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差旅費 報帳說明 ver:106.06.06
一、出差申請:
教職員:請上電子表單http://eform.ncu.edu.tw/index.jsp點選
出差流程申請,待簽核完畢,請於應用程式列印出差申請單(已結合旅費報告單).
兼任研究助理:填寫國內出差申請單(結合旅費報告單),先填寫出差申請單依行政程序送出簽核.待簽核完畢,才能填寫出差旅費報告表.
二、差旅費報支:
交通費: (1)飛機、高鐵:需檢據報銷;其他交通工具無需檢據.
(2)火車:自強號來回票價(無需檢據);
火車票價查詢http://www.railway.gov.tw/tw/ticketprice.aspx?n=6878
(3)自行開車者: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之最高級票價(不得報支油料、過路費、停車費)
雜費:(1)每日400/日,半日以內200元。
(2)桃園市內(不含復興區)每日200元,半日以內100元。
(3)超商或郵局代售火車所收取之手續費屬雜費項目,由每日雜費額度內支應,不得另外報支。
住宿費:簡任級人員$1800/日,
薦任級以下(含兼任研究助理)$1600/日
** 檢據核銷報支
**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不得報支,因業務需要,事前經機關核准
三、原始憑證單:請上會計系統http://140.115.183.112/網路請購
新增請購--> 人事差旅工讀金核銷 選項列印原始憑證單
請將出差申請單粘貼於原始憑證單之用途欄之後(即蓋住簽章欄)
(相同計畫多張差旅單可粘貼在同一張支出憑證單)
用途=出差人姓名,起迄日期,地點,會議名稱差旅費(如王小明6/1~6/3台南成功大學機械工程研討會差旅費)
受款人=詳如清冊(旅費必須匯入出差本人帳戶,不得代墊)
四、1.附件:經費分配表影本
2.詳細說明資料請參考http://140.115.183.112/
會計室網頁->法令規章->國內外出差旅費->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