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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登載、線上簽核及電子檔案封存功能,使結報檔案具備簽核順
序、不可否認性及完整性,可供後續資料分析及查核使用。如各
機關所開發的報支系統不符上述功能,例如:報支系統印出紙本
簽核時,可修正報支金額或內容,即非屬使用經費結報系統情形。
◎Q4:國內出差放寬當日往返或使用經費結報系統報支者,無須檢附交
通費單據,是否不管搭乘何種交通工具,均可以高鐵全票票價報
支交通費?
A4: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 5點規定,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
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捷運等費用,均
覈實報支。即交通費報支均應以實際搭乘的交通工具和實際支
付的金額來報支。例如:搭乘臺鐵莒光號,應以實際支付的莒光
號列車票價報支;搭乘高鐵自由座,應以實際支付的高鐵自由座
優惠票價報支;購買高鐵早鳥票,應以實際支付的高鐵早鳥優惠
票價報支。
Q5:自行開車或騎機車出差,交通費如何報支?
A5: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 5點規定,駕駛自用汽(機)車
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
報支。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如發生
事故,不得以公款支付修理費用及對第三者之損害賠償。其訂定
意旨,主要係考量自用汽(機)車,非專供執行公務使用,如何
計列出差的實際里程數、耗油量、國道通行費等,均有實務上確
定困難,且難有一致認定指標,爰採較為客觀明確的同路段公民
營客運汽車為支給標準。例如:由臺北開車至宜蘭出差,可按葛
瑪蘭客運、首都客運…等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票價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