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260  全一頁
考試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 關稅法務 
科目: 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原告甲起訴請求被告乙給付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主張乙向甲購買貨物一批,尚
欠價金 200 萬元未付。被告乙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在法院宣示言詞辯論終結前,
如乙答辯稱:「確實積欠甲價金 200 萬元,也願意給,但因為目前能力不足,無法給
付,請甲原諒」(第一種情形)。或答辯稱:「確實積欠甲價金 200 萬元,但因為甲逼
人太甚,所以就是不願還錢」(第二種情形)。請問:上述兩種情形,法院各應為如
何之判決?試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二、原告甲起訴請求被告乙給付汽車一輛之車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及房地買賣價金
之尾款 200 萬元,第一審判決甲全部敗訴,甲就敗訴部分全部提起上訴。第二審法
院就車款部分,駁回甲之上訴,就房地尾款部分,改判命乙給付甲 120 萬元,並駁
回甲其餘部分之上訴。甲就敗訴部分全部提起第三審上訴,乙抗辯甲之兩項請求各
別均未逾法定數額,不得上訴第三審。請問:乙之抗辯是否有理?試附理由回答之。
(25 分) 
三、小吳因大陸經商失敗積欠巨額債務,其名下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之 A屋,於 106 年2
月1日遭債權人小張聲請法院實施 100 萬元之假扣押查封。之後於 106 年3月2日
債權人蔡福又持命小吳給付 500 萬元之假執行判決聲請法院對 A屋強制執行,請問: 
執行法院對於債權人蔡福之強制執行聲請應如何處理?(10 分) 
又若小張在 106 年3月1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名義為命小吳拆屋還地(拆除 A
屋)之確定判決,此時執行法院之處理有無不同?(15 分) 
四、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A地,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因 A地遭庚無權占有,甲和
乙乃依民法第 821 條訴請庚返還 A地予全體共有人。法院判決甲、乙勝訴確定後庚
仍然拒不返還 A地,丙和丁乃依該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程序中,
執行法院發出執行命令命庚限期返還,逾時即逕予強制點交。庚若認為丙、丁非該
確定判決之原告,無權聲請強制執行,應如何救濟?若庚依法定程序提出救濟,主
張丙和丁並非執行名義之效力所及,請問庚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