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113學年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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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113學年度起適用)

送件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單位


職稱


到校日

年 月 日

現職日

年 月 日

服務年資

年 月

前次

評量

學年度第學期

(升等抵免評量)

前次

評量結果

通過 □第年未通過

本次

評量

評量期間:學年度第學期至學年度第學期

月~月)

本學期為第6年第1學期

本學期為第年第學期(再評量)


整體評量比例

說明:【本院辦法第七條】

  1. 教師整體評量項目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含輔導)三項。

  2. 三項之比例最低為百分之二十,教學及研究單項最高為百分之六十,服務最高為百分之三十。三項總和應為百分之百。

  3. 符合院系(所、學程)規定下,教師得自行調整各項比例,惟調整須為百分之五的倍數

評量項目

教學

研究

服務

比例範圍

20% ~ 60%

20% ~ 60%

20% ~ 30%

自定評量比例


-------------------------------------------------------------------------------------------------------------------------------

-------------------------------------------------------------------------------------------------------------------------------

填表說明:


壹、教學評量項目及標準

教學項目免評量(檢附公文證明/免填本項目資料)



1.1:課程

說明:

一、受評期間內每週教學時數符合校方規定,教師每學期核計基本分七分,十學期共計七十分。

凡依規定休假、講學、借調、研究、進修等教師,該期間之教學評量以基本分核計。

二、得減免授課學分請於「備註說明」欄中說明。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合授者

每週時數

/減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108-1
































本學期得分小計

108-2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合授者

每週時數

/減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合授者

每週時數

/減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課程項目得分小計


1.2:教學基本事項

說明:

一、(1)教學大綱100%上網 (2)準時繳交學生成績 (3)授課時數符合相關規定 (4)請假應補課

(5)受評期間所擔任課程之教學評量平均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

二、完成所有項目者,每學期核計一分;未達標準者,每項規定每學期扣一分

(每學期全項達標者+1分,但若其中一項未達標則該學期-1)


學期

完成所有項目

未達成之項目

(1)/(2)/(3)/(4)/(5)

/減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未達標原因)





























































教學基本項目得分小計


1.3論文指導

說明:

一、本校博、碩士生論文指導畢業(該名學生需畢業始得計算加分)指導每名博士生加五分、每名碩士生加三分,每學期合計最多三名學生。

二、論文為聯合指導者,該加分除以指導人數,並請於「備註說明」欄註明共同指導教師姓名。


學生姓名

論 文 題 目

畢業年月

(學期)

論文別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碩士論文

博士論文







碩士論文

博士論文







碩士論文

博士論文







碩士論文

博士論文







碩士論文

博士論文




論文指導項目得分小計


1.4理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ETP)課程

說明:開授本院ETP課程,每學期每門課程,加一分。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每周時數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ETP課程得分小計


1.5:其他教學方案事項

說明:帶領教學社群、執行創新教學計畫及錄製磨課師課程等方案者各項各加二分。

學期

教學方案名稱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其他教學方案事項得分小計


1.6:本校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

說明:獲校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者,每次加十分。

學期

數位學習課程名稱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本校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得分小計


1.7:本校教學優良獎:教學項目100

說明:受評期間獲校教學優良獎者,教學項目一百分。

學年度

校級獎項名稱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1:教學評量得分總計

項目

各項得分

系所查核

1

課程


(請加蓋系所戳章)

2

教學基本事項


3

論文指導


4

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課程


5

其他教學方案事項


6

校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


7

校教學優良獎


教學項目總分


說明:

一、上述教學項目各項計分標準之參考資料由受評教師自行提供。

二、得分若超過一百分時以一百分計。



貳、研究評量項目及標準

研究項目免評量(檢附公文證明/免填本項目資料)

說明:

一、研究成果須為向系(所、學程)教評會提出前即已出版、發表或已被接受,並由申請人檢具相關證明。

二、各項研究成果不得重複列計。


2.1:學術研究成果:基本分60

說明:本院教師如有經專業審查通過之期刊論文一篇、或中央政府機關及國衛院研究計畫案主持人一件、或經審查之學術會議論文(檢附審查及發表證明)兩篇者,獲得基本分六十分。


  • 期刊論文1

    出版

    年月

    論文名稱

    期刊名稱

    經專業審查

    通過

    系所查核






  • 研究計畫案主持人1

    核定

    年月

    計畫名稱

    補助機構名稱

    計畫主持人

    系所查核






  • 學術會議論文2

發表

年月

論文名稱

會議論文集名稱

檢附審查及

發表證明

系所查核













2.2:其他研究成果

說明:

一、其他研究成果計分標準:

  1. 期刊論文:經審查者,每篇二十分。未經審查者,每篇十分。

  2. 專書章節:經審查者,每篇二十分。未經審查者,每篇十分。

  3. 學術會議論文:需檢附審查及發表證明,每篇十分。

  4. 成冊專書:須經審查正式出版,並檢附審查及公開發行證明,每冊核計八十分。

未附有審查證明者,每冊四十分。

  1. 中央政府機關及國衛院研究計畫案主持人:每案核計十分。

二、合著論文之計分以下列權重折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百分之七十、第二作者百分之五十、第三作者百分之三十,其餘作者百分之十。

出版

年月

論文、計畫、專書名稱

類別

()()

合著人

期刊名稱

出版/補助單位

是否

經審查

計分

系所查核









































其他研究成果得分小計


2.3:本校學術研究獎:研究項目100

說明:受評期間獲本校學術研究獎者,研究項目一百分。

學年度

校級獎項名稱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2:研究評量得分總計

項目

各項得分

系所查核

1

學術研究成果(基本)


(請加蓋系所戳章)

2

其他研究成果


3

校學術研究獎


研究項目總分


說明:

一、上述研究項目各項計分標準之參考資料由受評教師自行提供。

二、得分若超過一百分時以一百分計。


叁、 服務評量項目及標準:

服務項目免評量(檢附公文證明/免填本項目資料)

3.1:校內外服務事項

說明:

一、各款服務事項每學期核計十分

  1. 擔任校、院、系行政工作。

  2. 擔任校內輔導學生工作。(導師、社團、刊物、代表隊指導教師)

  3. 參與校級服務。(系所、院、校各委員會代表)(主辦或協辦國內外學術研討會)

  4. 開設本校服務學習課程。

  5. 從事校外服務與社會實踐,提升本校聲譽。

二、校外服務計分不得超出服務評量項目總分二分之一。


學期

類別

()()

服務項目

職稱

得分

系所查核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學期

類別

()()

服務項目

職稱

得分

系所查核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本學期得分小計

學期

類別

()()

服務項目

職稱

得分

系所查核



























本學期得分小計

校內外服務事項得分小計


3.2:會議出席率

說明:受評期間出席系(所)務會議及校內應出席會議之平均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五。

未達標準者,扣二分。


學年度

會議名稱

出席次數

開會次數

出席率

系所查核





%






%






%






%






%






%






%






%






%






%






%






%






%






%






%






%


平均出席率

%

會議出席率得分小計(0/-2)


3.3: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服務項目100

說明:受評期間獲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者,研究項目一百分。

學年度

校級獎項名稱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3:服務評量得分總計

項目

各項得分

系所查核

1

校內外服務事項


(請加蓋系所戳章)

2

會議出席率


3

校教師傑出服務獎


服務項目總分


說明:

一、上述服務項目各項計分標準之參考資料由受評教師自行提供。

二、得分若超過一百分時以一百分計。



肆、加計總分項目:

4:主管職務及校級獲獎加分

說明:

一、教師兼任本校、本院(含系、所、學位學程)行政主管任職滿兩年以上,於受評量時加計總分。擔任系所主任(或同等級職務)加總分五分,擔任校一級主管者加總分十分。

請受評教師另頁簡述或條列式說明任職期間之服務事蹟或成果

二、教師受評期間獲得本校績優導師獎每次加總分五分。


行政主管職稱/校級獎項名稱

任職期間/獲獎年度

系所查核

系所建議加分





















院教評會認定加計總分








本人確認以上所填資料(共計___)均屬事實無誤,如有不實或疏失願負完全責任。



申請人(簽章)


伍、教師評量得分總計

評量項目
及比例

教學

研究

服務

院系所查核

%

%

%

(請加蓋單位戳章)

單項得分




加權得分




加權總分


加計總分項目


本次評量

合計總分










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

系所補充說明

無補充說明。【檢附系所教評會議紀錄】

補充說明如下:

系所主管簽章: 年 月 日


評量結果

評量期間

學年第學期至學年第學期

(民國月至月)

評量結果

研究

通過評量 □已於學年第學期通過終身研究免評

未通過評量

教學

通過評量 □已於學年第學期通過終身教學免評

未通過評量

服務

通過評量 □已於學年第學期通過終身服務免評

未通過評量

系 所

主管簽章


系所教評會

審核日期

年 月 日

理學院

教評會

審查結果

研究□通過評量 □未通過評量

教學□通過評量 □未通過評量

服務□通過評量 □未通過評量

院教評會

審議日期

年 月 日

院教評會召集人簽章:

理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113/9/19行政主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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