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三 嘉義縣○○局工程督導紀錄
工程名稱 | |||||||||
主辦機關(課隊) | 監造廠商 | ||||||||
承攬廠商 | 相關廠商 | ||||||||
督導人員 | 督導日期 | 年 月 日 時 | |||||||
工程執行進度 | 預定進度 | % | 實際進度 | % | |||||
施工項目及工 程進度之概述 | |||||||||
督導重點項目 | 一、承商及監造單位到場人員(如出勤簽到記錄等) 督導情形: | ||||||||
二、承商及監造單位品質文件記錄管理(如材料試驗、自主檢查、監造日誌、缺失改善等) 督導情形: | |||||||||
三、安衛環境管理(如告示牌、圍籬、警示燈帶、鷹架、開口警示、衛生設備、道路清潔等) 督導情形: | |||||||||
四、結構設備施工品質(如混凝土鋼筋模版品質及完成面平整度及美觀性等) 督導情形: | |||||||||
五、其他(如居民反映、鄰房處理、變更設計需求等) 督導情形: | |||||||||
對承商指示事項 | 指示事項: 缺失改善期限:限定 年 月 日提報 | 承商簽認 | |||||||
對監造單位 指示事項 | 指示事項: 缺失改善期限:限定 年 月 日提報 | 監造簽認 | |||||||
主辦機關核章 | 主管 課(隊)長 承辦人員 (核章層級由一級主管決定) |
備註:1.本表適用於工程主辦機關課室主管或承辦人員工地現場督導使用。
2.各督導重點項目若記載項目較多應以附件註明(請參閱附件一,各單位可依不同工程類型訂定相關督導表),並檢附相關之施工缺失照片(附件二)。
3.所有缺失改善事項應嚴格要求廠商限期改善,並另建立缺失改善紀錄表(附件三)。
4.承商簽認及監造簽認欄於督導當日由承商及監造立即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