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草案對照表格式
一、修正辦法、規程、規則、細則、綱要、準則、標準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格式如下:
○○○辦法(規程、規則、細則、綱要、準則、標準)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註:
(一) 條次列為第一欄,修正條文列為第二欄,現行條文列為第三欄,說明列於第四欄。
(二) 修正條文按其條次排列,並與現行條文對照排列。遇有現行條文被刪除時,依其於現行條文中之條次順序,仍將全文列於現行條文欄,其上之修正條文欄留空,其下說明欄註明本條刪除。修正條文如係新增,則現行條文欄留空,說明欄說明本條新增。
(三) 法規名稱有修正時,應以舊名稱為標題名稱。
二、提案修法時,請檢附以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於提案截止前送交秘書室:
○○會議提案單
修正條文對照表
○○○○辦法(草案)
【舉例】聖約翰科技大學捐助章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第三條 | 本財團法人設立之目的,為遵照國家教育政策暨現行法令之規定,辦理科技大學,並謀其健全發展。 | 本財團法人設立之目的,為遵照國家教育政策暨現行法令之規定,辦理技術學院,並謀其健全發展。 | 配合本校已改名科技大學,故修正第三條條文有關「技術學院」等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