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原住民特考 四等 地政 民法物權編概要 試卷

pdf
91.61 KB
1 頁
MIS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7
試試
考試別
原住民族考試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地政
科目
民法物權編概要
1小時 30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61260
1
1
一、甲與乙於民國(下同)107 11日訂立買賣契約,將甲所有之土地
一宗賣給乙;甲於同年 22日將土地交付予乙,雙方並於同年 33
日在地政機關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請附理由回答,乙何時取得買賣標
的物之所有權?(25 分)
二、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丁無權占有 A甲是否可以單獨向法院起
訴請求丁返還 A,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三、甲向乙貸款新臺幣(下同)180 萬元,以其所有之 A為乙設定第一次
序抵押權甲嗣後向丙貸款 120 萬元 A地為丙設定第二次序抵押
甲後來向丁貸款 60 萬元, A地為丁設定第三次序抵押權。假設乙為
丁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甲之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 280
元,請問乙丙丁應如何分配拍賣所得價金?25 分)
四、甲有一宗 A甲乙並未訂立租賃契約但甲為乙設定地上權乙在
A地上蓋房屋,雙方約定地上權期限為 20 年。地上權期限屆滿後,乙
之房屋仍繼續使用 A而甲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乙主張類推適用民
法第 451 視為不定期限繼續地上權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