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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與乙於民國(下同)107 年1月1日訂立買賣契約,將甲所有之土地
一宗賣給乙;甲於同年 2月2日將土地交付予乙,雙方並於同年 3月3
日在地政機關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請附理由回答,乙何時取得買賣標
的物之所有權?(25 分)
二、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地,丁無權占有 A地,甲是否可以單獨向法院起
訴請求丁返還 A地,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三、甲向乙貸款新臺幣(下同)180 萬元,以其所有之 A地為乙設定第一次
序抵押權;甲嗣後向丙貸款 120 萬元,以 A地為丙設定第二次序抵押權;
甲後來向丁貸款 60 萬元,以 A地為丁設定第三次序抵押權。假設乙為
丁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而甲之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為 280 萬
元,請問乙丙丁應如何分配拍賣所得價金?(25 分)
四、甲有一宗 A地,甲乙並未訂立租賃契約,但甲為乙設定地上權,讓乙在
A地上蓋房屋,雙方約定地上權期限為 20 年。地上權期限屆滿後,乙
之房屋仍繼續使用 A地,而甲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乙主張類推適用民
法第 451 條,視為不定期限繼續地上權,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