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職階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房地管理(1)【S0210】、房地管理(2)【S0211】
房地管理(3)【S0212】、房地管理(4)【S0213】
第一節/專業科目(1):民法概要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
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有下
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續犯
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依民法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 ① )。【3分】
(二)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 ② )之相對人,負
損害賠償之責。【3分】
(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 ③ )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
俗之方法,加( ④ )於他人者亦同。【6分】
(四)所有人對於( ⑤ )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3分】
(五)債務人之( ⑥ )或( ⑦ ),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
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6分】
(六)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⑧ )其契約或
請求( ⑨ )其價金。【4分】
第二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乙、丙三人各以三分之一應有部分的比例分別共有 A地。甲未得乙、丙之同
意,擅自與丁締結買賣 A地之契約,該契約是否有效?【12 分】
(二)承第(一)小題,甲得否以其在 A地之應有部分供戊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戊
對甲之貸款債權?【13 分】
第三題:
請回答下列民法請求權時效問題:
(一)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300 萬元,請問乙對甲前述 300 萬元本金債權請求權,依民法
規定,幾年內不行使會消滅?【3分】
(二)承第(一)小題,若甲乙之間對上述借款有利息之約定,請問乙對甲前述 300 萬
元借款之利息債權請求權,依民法規定,幾年內不行使會消滅?【3分】
(三)請列舉三種債權請求權,依民法規定二年內不行使會消滅。【9分】
(四)依民法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對債權人得為何種有利於己之主張?【4分】
(五)請列舉二種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6分】
第四題:
請回答下列民法租賃問題:
(一)張三將房屋乙間出租予李四,若其租期為二年,且未以字據訂立,請問該契約之
法律效果為何?【4分】
(二)承第(一)小題,若李四遲付租金,請問張三得採取何種法律行為?【6分】
(三)若該房屋發生漏水,假設該契約無其他約定,應由何人負修繕責任?【3分】
(四)王五將房屋乙間出租予陳六,若其租期為七年,且該租約經公證,若王五於租賃
物交付後,陳六占有中,將該屋賣給第三人,請問該租賃契約之法律效果為何?
【6分】
(五)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幾年?【3分】如超逾前述法定期限,法律效果為何?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