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財經科技大學110學年度教學傑出及優良教師推薦表
推薦單位 | 教師姓名 | 職稱 | |||||||||
年資 | 年 | ||||||||||
授課班級 與課程 | |||||||||||
候選人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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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個人教學活動意見調查平均成績(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 | |||||||||||
110學年度各院平均成績□管理學院4.296□財金學院4.237□資訊學院4.080□共同院4.157 | |||||||||||
| 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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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應提交之資料 | |||||||||||
提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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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教學反思(簡要說明撰寫於TIP-個人資訊-基本資料維護) 2.請於繳交前確認資料完整性。 | ||||||||||
系/中心/室審核結果 | 院審核結果 | ||||||||||
通過 系/中心/室 年 月 日 教評會議 (請蓋系章) | 通過 院 年 月 日 教評會議 (請蓋院章) | ||||||||||
系/中心/室 主任簽章 | 院長簽章 | ||||||||||
審查項目[以下由教師教學獎勵遴選委員會填寫] | |||||||||||
編號 | 項目(評分標準) | 得分 | |||||||||
一 | 個人教學活動意見調查結果之平均值(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占總成績20%] | ||||||||||
二 | 教學內容與教學理念之簡報發表(因公外出者可事先提供錄影檔案)[占總成績40%] | ||||||||||
三 | 特殊教學優良事蹟(以110學年度資料為限)[占總成績40%] (一)課程開發及教材教法創新上,有具體成效者 (二)指導學生參加與教學有關之國內外競賽,成績卓著者 (三)指導學生考取國內外證照,成績卓著者 (四)熱心指導學生課業及解決學生學習困難,有具體事蹟者 (五)其他與教學有關之卓越事蹟 | ||||||||||
總成績 (審查總分數將依各院分別進行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