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職階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房地管理 1【L6819】、房地管理 2【L6820】
第二節/專業科目(1):民法概要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
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各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
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
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甲將 A地出售與乙,惟委託之代書丙過失,卻誤將甲之 B地連同 A地一併移轉登記與
乙。請問甲發現登記有誤後,得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25 分】
第二題:
甲之 A屋是未經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某日,甲將 A屋出賣與
乙,並交付乙占有使用,嗣後乙奉派出國數月,遂再將該 A屋借與甲使用,詎料甲於借用中
又將 A屋出賣與丙,且亦交付丙占有。乙返回得知,遂自行將該 A屋大門加鎖,阻止丙之
使用,丙請求乙除去門鎖,且不得為妨害使用行為,有無理由?請說明之。【25 分】
第三題:
定作人甲百貨公司以價值新台幣(以下同) 一億元之建築物一幢(不含土地價值) ,由承攬
人乙承攬該建築物結構耐震補強,費用共計五千萬元。嗣承攬工程完工後,甲公司卻無力給
付報酬。請問乙就此報酬債權,得否就該建築物主張法定抵押權?民法上關於該法定抵押權
之登記,有如何之規定?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第四題:
甲工程公司與乙公司訂立承攬契約,承作乙公司所推 A建案之興建工程。於施工期間,
因甲公司員工施工不當,造成附近地層下陷,民宅受有毀損。請問:民宅所有權人得如何主
張權利?【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