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大文理學院教師升等評分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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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文理學院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評分

分數計算範例


計算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一位


系所中心教評會給分

研究

教學

推廣服務

請參考各教師升等推薦表

33.67

25.67

26


申請人

單位:多媒體

姓名:沈老師

現職職稱:副教授

擬申請升等職稱:教授


外審成績



項目

外審一

外審二

外審三

外審四

平均成績

總平均分數:

代表著作

56

54

38


(A)49.3

84.3

參考著作

38

37

30


(B)35


壹、研究(40分)

評審項目

分數計算說明

  1. 系教評會評分15分)

由系教評會研究項目給分x( 15/4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33.67x(15/40)=12.6

  1. 代表著作外審成績10分)

由外審平均分數(A) x(10/外審審查意見表代表著作評分比例)(ex:人文社會著作升等教授代表著作佔總分60%)

49.3x(10/60)=8.2

三、參考著作外審成績5分)

由外審平均分數(B) x(5/外審審查意見表七年內整體成就評分比例)(ex:人文社會著作升等教授七年內整體成就佔總分40%)

35x(5/40)=4.4

四、其餘研究項目(5分)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代表著作口頭發表5分)

由院教評委員聆聽後評分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8(教學型21)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貳、教學(30分)

評審項目

分數計算說明

  1. 系教評會評分15分)

由系教評會教學項目給分x (15/3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25.67x(15/30)=12.8

  1. 其餘教學項目(15分)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1(教學型28)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參、服務與輔導(30分)

評審項目

分數計算說明

  1. 系教評會評分20分)

由系教評會服務項目給分x (20/30) (詳教師升等推薦表)

26x(20/30)=17.3

  1. 其餘服務項目(10分)

由院教評委員審查資料後評分

依本校升等審查作業要點第五條本項得分未達21分不得向校教評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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