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聘(僱)用作業流程圖
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 | 本府 | 上級機關 |
1.經本府核定年度聘、 僱用計畫列管有案之本府及 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及約僱人員 出缺時,應辦理公開甄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限制: (1)聘僱用期間未達6個月 之短期進用人員。 (2)機關內約聘(僱)、臨時人員職務之 調整。 (3)聘僱用契約期限屆滿,再銜接續僱之 人員。 (4)已依本作業流程辦理甄選2次,甄選 結果無人報名或無適當人選者 (5)中央補助經費並訂有相關人員進用程序者。 (6)職缺工作性質需具備特殊專業或有 其他特殊情形,機關已訂定進用之 評比與甄選規定,經首長核准自行 辦理進用者。 2.簽會相關單位經首長核准後辦理 公開甄選。 附件: 1.1簽(含相關證明文件) 1.2徵才公告稿 ![]() | ||
2.上網公告 用人單位將職缺登錄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及本府徵才公告網頁。 | ||
3.組成甄選小組 用人單位自行組成甄選小組3至5人辦理面試;或委託就業輔導機構代為甄選。 | ||
4.人員進用 甄選後將甄選結果簽會相關單位經首長核准後,由用人單位通知當事人報到。 附件: (用人單位應先查核是否符合迴避任用或利益衝突等規定) ![]() | 5.人員報到 新進人員應備齊相關證件送本府人事處辦理聘(僱)用名冊核定及聘用人員陳報銓敘部登記。 附件: 5.1原簽影本 5.2就職報告單 5.3聘(僱)用名冊(1份) 5.4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約聘3份、約僱2份) 5.5契約書(正本1份、影本1份) 5.6學經歷證明(1份) ![]() | 6.約聘人員聘用名冊經銓敘部登記備查 所屬機關學校自行報送銓敘部登記備查。 |
結案 | 7.函轉本府各單位 附件:7.1銓敘部函 7.2聘用名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