑方式: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10月至12,由各校組成自我評鑑委員會,參照評鑑標準進行自我評鑑,並將相關結果登入『國中校務評鑑資料系統』。

  1. 評鑑委員研習

  1. 實施時間: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2月至3辦理,惟108學年度受疫情影響延至9月辦理

  2. 實施對象:各評鑑委員及本局督學。

  3. 實施內容:包括評鑑實施計畫內容及訪評原則、評鑑倫理規範、報告撰寫格式等。

  4. 實施方式:包括講解、討論等方式。

  1. 教學訪視教師研習

  1. 實施時間: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2月至3辦理,惟108學年度受疫情影響延至9月辦理

  2. 實施對象:各教學訪視教師。

  3. 實施內容:包括評鑑實施計畫內容及訪視原則等。

  4. 實施方式:包括講解、討論等方式。

  1. 訪視評鑑

  1. 實施對象:當學年度受評之學校(依照本局所發之公文)。

  2. 實施時間:自指標調整過後,更改為每年4月至6辦理,惟108學年度受施情影響延至10月至12月辦理,原則每校為1日。學校總班級數低於9班以下(包含9班)者,則視實際情形調整訪視期程表。

  3. 實施內容:包括學校領導與行政管理、課程與教學、教師專業發展、學生事務、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校園環境與教學設備、公共關係與家長參與、學生學習與學校表現、董事會設置與運作(私立學校適用)等向度。

  4. 評鑑方式:(1)線上資料檢閱:以『國中校務評鑑資料系統』為主要檢閱資料。

(2)實地訪視方式:主要針對量化、質性評鑑項目指標及特色描述項目之實際狀況,由評鑑委員及本局督學前往受訪學校,進行簡報聽取、校園參觀、人員座(訪)談以及資料檢視;教學訪視教師則進班進行教學觀察,受評學校不需要準備教案。

  1. 自我追蹤評鑑

  1. 實施對象:前1學年度接受訪視評鑑的學校。

  2. 實施時間:每年3月至4月。

  3. 實施內容:包括前1學年訪視評鑑報告中,對學校各量化與質性評鑑項目指標之實施評鑑結果列為「四等」者進行檢視;以及學校在自我評鑑及訪視評鑑中,所發現困難及待解決問題之改善與處理情形。

  4. 評鑑方式:由各校自我評鑑委員會,依據上述實施內容進行自我評鑑,並將相關結果登入『國中校務評鑑資料系統』。

  1. 追蹤訪視評鑑

  1. 實施對象:由前1學年度接受訪視評鑑任一向度評為「四等」的學校。

  2. 實施時間:評鑑結果公布後隔年5月至6月,每校半日(4小時)。

  3. 實施內容:追蹤評鑑訪視委員針對列為「四等」之評鑑項目改善建議,評估學校改善之成效。

  4. 評鑑方式:採資料檢閱、校園參觀、人員訪談以及綜合座談。

  1. 重新評鑑

  1. 實施對象:由前1學年度接受訪視評鑑任一向度評為「五等」的學校。

  2. 實施時間:評鑑結果公布後隔年5月至6月,每校1日(8小時)。

  3. 實施內容:重新評鑑訪視委員針對列為「五等」之評鑑項目,聘請委員進行重新評鑑。

  4. 評鑑方式:採資料檢閱、校園參觀、人員訪談以及綜合座談。

八、評鑑結果

  1. 各向度之等第評定以評鑑指標中的「評鑑項目」作為評分依據,每一個評鑑項目的分數將以05分來進行評分;質性評鑑項目指標及特色描述項目以現場實際情況由評鑑委員進行評分,每一項目最高5分。

  2. 評鑑結果依學校辦學績效採等第制,依成績優劣及處理結果如下表所示:

    評鑑結果

    分數轉換

    處理結果

    一等

    40分以上


    二等

    32分至39

    撰寫改進計畫,並留校存查

    三等

    23分至31

    撰寫改進計畫,並報教育局備查

    四等

    14分至22

    追蹤評鑑

    五等

    13分以下

    重新評鑑

  3. 評鑑結果之審議程序

  1. 訪視評鑑結束後二個月內,完成訪視評鑑報告文字部分初稿,由本局函知各受評學校之訪評意見,受評學校對訪視評鑑意見有疑義者,得於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覆。

  2. 校務評鑑規劃執行工作圈召開會議處理申覆事件,回復申覆學校意見,並視申覆結果修改評鑑報告。

  3. 完成評鑑報告,由本局公布評鑑結果。

  1. 評鑑結果之運用

  1. 作為各校校務發展及不斷改進、執行教育政策經費獎補助及調整班級數或招生名額之依據。

  2. 各校凡任一評鑑向度列為二等者,撰寫改進計畫並留校存查。

  3. 各校凡任一評鑑向度列為三等(含)以下者,提改善計畫報局備查。

  4. 各校凡任一評鑑向度列為四等者,次1學年度辦理追蹤評鑑。

  5. 各校凡任一評鑑向度列為五等者,次1學年度重新評鑑。

  1. 獎勵:評鑑結果除由本局函知學校外,校務績效指標評鑑各分向度結果獲二等以上者公告本局網頁,並頒發獎牌及證書;校務評鑑各向度均為二等以上者,於本局局務會議公開表揚頒獎。

九、評鑑倫理

  1. 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評之工作準則

  1. 應認同本校務評鑑之理念與精神。

  2. 應遵守有關本次校務評鑑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參加評鑑行前說明會,確保評鑑品質。

  3. 應全程參與後續之申覆意見討論會議與評鑑報告確認會議。

  4. 在實地訪評前應確實做好身分保密,並在行前詳閱受評學校之相關資料。

  5. 對訪評過程中使用過之資料或獲取之資訊,應確實做到保密原則。

  6. 訪評期間,應全程出席,避免遲到、早退,或私下商洽訪評代理人。

  7. 對於評鑑初步結果,負有保密的責任。

  1. 評鑑委員之迴避原則

  1. 過去五年曾在受評學校擔任專任或兼任職務者。

  2. 為受評學校之畢(結)業生。

  3. 配偶或直系三等親為受評學校之教職員生。

  4. 擔任受評學校有給或無給職之任何職務,例如董事會成員。

  5. 擔任受評學校自我評鑑之外部委員者。

  6. 為受評學校校長之研究所學位指導教授者。


十、本計畫各評鑑向度相關評鑑項目指標內容,每年得以滾動式修正於『國中校務評鑑資料系統』。


十一、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

  1. 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當日時間程序表

時間


日程

0830

0845

0845

0910

0910

0950

1000

1030

1040

1110

1120

1150

上午行程

訪視委員報到及預備會議

訪視委員介紹

與校務簡報

校園環境

訪視

行政

座談

學生

座談

教師

座談

教學訪視教師

進班觀察

時間


日程

1200

1300

1300

1340

1340

1420

1420

1500

1500

1600

1600

1630

下午行程

校長訪談

(午餐)

董事會訪談(私校適用)

家長

座談

資料檢視說明

撰寫訪評報告

簽署評鑑

完成確認書

教學訪視教師與被觀察教師共進午餐

(分三間場地)

教學訪視教師與負責課程教學向度評鑑委員會議

備註一:僅適用於私校,若為公立學校,該時間則調整為資料檢視說明。

備註二:教學訪視教師進班觀察時間,以第二、三節為原則。

  1. 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注意事項

    1. 請檢視各校自我評鑑辦理情形是否適宜。

    2. 評鑑資料提供以前1學年度為準,改善情形的資料可延伸至訪評當日。

    3. 當日抽取參加座談人員及教學訪視班級,參加座談教師以當時段無課為原則。

  1. 校長訪談於午餐實施,請校長與訪評委員共同用餐。

  2. 家長座談:家長委員、一般及特教家長、志工家長各35人,均請學校邀請。

  3. 學生座談:每年級學生35人,男女學生約各半﹝至少含特教學生3(包含資優生與身心障礙學生),或由負責特教團隊與運作的委員,於當時段另行抽樣訪談特教學生﹞。

  4. 教師座談:班導師、級導師、專任教師、課發會委員、領域召集人各25人。

  5. 行政人員座談:兼任行政人員教師(不含校長)、職工代表1215人參加。

  6. 董事會訪談:人員包括董事長、董事12人、董事會秘書。

  7. 教學訪視:每位教學訪視教師進班級教學訪視2節,並填寫教學觀察表。

    1. 除另有需要外,座談形式以全體訪評委員與受訪談者團體座談為原則。

    2. 評鑑向度為等第制,請於訪評結束前,經訪視委員討論確認後,將訪視結果簽名密封交給訪評助理。

    3. 訪評委員以專長分工,建議:

領域委員

負責向度

召集人

學校領導與行政管理、綜整報告

教育行政領域

學生學習與學校表現、董事會設置運作

課程教學領域

課程與教學、教師專業發展

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領域、特教諮詢委員

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公共關係與家長參與

聘任督學

學生事務、校園環境與教學設備

  1. 召集人

  1. 協調並統整各校評鑑相關事宜。

  2. 主持各校評鑑會議,並引導組內評鑑委員討論與決策結果。

  3. 彙整並檢查總體評鑑相關資料。

  4. 參與訪評後之評鑑結果確認會議。

  1. 評鑑委員

  1. 訪評前須參與委員研習、評鑑相關手冊及各項相關資料。

  2. 訪評前後請勿私下聯絡前往受評學校之該校校長或師生家長。

  3. 所有交通事宜與相關資訊可與助理聯繫。

    1. 訪視評鑑報告建議於訪評前檢視學校相關資料並規劃好輪廓,當天下午撰寫完成共同討論定案。

    2. 訪視評鑑報告雖分工撰寫,但務請經過共同討論,報告共同署名。

    3. 訪視評鑑報告需於離校前完成。

    4. 訪視評鑑報告請召集人確認後,交訪評助理帶回。

  1. 臺北市105-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校務績效指標訪視評鑑指標內涵

  1. 項目名詞定義(以下係指統一專有名詞)

  1. 1年:指接受評鑑前1曆年度。

  2. 3年:指接受評鑑前3曆年度。

  3. 當學年度:指接受評鑑前1學年度。

  4. 3學年度:指接受評鑑前3學年度。

  5. 教師:指編制內「現有教師」(含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指標另有定義者除外】。

  1. 計分採計

  1. 每一評鑑項目最高為5分,最低為0分。

  2. 百分比計列至整數,小數點採無條件進入。

  3. 特色描述部分最高為5分。


  1. 以下指標內涵若遵從現有法規條文,當法規調整時,內容隨之修正。

向度一、學校領導與行政管理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效標達成百分比
    (可納入108學年度)

  1. 效標達成比指完成計畫項目與總計畫項目的比率。

  2. 效標依學校狀況可為方案、計畫或具體目標。

1分:60-69%

2分:70-79%

3分:80-89%

4分:90-94%

5分:95-100%







學校勾選「達成總計畫之項目」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計畫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達成百分比

量化指標

  1. 3年度校外資源及競爭性計畫獲得經費占年度預算比率(可納入108學年度)

  1. 校外資源及競爭性計畫經費指年度預算以外,列入會計收入經費。

  2. 經費比率以三年經費總數計。人事費用及新(修)建工程不列入總預算內。

1分:1-4%

2分:5-8%

3分:9-14%

4分:15-20%

5分:21%以上







學校自填「年度預算」與「校外資源及競爭性計畫經費」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近三年度校外資源及競爭性計畫獲得經費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近三學年平均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代理教師包括代課及代理教師。

  2. 母數為編制內領有主管加給的主任及組長的員額總數。

1分:----

2分:26-35%

3分:16-25%

4分:1-15%

5分:0%








學校自填「行政職務數」、「代理教師兼任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全校行政清單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3學年度處室業務或活動之創新項目數(可納入108學年度)

創新項目指已列入校務發展計畫或處室工作計畫的項目。

1分:1

2分:2-3

3分:4-5

4分:6-7

5分:8件以上







學校自填「處室業務或活動創新項目」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近三學年度處室業務或活動創新項目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項目數

質性指標

  1. 學校落實教育政策的情形與績效

  1. 落實指已列入校務發展計畫中或年度處室工作計畫的教育政策。

  2. 教育政策亦包括承辦教育行政機關指定或委託的教育事項。

  3. 請提最有績效或影響面最大的事項,至多5項。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有關政策。

  2. 教育行政機關當前推動的重點政策。

  3.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優質行政團隊的組成與運作

行政團隊包括:校長、主任、組長、副組長。

  1. 任用資格。

  2. 行政經驗。

  3. 團隊合作。

  4. 工作績效。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校長推動校務的重點與成效

  1. 校長到職後,推動的校務發展事項方採計。

  2. 請提最具指標的校務重點,至多5項。

  1. 延續精進校務事項。

  2. 創新校務事項。

  3.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行政業務的運作與績效

  1. 行政業務指分層負責表及工作職掌表所列有關事項

  2. 亦可包括教育局委託辦理的教育事項。

  3. 請提最重要的行政業務,至多5項。

  1. 教務、學務、總務及輔導業務。

  2. 人事、會計業務。

  3. 社區與家長參與事項。

  4.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二、課程與教學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發展呈現學校願景之學校本位課程數(含非正式課程)(可納入108學年度)


學校能呈現學校發展願景之學校本位課程名稱,並簡述其相關性。(或系統能讓學校自行設定願景項目,並勾稽學校本位課程符合與願景項目)。



1分:--

2分:1

3分:2

4分:3

5分:4







學校自填「發展呈現學校願景之學校本位課程」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學校願景之學校本位課程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件數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教師依專長授課之節數比率(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各學期教師能依據持有合格教師證書任教科別進行教授科目節數。

  2. 節數比率指全校專長授課節數/總節數。

  3. 但情況特殊,得另案報局予以給分。

1分:79%以下

2分:80-84%

3分:85-89%

4分:90-94%

5分:95%以上







WebHR人事系統轉入教師名單

校務行政系統轉入教師授課科目與一週授課時數

教師勾選「是否具合格證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合格教師證書等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授課節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實施教學創新或教育實驗人數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教師能夠掌握教學創新或教育實驗之精神,提供各學期實施教學創新科目單元名稱,與創新教學方法或實驗教育名稱。

1分:19%以下

2分:20-29%

3分:30-39%

4分:40-49%

5分:50%以上







教師填「實施教學創新科目單元名稱」、「創新教學方法或實驗教育名稱」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實施情形與教案等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參與補救教學學生學習成長進步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根據教育部規定參與補救教學的學生,在補救教學系統中前後測或學校自行研發工具前後測結果,後測成績大於前測者,占該學期參與補救教學學生人數之數量。

1分:19%以下

2分:20-29%

3分:30-39%

4分:40-49%

5分:50%以上








由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匯入需補救教學學生人數與資料

組長填入進步學生人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補救教學學生學習成長進步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進步人數比例



質性指標

  1. 教育新興議題融入於教學科目之課程規劃情形

課程規劃能配合社會與時事發展,將新興議題適切融入課程與教學。



  1. 新興議題包括資訊教育、環境教育、人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生涯發展教育、家政教育與海洋教育等。

  2. 簡述融入教育新興議題之教學規劃與實施情形。

  3. 在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或定期召開課程與教學研討會中,備有討論新興議題融入之紀錄。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透過學生能力診斷實施差異化教學情形

教師於各學期科目教學中能採用差異化教學,並運用適切的教學輔導策略。

  1. 簡述如何進行學生能力診斷。

  2. 簡述使用差異化教學的策略或活動。

  3. 在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或定期召開課程與教學研討會中,備有相關差異化教學紀錄。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利用課程評鑑結果,決定發展的課程、活動或據以修正課程內容的情形

  1. 學校能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之「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進行課程評鑑。

  2. 課程評鑑方法應採多元化方式實施,兼重形成性和總結性評鑑。

  1. 課程評鑑範圍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實施成果。

  2. 課程評鑑結果應有效利用,包括改進課程、編選教學計畫、提升學習成效及進行評鑑後之檢討。

  3. 簡述學校利用課程評鑑結果,決定發展課程、活動或據以修正課程內容的情形。

  4. 在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或定期召開課程與教學研討會中,備有相關會議紀錄。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校本課程發展歷程與檢討情形

學校能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及社區資源,發展校本課程,並定期進行檢討。

  1. 簡述校本課程發展歷程與檢討情形。

  2. 在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或定期召開課程與教學研討會中,備有校本課程發展與檢討之紀錄。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三、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參加創新教學或行動研究相關活動競賽教師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創新教學或行動研究相關活動競賽指教師參加市級(含)以上舉辦之課程教學相關之競賽活動,包括:教學檔案、教案設計、評量設計、Best Education、有效教學教案徵件。

  2. 教師進行論文發表、期刊雜誌發表、專書出版。

  3. 人數之計算係指參與比賽之教師數,而非得獎教師數;另外每位教師參加多個比賽亦僅以一人次計算。


1分:1-4%

2分:5-14%

3分:15-24%

4分:25-34%

5分:35%以上






教師勾選「是否參加各項教學或研究相關活動競賽」,並從「教學行動研究」、「教學檔案」、「教案設計」、「評量設計」、「Best Education」等項目中勾選實施項目,項目可新增空白欄位讓使用者輸入未列出之項目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獲獎資料、發表之論文或期刊雜誌、出版之專書等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發表論文或出版專書上傳封面與摘要即可

量化指標

  1. 教師具有教學輔導教師證書的教師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教學輔導教師指參與臺北市或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經認證通過且具有證書者。

  2. 同時具有臺北市與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者,僅以一人計算。

  3. 不含外籍專任教師。

  4. 學校到107(可含108)學年度已經拿到該資格所累積的教師人數。

1分:1-3%

2分:4-5%

3分:6-7%

4分:8-9%

5分:10%以上






教師勾選「是否為教學輔導教師」,並從「臺北市」、「教育部」勾選具有證書之單位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獲得證書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教師具有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認證或完成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人數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認證:係指參與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培訓、經認證通過、且具有證書者。

  2. 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指全程參與並完成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人才培訓6小時實體課程者。

  3. 學校到107(可含108)學年度已經拿到該資格所累積的教師人數。

1分:59%以下

2分:60-69%

3分:70-79%

4分:80-89%

5分:90%以上






教師勾選「是否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認證」或「是否完成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人方培訓課程」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獲得證書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參與跨領域(學科、或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教師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跨領域(學科、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係指教師參加個人授課學科(領域、或任教學校)以外之專業學習社群。

  2. 社群之主題包括兩個以上學科(領域),即屬跨學科(領域)之社群,而教師數之核計,則以參與教師根據社群主題之學科分別計算是否為跨學科。

  3. 人數之計算係以教師數核算,每位教師參與多個領域(學科、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亦僅以一人次計算。

1分:1-5%

2分:6-10%

3分:11-15%

4分:16-20%

5分:21%以上






教師勾選「是否參與跨領域(學科、或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參與跨領域(學科、或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質性指標

  1. 教師公開授課情形

  1. 公開授課須登記在案、訊息公告、有其他參與者進班觀摩、聽課等,能夠檢附相關憑證者;對該位老師走察、觀課須累計30分鐘以上始得計算。

  2. 教師公開授課應包括備課、觀課與議課(專業回饋)。

  1. 規劃進修與實作,增進教師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知能。

  2. 營造溫馨信任氣氛,提升教師相互備課、觀課、議課(專業回饋)與成長的意願。

  3. 藉由同儕教學視導及輔導等專業活動,進行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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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教師教學檔案製作與分享情形

  1. 教學檔案指教師將個人教學內容、過程、結果及省思,有組織、系統、結構的整理成書面或數位資料檔案。

  2. 教學檔案分享指教師於各種公開場合(學科、學年或跨校)進行觀摩與分享。


  1. 舉辦教學檔案製作研習,建構教師正確理念與做法。

  2. 落實教師教學檔案的製作與管理。

  3. 架設教師教學網站,將教學檔案e化並隨時更新。

  4. 舉辦教學檔案發表及觀摩會,將優質檔案相互分享並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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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教師專業成長應用於教學活動或提升教學效能之情形

教學活動指教師從事與學生學習有關的各種校內外活動及過程。

  1. 教師將專業成長所習得之知能運用於各種教學活動中。

  2. 教師將專業成長心得發表於校內外刊物或彙編成冊。

  3. 教師參加各種教育競賽或發表活動有具體績效。

  4. 透過觀察、問卷分析、校內外表現等,顯示教師教學效能或學生學習成效有具體之提升。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教師專業成長提升學生學習成果之情形

學生學習成果指學生在學校中各種學習、發展及表現方面的結果,包括:知識與理解力(認知)、態度與價值觀(情意)、實際技能(技能)及行為。


  1. 教師將專業成長所習得的知能,用於提供學生學習機會、改善學習歷程、及提升學生學習態度與成效

  2. 家長及學生對教師教學表現滿意程度提升。

  3. 透過觀察、問卷分析、校內外表現等,顯示學生學習成效有具體之提升。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四、學生事務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辦理藝文活動或藝文競賽次數(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學校依需求訂定或結合主題,採多元方式辦理如:海報、書法、攝影、徵文、動畫、短片(微電影)等相關藝文活動或競賽。

  2. 學校辦理與藝文有關之校外教學,亦可鼓勵教師將之融入教學課程,帶領學生實地參訪活動。

  3. 學校運用課輔及社團成果發表時機實施相關藝文活動。

  4. 除上述活動或競賽外,學校辦理其他與藝文相關之活動或競賽。


1分:10-14

2分:15-19

3分:20-24

4分:25-29

5分:30次以上








組長填入「學校辦理藝文活動次數與藝文競賽次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校辦理藝文活動或競賽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辦理次數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開設一般學生多元社團數占全校普通班級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除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所開設之學校社團外,尚包括課後(課外)社團。

  2. 課後(課外)社團指以課外時間實施團體性、系統性的活動課程,可由專業師資指導,進行定期訓練或研習之學生學習社團,社團包括學術、藝文、體育等類別。

  3. 唯特教生、資源班學生、中輟生與高關懷學生開設之學生社團不在此列。






1分:90-99%

2分:100-109%

3分:110-129%

4分:130-139%

5分:140%以上








組長填入「學校開設一般學生多元社團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校開設一般學生多元社團之清單與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班級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生在校運動每週達150分鐘以上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依「104年度臺北市中小學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2. 學校配合環境、資源及學生興趣等,自主規劃並發展運動特色。

  3. 學校建置班級或學生運動紀錄表(卡),提供班級及學生記錄運動時間,檢核並統計全校平均運動時間、總數。

  4. 在校運動時間不包括體育課。

1分:60-69%

2分:70-79%

3分:80-89%

4分:90-94%

5分:95%以上







組長填入「學生在校運動每週達150分鐘以上人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生運動紀錄表(卡)等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生體適能四項檢測指標達中等以上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依教育部體育署統合視導訪視項目說明辦理。

  2. 依體適能常模標準,由學校實施體適能檢測(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1600公尺跑走、坐姿體前彎),4項檢測指標均達中等(含)以上。

  3. 中等以上是指4項檢測指標均達常模百分等級25以上。



1分:50-54%

2分:55-59%

3分:60-69%

4分:70-79%

5分:80%以上







由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將學生體適能資料轉入校務行政系統,再由校務系統轉入校務評鑑系統平臺

統計人數比例

質性指標

  1. 學校營造友善校園氛圍,推動正向管教實施情形與成效

  1. 友善校園係指學校教育活動能建立在:「關懷、平等、安全、尊重、友善」的基礎上,塑造一個溫馨和諧的校園環境,讓學生免於恐懼的自由,使其能進行快樂而有效的學習。

  2. 正向管教係指教師以學生人權為基本前提,基於輔導與管理學生的目的,對學生施以強化或導正的行為,所實施的各種個別或集體處置。

  3. 每學期至少辦理2場次全校性師生災害防救逃生演練及1次無預警演練,並上傳演練成果影(照)片。

  1. 友善校園實施計畫。

  2. 推動與落實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3. 防範杜絕包括「校園霸凌」、「黑幫勢力介入校園」與「藥物濫用」等相關辦法。

  4. 與本項目相關之辦理成效與檢核報告。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注重生活教育,推動品格教育實施情形與成效

  1. 生活教育係指有計畫的指導學生從生活中養成良好的習慣,發展天賦的才能,培養健全的品格,使能成為身心平衡、手腦並用的人。包括學生服裝儀容、守時、禮貌及團體秩序、整潔等行為規範的培養。

  2. 品格教育係指透過公民教育、人權法治教育與服務學習等,引導學生做人、做事的方法,幫助學生與自己、社會與自然環境良性互動,使能知善、樂善,及行善,並內化成習性。

  1. 生活教育實施計畫。

  2. 品格教育實施計畫。

  3. 與本項目相關之辦理成效與檢核報告。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情形與成效


性別平等教育係指基於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為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建立性別平等觀念之教育歷程。除保障男女兩性的性別平等作法外,亦涵蓋了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及其權益的平等權利保護。

  1. 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2. 與本項目相關之辦理成效與檢核報告。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推動健康促進與衛生保健教育實施情形與成效

健康促進與衛生保健教育係指透過衛生教育、疾病預防及健康保護等三個層面的努力,來增強正向健康與預防疾病的教育作法,是公共衛生所要追求的理想。其重點包括:健康體位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視力保健、口腔衛生、菸害防治等議題。

  1. 健康促進教育實施計畫。

  2. 衛生保健教育實施計畫。

  3. 與本項目相關之辦理成效與檢核報告。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五、學生輔導與特殊教育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3學年度每學年校長、行政人員、普通教師、輔導教師及特殊教育教師參加輔導知能研習及特殊教育相關研習之達成情形(可納入108學年度)

  1. 普通教師指輔導教師及特殊教育教師除外之其他教師及教師兼主任或組長,包含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及1學期以上代理教師。

  2. 輔導教師包括輔導室主任、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

  3. 輔導教師及特殊教育教師均包含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及1學期以上代理教師。

  4. 每學年學校校長及全數普通教師均完成3小時輔導知能研習及3小時特殊教育研習;全數輔導教師均完成18小時輔導知能類研習及特殊教育教師均完成18小時特殊教育類研習(若為1學期代理教師,須參加9小時研習)。

  5. 以上各類人員研習時數均需達成,否則不予給分。

1分:----

2分:----

3分:1學年度

4分:2學年度

5分:3學年度









由教師在職研習網轉入每學年校長、普通教師、輔導教師及特殊教育教師參加輔導知能研習及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時數

統計近三學年度達成率95%的學年數

量化指標

2-13學年度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合格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特殊教育教師包括學校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班別之任教教師(含編制內正式教師及1學期以上代理教師)。

  2. 合格比例指近3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合格比例之平均。

  3. 本項量化指標計分方式為2-12-2得分加總平均,若有小數無條件進位。

1分:60-69%

2分:70-79%

3分:80-89%

4分:90-99%

5分:100%







建議由WebHR人事系統轉入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數或由組長填入「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可將教師證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2-2校內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鑑定種子教師)占校內編制特教教師比例

  1.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鑑定種子教師)指依據臺北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實施計畫,完成心評進階教師研習並通過考核。

  2. 比例指心理評量教師(鑑定種子教師)占校內編制內正式合格特教教師比例。

  3. 本項量化指標計分方式為2-12-2得分加總平均,若有小數無條件進位。

1分:9%以下

2分:10%~19%

3分:20%~39%

4分:40%~49%

5分:50%以上








由特教教師勾選是否為心理評量教師(鑑定種子教師)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可將相關證明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辦理特教宣導活動、特教學生加強輔導或照護及特教教學創新等相關活動項目數(可納入108學年度)

  1. 特教宣導活動應採多元方式辦理,採2種方式以1項計算,4種方式以2項計算,6種方式(含)以上以3項計算。

  2. 學生加強輔導或照護,例如以特教學生伴隨嚴重情緒行為問題(需提供已執行並檢討成效之至少1學年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相關輔導紀錄);或伴隨大量健康醫療照護需求(如:協調醫療專業人員或資源提供侵入性醫療照護服務)等所提供之服務,每1學生即以1項計算。

  3. 特教教學創新指特教教師參加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徵件獲初審入選以上成績、參加臺北市特殊教育班教材教具評選活動獲獎、或其它政府機關或學術機構所辦理之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評比活動獲獎。

1分:1

2分:2-3

3分:4-5

4分:6-7

5分:8項以上








由特教科提供特教宣導活動方式,以利學校組長勾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特教宣導活動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勾選項目數

組長填入加強輔導或照護之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特教學生之加強輔導或照護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組長填寫獲獎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獲獎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總和項目數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推動情形(可納入108學年度)

推動情形包括:

    1. 組成生涯發展教育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且紀錄及簽到表完整。

    2. 訂定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3. 學年度結束前於生涯發展教育委員會議檢核計畫實施成效。

1分:----------

2分:----------

3分:達成

4分:達成

5分:達成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達成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生輔導工作的規劃、實施及成果

學校設置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全校性輔導工作計畫,強化親師輔導知能,落實執行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1.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的運作。

2. 全校性學生輔導計畫的擬定、執行及創新作法。

3. 全校的參與及合作情形。

4. 提升親師輔導知能的作法。

5. 學生輔導工作的自我檢核及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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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學校辦理認輔工作、高關懷個案與中輟生輔導及校外網絡資源整合運用的執行情形

學校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辦理認輔工作,並對高關懷個案與中輟生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且整合運用校外輔導網絡資源,提供個案必要的專業協助。


  1. 認輔工作的實施計畫、執行情形、辦理成效及自我檢核。

  2. 對高關懷個案與中輟生依其個別化需求,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的情形(含訂定輔導方案、提供輔導處遇措施及評估轉介機制,並視需要提供各類專業服務)。

  3. 高關懷個案計10類,詳依「臺北市學生特殊問題辨識輔導與轉銜標準作業手冊」所定。

  4. 校外輔導網絡資源的整合運用情形。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特殊教育團隊運作情形

學校以團隊合作方式,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事宜,學校課程計畫書包含特殊教育課程,並推動融合教育,營造友善接納支持之環境,且依特教學生需求提供完善無障礙環境及教學設施設備,及連結運用適切校內外資源,特教家長亦積極參與學校相關事務。

  1.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及課程發展委員會的運作。

  2. 融合教育的推動。

  3. 無障礙環境及教學設施設備的改善。

  4. 校內外資源的連結及運用。

  5. 特教家長對學校相關事務的參與。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對特殊教育學生之診斷、安置、課程、教學、輔導及轉銜執行情形

學校以多元方式篩選診斷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適切擬定、執行與管理IEPIGP,依學生能力及需求規劃課程及實施教學,並提供學生適切之輔導措施及轉銜輔導服務。

  1. 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篩選、診斷及安置。

  2. 對資賦優異學生的多元管道蒐集資料及教育需求評估。

  3. IEPIGP的擬定、執行及管理

  4. 課程的規劃開設及教學的實施。

  5. 學生生活、學習、人際等輔導措施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的提供。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六、校園環境與教學設備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教室(含專科教室)充分使用率(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充分使用係指每週有規定節數以上上課用途(49班(含)以上-18節;25-48班-12節;24班以下-9節)。

  2. 充分使用率指教室空間有充分使用間數(不包含特教班)/全校教室空間數。

  3. 指教學用途的空間。

1分:60-64%

2分:65-69%

3分:70-74%

4分:75-79%

5分:80%








組長填入「全校教室空間數」與「教室空間有充分使用間數」

統計使用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發展小田園教育體驗學習達成率(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學校小田園教育體驗學習包括食農教育栽培體驗及融入相關領域課程,提升學生健康飲食及食農教育知能與素養。

  2. 有體驗學習班級數認定係以班級有五位(含)學生參與實際行動。

  3. 體驗學習包括以班級為單位之校內外學習。

  4. 達成率指有參與體驗學習班級數/學年班級總數。以年級平均數最高者計算。

1分:50-59%

2分:60-69%

3分:70-79%

4分:80-89%

5分:90%以上







導師填入「班級學生參與小田園教育體驗學習學生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學生參與小田園教育體驗學習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統計班級比例

量化指標

  1. 教師使用資訊設備(教學設備)於課堂教學之教師占全校教師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資訊設備(教學設備)包括電腦(含筆電)、行動載具、電子白板丶實物投影機丶無線投影設備、感測器、氣象站設備等。

1分:50-59%

2分:60-69%

3分:70-79%

4分:80-89%

5分:90%以上






教師勾選「是否使用資訊設備(教學設備)於課堂教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教師可將使用資訊設備(教學設備)於課堂教學之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師生使用臺北酷課雲單一帳號簽入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1. 使用臺北酷課雲係指學校師生使用臺北酷課雲相關數位學習資源,如臺北市線上資料庫、酷課學習、酷課校園、教師使用ICT融入酷課雲等。

  2. 使用率指全校師生使用臺北酷課雲人數/全校師生總人數。

1分:65-69%

2分:70-74%

3分:75-79%

4分:80-84%

5分:85%以上









建議由校務行政系統轉入學校學生數,由臺北酷課雲轉入全校師生申請臺北酷課雲SSO帳號的人數

統計人數比例

質性指標

  1. 學校近3學年度校園空間美學營造成果(可納入108學年度)

校園空間美學營造係指透過校園空間融入美學元素之擘劃,增進文化氛圍並創造趣味、品味與美感意境。其營造原則可包含導入課程、教學、空間美學,校園故事、永續發展等面向。

  1. 休閒空間。

  2. 角落空間。

  3. 廊道空間。

  4. 步道空間。

  5.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辦理全校性圖書館(室)利用教育暨圖書借閱成果(可納入108學年度)

為了幫助學生使用圖書館所提供的各種服務,以及各種不同類型的館藏資料,所特有的推廣活動。透過圖書館自行制定一套完整的規則與計畫,包括了對館藏資料的性質及存放種類的初步認識、參考工具書的利用,以及資訊素養的能力培養,幫助讀者認識各種不同資源,提高館藏的使用率,並塑造一知識提供者的角色。

  1. 圖書館借閱成果

  2. 圖書館宣導成果

  3. 圖書館推廣成果

  4. 學校閱讀成果。

  5. 閱讀融入課程成果。

  6. 閱讀融入教學成果。

  7.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永續校園營造的創新與特色成果

永續校園包含健康安全,自然科技,藝術人文等面向,從瞭解自身校園地域、文化、歷史與生態等特色,從而創造出完全不同且多樣的校園環境。各校對應校園環境改造,創造各校教學特色的教學教材,轉化傳統校園環境以符合永續發展之綠色、生態、環保、健康、省能、省資源之目標。

  1. 節能。

  2. 減碳。

  3. 環保。

  4. 綠色生態。

  5. 健康安全。

  6.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推動智慧校園的成果

智慧校園係指通過運用數位科技,將學校的教學、學習、管理與校園資源和應用系統進行整合創新,從而實現智慧化服務和管理的校園模式。包含智慧學習、智慧行政、智慧綠能、智慧保健、智慧社群、智慧管理等面向。

  1. 數位融入行政。

  2. 數位融入教學。

  3. 數位融入學習。

  4. 其他。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七、公共關係與家長參與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學校在當學年度對外發布有關學校教育活動的新聞稿或是獲得新聞媒體正向報導情形(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媒體指報紙(含電子報)、書刊、廣播、電視、雜誌、訪談等之正向行銷報導露出,不包含自主媒體。

  2. 正向新聞數之計算係以正向新聞與負向新聞相抵後次數,同一事件以一次計。


1分:發布2次以上正向活動新聞稿

2分:發布4次以上正向活動新聞稿

3分:發布6次以上正向活動新聞稿

4分:得到媒體正向報導1

5分:得到媒體正向報導2









組長填寫「學校對外發布有關學校教學活動的新聞稿或是獲得新聞媒體正向報導情形」

分項為「發布有關學校教學活動的新聞稿」、「獲得新聞媒體正向報導」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校對外發布有關學校教學活動的新聞稿或是獲得新聞媒體正向報導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數量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家長出席學校日出席率(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出席率計算指家長出席人數/全校學生數。

  2. 學校日指第一學期所辦理的學校日活動,不包含第二學期的親師座談會。

1分:20-29%

2分:30-39%

3分:40-49%

4分:50-59%

5分:60-100%








由校務行政系統轉入學校學生數,導師填寫「家長出席學校日人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校辦理學校日家長出席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及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講座或家長成長活動的次數(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學校或家長會舉辦之親職教育講座均計入。

  2. 每份次簽到人數至少為規定人數(49班(含)以上-30人;25-48班-20人;24班以下-10人)。







1分:--

2分:4-5

3分:6-7

4分:8-9

5分:10次以上







組長與家長會填入「學校及家長會辦理親職講座或家長成長活動之次數」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與家長會可將親職講座或家長成長活動之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統計辦理次數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已建立、引進並有效運用家長人力與社區資源資料庫(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家長人力資料庫例如家長專長人力、家長志願服務項目與可推薦人力表等。

  2. 相關資源資料庫例如:社區安全聯盟、社區醫院系統、引進學區高中職資源等。

  3. 能利用家長及社區資源資料庫,引導家長、志工、社區協助校務發展及學生學習活動之推動。






1分:1

2分:2

3分:3

4分:4

5分:5個以上







組長填入「當學年度建立、引進並運用家長人力與社區資源資料庫」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家長參與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人數比例

質性指標

  1. 當學年度家長會組織與運作成效(可納入108學年度)

  1. 班級家長會的組織與運作。

  2. 學生家長會的組織與運作。

  3. 學生家長會經費運用。

  1. 組織架構、會議召開及決議執行;向學生家長會提案、執行學生家長會的決議事項等。

  2. 各項重要規章之建置、組織名冊及分工;代表大會、委員會、常委會會議召開與決議執行、辦公室的設置與運用等。

  3. 預算編列、財務收支、支用審核程序、收支管理及監督、決算數等。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當學年度家長參與校務及支援合作之成效(可納入108學年度)

  1. 學生家長會參與校務發展。

  2. 家長參與學校活動。

  3. 學生家長會與學校溝通。


  1. 參與班級活動、校外教學、學生關懷、親師溝通等。

  2. 法定會議代表之推舉與參與、校務計畫之參與及協助執行、重要決策會議參與情形等。

  3. 學校重要活動,如校慶、才藝展演、體育活動、畢業典禮、節慶活動、學校日、校外教學、社團活動等支援與參與。

  4. 親師之溝通管道、學校參與家長會活動情形、親師聯誼活動、校園事件協助處理等。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與社區、民代、家長、外校團體之良好互動情形(可納入108學年度)

  1. 開放學校空間、場地、設施及資源等。

  2. 協助社區人士及家長辦理活動。

  3. 學校參與社區所辦理各項活動。



  1. 社區及家長使用學校空間、場地、設施及資源等狀況。

  2. 整合學校學習資源,提供社區或家長舉辦活動的人力或師資;支援社區家長各項活動場地與設施;提供社區教育活動。

  3. 主動參與社區教育、體育等活動。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

指標

  1. 當學年度學校志工組織與運作成效

學校志工包含指圖書室志工、交通隊志工、校園巡邏志工、晚自習陪伴志工、健康中心志工等,須定期服務,至少每兩週1次,且持續1年。


  1. 志工組織之設置及分類。

  2. 志工服務訓練之規劃與實施。

  3. 志工參與服務情形及績效。

  4. 志工獎勵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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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八、學生學習與學校表現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3學年度學生四領域學期總成績及格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調查學生各科學期總成績,提供國中生四領域學期總成績及格人數占總學生數的比例。

1分:----

2分:----

3分:90-92%

4分:93-96%

5分:97%以上









由校務行政系統轉入「學校學生數」與「近三學年度學生四領域學期總成績及格人數」

統計人數比例

量化指標

  1. 3學年度九年級學生會考成績五科中四科達基礎級以上的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九年級學生參加會考五考科(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中,至少四科達基礎級以上學生數佔當年度參加會考試總人數之比例。



1分:29%(含)以下

2分:30-49%

3分:50-69%

4分:70-84%

5分:85%(含)以上












由中教科提供資料後一併匯入校務評鑑系統平臺

量化指標

  1. 當學年度12年國教免試入學錄取學校為所填前5志願之學生人數占學校申請免試入學總錄取人數比例(可納入108學年度)

當學年度免試入學錄取為學生自填的前5志願。



1分:59%以下

2分:60-69%

3分:70-79%

4分:80-89%

5分:90%以上











由中教科提供資料後一併匯入校務評鑑系統平臺

量化指標

  1. 3年學校獲得優質學校評選或國中亮點計畫的情形(可納入108學年度)

  1. 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參與評選、獲得認證。

  2. 臺北市國中亮點計畫申請及獲得補助。

1分:提出申請或參與評選至少1件以上

2分:提出申請或參與評選至少2件以上

3分:提出申請或參與評選至少3件以上

4分:獲得1件通過

5分:獲得2件以上通過









組長填寫「學校獲得優質學校評選或國中亮點計畫」

分項為「有提出申請或參與評選」、「獲得通過」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組長可將學校申請臺北市優質學校評選與臺北市國中亮點計畫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申請與通過件數

質性指標

  1. 學生的公民素養與教養態度的展現

  1. 學生能展現良好公民素養。

  2. 學生學習的風氣、態度與教養。


  1. 學生能展現倫理、民主、科學、媒體和美學等核心公民素養。

  2. 學生具備良好的學習風氣、態度與方法。

  3. 學生具自信、自律、自治、自學、自愛、自重的良好教養。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生參加各類市級競賽得獎情形,並展現多元學習表現的成果

  1. 學生參與市級以上的各類競賽得獎情形。

  2. 學生參與各類學習、才藝與社團活動所展現的多元學習表現成果。





  1. 學生參加市級以上的各類團體或個人的競賽例如:語文、藝文、體育、技藝、資訊競賽等得獎與表現的情形。

  2. 學生在學習、才藝與社團活動所展現的多元學習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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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學校在整體特色發展與品牌建立的情形

  1. 學校在整體特色與方向重點的建立情形。

  2. 學校建立學校的品牌與行銷的機制。

  3. 社區與家長對學校辦學績效的肯定與滿意度。



  1. 學校辦學方面的特色與方向的擬定。

  2. 學校親師生對學校辦學特色重點的瞭解情形。

  3. 家長、社區與社會大眾對於學校整體辦學績效的肯定與滿意情形。

  4. 學校辦學能獲得家長與社區之信賴、肯定與支持。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質性指標

  1. 學校通過各項認證或獲獎的表現情形

學校在各項認證或競賽方面的獲獎情形。

  1. 學校獲得如TISS國際安全認證學校、國際學校獎認證(ISA)、國際生態學校認證、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三好校園、閱讀磐石學校等認證。

  2. 參與國際性(含全國)的教育學術團體、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之競賽活動,表現優異或獲獎。







使用者可將本項質性指標辦理情形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使用者可將本項佐證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向度九、董事會設置與運作


評鑑項目

項目定義

達成尺規之標準/項目內涵

資料提供者

校長

主任

組長

導師

領召

專任

家長會

董事會

系統轉入

量化指標

  1. 當屆董事會任期符合私立學校法規定事項

  1. 當屆董事會係指評鑑當學年度還在任期內之該屆董事會。

  2. 任期屆滿及出缺之計算均以報局核准之時間為基準。

  3. 董事會任期符合項目:

  1. 董事、監察人、董事長任期屆滿2個月前完成改選。

  2. 董事、監察人、董事長出缺1個月內完成補選報核。

  3. 董事、監察人改(補)選加推三分之一以上候選人。

  4. 董事、監察人、董事長不得違反私校法第2024條不得充任及解任創辦人、董事及監察人要件。

  5. 董事會於任期屆滿前完成交接。

  6.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1分:2項符合

2分:3項符合

3分:4項符合

4分:5項符合

5分:6項以上符合









董事會勾選「當屆董事會任期符合私立學校法之規定」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勾選項數

量化指標

  1. 董事會與校長職權符合規定事項

  1.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應依私校法及捐助章程之規定行使職權。

  2. 校長資格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

  3. 董事會議邀請校長列席應明列於董事會議開會通知單為憑。

  4. 校長職務範圍內係指組織規程明定之校長職權及校長依相關法規所為領導學校事務之對內、對外相關事項。

  5. 學校法人董事會決議需校長執行事項應檢附紀錄正式函知,或有書面為憑之證明。

  6. 董事會與校長職權符合規定事項項目:

  1. 校長資格符合且完成報局核備。

  2. 校長出缺6個月內遴選聘任並完成報核。

  3. 校長未擔任校外專職。

  4. 組織規程明定校長職權並依規定運作。

  5. 董事會議邀請校長列席。

  6.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應依私校法及捐助章程之規定行使職權。

  7. 校長與董事會親屬關係符合民法規定認定。

  8. 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不得兼任所設私立學校校長及校內其他行政職務。

  9.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校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

1分:5項符合

2分:6項符合

3分:7項符合

4分:8項符合

5分:9項以上符合







董事會勾選「董事會與校長職權符合規定」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勾選項數

量化指標

  1. 學校法人及所設學校建立及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項次

  1. 內控制度事項依私校法第51條、施行細則第39條及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2. 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之認定,以報局核准有案者為準。

  3. 內部控制制度符合項次:

  1. 學校法人對人事、財務、董事會及監察人運作事項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完成項次:

  1. 學校法人有無建立法人人事內部控制制度。

  2. 學校法人有無建立法人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3. 學校法人有無建立法人董事會運作之內部控制制度。

  4. 學校法人有無建立監察人運作之內部控制制度。

  5. 學校法人之內控制度已展開稽核。

  1. 所設私立學校對人事、財務、學校營運及關係人交易事項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完成項次:

  1.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人事內部控制制度。

  2.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3.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學校營運(教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4.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學校營運(學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5.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學校營運(總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6.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有無建立學校營運(輔導)之內部控制制度。

  7.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之內部控制制度已展開稽核。



1分:6項符合

2分:7項符合

3分:8項符合

4分:9項符合

5分:10項以上符合








董事會勾選「內控制度建立及完成報局核備之符合情形」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勾選項數

量化指標

  1. 私立學校法人及所設學校財務監督符合項次


  1. 私立學校法人及其所設私立學校財務收支、管理符合私立學校法規定之程序。

  2. 財務監督符合項次項目:

  1. 基金及經費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監察人及其他個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

  2. 學校法人所設各私立學校之財務、人事及財產,各自獨立。

  3. 私立學校之收入,應悉數用於當年度預算項目之支出;其有賸餘款者,應保留於該校基金運用。

  4. 賸餘款得於其累積盈餘二分之一額度內轉為有助增加學校財源之投資,或流用於同一學校法人所設其他學校,符合規定程序。

  5. 私立學校之土地變更或租用符合規定程序。

  6. 不動產之處分或設定負擔符合規定程序。

  7. 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之財務管理,符合規定辦理。

  8.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完成決算,連同其年度財務報表,自行委請符合法人主管機關規定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分別報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備查。


1分:4項符合

2分:5項符合

3分:6項符合

4分:7項符合

5分:8項符合








董事會勾選「私立學校法人及所設學校財務監督符合項次」

增加「上傳檔案」按鈕,讓使用者可將相關資料彙整成電子檔後上傳

統計勾選項數

質性指標

  1. 捐助章程、董事會及監察人運作情形符合相關規定

  1. 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之召開,應符合私立學校法、捐助章程及董事會組織章程規定。

  2. 議決重要會議事項之紀錄須依規定程序報局。

  1. 捐助章程。

  2. 董事會組織章程。

  3. 會議通知單。

  4. 會議紀錄。

  5. 會議出缺席簽到情形。

  6. 會議紀錄報局核備。

  7. 監察人依法監察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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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董事會依法改選及辦理法人變更

  1. 學校法人完成當屆董事、監察人、董事長之異動變更。

  2. 學校法人財產於學年度結束5個月內完成變更。

  3. 法院發給之登記證書繕本,連同刊登法院公告之新聞紙,報主管機關備查。

  1. 法人有關人事、財產異動變更程序及資料。

  2. 當屆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成員清冊。

  3. 公告之新聞紙及報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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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董事會辦學經營管理政策與校務發展計畫之特色

  1. 董事會依私立學校法及捐助章程規劃學校法人及審議所設私立學校校務發展計畫事項。

  2.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校產、基金之管理使用規範。

  3. 私立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數額及公開事項。

  4. 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規章與財務運作成效。

  5. 附設外國課程部或班,開設非本國課程,招收具外國籍學生。

  6. 董事會其他辦學特殊成效。

  1. 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

  2. 學校法人及所設學校基金管理、財務帳冊及財產資料暨年度預、決算、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公開資料。

  3. 私立學校收費單據。

  4. 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報核與財務。

  5. 設外國課程部或班資料。

  6. 其他董事會經營管理學校之特殊成效或具體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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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指標

  1.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或監察人等依法行政暨教育特殊貢獻、支援的事項

  1.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或監察人認真辦學,校務行政具有顯著績效。

  2. 積極培育人才、推廣學術研究,對教育、學校或社會有重大或特殊貢獻。

  3. 學校法人寬籌經費,對促進校務發展有益。

  4. 保障教師及職工待遇、退休、撫卹、保險、資遣及福利等事項之制度,並依規定提撥70%雜費退撫基金。

  5. 依私校法第39條為學生之利益,投保履約保證保險。

  6.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或監察人其他特殊教育貢獻、支援事項。

  1. 董事會支持學校整體校務辦學績效之證明。

  2. 董事會支持學校教學、研究、推廣績效之資料。

  3. 董事會寬籌經費或發動募款證明。

  4. 董事會訂定職工待遇、退休、撫卹、保險、資遣及福利之證明。

  5. 董事會支持學校為學生投保履約保證保險資料。

  6. 其他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或監察人為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之特殊貢獻、支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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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向度特色描述

(其他能展現本向度績效的重點特色3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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