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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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目        錄 

師 培 概 覽  

壹 、 主 任 的 話  .................................................................... 1

 

貳 、 師 培 中 心 簡 介  .............................................................. 2

 

参 、 業 務 職 掌 及 辦 理 時 間  .................................................... 5

 

肆 、 師 資 介 紹  .................................................................... 7

 

課 程 導 覽  

伍 、 教 育 學 程 修 習 流 程 圖  .................................................... 8

 

陸 、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地 圖  ....................................................... 9

 

柒 、 各 系 所 專 門 課 程 (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 12

 

捌 、 校 際 選 課 流 程  ............................................................ 16

 

玖 、 六 項 作 業 及 志 工 服 務  .................................................. 17

 

獎 助 學 金  

拾 、 中 心 獎 助 學 金 工 讀 生 及 獎 學 金  ..................................... 22

 

教 育 實 習  

拾 壹 、 半 年 教 育 實 習  ......................................................... 24

 

教 師 檢 定 考 試  

拾 貳 、 教 師 檢 定 及 國 家 考 試  ............................................... 25

 

表 單 及 其 他 資 訊  

拾参 、 重 要 法 規  ............................................................... 26

 

拾 肆 、 注 意 事 項  ............................................................... 26

 

拾 伍 、 實 用 表 單  ............................................................... 27

 

拾 陸 、 師 培 Q&A .............................................................. 28

 

拾 柒 、 教 育 學 程 自 我 檢 核 表  ............................................... 29

 

拾 捌 、 師 培 聯 絡 簿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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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壹、主任的話 

各位靜宜師資生,大家好: 

首先,歡迎大家修習教育學程,我深信教育學程會給你們很不一樣的學習

經驗,也可以協助各位開展多元的能力。 

師資培育是教育之母,師資的好壞往往直接影響一個國家的競爭力,因

此,國家對師資培育訂有很多規範,以確保師資品質。各校教育學程的開設,
必須經過教育部核准,也必須遵循各項師資培育的規範。為了讓同學們清楚修
習本校教育學程之相關規定,我們特別製作了這本手冊,希望減少同學們在修
習教育學程過程中的摸索。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學生都有資格成為師資生。我要恭喜各位通過教育學

程遴選考試而成為「師資生」,未來只要妥善規劃時間,遵循相關之師培法規,
各位將有很大機會取得教師證的。修習教育學程,雖然會比其他同學修更多課
而辛苦些,但我相信你會因教育學程而有不同的收穫,你也會因教育學程而有
更大的就業競爭力。 

祝 
      平安如意 

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王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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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貳、師培中心簡介 

一、歷史沿革 

本校於八十四年度獲教育部核准設立「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並於八十五

學年度獲准設立「幼稚園教育學程」

,八十六學年度招收「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以培育兼具教育專業素養與服務理念之教師為己任,為國內私立大學教育學程
種類最為完備之師培中心,亦是國內教育大學以外師資生核定量最多的學校。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隸屬於人文暨社會科學院之下,為校內二級教學單位。目
前教育部核定可開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2 班(90 人)、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2 班
(61 人)、幼稚園教育學程 1 班(21 人)。 

 

 
 
 
 
 
 
 
 
 

 

二、教育目標 

靜宜師培之教育目標培育學生成為「具備教育專業知識、教育專業倫理與

人文藝術涵養之良師」。 

 

三、師資生核心能力指標 

(一)教育專業知識 
(二)精熟的教學技巧 
(三)教育專業倫理 
(四)良好溝通能力 
(五)人文與藝術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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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四、重要名詞解釋 

(一)學程:如果一門課是一道菜,學程就是一組「套餐」,將特定課程組成在

一起,就變成「學程」。 

(二)教育學程:將許多有關教育的學科加以組合,並經教育部核定,就是「教

育學程」。台灣的「教育學程」一共有四類,包括「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幼稚園教育學程」及「特殊教育教師教育學程」。
教育學程的學分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及
「教育實習課程」。如下說明: 

1.

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廣義來說,取得大學學歷(畢業)

者,即視為完成普通課程。 

2.

專門課程(中教):中等教育學程的師資生,除了前項「教育專業課程」

以外,師資生還要修畢「專門課程」。舉例來說,要擔任國文科的老師,
除了要修習教學理論與教材教法等與有關「教育專業課程」外,還得修習
與國文科學科知識有關「專門課程」(例如:小說選)。原則上,教育專業
課程由師資培育中心開設,專門課程由各科之規劃學系開設,師資生記得
要把各學系規劃的「專門課程」修畢。 

3.

教育專業課程(中教、小教、幼教):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

能之教育學分課程,指的是培育一位教師具備教育專業知能之教育學分課
程,依不同教育學程類別,有不同的學分要求,中等教育學程所需學分數
為 26 學分;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所需學分數為 40 學分;幼稚園教育學程
所需學分數為 26 學分。   

4.

教育實習課程:為培育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  (級務)  實習、行政實    

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師資生在學校修完普通課程、教
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後,師資生還需到實習學校進行半年的教育實習,
以深化教育理論,並對教育實務有更多的瞭解。 

(四)培育類料(中教):中等學校教師的教師證是有分科的(例如:國民中學

數學科教師證),不像國小是包班制。有關中教,我們學校目前培育 26
科教師。不過,商業經營科、國際貿易科、會際事務科、流通管理科、資
料處理科以及電子商務科等科別,僅受理「加科登記」及「加另一類科」,
不作為教育實習分發之選項。所謂「加科登記」及「加另一類科」指的是
師資生已有一張教師證後,又修完另一類「專門課程」,可以申請個人的
第二張(不同專長)的教師證。例如:有人已經有一張國中英語科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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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後來又修完商業經營科的專門課程,他就可以申請取得第二張教師證(商
業經營科)。 

(五)教育學程相關培育系所(中教):中教師資生在修教育學程時,就必須先

規劃自己未來想取得的教師證。不過,並非自己想取得某一科教師證就可
以取得。師資生必須是該培育類科的「相關培育系所」的學生,或是申請
該「相關培育系所」為自己的輔系,或雙主修。例如:中文系學生修國文
科是沒問題的,法律系學生要修公民科也沒問題。但是,中文系或法律系
學生未來如果想取得英文科教師證,則他必須把英文系當成自己的輔系或
雙主修。 

(六)「加科登記」:國中採分科教學,不同學科有不同的教師證,只要修畢兩

類「專門課程」就有機會取得兩張教師證。很多校友畢業後,常自己利用
週末再去師資培育大學修某一類科之專門課程,他們不用再實習,不用再
參加教師檢定,就可以申辦加科登記。若經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初審通過
後,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複審,通過後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發『加科
登記』之教師證。 

(七)「加另一類科」:有人拿了國中教師證,也拿了國小或幼稚園教師證,他

擁有兩個類科(教育階段別)的教師證。有些師資生,在大學階段修習教
育學程,經實習並教師檢定後,取得了一張教師證。後來,考入研究所,
他又報考另一階段別之教育學程,修畢其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
(中教才需要)後,即可申辦另一類科教師證。若經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初
審通過後,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複審,通過後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發
『加另一類科』之教師證。 

 

五、學生未來進路 

本中心自民國八十四年創立中等教育學程、八十五年成立幼稚園教育學

程、八十六年設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至今已有三千多名畢業生,依學生所主
修課程及興趣大致分為七大方向: 

1.

教育機構 

學前教育、國小、國中、高中等各級學校之教育人員 

2.

補教業 

兒童美語班、作文班、數學補習班 

3.

非營利組織 

任職於各綜合性社會福利服務之協會、基金會、社會福利機構 

4.

政府部門 

以約僱人員或公務員身分,於各級政府單位服務 

5.

國內外進修 

繼續修習教育或其他專業之碩、博士班 

6.

原科系領域之工作  如:導遊(觀光系)、翻譯(英文系、日文系、西文系) 

7.

其他 

從事與原科系及教育無關之行業,如:繼承家中事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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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標誌之設計理念 

1. 

以樹的成長過程(芽苗樹)

象徵【教育的本質】是持續
的成長,追求自我實現。 

2. 

以不同的樹型與顏色象徵

【教育的精神】是鼓勵多元
發展,尊重個別差異。 

3. 

以明亮和諧的色系象徵

【教育的理想】是樂觀、積
極、永遠充滿活力與希望。 

六、中心 LOGO 設計理念 

 

 

 

 

 

 
 

七、教學空間資源 

空間 

地點 

師培中心辦公室 

第二研究大樓 402、403 

兒童文學專業研究室 

第二研究大樓 401 

微型試教暨美術教室 

第二研究大樓 302 

教材教法專業教室 

第二研究大樓 201 

幼兒教材資源專業教室 

第二研究大樓 202 

琴法專業教室 

第二研究大樓 102 

師培學生會系窩 

第二研究大樓 B009 

 

参、業務職掌及辦理時間 

業務職掌 

行政人員 

專門課程相關業務、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中等學校教
師加科登記、加註另一類科教師證申辦、師培導師制度、教育部推
動大學師資生實踐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研究生獎助學金及清
寒助學金申請、六項作業(含 50 小時志工制度)、師培學會、志
願服務、靜大博幼課輔專案行政支援、教育部師資培育助學金專案、
國際教育服務(蓋夏助學金申請) 

杜怡莉 

17065 

幼稚園教育專業課程、國民小學教育專業課程、中等學校教育專業
課程、演講活動、教育專業課程課務安排及學分抵免、校際選課 

郭光超 

17061 

招生宣傳事務、實習分發、實習簽約、教育實習事宜(返校座談、
教育部實習績優獎)、教師檢定考試服務、實習輔導通訊、學生手
冊、校友事務、網頁管理 

張馨文 

1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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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各項業務辦理時間 

 

各項業務辦理日期將於辦理日起 2 個星期前公告於中心網站。 

辦理業務內容 

月份 

【在校生】專門課程認定及審查 
【在校生】實習生資格檢核:任教專門課程檢核(中教) 
【在校生】放棄教育學程修讀資格申請 
【實習生】實習前座談會(2/1~7/31 之實習生) 

【合格教師】加科登記/加另一類科申請 
【實習生】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在校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工讀生)申請 
【在校生】繳交六項作業(開學起一週內) 
【在校生】他校轉入本校修讀教育學程學生報到 

【在校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工讀生)申請 
【合格教師】加科登記/加另一類科申請 

【實習生】教師檢定考試證書申請 

【在校生】實習生資格檢核:教育專業課程檢核(中教、小教、幼教) 

【合格教師】加科登記/加另一類科申請 
【在校生】專門課程認定及審查 
【在校生】實習生資格檢核:任教專門課程檢核(中教) 
【在校生】放棄教育學程修讀資格申請 

【實習生】實習前座談會(8/1~隔年 1/31 之實習生) 

【在校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工讀生)申請 

【在校生】繳交六項作業(開學起一週內) 
【在校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工讀生申請 
【在校生】教育學程學分抵免 
【在校生】他校轉入本校修讀教育學程學生報到 
【研究生】移轉教育學程修讀資格(大學部已具備教育學程修習資格,

應屆畢業且於本校升學者,可將資格帶入研究所) 

【在校生】實習分發說明會 
【合格教師】加科登記/加另一類科申請 

10 

【在校生】實習生資格檢核:教育專業課程檢核(中教、小教、幼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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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肆、師資介紹 

姓名 

職稱 

專長領域 

信箱 

分機  研究室 

王金國  副教授兼主任暨教育

研究所所長 

教學原理、教育心理學、班級經
營、教師行動研究 

[email protected] 

17060 

17608 

二研 417 

王振輝  教授兼人文暨社會科

學院院長 

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社會學文
化研究 

[email protected] 

17610 

17000 

思源 525 

張學善  教授 

輔導原理與實務、班級經營理、教
育心理學、教師情緒管理、心理與
教育測驗 

[email protected] 

17602 

二研 406 

吳俊憲  教授 

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與教學、教育
行政與評鑑教育哲學、課程政策與
管理 

[email protected] 

17607 

思源 534 

呂文惠  副教授 

教育心理學、發展心理學、閱讀發
展、學習障礙、心理與教育測驗 

[email protected] 

17603 

二研 407 

胡憶蓓  副教授 

教學媒體、課程設計、服務學習 

[email protected] 

17605 

二研 411 

莊瓊惠  副教授 

特殊教育、發展心理學、幼兒發
展、教育心理學、學習障礙 

[email protected] 

17609 

二研 419 

郭伶芬  副教授 

台灣通史、台灣歷史與民俗、歷史
與人物分析、台灣社會變遷史 

[email protected] 

17612 

二研 319 

鄭瑞娟  副教授 

多元文化教育、語文教育、親職教
育、班級經營、實習視導 

[email protected] 

17601 

二研 405 

鄭青青  副教授 

幼兒教育課程設計、幼教課程模
式、幼教課程評鑑、幼教哲學 

[email protected] 

17604 

二研 409 

孫台鼎  助理教授兼學生事務

處學務長暨諮商輔導
中心主任 

教學原理、生命教育、青少年問題
與輔導、實習視導  、服務學習 

[email protected] 

17606 

11200 

二研 413 

宮高德  助理教授 

士林哲學、人文主義、哲學人學、
基督宗教思想、基督-神學、基本
邏輯、哲學概論、倫理學 

[email protected] 

17613 

方濟 409 

彭宇薰  教授兼藝術中心主任 

藝術跨領域研究、西洋音樂史、鋼
琴演奏 

[email protected] 

18309 

11695 

主顧 684 

李惠加  講師 

學前教育、兒童文學、教材教法 

[email protected] 

17202 

三研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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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伍、教育學程修習流程圖 

 

 
 
 
 
 
 
 
 
 
 
 
 
 
 
 
 
 
 
 
 
 
 
 
 
 
 
 
 

 

1.

修習中等學校教育學程,須為相關培育系所。 

2.

修業期程各應至少 2 年(四學期),另加半年教

育實習,並須完成 50 小時志工服務與學習。 

3.

相關重要規定請瀏覽中心網頁或來電諮詢。 

修讀教育學程課程 

 

靜宜大學在校生 

參加教師甄試 

 

未 通

 

未取得師資生資格,仍可繼續預先修讀課程 

通過成為師資生 

教育學程甄選 

依錄取學程別修習教育專業科目 

實習及格取得『修畢師 

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教師資格檢定考 

 

教育部舉辦之考試每年 3~4 月 

(依實際公告為準) 

幼稚園教育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 40 學分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專門科目 

通過則擁有合格教師證

 

未通過,隔年可重考 

預先修讀教程課程 

報考 

經甄選通過成為本校師資生, 

申請學分抵免最多不超過應 

修學分數四分之一為上限, 

可抵免之科目請洽詢師培中心。 

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4 學分 

 

1.

上學期實習(8/1~隔年 1/31) 

2.

下學期實習(2/1~7/31) 

各教別選修人數須達 10 人才會開課 

完成教育職前課程

(P.3)

 

預先修讀教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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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

學生手

 

9

 

、教育

專業課

程地圖

 

一、

幼稚園

育學程

 

幼稚園教

育學程

  

選課地圖

 

身份

 

修習年度

 

修習課程

概說

 

教育學程

26

學分

(包

含必修

20

學分、選修

6

學分)

 

開始修習

 

教程

 

教學基本學科

 

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方法學課程

 

教學實習及

 

教材教法課程

 

教育學程選修科目

 

 

 

 

第一學期

 

 

幼兒語言

表達

 

幼兒發展

與保育

 

幼稚教育

概論

 

 

鍵盤樂

(一

親職教育

 

教育哲學

 

幼兒文學

幼兒體

能與遊

幼兒

餐點與

營養

兒自然科

學與數

的概念

 

幼兒社會

幼教

人員專

業倫理

幼稚園

行政

兒學習環

境設計

幼兒行

為輔導

兒教具

設計與

應用

級經營

進階鍵

盤樂

殊幼兒

教育

兒教育課

程模式

語文與

閱讀發展

工作科

教材教

法、常識

科教材

教法

 

第二學期

 

幼兒藝術

 

 

幼兒行為

觀察

 

幼稚園教

材教法

(一

教育心理

 

教師行動

研究

 

鍵盤樂

(二

第三學期

 

 

 

幼稚園課

程設計

 

幼稚園教

材教法

(二

 

幼兒音樂

與律動

 

特殊教育

導論

 

多元文化

教育

 

第四學期

 

 

 

 

幼稚園教

學實習

 

特殊教育

導論

 

教育社會

 

幼兒教育

評量

 

輔導

與實務

 

生命教育

性別

育、環保

教育、

 

附註:

1.

幼稚園教育學程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上限以八學分為原則(含校際選課)

 

2.

修習『幼稚園教學實習』前,必須先修習幼稚園教材教法

(一

)及

(二

3.

必須先修習鍵盤樂

(一

),才能修鍵盤樂

(二

)。

 

 

實習

 

實習資格

審查

5

月申

 

教育專業

26

學分

 

修畢師資

職前教

 

教育專業

26

學分

、實習

完成

 

教師資格

檢定考

 

 

取得教師

 

 

參加教甄

 

 

成為正式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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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

學生手

 

10

 

二、

國民小學

教育學

 

國民小學

教育學

  

選課

地圖

 

身份

 

修習年度

 

修習課程

概說

 

教育學程

40

學分

(包

含必修

30

學分、選修

10

學分)

 

開始修習

 

教程

 

教學基本學科

 

課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方法學課程

 

教學實習及

 

教材教法課程

 

教育學程選修科目

 

 

 

 

第一學期

 

 

普通數學

 

國音及說

 

自然科學

概論

 

鍵盤樂

(一

教育哲學

 

 

 

教育

 

教育概論

 

教育

行政

 

兒童發展

(隔

年開課

學、寫

字、音

健康與體

育、進

階鍵盤

國民小

學健康

與體育

學習領域

教材教

國民

小學藝術

與人文

學習領

域教材教

國民

小學綜

合活動學

習領域

教材教

國小

英語教

材教法

兒童英語

、教育

生涯規

教師

情緒管

創意

思考與教

、教

育研究

語文

與閱讀

發展

等教育

資訊教

英語

教育

術與人

兒童

問題與輔

兒童

系統思

考與教學

適應與

心理衛

 

第二學期

 

鍵盤樂

(二

 

美勞

 

教育心理

 

教學原理

 

 

教育法規

教育

 

生命教育

 

鄉土教學

 

教育社會

 

青少年心

理學

 

行為改變

技術

 

德育原理

 

第三學期

 

社會學習

領域概

 

 

班級經營

 

課程發展

與設計

 

國民小學

語文學

習領域

語教材教

 

國民小學

自然與

生活科

學習領域

教材教

 

教育人員

專業倫

 

多元文化

教育

 

特殊教育

導論

 

 

教學媒體

與操作

 

教育測驗

與評量

 

親職教育

 

第四學期

 

 

 

 

國民小學

數學學

習領域

材教法

 

國民小學

社會學

習領域

材教法

 

國民小學

教學實

 

輔導原理

與實務

 

特殊教育

導論

 

教師行動

研究

 

環保教育

、性別

教育

 

註:

1.

國民小學教育

學程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上限以十二學分為原

)。

 

2.

必須先修習鍵盤樂

(一

)才能修鍵盤樂

(二

)。

 

3.

國民小學教學實習

必須

4

學期才能修習

 

 

實習

 

實習資格

審查

5

月申

 

教育專業

40

學分

 

修畢師資

職前教

育課程

 

教育專業

40

學分

、實習

完成

 

教師資格

檢定考

 

 

取得教師

 

 

參加教甄

 

 

成為正式

老師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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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

學生手

 

11

 

三、

中等學校

教育學

 

中等學校

教育學

  

選課

地圖

 

身份

 

修習年度

 

修習課程

概說

 

教育學程

26

學分

(包

含必修

14

學分、選修

12

學分)

 

開始修習

 

教程

 

教育基礎課程

 

教育方法學課程

 

教學實習及

 

教材教法課程

 

教育學程選修科目

 

專門科目課程

 

 

 

 

第一學期

 

 

教育哲學

 

教育心理

 

教學原理

 

 

教育概論

 

教育史

 

教育行政

 

教育生涯

規劃

 

教師情緒

管理

 

創意思考

與教學

 

心理與教

育測驗

 

教育研究

 

資訊教育

 

發展心理

 

電腦與教

 

現代教育

思潮

 

組織領導

與實務

 

教育與職

業輔導

 

諮商理論

與技術

 

適應與心

理衛生

 

 

依所欲修

習之專

門科目

(如:英

文或國

文等專

門科目)

進行修

習,且

修習所需

之學分

 

第二學期

 

 

班級經營

 

輔導原理

與實務

 

 

教育社會

 

教育史

德育原

 

教育法規

 

青少年心

理學

 

行為改變

技術

 

第三學期

 

 

 

分科

/分

領域教

材教法

 

課程發展

與設計

 

教育人員

專業倫

 

多元文化

教育

 

特殊教育

導論

 

青少年問

題與輔

 

教育測驗

與評量

 

教學媒體

與操作

 

親職教育

 

第四學期

 

 

 

分科

/分

領域教

學實習

 

教師行動

研究

 

特殊教育

導論

 

生命教育

 

環保教育

 

性別教育

 

附註:

1.

中等學校教育

學程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上限以八學分為原則(含校際選課)

 

2.

必須修修習分科

/分領

域教材教法才能修習分科

/分領域教學實習

 

 

 

實習

 

實習資格

審查

5

月申

 

教育專業

26

學分

 

修畢師資

職前教

 

教育專業

26

分、

門科目

實習

皆完成

 

教師資格

檢定考

 

 

取得教師

 

 

參加教甄

 

 

成為正式

老師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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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2 

柒、各系所專門課程(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之專門課程 

完整的中等教育學程之職前教育課程除學校 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外」,

還包括「專門課程」。不同科別的教師證所要求的專門課程不同,本校可培育 26
科,如下表所列。 

國民中學(含與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並列)

 

培育專門課程科別

 

適合培育該科之相關系所

 

語文領域國文專長//國文科 

中文系、台文系 

語文領域英語專長//英文科 

英文系 

數學領域數學專長//數學科 

統計資訊系、財務與計算數學系 

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專長//輔導科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物專長//生物科 

生態系、食營系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化學專長//化學科 

應化系 

社會領域公民專長

 

法律系 

高級中等學校(含共同學科及職業類科)

 

培育專門課程科別

 

適合培育該科之相關系所

 

共 

同 

學 

科 

國文科 

中文系、台文系 

英文科 

英文系 

數學科 

統計資訊系、財務與計算數學系 

輔導科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 

生物科 

生態系、食營系 

化學科 

應化系 

公民與社會科 

法律系 

第二外語(西班牙語) 

西班牙語文學系 

第二外語(日語) 

日文系 

資訊科技概論科 

資管系、資傳系、資工系 

職 

業 

類 

科 

商業經營科 

國企系、企管系、會計系、財金系、觀光系、資管系、經營管理進
修學士班 

國際貿易科 

國企系、企管系、會計系、財金系、觀光系、經營管理進修學士班 

會計事務科 

國企系、企管系、會計系、財金系 

流通管理科 

國企系、企管系、財金系、資管系、經營管理進修學士班 

資料處理科 

資管系 

電子商務科 

資管系 

觀光事業科 

觀光系 

餐飲管理科 

觀光系 

美容科 

化粧品科學系 

備註:上述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專門課程,其中商業經營科、國際貿易科、會際事

務科、流通管理科、資料處理科以及電子商務科等科別,僅受理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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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3 

教師「加科登記」及「加另一類科」(參閱第 4 頁)教師之專門課程培育
與審查,不作為教育實習分發之選項,請留意。

 

二、國民小學教育學程之專門課程(本校目前只規劃國小英語科) 

國小教師採包班制,國小教師證是不分科的。但是,為了強化學科專業,凡

是修畢特定專門課程者,則可加註這項專長。在小教部分,本校目前已規劃妥「培
育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 

舉例來說,英文系的同學修畢教育學程,參加半年教育實習,並經教檢通過

教師證後,如果他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則他可得向本中
心申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之加科登記,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複
審通過核發另一張教師證。本校培育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一覽表
如下表: 

教育部 101/6/6 臺中(二)字第 1010104237 號函核定 

靜宜大學培育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科目名稱 

英語 

要求總學分數 

26 

必備科目學分數 

18 

選備科目學分數 

適 合 培 育 之 相 關 學
系、研究所(含輔系) 

英國語文學系(含碩士班) 

類型 

部訂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必 
備 
科 
目 

英語發音教學 

英語發音教學 

 

英語聽說教學 

英語聽講教學   

 

英語讀寫教學 

英文文法與字彙教學 

 

英文閱讀與寫作教學 

 

兒童外語習得 

第二語言習得  (一) 

 

第二語言習得  (二) 

 

英文兒童文學 

英語兒童文學   

 

國民小學英語評量 

英語教學測驗與評量 

 

國民小學英語教學觀
摩與試教 

英語教學實習   

 

小計 

18 

「英語發音教學」、
「英語聽說教學」、
「英語讀寫教學」、
「兒童外語習得」、
4 科合計 12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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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4 

選 
備 
科 
目 

英語故事教學 

英語兒童文學教學 

必選 

多媒體輔助英語教學  電腦輔助語言教學 

必選 

類型 

部訂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選 
備 
科 
目 

英語正音與口語訓練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一)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二) 
英語演說訓練(一) 
英語演說訓練(二) 
英語聽講(一) 
英語聽講(二) 

6 科選
1 科 

4 類選 2 類 

語言學概論 

英語語言學概論(一) 
英語語言學概論(二) 

2 科選
1 科 

讀者劇場 

戲劇選讀 
劇場藝術與實務 

2 科選
1 科 

英語會話 

中級英語會話(一) 
中級英語會話(二) 
高級英語會話(一) 
高級英語會話(二) 

4 科選
1 科 

小計 

12 

說     明 
1.  本表應修必備科目 18 學分,選備科目 8 學分,共計至少 26 學分。 
2.  自 100 學年度起修習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之師資生,除了本表規定必選備學分數至

少 26 學分外,並應取得有關國小「教育專業課程」的「兒童英語」(2)及「國小英語教材教
法」(2)二科目之至少 4 學分,亦即取得國小英語科教師證之學分修讀應合計至少 30 學分。 

3.  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者,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

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 CEF)B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4.  本表選備科目之各類至少修習一科且成績及格,始可採計該科學分數。 

 

三、教育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之重要規定 

(一)教育專業課程不得列為專門課程。 
(二)專門課程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不得相同或相似,並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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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5 

四、加科登記  /  加另一類科之作業流程

 

 

 

 

 

 

 

 

 

 

 

 

 

 

 

 

 

 

 

 

 

 

 

 

 

 

 

 

 

 

 

 

YES 

YES 

NO 

NO 

END 

師培中心檢核申請 
文件是否具足? 

通知原申請人於三 
個工作日補件完成 

填報教育部申請教師證之 

作業系統&列印審查名冊 

補件完成 

填報教育部規定申請書表,並 
送交由師培中心召開之「教師 
資格審查會議提案討論」 

通知原申請人並 
退還原申請文件 

通過? 

備文報部審查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 

通知原申請人領取 

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 

END 

核發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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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6 

捌、校際選課流程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辦理校際選課:1.該科目本學期本校未開課、2.屆畢業生或延
畢生、3.其他原因,選課流程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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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7 

玖、六項作業及志工服務 

一、六項作業內容及相關規定(自 101 學年度起實施) 

(

一) 目的: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增進學生在非正式課程

上的專業成長,特訂定本辦法。 

(

二) 執行單位: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三) 實施對象: 

1.

修習教育學程者(含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教育學程)。 

2.

若為加註其他類科(領域專長)登記之學生,可免繳交。 

(

四) 繳交期程: 

1.

於每學期開學後第二週同學繳交作業。 

2.

開學後二週內交齊,逾期恕不接受補繳。 

3.

開學後第四~七週為行政、老師批改、成績登錄及網頁公告時間。 

4.

開學後第八週起同學領回作業時間。 

(

五) 繳交規定: 

1.

作業內容須成為師培生之後所參與的活動。 

2.

為師培生期間,共需繳交兩次,做為實習分發分數之依據(占一學分分

數),分數高者,可優先選擇實習學校。 

3.

六項作業最後一次繳交期限為教育實習年度前一學年的開學二週內。 

(

六) 繳交作業內容: 

1.

作業內容分成六大項目,請在每個項目中選取一項作業繳交即可。 

項目 

作業選項 

作業內容說明 

分數 

備註 

敬 
業 
精 
神 
陶 
成 

教育志工服務 

1. 

志工服務至少 50 小時,其中至少 25 小時

需於學校服務(

含無薪給之博幼專業教學

服務

、科學動手做、史懷哲教育服務計畫

等),除師培中心辦理之教育服務營隊或計
畫專案外,師資生進行教育服務志工需對
所修習之教程別。 

2. 

繳交

教育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反思紀錄

。 

30

分  師資生應於

進行志工服
務之前,先將
「志願服務
計畫書」送請
導師審閱簽
核。 

人 
文 
藝 
術 
涵 
養 

1. 

聆賞表演與藝術 

參與兩場表演藝術展演,並檢附證明(如票
根、照片、心得)。 

15

分  左列 5 項內

容擇 1 項完
成。 

2. 

觀賞美展 

參與兩場美展,並檢附證明(如票根、照片、
心得)。 

3. 

藝術季 

參與靜宜大學課指組舉辦之藝術季活動,並
檢附證明。 

4. 

藝術相關活動 

參與兩場與藝術相關活動,檢附證明。 

5. 

美姿美儀 

參加美姿美儀訓練等研習,檢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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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8 

教 
育 
專 
業 
增 
能 

1. 

教育名著閱讀 

閱讀教育經典名著,撰寫心得一篇。 

15

分  左列 5 項內

容擇 1 項完
成。 
※『教育法
規』-教育
基本法、國
民教育法列
為必讀。 

2. 

參與本校教育學程

或教研所演講 

參與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教程演講兩場,檢
附證明。 

3. 

教育法規研讀 

閱讀教育相關法規,撰寫心得兩篇。 

4. 

參與教育相關研討

會、專題演講等 

撰寫參與教育學術活動之心得報告一篇。 

5. 

讀書會 

撰寫參與讀書會活動之心得報告一篇。 

教 
學 
技 
能 
提 
升 

1. 

電子白板研習 

檢附證明或作品。 

15

分  左列 5 項內

容擇 1 項完
成。 

2. 

板書書寫研習 

檢附證明或作品。 

3. POP

海報製作研習  檢附證明或作品。 

4. 

口語表達 

參加辯論比賽、演講比賽、說故事比賽等口
語訓練相關活動,檢附證明。 

5. 

其他增能研習 

其他與教育相關或可增加自我能力之研習,
如相片編輯、攝影研習等。 

多 
元 
能 
力 
培 
養 

1. 

製作履歷、自傳 

製作履歷、自傳一份。 

15

分  左列 5 項內

容擇 1 項完
成。 

2. 

急救訓練 

參加衛保組辦理之急救研習,或參加 CPR 研
習等相關急救訓練,檢附證明。 

3. 

參與營隊活動 

參與營隊活動一場,檢附證明。 

4. 

考取專業證照 

如電腦資訊證照、英檢證照、鄉土語言證照、
教練證及其他各項檢定.等,檢附證明。 

5. 

參與工作坊 

參加本校的諮商輔導中心、通識教育中心等
之非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工作坊、研習活動
兩場,檢附證明。 

修課 
感想 

與 

反思 

1. 

撰寫修習教育學程

之心得報告 

撰寫俢習本學程之心得報告一篇。 

10

分   

(

七) 作業格式規定: 

1.

請至師資培育中心-下載專區-六項作業網頁下載表格,並依格式撰寫。 

2.

各項心得字數限 300 字至 500 字。 

3.

字型請用 14 大小、標楷體、字距使用標準、行距使用單行行距,請勿加

寬。 

4.

表演藝術及美展之舉辦日期,須在當學期開學日至下學期開學日前一

天。若不在此期間,各篇一律扣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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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19 

5.

教育法規之本文可列在文章中,但恕不列入心得字數計算。 

6.

六項作業中『教育法規』-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列為必讀。 

7.

為協助師培生提早熟悉教育職場,其中 25 小時之服務機構必需於中等學

校、國民小學或已立案之幼托園所進行。此 25 小時應於修習完畢所有課
程前兩個學期完成。 

(

八) 志工時數說明:採時數累計方式,依一次交六項作業時是否繳交擔任至少

25

小時來計分;最後一學期前需擔任至少 50 小時。 

(

九) 六項作業成績列入實習分發分數計算。 

 

二、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志願服務實施辦法 

(網頁公告

http://www.tecr.pu.edu.tw/ass/super_pages.php?ID=ass3

 

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志願服務實施辦法 

民國 97 年 4 月 15 日師資培育中心業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闡揚本校「志工靜宜」之理念及培育未來教師具有關懷  弱勢、服務

利他的價值觀,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所有之師培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之「志工」為本中心之師培生,「運用單位」則為本中心師

培生提供志願服務之機構。 

第四條  本中心所有師培生均應於修習課程期間,完成 50 小時(或以上)志工

服務,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 志願服務機構之選擇由師培生自覓。 
二、 為協助師培生提早熟悉教育職場,其中 25 小時之服務機構必需於

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或已立案之幼托園所進行。此 25 小時應於修
習完畢所有課程前兩個學期完成。 

三、 兩階段之志願服務各須撰寫一篇反思紀錄,並繳交導師審閱。 
四、 師培生服務前須擬定服務計劃,並繳交導師審閱。 
五、 志願服務之內容、時間由運用單位與志工共同協商。 
六、 本中心對志工之督導由導師擔任。 

第五條  運用單位應提供志工服務前之工作訓練及後續督導,並在符合安全及衛

生之適當環境下進行服務。 

第六條  運用單位應依實際提供服務之時數填寫紀錄(不含交通往返時間),並

加蓋運用單位登錄人證明章,交由志工繳回本中心。 

第七條  志工應遵守志願服務相關倫理及運用單位訂定之相關規定。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中心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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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0 

三、繳交六項作業時程 
 
 
 

 
 
 
 
 
小丸子:真的嗎?那我們兩個以後都可以當老師了呢!啊~對了小玉,你這寒假有沒有

要出去玩啊?我爸說他要帶我們去宜蘭看鯨魚耶~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小  玉:我不能去耶,因為我要去台中家扶中心當志工。你知道師培中心的

六項作業

規定嗎? 

小丸子:我知道啊,就是「敬業精神陶成、人文藝術涵養、教育專業增能、教學技能提

升、多元能力培養及修課感想與反思」等項目活動的心得嘛!   

小  玉:小丸子,你記憶力變好了耶!除了這些在每學期開學

二週內繳交

之外,還要做

50

小時的志工哦! 

小丸子:什麼?!要做志工喔?可是…可是我又不知道要去那些地方當志工,也不知道

什麼時候要交作業,怎麼辦?   

小  玉:這你不用擔心啦,師資培育中心網頁有說啊,像我們今年 101 學年度獲准修習

教程,而 103 學年度要畢業去實習的,就必須在 101-2 開學的

二週內繳交

繳交

第一次作業;在 102-1 開學的

二週內繳交

繳交第二次作業,早交早放心咩!另

外,在志工時數方面,我們最遲在教育學程修習完畢前一學年之開學的

二週內

繳交

。而且我們還可以到師培網頁的『志願服務』專區去下載已經幫我們找好

的志願服務學校,很方便耶! 

小丸子:恩恩,那快要教育實習了,如果還沒做到 50 小時志工時數怎麼辦呢? 
小  玉:志工時數最遲要在你實習前一學年之開學的

二週內繳交

繳交,若不足 50 小時

需至師培中心辦公室執行不足時數的兩倍志工時數。所有課程結束而仍未補足
志工時數者,本中心將提供此資料給實習指導教授及實習輔導教師參考。 

小丸子:六項作業的成績對我們的實習有影響嗎? 
小  玉:六項作業的成績是會列入我們的實習分發總成績計算耶,這可是會影響我們將

來選擇實習學校的順序呢!! 

小丸子:真的喔!那我要趕緊去跟我爸爸說我不要去看鯨魚了,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當志

工嗎? 

小  玉:好啊,小丸子,家扶中心最近就有志願服務的職前訓練,那我們一起去吧!

小玉,我今年終

於考上我們學校

的教育學程了!

 

小丸子,恭喜你啊~

對了,跟你說,我也

考上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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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1 

三、繳交六項作業重要規定 

(

一) 六項作業繳交時間:六項作業分兩次繳交,繳交期間為開學後二周內,最後

一次作業必須於實習前一學年完成。 

(

二) 志工服務 

1.

時數:志工服務時數 50 小時,其中至少 25 小時需對應所修習教程別之

教育職場服務。 

機構與時數 

教  別 

學校 25 小時 

其他機構 25 小時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國(高)中、專案計畫 

服務機構不限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學、專案計畫 

幼稚園教育學程 

幼 兒 園、專案計畫 

 

2.

專案計畫指教育部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師培學會科學動手做、博

幼基金會活動…等。 

3.

進行服務前,原則上需先擬定「志願服務計畫書」,並送請師培導師審閱

簽核。 

4.

進行服務後,必須繳交「

教育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及「

反思紀錄

」。 

5.

實習前必須完成 50 小時志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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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2 

拾、中心獎助學金工讀生及獎學金 

一、師培中心獎助學金工讀生申請資格 

(

一)此為教育部「師資培育助學金」。 

(

二)獎助對象:限具教育學程身份之本校師資培育生。 

(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 

1.

名額:依每學年度師資生總數配比。 

2.

金額:每位同學每月核發 4000 元整助學金(40 小時/每月)。 

(

四)申請日期:每學年的第一學期。 

(

五)申請資格: 

1.

成績優異學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為全班前五名。 

2.

清寒優秀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

上一學期學業成績為 8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2)

有鄉鎮區公所以上機關開具清寒證明者或合於申請就學貸款低收

入戶條件者。 

(

六)符合申請資格證明文件說明 

1.

符合申請資格第一項者(成績優異學生): 
請繳交上一學期註記班排名之成績單正本一份。 

2.

符合申請資格第二項者(清寒優秀學生): 
請繳交(1)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2)

應檢附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

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一份。 

(

七)申請受理窗口: 

1.

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二研 402) 

2.

連絡電話:(04)2633-3588 或校內分機 17065 

 

二、靜宜大學學生相關獎學金 

http://www.stu.pu.edu.tw/osa/main.jsp?DepID=02&MsgTypeNo=S04F1

 

 

三、四季藝術幼兒教育獎助學金 

台中市四季藝術幼兒教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擬訂) 

(

一)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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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3 

台中市四季藝術兒童教育機構(以下稱本機構)為鼓勵幼兒教育學系在學
學生專心致力學業及幼兒教學研究,特訂定本辦法。 

(

二) 獎助對象: 

1. 

就讀於各大學幼教系或幼教學程日間部,大三、大四之幼兒教育學系在學
學生,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考量。 

2. 

目前開放獎助申請學校為:台中教育大學、屏東教育大學、朝陽科技大學、
新竹教育大學、靜宜大學(教育學程)、嘉義大學等六所。 

(

三) 獎助名額及金額:各校每學年兩名,每名補助五千元整。 

(

四) 申請期間: 

1. 

每學年辦理一次。 

2. 

受理申請時間: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前辦理。 

3. 

獎學金撥付日期:每年十月三十日前。 

(

五) 申請條件: 

1. 

學業成績、操性成績皆在 85 分以上,依提出申請之前一學年度之成績為
準。若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具學校蓋章之相
關證明文件。 

2. 

由導師或指導教授具名推薦。 

3. 

有意申請至本機構所屬幼稚園進行大五實習者優先考量。 

(

六)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成績單影本各一份。 

3.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 

身份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5. 

若為低收入戶,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6. 

本人(或父、母、監護人)金融帳戶存摺影本(以確保帳戶之正確性) 

(

七) 請由各校學務處轉予幼兒教育學系辦公室統一申請辦理。 

(

八) 曾獲本機構獎學金補助者,得優先獲得於本機構所屬之幼稚園實

習的機

會;實習期間表現優異,得優先錄取為正式教師。 

(

九) 申請受理窗口: 

1. 

收件地址:408  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十一街 463 號,台中市私立四季藝術
幼兒園 

2. 

收件人:04-23802222  分機 508  黃小姐 

3.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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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4 

拾壹、半年教育實習 

一、教育實習分發申請流程 
 
 
 
 
 
 
 
 
 
 
 
 
 
 
 
 
 
 
 
 
 
 
 
 
 
 
 
 
 

面試通過 
繳交實習同意書 

面試未通過 

教育實習分發申請 

(十月) 

公告實習學校名額 

(十一月) 

選填實習學校志願 

(十二月) 

公告實習分發名單 

(十二月) 

各縣市教育處公告 
合格教育實習機構 

(十~十一月) 

實習學校面試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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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5 

拾貳、教師檢定及國家考試 

一、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始可參加,通過後方可取得教師證)

 

二、教師甄選考試 

1.

可參閱本中心網頁(

http://www.tecr.pu.edu.tw/

)

之「教師甄選」資訊。 

2.

可留意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訊息。

 

共同科目  1.國語文能力測驗:包括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 

2.

教育原理與制度: 

(1)

教育原理: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及教育哲學等(包括

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 

(2)

教育制度:包括與本教育階段相關制度、法令與政策。 

專業科目  幼稚園 

1.

幼兒發展與輔導:包括幼兒生 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

道德等領域之發展及保育與輔導等。 

2.

幼稚園課程與教學:包括幼兒教育課程 理論、課程設計、教學原理

與設計、教學環境規劃及教學評量等。 

國民小學 

1.

兒童發展與輔導:兒童發展包括生理、認知、語言、社會、道德、

人格及情緒;兒童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團體
輔導、學習輔導、兒童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及心 理與教育測驗 

2.

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包括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 理與

設計、班級經營及教學評量等。 

3.

中等學校 

自 103 年度起加考數學。 

1.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青少年發展包括生理、認知、社會、道德、人

格及情緒;青少年輔導包括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團體
輔導、學習輔導、 行為輔導、生涯輔導、青少年適應問題診斷與個
案研究及心理與教育測驗。 

2.

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包括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 理與

設計、班級經營及教學評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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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6 

拾参、重要法規 

各項法規詳細資訊請參閱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頁-「法規與章則專區」為準。 
一、修習辦法及甄選要點 

(

一)靜宜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

二)靜宜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甄選要點 

二、教育專業課程抵免 

(

一)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細則 

三、加科/另一類科 

(

一)靜宜大學師培中心加科及加另一類科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四、教育實習(半年) 

(

一)靜宜大學師培中心師培生實習就業及地方教育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

二)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

三)靜宜大學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教育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拾肆、注意事項 

一、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修習之教育學程學分,不計

入各學系所之畢業學分數。 

二、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中途退學或畢業者,即喪失修習本校教育學程之資格;但

已具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應屆畢業且於本校升學者,得繼續修
習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另外本校師資生尚未修畢教育學程因學籍異動轉
學至他校或因應屆畢業錄取他校研究所(含碩士班及博士班),擬移轉資格於
他校繼續修習教育學程課程者,需確認本校與他校均有經教育部核定培育相
同之類別及學科,並經兩校同意後,依據他校之規定辦理教育學程資格轉入
程序,並由轉入學校輔導師資生修課及參加教育實習相關事宜。 

三、師資生若申請放棄教育學程資格,已繳交之費用概不退費,但學生可申請將

教育學程學分更改為選修學分;教育學程學分更改為選修學分後,該學分可
視為外系選修學分,惟各系另定為不得採計畢業學分者,從其規定。 

四、放棄教育學程資格須於每學期期末考後至 6 月底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逾期

不予受理;已申請放棄修讀教育學程之學生,爾後若要再修習教育學程,需
再經過教育學程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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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7 

五、學生不得同時修習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如欲轉換學程類

別,須重新提出申請並通過甄選。其已修畢之學分,得依本校學則之規定辦
理抵免。 

 

拾伍、實用表單 

各項表單請參閱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專區」為準 
一、教育專業課程抵免 

(

一)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學分抵免表 

(

二)幼稚園教育學程學分抵免表 

二、學分證明書 

(

一)校友補發教育學分證明書 

(

二)英文教育學分明書申請表 

三、放棄教育學程 

(

一)放棄修習教育學程申請書 

(

二)放棄修習教育學程填寫說明 

四、專門科目 

(

一)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申請表 

(

二)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Sample 

(

三)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申請資格說明 

五、六項作業 

(

一)義工活動參與紀錄表 

(

二)義工服務心得格式 

(

三)志願服務時數證明書 

(

四)志工服務心得(反思紀錄單) 

(

五)志工活動參與紀錄表 

(

六)志願服務計劃書 

(

七)教程演講活動參與證明格式 

(

八)教育經典名著 

(

九)六項作業表格 

(

十)六項作業-六項作業教育法規 

 
六、教育實習 

(

一)在校生/畢業生申請教育實習審核表 

(

二)在校生身分參加教育實習課程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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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學生手冊 

28 

(

三)在校生身分申請教育實習切結書 

(

四)畢業生請領畢業證書切結書 

(

五)畢業生教育實習課程人工選課 

(

六)外校生『教育實習課程』申請單 

(

七)延緩實習切結書 

(

八)中止教育實習申請書 

(

九)實習學校同意書(在校生/畢業生) 

(

十)到職報告表 

(

十一)實習生整體輔導計畫(半年) 

 
七、教師證書作業流程 

(

一)補發申請書 

(

二)補發申請手續 

 
八、返校座談 

(

一)返校座談請假單 

(

二)返校座談分組紀錄表 

 

拾陸、師培Q&A 

「師培 Q&A」請參閱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頁-「教育資源專區」。 

http://www.tecr.pu.edu.tw/community2/community.php?C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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