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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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單位


職稱


到校年月

年  月

任現職時間

年 月

服務年資

年  月

前次

評量

學年度第學期

評量結果

通過 □第年未通過

本次

評量

評量期間:學年度第學期至學年度第學期(月~月)

終身免評量

服務本校年資滿15年且年滿60歲者。

應檢附人事室開立證明

終身免接受「研究」評量

獲選為國內、外院士者。

獲選年度: □應檢附證明

獲頒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者。

獲選年度: □應檢附證明

曾擔任國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者。

起迄時間: □應檢附證

學校名稱:

曾獲國內、外傑出學術成就獎項經本校採

認者。

獲選年度: □應檢附證明

獎項名稱:

頒獎單位:

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1次或獲國科會專題計畫主持人費12次以上者(含91學年度前甲種研究獎)。

獲傑出獎次數: □應檢附證明

獲主持人費(甲種獎)次數:

(獲獎證明下載:國科會網站/研究獎勵獲獎人及統計表)

(主持人費證明下載:國科會網站/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系所

帳號密碼登入/專題計畫查詢/核定清單查詢)

曾獲本校學術研究獎、研究成果國際化特優研究獎或傑出研究講座教師獎合計2次者。

獲傑出獎年度: □應檢附證明

(公文或證明下載:研發處網站/統計資料/各項獎勵案件)

終身免接受「教學」評量

曾獲本校傑出教師獎或教學優良獎(含97學年以前之教學特優獎)合計達2次以上者。


獲傑出獎年度: □應檢附證明

獲教學優良獎年度:

(公文或證明下載: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獎勵表揚)

終身免接受「服務」評量

曾獲本校傑出服務獎2次以上者。


獲傑出獎年度: □應檢附證明


(公文或證明下載: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獎勵表揚)

申請人

簽章



系所

主管簽章


院教評會

召集人簽章


填表說明:無終身免評量事實者,請逕填以下表件。


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教師績效評量表

範例

姓名: ×× 單位:中文系 職級: 副教授

任現職年月:___102.08.01____ 到校年月:___102.08.01____服務年資:__110


上次評量時間:108學年度_1_學期(評量期間:102/1-107/2)

評量結果:■通過 □第____年未通過。

本次評量時間:113學年度_1_學期(評量期間:108/1-112/2)

評量結果:□通過 □未通過。


壹、評量比例勾選欄

一、教學所占比例(請勾選)



ˇ



20%

30%

40%

50%

60%



二、研究所占比例(請勾選)


ˇ




20%

30%

40%

50%

60%


三、服務所占比例(請勾選)


ˇ

20%

30%


填寫說明:

初次受評者,請填寫五年內各項資料;第二次以後,請提供自上次評量後之資料。 填表時請以學期為單位,填寫自申請當學年第一學期往前起算十個學期之各項績效。

欄位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

得減免授課學分請於「備註說明」欄中說明。




  1. 教學評量項目及標準

終身免接受教學評量:經 年 月 日第 次校教評會備查。(本項以100

分計,無須填寫下表)

      1. 課程

        1. 受評期間內每週教學時數6小時符合校方規定,每學期得基本分7分。凡依規定休假、講學、借調、研究、進修等教師,該期間之教學評量以基本分核計。

        2. 課程:每學期授課鐘點數每超過1小時加計1分,但每學期最多加計3分;每不足1小時且未依規定於期限內補足者扣1分;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程之授課時數不納入計算。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合授者

每週時數

/減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108

中國文學史


3




大一國文


3



本學期得分:

7






108

詩選


3




大一國文


3



本學期得分:

7






109

(以下略)





(如有減免時數等事實說明)






本學期得分:

7






109












本學期得分:

7






110












本學期得分:

7






110












本學期得分:

7






111












本學期得分:

7






111












本學期得分:

7






112












本學期得分:

7






112












本學期得分:

7






課程項目得分小計

70



二、教學相關規定(參酌教務處彙整資料,未達標準者,每項每學期各扣1)

學期

教學大綱上網率未達100

教教學生成績未依限完成

授課時數不足

請假未補課

教學意見成績未達70

108






108


-1




109






109

-1





110






110






111






111




-1


112






112






小計

-1

-1


-1


教學相關規定扣除分數

-3

三、指導本校碩、博士論文

該名學生需畢業始得計算加分,指導每名碩士生加3分,指導每名博士生加5分,但每學期博碩士生合計最多列計3名學生。(聯合指導依指導教師人數平均給分)

學生姓名

論 文 題 目

聯合指導教師

畢業年月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碩士生A

題目一


109.02

3



碩士生B

題目二

老師A

110.02

1.5



博士生C

題目一


111.01

5



博士生D

題目二

老師B

111.01

2.5



指導碩、博士生項目得分小計

12

四、英語授課課程:每學期每門課程,加2分。(合開課,依開課教師人數平均給分)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每周時數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英語授課課程得分小計

0


五、其他教學事項:每項每學期加2分。

學期

帶領教學社群

執行創新教學計畫

錄製磨課師課程

加分

系所查核

備註說明

109



大一國文-紅樓夢

2



111



大一國文-唐詩

2










其他教學事項得分小計

4


六、獲校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者,每次加10分;數位在職專班者,每次加2分。

學年度

獲獎項目

得分

系所查核





優良數位學習課程小計

0


七、獲校教學優良獎者,教學項目100分。

學年度

獲獎項目

得分

系所查核









校教學優良獎小計

0


教學評量項得分總計

項目

各項得分

系所查核

課程

70

(請加蓋系所戳章)

教學相關規定

-3

指導碩博士生

12

英語授課課程

0

其他教學事項

4

優良數位學習課程獎勵

0

校教學優良獎

0

教學項總分

83

* 得分若超過一百分時以一百分計。

  1. 研究評量項目及標準(參酌研發處彙整資料)

終身免接受研究評量:經 年 月 日第 次校教評會備查。(本項以100

分計,無須填寫下表)


一、期刊論文:經審查者,每篇20分。未經審查者,每篇10分。

二、專書章節:經審查者,每篇20分。未經審查者,每篇10分。

三、學術研討會論文:每篇10分。

四、成冊專書:須經審查正式出版,並檢附審查及公開發行證明,每冊核計80分。

未附有審查證明者,每冊40分。

五、主持或共同主持政府機關研究計畫案結案:每案核計10分。

六、著作合著之計分由受評者出具證明,各合著者在該著作之貢獻所占百分比為計

算標準,並由合著者簽名證明之。若著作係與學生合著,其篇數不得超過總數

二分之一。

七、受評期間獲本校學術研究獎者,研究項目100分。


學期

論文、計畫、專書名稱

共同著作人

屬本類何項 一~

期刊名稱/

出版單位

經審查

得分

系所查核

108

題目一(期刊論文)

作者A

中文學報

20


109

題目二(專書)

作者A

作者B


三民書局

(貢獻比例40%)

32


110

題目三(計畫)

主持人


10


111

題目四(研討會論文)

文學院研討會論文集

10


112

題目四(研討會論文)

中文系研討會論文集

10










研究評量項得分總計 82


(請加蓋系所戳章)

* 得分若超過100分時以100分計。


獲本校學術研究獎者,研究項目100分。

獲獎學年

獲獎項目

得分

系所查核





研究評量項得分總計



  1. 服務評量項目及標準:(參酌校方彙整資料;每學期每項十分)

終身免接受服務評量:經 年 月 日第 次校教評會備查。(本項以100

分計,無須填寫下表)

一、擔任校、院、系(所、學位學程)行政職務。

二、擔任校內輔導學生工作。(導師、社團、刊物、代表隊指導教師)

三、參與校、院、系(所、學位學程)服務。

四、開設本校服務學習課程。

五、從事校外服務與社會實踐,提升本校聲譽。但校外服務計分不得超出服

務評量項目總分二分之一。

六、受評期間出席系(所、學位學程)務會議及校內應出席會議之平均出席率達百

分之七十五。未達標準者,扣二分。

七、受評期間獲得本校績優導師獎每次加五十分。

八、受評期間獲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者,服務項目100分。

凡依規定休假、講學、借調、研究、進修等教師,該期間之服務評量每學期合計

基本分10分。

一、系(所、學位學程)服務項目

學期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得分

系所查核

108

系學會

導師

10


111

系舉辦大型研討會

總主持人

10


112

系教評會

委員

10







(所、學位學程)服務得分小計

30

二、院級服務項目

學期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得分

系所查核

109

文學院院務會議

委員

10


111

文學院研究生獎學金委員會

委員

10


112

陳百年學術論文獎

評審

10


院級服務得分小計

30

三、校級服務項目

學期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得分

系所查核

108

課程委員會

委員

10


109

政大登山社

指導老師

10


111

校務會議

代表

10






校級服務得分小計

30

四、開設本校服務學習課程

學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得分

系所查核











服務學習課程得分小計

0


五、校外服務項目

從事校外服務與社會實踐,提升本校聲譽。

校外服務計分不得超出服務(含校內、校外)評量項目總分二分之一。

學期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得分

系所查核

109

中國哲學學會

常務理事

10


111

××學報

編輯委員

10







校外服務得分小計

20


六、會議出席率(未達標準者,扣二分。)

學年度

受評期間出席系(所)務會議及校內應出席會議之平均出席率未達百分之七十五

扣分

系所查核

109

-2

-2






會議出席率未達標準小計


-2


七、受評期間獲得本校績優導師獎每次加五十分。

獲獎學年

獲獎項目

得分

系所查核









教師傑出服務獎小計



八、獲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者,服務項目一百分。

獲獎學年

獲獎項目

得分

系所查核









教師傑出服務獎小計





服務評量項得分總計

項目

各項得分

系所查核

校內:


(請加蓋系所戳章)

系、所級服務

30

院級服務

30

校級服務

30

開設本校服務學習課程

0

校外服務

20

會議出席率

-2

績優導師獎

0

教師傑出服務獎

0

服務項總分

100

* 得分若超過一百分時以一百分計。


伍、教師評量得分總計

評量項目

各項得分

比例

加權得分

系所查核

教學

83.0

40

33.20

(請加蓋系所戳章)

研究

82.0

30

24.60

服務

100

30

30.00

本次評量總分

87.8

評量單項分數低於六十分,或總分低於七十分,視為不通過。


以上所填均屬事實,如有不實或疏失願負完全責任。


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陸、系(所、學位學程) 年 月 日 會議審查□ 通過 □ 不通過


(所、學位學程)主管_______________ 簽章 年 月 日



柒、文學院教評會 年 月 日 會議審查 □ 通過 □ 不通過


院教評會召集人:簽章 年 月 日

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教師評量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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