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文理學院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評分 分數計算範例 |
◎計算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一位
系所中心教評會給分 | 研究 | 教學 | 推廣服務 | 請參考各教師升等推薦表 |
33.67 | 25.67 | 26 |
申請人 | 單位:多媒體 | 姓名:沈老師 | 現職職稱:副教授 | 擬申請升等職稱:教授 | |||
外審成績 | 項目 | 外審一 | 外審二 | 外審三 | 外審四 | 平均成績 | 總平均分數: |
代表著作 | 56 | 54 | 38 | (A)49.3 | 84.3 | ||
參考著作 | 38 | 37 | 30 | (B)35 |
壹、研究(40分)
評審項目 | 分數計算說明 |
| 由系教評會研究項目給分x( 15/4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33.67x(15/40)=12.6 |
| 由外審平均分數(A) x(10/外審審查意見表代表著作評分比例)(ex:人文社會著作升等教授代表著作佔總分60%) 49.3x(10/60)=8.2 |
三、參考著作外審成績(5分) | 由外審平均分數(B) x(5/外審審查意見表七年內整體成就評分比例)(ex:人文社會著作升等教授七年內整體成就佔總分40%) 35x(5/40)=4.4 |
四、其餘研究項目(5分) |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
五、代表著作口頭發表(5分) | 由院教評委員聆聽後評分 |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8分(教學型21分)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
貳、教學(30分)
評審項目 | 分數計算說明 |
| 由系教評會教學項目給分x (15/3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25.67x(15/30)=12.8 |
|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1分(教學型28分)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
參、服務與輔導(30分)
評審項目 | 分數計算說明 |
| 由系教評會服務項目給分x (20/3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26x(20/30)=17.3 |
|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1分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